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鸭头制做方法:中国词典: 1949——1959年[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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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词典: 1949——1959年[组图]

2009年10月14日16:22  来源:人民网

  1、开国大典

视频:【新中国档案】开国大典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即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中国的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篇章。

  下午2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勤政殿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以及周恩来等56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宣布就职。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向各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会议结束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位委员集体出发,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前往天安门城楼出席开国大典。

  此时,参加开国大典的北京30万军民齐聚天安门广场,翘首期待着伟大历史时刻的到来。

  下午3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林伯渠宣布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开始。在群众的欢呼声中,毛泽东主席用他那带着湖南口音的洪亮声音,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顿时,广场上欢声雷动,群情激昂。在代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雄壮旋律中,毛泽东按动电钮,新中国第一面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场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广场上,54门礼炮齐鸣28响,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28年的光辉历程。

  随即,毛主席向全世界宣读中央人民政府第1号公告。接着举行盛大阅兵式。朱德总司令在阅兵总指挥聂荣臻陪同下,乘敞篷汽车检阅部队。检阅毕,朱德总司令回到主席台上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指出:“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和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的一切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

  随后,在全场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受阅部队列成方阵,迈着威武雄壮的步伐,由东向西分列式通过天安门广场。与此同时,刚刚组建的人民解放军空军14架战斗机、轰炸机,凌空掠过天安门广场,接受检阅。

  阅兵式持续近3个小时,此时天色已晚,长安街华灯齐放,群众游行开始了。一队队游行群众高举红旗和红灯,纵情欢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声响彻云霄。天安门城楼上,毛主席探身栏杆外,不停地向广场上的群众挥手致意,情不自禁地在扩音机前大声高呼:“同志们万岁!”“人民万岁!”广场上,人们热情洋溢,载歌载舞,万众欢腾,尽情地欢度新中国的第一个夜晚,节日的首都沉浸在幸福、喜悦和欢欣鼓舞中。这一天,在全国已经解放的各大城市,都举行了隆重热烈的庆祝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事件,也是二十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事件之一,它结束了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和帝国主义奴役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中国人民从此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民族的发展从此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          “粮票”、“万元户”、“大锅饭”这三个曾经流行全中国的词汇,既有那个时代特有的烙印,也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2、粮票

  上个世纪80年代出生的孩子,很难知道粮票曾经在一个家庭的重要地位。如今,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只要去商店,基本没有买不到的东西。但在30年前,买东西是要靠票证的,“粮票”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计划经济时代,物品奇缺,求大于供,只能采取凭证分配的办法。那时,中国人有了粮票才能在街上买吃的。从1954年中国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1955年到1982年共印制了9种年版33枚全国通用粮票,不论你走到什么地方,都可以用粮票购买粮食用品,其中还包括食油。若要出差或探亲,一定要用地方粮票换上一定数量的全国粮票才能出门。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和商品供应的充足,粮票、布票等之类票证逐渐失去其原有功能。1993年,中国取消粮票制度,这是从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粮票的废止,反映了中国从物质短缺时期迈入了物质丰富时期,是经济体制的一次成功转身。自此,粮票淡出人们的视野,转而成为收藏界的抢手货。   3、万元户

  1980年4月18日,新华社播发通讯《雁滩的春天》中首次提出了“万元户”这一概念。很短的时间内,“万元户”的叫法在全国流行开来。

  万元户,意指一户人家有了一万元人民币。上个世纪80年代初,普通工人每月工资仅有几十元,提起“万元户”,人人都羡慕不已,眼睛放光,很多乡镇、工商行业以出现了多少个万元户为光荣指标。“万元户”这个词的产生,并在大江南北迅速流行,印证了当时人们在改革开放初期,致富的强烈渴望及其所产生的空前喜悦,折射出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和财富观念的深刻变化。从此,“致富光荣”的意识深入人心。

  随着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万元户”早不再是“富裕”的代名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6年,全国人均月收入为1041.73元。在很多大城市,月收入万元是很正常的事。曾经红极一时的“万元户”名词成为了历史。

  4、大锅饭

  “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大锅饭”是对分配领域存在的平均主义现象的一种形象比喻和概括。改革开放之前,平均主义的大锅饭长期阻碍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效率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总结农村出现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在全国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随后,又开始了企业扩权试点。到1987年,全国已有80%的国企实行形式多样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内部也广泛开展了以厂长、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打破“大锅饭”,推行经济生产责任制,实行按劳付酬,是中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先声。“大锅饭”被打破后,中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按劳分配”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记者李俊义)

  5、抗美援朝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人民组成志愿军,为保卫祖国安全、援助朝鲜人民抵抗美国侵略进行了抗美援朝战争。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美国当局进行武装干涉,并派遣第7舰队侵入台湾海峡,公然干涉中国内政,后又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轰炸中国东北边境城镇乡村,对中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10月上旬,中共中央根据朝鲜政府的请求和中国人民的意愿,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大决策。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战场,25日揭开抗美援朝战争序幕。

  1950年10月25日至1951年6月中旬,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以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实施战略反攻,连续进行五次战役,将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边打回到三八线,把战线稳定在三八线南北地区,迫使其转入战略防御,并接受停战谈判。

  1951年6月中旬至1953年7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以有力的作战紧密配合停战谈判,以阵地战为主要作战形式,创造了以坑道为骨干、同野战工事相结合的坚固防御阵地,先后粉碎敌军多次局部进攻,并取得反“绞杀战”和反细菌战的胜利,还发动多次战术性反击和进攻战役。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订,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结束。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共歼敌109万余人,其中中国人民志愿军歼敌71万余人。志愿军以劣势装备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支援了朝鲜人民的反侵略战争,保卫了祖国大陆的安全,维护了亚洲及世界的和平,极大地提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    6、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5月23日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的签订,宣告了西藏和平解放。   7、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人民日报》上刊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这是河南省洛阳专区偃师县的农民在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组图:新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从而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土地改革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我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领导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约1/3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此,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

  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

  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同时规定,把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归根到底,是为了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土地改革从1950年冬开始,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进行。每期一般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和分配地主土地财产、复查总结和动员生产等步骤。各地政府都派出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领导土改运动。大批机关干部、知识分子(包括大学教授)和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报名参加土改工作队,投身到这场伟大斗争中。各地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访贫问苦,培养积极分子,逐步把群众发动起来,建立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农民协会,作为土改执行机关。随后,进行划阶级,开展对地主阶级面对面的斗争,揭露他们的罪恶,打垮他们的威风,并对其中罪大恶极的分子和破坏土改的分子实行镇压。在斗争胜利的基础上,由农民协会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并在分配完成后进行复查,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整顿与加强政权和民兵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生产。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到1953年春,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我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而且不必每年再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

  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从而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土地改革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
 
 8、54宪法  位于杭州西湖的“刘庄”。   翻开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纂的《毛泽东传》第316页,上面有这样一段记录: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着起草小组的几个成员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乘专列离开北京,于27日夜来到风景如画的杭州,开始做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毛泽东建国以后的第一次杭州之行,也是毛泽东的制宪之旅。1954年1月9日,宪法起草工作小组开始工作。

  (一)毛泽东是设计、制定“54宪法”的领导者

  位于杭州西湖的“刘庄”,原先是一个私人庄园。解放后,这里被改造成西湖国宾馆。毛泽东住在“刘庄”一号楼,此后的两个多月里,每天下午3点,毛泽东率众从“刘庄”出发,驱车绕道西山路,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街84号的办公地点,毛泽东在平房里办公,起草小组在主楼里办公,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

  宪法研究专家指出,毛泽东是设计、制定1954年宪法的领导者,“他不仅是出观点、出思想,而且亲自动笔”。毛泽东为起草宪法确定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凭空臆造。”这个事实就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和经验。他还强调,宪法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毛泽东眼界十分开阔,他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在起草的过程中,他曾经开列过一个关于中外各类宪法的书目共十种,要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在京的中央委员抽时间阅读。当时的工作人员还回忆了一个细节:毛泽东在研究1918年苏俄宪法时,看到该部宪法把列宁写的《被剥削劳动人民宣言》放在前面,作为第一篇。他受到了启发,决定在宪法总纲的前面,像《共同纲领》一样,写一段序言。“序言”这个形式,是我国宪法的一个特点,一直保持到现在。

  宪法草案曾将“庄严地通过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改为了“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毛泽东说,过去中国的宪法有九个,说这个宪法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不妥。说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名副其实。他还强调此句“不改不行”。当时,还有人提议将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被毛泽东拒绝。

  (二)“54宪法”好在哪里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席会议代表1197人,投票1197张,同意票1197张———“54宪法”诞生!

  2009年8月5日上午,在北京城西的一幢公寓里,记者见到了年届八十的宪法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许崇德。

  55年前,许教授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见证了“54宪法”诞生的那一刻。他记得发给代表的票是粉红颜色,票上有“赞成”、“不赞成”选项。“那是在中南海的怀仁堂,宣布宪法通过时,全场起立,欢呼,鼓掌,高呼‘共产党万岁’……后来,宪法广播了以后,全城放鞭炮啊!”说到这儿,老人平和的脸上泛起了热情的笑意。

  历经岁月,洗尽铅华。“54宪法”被誉为一部好宪法。它好在哪里?

  “是奠基之作。是一部地道的中国宪法!”许崇德说。

  ———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真正反映人民利益和意愿、肯定人民主人翁地位的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重要的国家政治制度,都是“54宪法”首先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至今;

  ———是中国革命的实践和五年建设经验的反映,是之前《共同纲领》实践基础上发展而来的,“54宪法”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依据中国事实、符合中国国情,这一立宪指导思想一直沿用至今;

  ———是完全中国化的宪法,虽然参考了苏联等国家的宪法,但与他们差别很大,比如我们的宪法里有“总纲”、“序言”等。“54宪法”是制宪、立宪,而以后都是修宪,“54宪法”的基本框架一直沿用至今。

  (三)彭真说,序言里一定要写进四件大事

  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是“82宪法”的实际主持人。他当时给中央的一个报告明确表示,这次修改宪法要以“54宪法”为基础。

  许崇德说:“‘75宪法’一共就30条,它还取消了国家主席和检察院。‘78宪法’也只有60条,里面还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这样的理念和表述,显然不适合。”

  许崇德对彭真同志十分景仰。他回忆说,“82宪法”的修改历时两年零三个月,大家在北京玉泉山集中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彭真同志最辛苦,星期天我们都下山回家,他仍坚持工作。”

  有一天,彭真对大家说,他一晚上都没有睡好,在想“序言里一定要写进四件大事”。这就是后来写进“82宪法”里的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共产党领导推翻三座大山、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彭真感慨地说:四件大事,有三件是我们共产党领导的啊!

  1982年12月4日,经过27个月的反复酝酿和讨论之后,共和国第四部宪法诞生。有宪法学家指出:“82宪法”是在合适的历史条件下,修改出的一部符合历史条件的宪法。

  (四)要支持小平同志的设想

  “75宪法”和“78宪法”都取消了设立国家主席的规定。“82宪法”要不要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这是当时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大问题。

  彭真曾写信给中央:现在草案中,关于国家主席问题,“大体是照抄1954年宪法的条文,供中央考虑作最后的决定。”

  当时为什么中央对设国家主席迟迟定不下来,主要是意见不一致。邓小平主张设,有几位同志主张不设。主张不设的同志的意见是,如设,只有小平同志适合担任主席,但这样势必增加他的很多事务,不利其健康。邓小平说,除了我,别人也可以当嘛!

  关于这一段史实,胡乔木的秘书曾撰文说:“胡乔木给胡耀邦、万里、习仲勋、杨尚昆写信,请他们在政治局会议上发言,同意小平同志的意见,并说这件事是关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的久远大事。当天下午,他去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回来后,他说,彭真会后找我和他们一起说,他同意我的意见,要支持小平同志的设想,在明天的政治局会议上,他要发言,希望别的同志也发言。”

  果然,第二天政治局会议意见一致,都同意设国家主席。

  设国家主席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对国家主席的职权作如何规定,是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面临的又一难题。1954年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比较大,比较实。如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这些条款是保留还是修改?如何修改?

  胡乔木秘书在文章中说:

  “1982年4月5日,邓小平找彭真、胡乔木,对这个问题谈了看法。他说,总理是国家首脑,主席是荣誉职务。主席写得虚一点儿,不要规定有什么实权。”

  根据邓小平指示精神,胡乔木和工作班子共同研究,草拟出了“82宪法”中关于设立国家主席规定的相关条款。

  (五)彭真坚决支持保留检察机关

  在《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一书中,李鹏记下了1998年的一天:

  “六月十六日星期二,晴。

  下午,主持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法制讲座。中国人民大学许崇德教授讲《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讲后,我提了几个问题。我问,宪法序言是否和条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他认为有同样法律效力。……许崇德不赞成在修宪中把私有财产写为‘神圣不可侵犯’。”

  2004年通过第22条宪法修正案,最终写进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在这之前的多次讨论中,对这一内容如何表述有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人提出,你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写私有财产的时候为什么不可以加“神圣”这两个字?许崇德是不赞成写“神圣”的。他说,“82宪法”那样写,是因为当时人们对文革“打砸抢”记忆犹新,所以用“神圣”两个字强调对公共财产的保护。“‘神圣’是形容词,意义不大,法律不是文学。”他还提到,“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写法,还有一个原因,西方国家一般讲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们那时就反其道而行之,说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许崇德的意见是: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已经是大家很流行的话了。“已经写上的,不必拿掉;没有写上的,也不必写了。”

  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问题,也是许崇德十分关注的。他说:“这个问题不小啊!”

  在“54宪法”起草过程中,检察机关应该垂直领导还是双重从属领导?“争来争去,就是这个问题。”许崇德说。他告诉记者一个细节:他见到田家英在草案的大字本上,反复贴纸条,“涉及检察机关这一条,起初是‘垂直领导’,过两天贴成了‘双重从属’,再过几天又贴成了‘垂直领导’。这样反复‘贴’了多次,才定下‘垂直领导’”。许崇德说,“75宪法”取消检察院,“78宪法”恢复,到“82宪法”时,也有人还提取消。当时,有的领导同志正愁着机构改革“砍机构”不好砍,所以对取消检察院的意见很感兴趣。彭真是坚决支持保留检察机关的。

  宪法,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

  刘少奇曾说过一句很有些诗意的话:“宪法,是幸福生活的保证。”

  彭真回忆说:“那个时候,中央决定重大问题时,毛主席、周总理常问:是不是符合宪法?”

  一部宪法,就是共和国法制建设和公民法律意识共同成长的全记录。
 图为华东人民出版社1954年9月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十大元帅 
毛泽东为十大元帅授衔授勋。 《解放军报》资料信息中心供图

 

  大事回放 1955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衔授勋典礼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

  那一天,是共和国军人的盛典。

  翻开1955年第10期《解放军画报》,记者林扬拍摄的一组照片,真实记录了当年9月27日共和国首次授衔授勋典礼的盛大场面。岁月如梭,品读已经泛黄的画页,情依旧,魂依然……

  军衔,军人特有的标志,军人荣誉的象征。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张明金说:“共和国建立之初,我们这支长期处于艰苦作战环境中的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被列入议事日程。1955年军衔制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标志性事件,是我军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在解放军档案馆,记者见到1951年至1955年期间近百份有关实行军衔制的文件,从中足以管窥当年开展这项工作的严谨与周密。

  1955年2月,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官军衔设四等十四级,即: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元帅,军衔的最高级别。当年授予元帅军衔的人员名单,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当毛泽东得知要给自己授大元帅军衔后,摆了摆手说:“这个大元帅我不能要,让我穿上大元帅的制服,多不舒服啊!到群众中讲话、活动,多不方便啊!” 随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都表示不参加元帅军衔的评定。

  1955年9月23日,毛泽东主席签发命令:“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元帅军衔。”   就在这一天,时任总政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黄涛受领了一项任务:起草元帅授衔授勋典礼的新闻通稿。多年后,他在《星火燎原》一书中撰文,生动记述了当年那个激动人心的场景——

  “红军之父”朱德第一个走上主席台。红军总司令、八路军总司令、解放军总司令……作为人民军队缔造者之一,朱德总司令为创建共和国立下的特殊功勋,自不待言。

  第二个走上主席台的是彭德怀。骁勇善战、百战百胜、奇功迭建……“横扫千军如卷席”,“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彭大将军!”这是毛泽东两次对彭德怀的由衷赞赏。

  紧接着,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一一走上主席台,接受授衔授勋。

  已85岁高龄的著名女摄影师侯波今天回忆起当初难忘的一幕仍激动不已。她回忆说,典礼后,毛主席走到元帅们面前,用欢愉的口气打趣说:“啊,元帅升帐了,好神气!”此言一出,元帅们都开心地笑了。据她回忆,林彪、刘伯承、叶剑英3位元帅没有参加授衔授勋典礼。当时,林彪和刘伯承在青岛养病,叶剑英在辽东半岛组织军事演习。他们身着元帅服的标准照,都是后来补拍的。

  典礼次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授予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以军衔和勋章,这是伟大祖国给予自己英雄儿女的崇高荣誉,也是党和人民赋予各级军官的重大责任。

  共和国首次授衔授勋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的重大历史事件,其具有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影响显然远远超越了授衔授勋本身。

  军旗之下,金星闪烁。记者在《解放军画报》图片资料室,看到了100多幅当年将帅授衔授勋时拍摄的珍贵照片。照片上,这些叱咤风云的开国将帅,似乎正在追忆血雨腥风的峥嵘岁月、思索治国安邦的千钧重任!

  “英雄肝胆夷艰险,革命精神旷代功。”走进21世纪的今天,昔日出生入死的将帅们大都离我们而去,但他们却留下了这样的精神启示:军衔,不仅是肩章上闪烁的金星和银星,更是扛在肩头的责任与使命!   10、人民公社
 
南京市民庆祝白下人民公社成立
    196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

  1958年大跃进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先后试办了城市人民公社。因此,中央文件要求对此进行组织经验和推广。

  城市人民公社以组织生产为中心内容,同时组织各种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和服务事业。   11、公私合营    1956年1月,全国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         12、庐山会议      1959年7月2日-8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先后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即庐山会议。 中国词典: 1959——1969年[组图]   中国词典: 1969——1979年[组图]   中国词典: 1979——1989年[组图]   中国词典: 1989——1999年[组图]   中国词典: 1999——2009年上[组图]  中国词典: 1999——2009年下[组图]    点击进入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