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郯城公安局 举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27:30
帖爆料:15名中层干警集体实名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附名单)


编者导读:
28日,网络出现《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的帖子,帖文称当地15名警员实名举报郯城县公安局长孙钦刚自2004年任该县公安局局长以来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该帖落款留下了15名举报者的名单,名单中有举报人的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从而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与相关媒体的调查。
相关媒体报道称记者拨通名单中“郯城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原所长陈卓”的手机。接电话者称就是陈卓,且实名举报的事确实参加了。他称,2008年,15人整理了举报材料,还当面签字表示“以上举报材料绝对真实,请上级领导查处,如有虚假,举报人愿负法律责任”。
记者还拨通了名单中“郯城县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霞”的电话,张霞也表示,自己参与了举报,愿意为此负责。
记者拨通了名单中“郯城县公安局原治安科副科长李景华”的电话,但接电话者否认自己是李景华,不知此事。
而公安局长孙钦刚则表示,举报纯属告黑状。相关阅读
原帖:
我们郯城县公安局部分民警本着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和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的心情,向各级领导反映山东省郯城县公安局局长孙钦刚自2004年到郯城任职以来胆大妄为,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包庇犯罪分子等违法违纪行为,请领导落实查处。
……
一、私自当头,贪污受贿。
二、违规集资建房,挪作他用,致使大部分干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逼得个别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反对监督,打击报复。
五、知法犯法,私放罪犯。
六、带头违反五条禁令,酗酒惹事端。
七、对待群众漠然视之,视人民群众如粪土。
以上举报材料绝对真实,请上级领导查处,如有虚假,举报人愿负法律责任。
联 系 电 话
刘凤堂 郯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13805490212
刘 峰 郯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 13905395325
陈端宏 郯城县公安局监管大队中队长 15265961652
黄彦方 郯城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教导员 13792961777
禚如山 郯城县公安局法制室教导员 13505396556
王静波 郯城县公安局后勤保障室教导员 13705397888
杜春青 郯城县公安局原新区派出所指导员 13181200799
张怀德 郯城县公安局原港上派出所指导员 13345083137
杨大华 郯城县公安局原通信科科长 13465397959
张 霞郯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13705394306
刘全礼 郯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13589652603
李景华 郯城县公安局原治安科副科长 13573908672
陈 卓 郯城县公安局原黄山派出所所长 13953926089
刘付美 郯城县公安局保安大队办事员 13853921085
陆贵生 郯城县公安局原纪委纪检员 13605391538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