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斯奥特曼怪兽图片:会计处理:几项特殊业务的增值税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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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几项特殊业务的增值税涉税处理
2009-7-6 9:08:00 文章来源:网络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其标准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计算交纳的关键在于正确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和确认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除了常规购销业务之外,按照税法规定一些特殊业务也会涉及到增值税的计算缴纳,而且往往是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增值税计算、申报、缴纳的重点和难点。
一、受托代销与委托代销业务
根据税法规定,委托他人代销货物和受托为他人代销货物,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都需要计算销项税。在实际工作中,代销的方式主要是两种:视同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两种不同的代销方式在销项税的计算及核算上都不相同,需要分别进行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代销
视同买断方式代销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代销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从增值税计算的角度看,这种代销方式相当于产生了两个销售额,一是委托方将货物按协议价出售给受托方;二是受托方将货物按实际售价出售,所以双方都需要计算销项税。从账务处理过程来看有两个特点:一是双方都产生了销售收入,都需结转销售成本;二是委托方的销项税额与受托方的进项税额相等。
例:某生产厂家委托某商场代销一批商品,商品生产成本为120 000元,协议代销价200 000元,商场实际售价为240 000元,增值税率17%.
作为委托方生产厂家,相当于将生产成本为120 000元的产品以2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商场,所以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营业收入,同时计算销项税入账。会计分录:
1.发出产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 0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2.收到商场交来的货物代销清单时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商场,发票上注明售价200 000元,增值税额34 000元。
借:应收账款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注:新准则取消了“应交税金”科目,改用“应交税费”科目)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0 000
3.收到商场代销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应收账款 234 000
作为受托方商场,相当于以200 000元的价格从生产厂家购进商品,然后以240 000元的价格出售。会计分录:
1.收到生产厂家代销产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0 000
贷:代销商品款200 000
2.实际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280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 800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0 000
3.将代销清单交给生产厂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应付账款234 000
4.将合同协议款交给生产厂家
借:应付账款 2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