黄一琳的老公是谁:当前我国风电经营发展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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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风电经营发展问题及建议发布时间:2011-05-13       点击次数:

  当前我国风电经营发展问题及建议

  引言:为保障电力行业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组织先后在电力企业担任监事会主席的路耀华、武保忠、丹笑山、吕黄生、高怀忠、徐良、刘怡、熊志军、国一民、潘良、张德霖等11位专家成立了“电力行业共性问题研究”课题组,通过对17家大型电力企业的监督与行业调研,提出了关于当前电力行业改革的一些看法与建议。作为课题成果的《当前电力行业存在问题及建议》报告于2010年12月完成。

  该报告由1个主报告和5个分报告构成,涉及水电、风电、核电、煤电和电网等问题。继上期的核电分报告后,本刊此次独家发表风电分报告。文章略有删节,标题为本刊编加。本刊今后将陆续发表报告的其他内容,敬请关注。

  根据中国气象局第3次风能资源普查结果,我国可利用的陆地和近海风能储量分别为6亿和1.5亿千瓦。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以及东部沿海及附近岛屿。

  我国风电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起步,近年来发展迅速。2004年~2009年,国外进口风机市场份额从75%下降到13%,而国产及合资风机市场份额则从25%上升到87%,预计市场份额还将进一步增加。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 风电开发规划与电网及其他电源规划不协调。

  目前,我国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导致风机产能过剩,投资浪费严重,制造企业管理成本上升,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一是风电规划编制单位多,相互沟通不够。目前,我国各地方政府、电网公司、风电开发企业等都在编制风电开发规划,其开发规模、布局、时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地方政府主要依照当地风能资源情况来确定开发规模和建设时序,未考虑电力系统的电源结构、风电消纳市场、电网输电能力等因素,确定的规划规模大于国家总体规划。2005年以来,我国风电发展目标多次调整,无法准确预计。另一方面,各风电企业、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之间就规划目标缺乏统一协调,造成风电开发规划与其他电源的建设规划、电网规划相互脱节,不能协调兼顾,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风电的合理有序开发和发电上网。目前实行的5万千瓦风电项目由省(市)审批的规定,造成许多大风场人为地被割裂开发,致使一些设施重复建设,投资严重浪费。

  二是风电开发与电网发展不协调。我国风资源丰富并已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基地的地区,一般发电装机规模小、负荷水平低,电网的风电消纳能力十分有限。例如,甘肃酒泉地区风电一期规划2010年装机达到516万千瓦,未来还将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由于甘肃电网风电消纳能力有限,需要提前规划如何把这些风电外送以及外送规模和方向等问题,但目前从国家层面上和相关地方政府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和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

  三是风电与其他电源开发不匹配。风资源间歇性、随机性的特点使风力发电具有随机和局部反调峰特性。与欧美发达国家水油气电源比重高、系统调峰能力充裕的情况不同,我国电源结构以煤电为主,水电装机中大部分为径流式电站,丰水期不能调峰,核电目前不参与调峰,系统调峰能力较为紧张。因此,风电大规模并网对其他电源的调节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在风能资源十分丰富的新疆,系统内水电和火电对风电大规模开发的适应能力很差。实现新疆风电的大规模开发,必须优化网内电源结构,增加调峰电源,提高新疆电网本地风电消纳能力。

风电参与系统平衡及调峰平衡示意图

  (二)风能资源评估工作薄弱,资源数据共享性不足。

  我国的风能资源评估工作还比较薄弱,风能资源普查和评估主要是依靠现有气象站和测风塔的观测记录,用统计分析方法得到的。受站点布局等条件的限制,风能资源评估成果往往与风电场区域的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并且还存在数据不完整、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根据不完全统计,早期投资建设的部分风电场年利用小时数低于设计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的风资源情况、测风数据、风电场运行的基本情况等基础资料分别掌握在气象局、风电开发企业手里,缺乏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机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重复投资和浪费,降低了资源利用效率。

  (三)风电开发社会环境压力增大,部分地区“窝电”严重。

  由于风电开发对拉动地方就业和增加税收作用不大,一些地方盲目以影响环境为由,在风电场选址和征收用地时,提出许多过分要求。有的以“资源换市场、市场促发展”的办法,要求风电企业必须使用当地的风机设备或在当地建厂制造风机;有的强制增收税费,增大了风电开发的困难。

  目前国内风电装机只占电力总装机的2%,比例较低,但全国各地的限电问题已较为突出,很多地区的风电面临着并网和消纳的困难。主要原因是风资源丰富的地区风电场往往位于电网的末梢,电网结构比较薄弱,造成我国要求电网企业全额收购风电电量的政策实际上很难落实。个别风电场因受用电负荷和并网所限,“窝电”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在内蒙古、吉林等风电发展较快的地区,风电场受限弃电电量一般在10%左右。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规划好电网和调峰电源建设,我国风电快速发展将很困难。

  (四)风电定价机制不完善,制约了风电的快速发展。

  目前风电价格采取全国按四个区域制定标杆电价的定价办法,区域划分范围过大,没有完全考虑风资源好坏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不仅造成一些风电企业亏损,也造成一些不太好的风力资源得不到开发,浪费了资源。海上风电采用特许权招标定价,造成一些企业不顾建设生产成本,为取得项目、占有资源竞相压价,导致投产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这种状况制约了风电的快速发展。

  (五)风机产能过剩,技术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已有86家风机整机制造企业,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导致风机产能过剩,投资浪费严重,制造企业管理成本上升,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不少地方政府强制规定风电开发企业必须使用本地生产的风电机组,或者直接与风电设备制造厂家捆绑引入,造成一些不成熟、不规范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得以在一些地方建厂。捆绑方式还使得国内风机厂家缺少市场竞争,风机招标科学选型的主动性变小,性价比变低,出现不重视产品质量现象。风电设备制造核心技术缺失,关键配套设备仍主要依赖进口国外产品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

  (六)风电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人员培养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风电技术标准、产品认证、系统设计、工程管理等基础都比较薄弱,风能资源评价体系、宏观选址和微观选点等深入研究不够,对大型风电场并网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不够重视。如我国在风电机组制造、检测和调试方面的标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多数关键零部件的相关标准尚未发布。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整的风电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与火电、水电和核电相比,风电产业缺乏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营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风电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风电快速发展的需要。

  相关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风电、其他电源与电网规划的综合协调。

  由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协调风电总体规划。将风电纳入电力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风电总体规划。大型风电基地集中开发规划,不仅要考虑风能资源条件,还要考虑风电与其他电源和电网的统一协调,统筹考虑风电与其他电源的合理配置,处理好风电和其他电源与电网规划建设的关系,做到风电建设与风电配套电源和电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与投运。落实风电上网管理办法,支持“智能电网”发展,建立风电对电网企业和调峰电源企业的激励补偿机制。研发新技术提高风电场并网能力。在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可采取合理确定风电、水电和火电“打捆”外送电源的合理配比,进行统一同步开发建设,增强风电大规模外送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优化电网内电源调度,深入挖潜,提高电网对风电的消纳能力。

  (二)全面深入开展我国风资源调查评估。

  进一步提高风电规划的统一性和与电网发展的相互协调性,提高陆上风资源调查评估的技术和水平,尽快开展海上风能资源调查和评估。在探明风能资源分布的基础上,研究和出台全国风电开发整体规划,指导各地区风电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综合考虑风能资源、消纳市场、电源结构、电网配套和技术进步等因素,提出合理的风电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同时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从战略、规划到计划和项目调整与后评估机制。

  (三)加快风电装备制造技术进步,提高产业化水平。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重视高端技术和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同时注重自我创新;制定和推行风电设备产业准入条件,遏制风机制造出现的投资过热、重复引进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促进风电制造国产化和新技术研发,为风电设备质量提供保障;建立国家风能资源评价和设计研究机构及风电并网技术研究机构,完善我国风电产业链;支持风电设备关键零部件企业提升技术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等,促进风机产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风电管理和价格形成机制,引导风电合理有序开发。

  要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可考虑将具有市场消纳能力的内地和沿海地区2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下放到省(市)审批。进一步规范风电市场竞争秩序,对个别地方出现的不合理收费现象坚决纠正,避免无序恶性竞争。

  坚持按“成本加收益”的原则确定风电价格,进一步探索完善陆地和海上风电的合理定价机制。在陆上风电定价机制中,可考虑在四大区域中进一步按照风资源质量等细化区域分类和标杆电价,使风电价格充分反映风资源质量、开发运营成本等因素,确保风资源的充分有序开发和企业的合理经营效益。要制定风电集中开发地区风电企业对火电调峰企业的价格补偿办法,以保证调峰企业的经济效益。在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定价中,要进一步完善投标和评标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理性投标,防止出现不顾成本竞相压价的情况,保证风电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建立符合风电特点的行业管理体系。

  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抓紧建设完善一批检测、认证机构和基础设施,建立检测认证体系。建立完善的风电场运行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风电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逐步建立风电场运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体系。加强风电运营队伍建设,提高风电场检修维护能力。要积极开展风电功率预测,提高风电机组的可利用率和风电场运行水平。开发符合电网接入需求的风电场功率中短期预测系统,风电场中央监控、远程监控系统以及能量管理、功率控制等平台,为风电场有效接入电网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发挥风电企业优势,与地方实现共赢。

  在目前的税收政策和行政管理体制条件下,与地方政府本着双赢的思路开展风电建设十分重要。要充分利用风电企业产业多元化的优势,引导风电开发企业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努力满足地方政府的合理需求。可使用补偿激励方式,让地方政府和人民在风电开发中适当受益,以调动地方开发风电的积极性。要努力保护和改善风电场周围的生态环境,为风电开发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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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风电发展现状

  据《国家电网公司促进风电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风电吊装容量达到4160万千瓦,建设容量3715万千瓦,风电并网容量达到3107万千瓦,是2005年的32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风电大国。

  2011年第一季度,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并网风电容量新增490万千瓦,累计达3316万千瓦,较去年同期增长69.27%;消纳风电电量16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79%。

  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划,2015年我国风电装机规模将达到1亿千瓦,2020年力争达到2亿千瓦。

  我国风电产业缺乏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到运营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风电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风电快速发展的需要。

  注:2010年11月9日3点35分 ,西班牙主网风电出力占负荷比例达瞬时最大值。当时西班牙全网装机容量9745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981万千瓦。

  根据对长期测风数据的统计分析,小时级及以内风电出力波动约为风电装机容量的正负10%到正负35%,4~12小时处理波动多超过正负50%。

  我国风电的保证容量一般低于装机容量的5%,替代常规电源撞击的效益十分有限。

  统计分析表明,我国风电的有效出力大部分在装机容量的60%~80%之间。2010年,全国风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097小时,其中,新疆、冀北、蒙东、蒙西和黑龙江风电利用小时数分别达到1942小时、2295小时、2218小时、2118小时和2031小时,风电利用达到世界较高水平。2011年3月17日,风电最大出力达到1619万千瓦。(作者 路耀华)

  信息来源:《能源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