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咬大象被踩死 视频:贪官忏悔?从"许三多"落马看贪官为何总受"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7:42:30
贪官忏悔?从"许三多"落马看贪官为何总受"伤"2011年10月12日14:17
  从2010年下半年至今,五个恶行极重的巨贪被判处死刑——曾被公安部授予一等功的重庆原司法局局长文强,全国“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科级干部罗亚平,“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7月19日,索贿受贿1.45亿元、贪污5359万余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70万余元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与受贿1.08亿余元的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两人于同天上午被执行死刑。滚滚人头落地的同时,各级干部们似乎前“腐”后继,越反越贪,可谓官不畏死。为何死刑和民愤依然治不了贪官?
  
  为什么在权钱交易中,受伤害的总是领导干部?许迈永案件可以证明这样一个公式:权力必须来自权利,权力才能真正代表权利;权利必须制衡权力,权力才能真正服从权利;权力必须回归权利,权力才会真正属于权利。
  
  今年是执政74年的苏共亡党二十年祭。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曾引用过的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
  
   贪官忏悔的“假理由”
  
  新中国成立五年时,打江山的陈毅元帅出于对权力的感悟,曾写有一首感事述怀诗《七古·手莫伸》。诗中指出了权力所必然带来的三大好处:即“威严、美色、推戴”。
  
  我以为,如果陈毅元帅面临市场经济条件,他还会加上“钱财”这一大好处。许迈永就因为“钱多、房多、情妇多”被民众戏称为“许三多”。
  
   9月6日,《检察日报》刊发了许迈永2009年写就的悔过信《“对一次一次举报,我都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许迈永认为,自己之所以走上贪腐之路,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权变钱的思想。随着“权力越来越大”,“越比心态越不平衡”,“虽然地位、职务、荣誉不能传承,但金钱、资产、物品可以继承”,“因而,金钱第一的思想在我的头脑里越来越深。”二是侥幸的心理。“我总以为朋友靠得住,并心存侥幸地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问题,即使出了事,组织上查,也会有人替我挡一下。”三是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政策界限模糊,不能明辨是非”。
  
  其实,许迈永列举的三条主要原因,与很多贪官的忏悔非常相似。应当说,带有共性。但是前两条是真原因,后一条是假理由。
  
  权能变钱,古往今来几乎无人不晓;心存侥幸,历来贪官都作如此之想。许迈永既非圣贤,加之“从小穷怕了”,只要有条件,“权力变现”,自然成为那些由厌腐恨腐反腐败,发展为思腐羡腐搞腐败者的当然选项。市场经济奉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同时,为防止权力与钱财进行等价交换,市场经济又是法治经济。而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基本上是人为的过程,而非自发的过程。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远大于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权力的含金量,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呈几何级数增长。而我们一些地方单位的政治体制改革,又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忽视了对每日每时不断滋生苍蝇的“粪坑”的填埋
  
  几十年的腐败与反腐败实践证明:这种“一手硬、一手软”的不协调状态,这种“一腿长、一腿短”的不同步状态,就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适应、不配套所拉开的缝隙,就是腐败行为不断滋生蔓延的土壤,就是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生存空间。
  
  于是,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的含金量迅速攀升;另一方面,对权力的制约(还谈不上制衡)却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市场条件下的一些权力之“虎”,很快觉察到计划条件之“笼”的脆弱。于是,一些心有不甘的掌权者,便开始以身试法;于是,一些胆大妄为的掌权者,甚至敢于铤而走险!
  
  八十年代初,我们拿海丰县原县委书记王仲、副书记叶妈坎开刀。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一连杀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彬、第一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等6名省部级腐败高官!我们反腐的态度不可谓不坚决,处置不可谓不严厉,但权钱交易仍在滋生蔓延!
  
  原因何在?32年了,我们在标本兼治中,太注重查处腐败的个案,太注重拍打腐败的苍蝇了;而忽视了加快制度体制机制,特别是权力结构的改革,也即忽视了对每日每时不断滋生苍蝇的“粪坑”的填埋!于是,卷入腐败的级别越来越高,金额越来越大,重要岗位的官员也越来越多……
  
  身为副市长的许迈永,不仅是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的死角,也是杭州新闻媒体监督的禁区,还是杭州市人大政协监督的空白……
  
  于是,失去监督且心存侥幸的许迈永,一旦自律不严,一旦把持不住,必会铸成大错,滑向犯罪深渊!
  
  于是,上级的委任书,常常与法庭的判决书相连;风光的主席台,往往与落泪的断头台直通。
  
  就这样,许迈永轻易地走到了他人生的尽头!
  
  而许迈永的所谓“法制观念不强”,不过是他的借口和遁词!以他的智商和阅历,他完全知道他的所作所为是在违法犯罪!不过他太相信他的智商和阅历,他太相信他的所谓铁哥们了,却太不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箴言了。
  
   为什么在权钱交易中,受伤害的总是领导干部
  
  许迈永没有什么家庭背景,他的不断提拔与他的工作能力强是有关系的:属于搞工作很有一套,搞腐败也很有一套的“两搞干部”。
  
  八十年代后期,这种“两搞干部”就开始出现,但由于“用等级授职来代替普选制”的干部任命方式未能根本改革,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只有忍看搞工作很有一套的领导干部,如担任过广东、浙江两省的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今年落马的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等人,成为搞腐败也很有一套的千古罪人。
  
  许迈永之死,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当认真思考这样一个简单道理:为什么在权钱交易中,受伤害的总是领导干部?
  
  我以为,首先,权钱交易不是一种等价交换。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公器,而非私产。拿公家的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去与别人进行私人的交换,如同给人放牛的娃娃,把别人的牛拿去卖了。这种买卖肯定不是等价交换,而是削价贱卖!
  
  其次,权钱交易不是一种正常交易。权与钱的交易,既不敢进入公开的市场,也不敢让公众参与。只能偷偷摸摸地干,提心掉胆地办,一对一地搞。是最典型的黑市交易、地下交易、违法犯罪交易!
  
  第三,权钱交易不是一种平等交易。交易之初,不法分子用他包里的钱,来买你手中的权时,他是孙子,你是大爷!成交后,不需很长时间,你便成了孙子,他便成了大爷!不法分子由此总结出:“先用我包里的钱,来买你手中的权;再用你手中的权,帮我赚更多的钱!”这就是不法分子“暂当孙子无妨,后做大爷应当”的“只赚不赔”的好生意!
  
  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转换”中,外面的世界实在太精彩了!来自外在各方面的诱惑和欲望,远远超过了人性本身所具有的自制力。在这外欲大于内制的特定时期缺少制约、制衡的权力,无疑成为一些类似许迈永的人,走向深渊甚至断头台的放大器或加速器。
  
  从这个意义上讲,许迈永之死,既是他个人素质的悲剧,也折射出我们权力结构不科学的弊端。
  
  在反腐败与腐败的两种力量较量中,速度是关键。要遏制腐败,不仅要通过严肃查处,加大腐败的成本,提高其死亡率;而且要以治本为主,减少其出生率。在力度不变的情况下,腐败的出生率下降,其死亡率必然上升。而改革党委“议行合一”的领导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体制,就是解决速度问题的重要举措。
  
  许迈永案件可以证明这样一个公式:
  
  权力必须来自权利,权力才能真正代表权利;
  
  权利必须制衡权力,权力才能真正服从权利;
  
  权力必须回归权利,权力才会真正属于权利。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来源:人民网     编辑: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