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帝和阎王:从民主的观点看--心灵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01:06

从民主的观点看------心灵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作者:楚在边

                                                                                   一         

生命的存在是一种意志的表达。无论你是谁,无论你的理想、愿望,你的情感你的现实行为是什么,你总是偶然地获得生命;你被抛于世,你无可奈何但却执意地构筑自己的存在,你在你本能的世界里发现一个无限膨胀的自我,你希望这个世界都是你的,你希望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上帝,虽然这样看起来很荒谬,很不近情理,但这却是你的意志。你的意志表达着你自己的生命,你的意志是你生命的一个动力,你的意志是你权力欲望的源泉;世界是你的意志,而你的现实存在就是意志的结果。

人性根基于此。人的意志、每一个体的意志在绝对的意义上要求一种绝对的自由。人不希望被压抑、被限制、被统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掌握权柄、统治他人。不幸的是,人的现实性使每一个具有无限自由意志的个体必定属于社会,人是社会的一个消极的存在者。人一出生就被抛于社会,人的自由意志就在他自己的现实活动中被社会消融,人不得不接受被压抑、限制、统治的命运。

人是软弱的。人的自然的、社会的软弱性决定了人是一个丧失了自我的存在者。人最初因为面对自然及各种外在的力量而寻求于一定的群体、社会、乃至国家;而后,人不得不因为要保护自己而交出自由,人不得不在自己的所属的社会、国家中分割自己的权力,并压抑自己的自由意志。从根本上来说,任何群体、社会、乃至国家都是人的意志分化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所体现出来的一个一般的现实现象就是,人类的存在总是划归于两个对立的群体即具有权威的统治者与意志弱化的被统治者。这两个群体就象人类的两个幽灵,它们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它们互相间不断的斗争、融合的历史,它们的权力意志不断此消彼长的过程就构成了人类全部的文明史,就构成了人类全部的心灵发展史,就阐明了人类意志根基于现实的对于未来永远无尽的祈祷。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人民也即我们发现了自己;我们是多数,但我们却是弱者;我们是国家意志一般的发展基础,但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却不能左右国家意志。

人民是软弱的,但人民的软弱决不意味着人民可以永远低下它高贵的意志的头颅。人民需要权力,人民需要自由,人民中的每一个体都渴望他们自己的意志能最大程度地体现于国家这个整体意志中,也即是人民渴望作为人民意志的国家意志能最大程度地体现每一个体的意志要求。我们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谈论民主。                                           

人类的历史从来都是人类意志的历史,也是人类心灵的发展历史。在单纯的意义上,透过众多历史事件的表象,我们总能观察到人类心灵的发展状态,我们总能感受到人类意志作为历史发展的原动力它在历史的发展中借以演义自身的心理基础。无论是是东方还是西方,也无论是白种人还是黑种人、黄种人,生命的本能总是在不同的族群之间呈现相似的心理过程。权力与自由是所有族群永远不变的心理话题,每个人的权力欲望及每个族群、国家的权力欲望是与他们的自由相联系的。为了自由必须拥有权力,而为了权力则必须争斗、较量乃至残杀、战争,这就是人类的本性,这就是人类的自我意志,这就是人类的历史存在所不可缺失的本质。

民主附着于历史而生。它并不是一个先天意志的表达,但它却绝对根基于先天的意志,绝对是从先天的意志中所产生的对于社会的一个必然的要求。当人的意志被禁锢的一刻起,民主就已经播下了它坚实的种子;当自由成为少数人的特权时,民主就开始以战士的身份向少数人的权力宣战了。民主,是一个认识的过程,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它深深地嵌入历史,它是历史之果,它是文明社会一朵盛放的花。

                                           二 

民主是一种社会意识。民主一词的一个最直观的意义就是---以民为主。对于任何社会、任何国家来说,这是一个神圣的原则。它表明了两种含义,一是任何社会、任何国家的现实存在总是要以人民的现实存在为前提,总是要以人民的意志作为其国家意志的基础;二是任何国家不论其制度结构如何,其权力存在的意义都必须是要以人民的意志存在为目的,都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历史时期人民特定的意志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无论东方、西方,也无论某一国家的社会制度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在历史发展的源头,任何民族的国家存在都是合理的,都有合乎他们现实人性发展的理性目的。因此,从人类本能意志的眼光来看,我们这里是不能判断说古希腊、雅典的民主制度就一定是好的,而古代中国的周王朝就一定是不好的。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文明总是以它们不同的存在方式表达着一个相同的意志目的,那就是种的生存与繁衍。

而人类的道德意识正是因这样一种意志的目的而产生,道德的目的也就是意志的目的。在这里,民主的意识就是一种道德的意识,民主的要求也就是一种道德的要求。道德因民主而生,道德从抽象的民主意义上衍生出人的具体的行为规范。当道德意识不断深入发展时,当社会的现实存在不断地深化道德的本质意义时,道德就在一定的程度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范畴而成为人类的一种普世的真理。我们因而可对一个具体的时代、具体的国家、个人的现实行为进行道德上的善恶评判。

但民主更是一种社会制度。任何社会社会制度都是一定的社会意识的反映,都是建立在一定社会意识之上。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有什么样民主观念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有什么样的国家意志的发展便有什么样的与这个国家意志的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如果一种民主意识不体现在一定的现实行为上,那么这样的民主观念一定是空幻的、不切实际的、假的、虚伪的。对于某个具体的个人来说,如果他的民主观念不体现在他的具体的现实行为上,如果他所有的现实行为实际上都是与民主观念背道而驰,那么,我们怎么能说这样的人就是一个民主人士呢?而对于一个特定的国家而言,如果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以他们的现实行为所表达出来的国家意志根本是背离人民意志的,如果这个国家的民主意识根本没有表现为相应的民主制度,那么,这样的国家我们能够说它是一个民主社会吗?

显然,我们谈论民主,我们考察人类历史的发展总是从两方面来理解民主的现实性。一是以统治者的现实行为所表达出来的国家意志是否真正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是否是以民族的、国家的整体利益作为其行为的准则,在这个意义上,也许我们会弱化对制度的考察;二是从社会的制度结构上来评判一个国家的民主发展情况,来判定一个国家在特定的发展时期人民作为国家意志的心灵发展状况,来分析一个以多数人的意志作为国家权威的基础所体现出来的制度的优劣。

在这里,在宽泛的民主意义上,我们发现了民主意识的最为古老的辉光。它伴随着人类的自我意识而生,它深深根植于人的本能目的,它是人类意志的一种表达。从血缘家族到氏族部落再到国家,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个港口都被自我意志的灯塔照亮,都在自我意志的引导之下朝向下一个更为辉煌的航程,而在这之中人类的民主意识也随着自我心灵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历史在人类意志之中展开,历史的发展史就是人类意志的发展史,也即是民主意识的发展史。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对民主意识的认知,基于人类的本性,在人的意志的本质特性中,我们才找到了一个新的视点,我们才看到一个在民族的、国家的意志发展中所普遍展开的历史视界,我们才认识到到世界上的任何文明在从其最早的血缘家族中升起的民主意识的曙光几乎照耀了历史发展的所有过程。

我们因此而看到,人类的文明史遵循着自我意志发展的理性目的,它总是以作为整体的人类意志存在的合理性来展开它前进的最古老的脚步的。不论一个特定的民族是以怎样的现实性来展开它历史的步伐,它的存在自身就是它的意志目的,就是它的合理性。人类的历史并不在荒谬中展开,尽管我们常常在历史中看到荒谬,我们也常常看到战争、残杀、掠夺、毁灭,但历史所始终演绎的却是人类不灭的自我意志,历史总在它无穷的发展中呈现人类意志无限生长的过程,呈现人类以自己的本能存在作为其合理性的依据从而在它的道德的、法律的意识中所阐明的自由存在的本质。

存在就是合理的。抛弃一些庸俗的注解,从全部历史存在的本质,从人类意志存在的本能目的来看,这句话充满了真理。它表明,在历史发展的任何一个特定的阶段,社会的现实存在都是在它自己的逻辑必然性中,都有它自己的意志发展的合理性。这样来看,无论是古中国、古印度、古巴比伦还是古希腊罗马,它们的现实发展都是合理的,我们并不从单纯的制度上来评判它们存在的优劣,我们不能用现代人的社会意识来审判一种古老的文明。以心灵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些古老国度的文明都一样充满了人类辉煌的意志之光。

                                         三

基于这样的认识,当我们审视历史时,我们对一个特定的文明、特定的社会制度的评判就超越了世俗的道德目光,超越了某种僵硬不化的教条主义,我们只是在一个特定整体的本质存在中寻找目的、意义,寻找它的存在的因,以及它的存在的果,寻找它的真实性、合理性,它的以道德的、法的面目所呈现的自我意志的灵光。这是一个认识的起点,这是历史之成为历史、道德之成为道德的因,这是现代民主思想赖以发展、完善的胚胎。这里,民主已不是现代人的一个特有的词汇,已不是以现代人的道德目光对历史的一种反向的沉思;它被赋予一种特别的价值,它被看作是人类意志的根基,是人类社会意识赖以发展的深厚土壤;它源于个体意志,却又超越个体意志成为人类存在的一个普遍的意志本能。

因而,我们在人类存在的本能意志上以同样的目光来审视两种不同的文明,审视两种以不同的道德意识体现在它们的制度中的民主表达方式。周王朝是一种典型,它代表东方,代表中国,它是几千年长存不灭的儒家文明的源头,它是儒家思想意识得以成熟、产生的现实土壤,它以一种特有的思想模式、制度模式表达了中华民族最典型的自我意志。而古希腊、罗马又是一种典型,它代表了西方,代表那些众多的民族以他们共同的文化存在特质所赖以生发的源头,他们以自己的文明方式阐述他们的国家意识、道德意识,他们虽然短暂但却辉煌的古代政权模式始终是西方世界的一座不灭的灯塔,并使得西方社会在更为完善的制度结构中向他们古老的民主意识回归。

无疑,在古代中国,周王朝被看作是一个理想的社会,被看作是国家的现实存在的典范,而成为古代中国人的一个永远的梦想。在纯粹的意义上,应该说周王朝一样具有民主意识,一样具有基于其民族的、国家的整体存在而对适应其社会现实的道德的、法律的建构。周王朝的存在是在适应其族群发展的现实合理性中展开,而并不是我们以阶级的目光所触及到的在它的本质荒谬性中来演绎它的文明史的。历史的现实发展使周公之礼被抽象为一种道德,被表述为“儒”------一种心灵存在的本质,一种道德化的社会理想象灯塔一般向着未来永远的照射。这里,我们并不是以我们现代人的意识从文明的荒芜中看到文明的颓废,而是从民族存在的意志中看到文明的强韧;我们是以相同的意义来诠释古代中国的、古代希腊罗马的社会制度,不论它们的制度表现为专制的还是民主制的,在民族意志的本能目的上我们把它们都看作是具有同样意义的合理性的存在。

人类的理想总是要在它的抽象性中被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社会存在,总要表达为某种意志的目的;而文明的存在方式是民族特性、民族心理发展的结果,是意志选择的结果。尽管我们在意志的选择中看到了偶然性,我们在所有的历史事件中都看到了从人的本能意志中所涌现出来的自私、残暴、狡诈等等不可扼制的人性的潘多拉之魔。但是,我们也同样看到了意志发展的必然性,我们也看到了历史的进程总是逃离不了人类自己的意志目的,它总是在遵循这一根本性的目的而始终演绎着每一历史时期特定的民主意识、道德意识。从这点来看,本能意志就是历史的主线,就是历史的必然性的动因,就是历史的目的所始终要寻求的平衡点、稳定点。历史的演义模式就象是我们中国的那一幅抽象的思想标记------混沌而神奇的太极图。

在历史中,没有必然性的制度可以使我们永远对未来怀着海市蜃楼般的张望,但是却必然地存在凝结在不断更替的历史事件中人类自我意志的永远的张扬与升华。因而,注目历史,从历史的表象中发现存在的本质,发现某种历史扩展的度,发现善恶交织的人性之魔力是怎样确立自己的民主意识、道德意识,这就是我们对历史的沉醉所需要的最真实的理由了。正是在这样的沉醉中,我们才发现一般的无差别的民族意志是怎样表现为不同的民族特征,表现为他们自己的文明发展过程;我们才理解不同民族的制度建构总是根基于他们自己的意志要求,并在他们的道德意识中证明他们自己的合理性;我们才超越现代人的道德意识,并抱着对历史最虔诚的怀想,以全新的眼光审视在历史中所生发出来的人类意志的光芒。

因此,对于一个特定的社会制度,我们总是从作为整体的民族意志存在的意义上来理解它的现实合理性,来理解它的道德、法律意识,它的全部意识形态所决定的文明的本质特性,我们只有这样才会从历史的虚无中看到历史的伟大,我们才会避免现代人常常陷入的以上帝般的姿态对历史作最后的末日审判的误区。文明总是伟大的,这种伟大根基于生命的本能,根基于每一个民族最不可覆灭的自我意志,根基于在这种意志之中所升腾而出的最古老的民主意识之花。在这样的意义上,民主的历史发展就既表现为心灵的、又表现为社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成熟的过程;我们现代人的民主意识并不是从某个圣人的大脑产生,并不是某个上帝以它的必然性所赋予每一个体的现实存在理由,而是人类长期的心灵发展的结果,是从历史之树几千年的文明成长史中所结出的灵魂的果实。

                                         四   

我们是在升腾不息的自我意志中盛赞古希腊、罗马文化,而不是把它们的制度、它们的国家权力的表达方式看作是超越一切民族的、最具优越性的完美的社会存在。因为,在文明前史的、纯粹的民主意识上,一个民族最大的意志要求就是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它作为一个特定族群的整体、作为每一单纯的个体存在所要求达到的超越一切条件的意志目的。这样的目的也就是历史的目的,是我们在那些纷繁、混乱的历史事件中,在它的战争、残暴以及一切非理性的表象背后始终可以感受到的历史的合乎理性的意志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并不以某种特定的制度来区分历史的好坏,来判别文明的优劣,我们首先是以某种制度带给一个特定民族存在的稳定、发展、强盛的程度来确定这种制度以及这个制度所体现的社会意识的好坏;然后,我们才在历史的发展中,对某种特定的社会意识及其制度所给予它的每一个体的人文关怀、他们心灵的自由发展、他们的个体权力、公民意识等等情况来加以考察。

因而,对于西方文明来说,古希腊、罗马的伟大就在于它们全部的社会意识,在于在它们全部的历史中存在过的制度模式所体现出来的它们强韧的国家发展意志。雅典的、罗马共和国的民主模式并不是希腊、罗马文化的全部,并不是它们贡献给欧洲文明的最本质的存在的方式,并不是欧洲的精神得以孵化、产生、发展的唯一源泉;准确的说,斯巴达的、罗马帝国的制度模式一样演绎了希腊罗马精神,一样代表了希腊罗马文化的精髓,一样造就了希腊罗马文化的伟大。这样,我们就在一般性上来领悟希腊罗马精神,我们就在它们神圣的表象之中同样看到了一般存在着的人性,我们就在它们不断交织演变的历史悲喜剧中发现了同样的荒谬、残暴,以及同样的民族意志的不死鸟。

显然,我们不是从制度的合理性中来阐述历史,而是从民族的本能意志出发来寻找历史的现实存在的动因,来探寻历史的合理性的根据。任何社会制度都是一定的民族意志的体现,都根源于民族心理的现实发展,都有它们合乎理性的存在依据。无论一种社会制度是表现为专制的还是民主制的,就历史而言,它们的合理性会在它们全部的现实存在中得到最客观的说明;一种社会制度的存在是以一个特定民族的稳定、发展、进步作为其完善、变革的必然性的依据,没有永远的制度,但有永远的民族意志的要求。对古希腊罗马来说,它们既需要雅典的、罗马共和国的民主制度,它们也同样需要斯巴达的、罗马帝国的专制制度,因为,这就是历史的必然性,就是它们民族意志发展的现实需求。历史的偶然性的选择总是躲藏着意志的必然性的踪影。尽管我们在这之中也毫无例外的看到了独裁者对民族意志的强暴,看到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压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应牢记这个真理,应从人类的现实存在中来理解社会意识、社会制度的可能性、合理性。人并不背负伊甸园的前世罪恶,人也不天然地具有天国般超越的权力、自由。现代人的所有社会意识都是人类心灵发展的结果,都是从文明前史的必然性中发展而来。从血缘家族到母系氏族再到父系氏族,人类的野蛮时代一样渗透了他们的自我意志的发展,一样充满了道德的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一样遵循着在经验中确立他们的社会意识的原则。在野蛮时代,一种新的社会存在形式之被肯定、确立总是因为它更有利于族群的繁衍、发展,它在一个更高的阶段上更有利于族群整体的生存原则;而新的道德意识也是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存在并随着新的社会存在形式的确立而确立。野蛮时代的高歌赞颂着人类自己的纯粹理性并在它的纯粹理性中启动了人类文明时代的意志之梦。

人是理性的存在者,理性是伟大的。人类文明时代的理性同它的野蛮时代一样在人们的现实行为中显示着人类自己的创造力、意志力。文明人一样不断推进、变革着他们的社会存在形式,一样在他们的社会经验中不断地确立新的道德意识、新的人性原则。理性的辉光照耀着历史,照耀着一切历史事件中人的不可屈服的生存精神。人的一切社会意识,每一历史时期道德的、法律的意识无不从人的理性中产生,无不是人的伟大的理性对他们的现实存在的一个明智的决断;人类的一切社会制度无不是人们根据他们特定的现实存在所作出的合乎理性的选择。人在理性中肯定,人也在理性中否定。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交互影响总是使得人类对于社会存在的理性判断呈现不断地肯定与否定的过程,从而也使得人类历史在它的紊乱性中呈现螺旋形的必然的发展。

对于一个特定的民族而言,理性的永恒目的就是这个民族的最为强健的生存意志,就是这个民族的稳定、发展、繁衍。舍此而论,理性将一无是处。任何社会制度都不过是理性的手段,都不过是某个特定的民族为了自己的意志目的而做出的某种现实的选择。因而,在文明的进程中,在历史的合乎理性的发展中,从人类意志的整体性的目的出发,我们反倒会弱化对制度的考察,我们会忽略制度对于人性、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极的、能动的作用。人类的意志,会在我们对历史的沉思默想中向我们呈现它耀眼的光芒,仿佛它是某种充满了神性的永恒之物,永远地照向我们思想的无限深邃的天空。

                                         五

历史的解答非常清楚,雅典的、罗马共和国的民主模式并不在一般的道德意识上比斯巴达的、罗马帝国的专制模式更具有优越性;民主的制度模式并不因为它的绝对必然性而生根于历史,而是因为历史的偶然性的选择而成为历史的一种现实的存在。古希腊、罗马的灵魂并不因为它们的民主制度而不朽,而是同样的精神渗透在它们所有的政治结构中,无论它们的社会在一定的时期表现为专制的还是民主制的,它们在它们全部的历史存在中所造就的文明才是它们的伟大所在,才是它们不朽的精神所孕育的欧洲文明的实质。雅典的、罗马共和国的民主制度的湮灭出于历史选择的必然,出于某种历史的现实性的要求而对国家意志的一种新的表达。

同样的理由,中华文明,自周礼演绎而生的儒家文明并不因为它的王权思想、专制意识而充满了荒谬,而成为一个文明的负担。中华文明的伟大亦根源于我们不可磨灭的民族意志,是一种世界上普遍存在的一般的民族精神造就了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是在它自己的历史中所铸成的民族魂。一条超现实的龙,虽然随着王权的幻灭它也一样丧失了它虚伪的幻象,但是,潜在的民族心理的真实存在依然借助于它而被赋予一种特别的意义;抽象的龙的文化象征并不象人们看到的它在哲学上、宗教意识上所表现的粗鄙那样令人匪夷所思,而是一种真实表征的民族心理,是中国人对于他们所理解的自由的一种超越的期盼,亦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普遍认同的作为一个不可分裂的整体的民族意志的永远的梦想。

我们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来理解龙的精神,来理解中华文明,来因应我们超越的目光探寻历史,并从我们特定制度的历史存在中启明某种精神存在的实质。一个民族的意志作为一种必须优先满足的存在而成为民主意识之魂,成为道德、法律意识得以确立、发展、演变的基础。因而,同样的民族意志的要求就是专制制度以同样的理由同民主制度一样具有其历史的合乎目的存在的合理性。专制,并不是以它先天的丑陋面目而呈现于历史中,并不是一个可恶的魔鬼给予一个民族的邪恶的诅咒,而是民族心灵发展的现实性的要求。

因此,在文化特性上,在一般的民族意志所支撑的文明存在的本质意义上,中华文明同欧洲文明同其它任何文明一样都有其卓越的内在精神所表征的伟大性,都有其民族意志在历史中所洒下的不可磨灭的辉光。我们的目光洒向文明的源头,深入历史的最内在的动因,一片意志的沃土为我们构建一种新的历史视界,我们由此而发现一条意志的奔腾的河流永远将历史带向着未来。对于历史,对于文明,我们首先就是肯定,然后才个别地否定,才带着纯粹理性的目光判明历史存在的真谛。在这里,民族虚无、民族悲观主义都将荡然无存,我们应该是带着充分的自信从历史中回到现实,回到我们对于这个国家的美好未来最虔诚的期盼中。

                                          六

抽象的道德蕴涵着超越的人性,蕴涵着人类的意志目的所表征的理性。人类社会的任何存在形式都是一种道德的凝结,都必然地要在一种特定的道德意识中达到其意志的理性目的。道德维系社会的存在,道德决定一个国家的稳定性,道德是文化的种,道德是文明的因,道德是历史之流赖以奔腾向前的河床,道德是一个特定民族赖以发展、繁衍、存在的基础。人类全部的道德意识,生根于历史的道德化的现实存在总带着人类庄严的理性,总是在这个理性之中述说着人类深刻的自我意志。

道德因民族、国家、文明、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而不同,就是说具体的道德规范是发展的、变化的、有区别的;雅典的、西周的、古代的、现代的,道德的区别总是构成民族、文化、历史的不同发展风貌,总是以其不同的存在样式表征心灵的发展状况。但是普遍的人性,在无差别的人的本能意志中民族的、个体心灵的各自发展却又生发着一般的道德意识,就在这样的道德意识中表征着无差别的人性。因而,就一般的道德意识而言,道德是超越的,它既超阶级而存在,它亦超民族、国家、文明、历史发展阶段而存在。真诚、善良、宽容、仁慈、友爱等等这些一般存在的道德意识构成人类文明的根基;构成人之为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标记;构成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各民族、国家,各种文明能够互相交流、和谐共存的基础。这是一种可能性,历史就是在这样的可能性中展开,而文明的融合亦在这样的可能性中使世界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因此,对于历史的客观的评判,总是要求我们带着超越的、一般道德意识的目光深入道德的本质。如此,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进程就会以一种新的积极的意义向我们呈现。我们就在同样的意义上来理解苏格拉底与孔子的真诚,理解凯撒与秦始皇的伟大,理解凯旋门与万里长城所凝结的道德意义;我们就在周代商、汉替秦与雅典、斯巴达及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的交替演进中来理解历史存在的本质意义。

一般的道德意识即本质的人性是人类心灵发展的抽象表达,是人类的本能意志在它的抽象性中所阐明的一种普遍的心灵要求。它的超越性根源于人类普遍存在的本能意志,根源于每一个特定的族群在他们的存在中所意识到的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存在所必须具有的心灵品格。道德的律令来自于人的理性,来自于人类在他们的历史存在中所作出的经验判断;它既不是从上帝的至善中合乎必然地推导,亦不是某个权威、某个阶层、某个统治者自私的利益诉求。超越的、一般的道德原则在人存在的宿命中,在人类心灵发展的必然性中成为一切文明发展的基础,成为不同种族、不同文明、不同宗教间人与人相互理解、交往的基础,成为所有的社会存在形式、不同的社会制度赖以稳定存在的基础,因而它也成为民主意识的根基,成为民主之花得以盛放的深厚土壤。这里,宽泛理解的民主意识就以一般意义上的道德面目呈现在历史中;就在人类的所有社会存在中,既在雅典的、罗马共和国的又在斯巴达的、罗马帝国的、在周王朝的政治制度中表达一种超越的人性。

正是在这样的超越性中,我们才会理解一般的人性并不会因为政治制度的不同而不同,并不会因为文明存在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并不会因为地位、阶层、财富的不同而不同;我们才会明白一般的道德意识与特定的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区别和联系,它们在人类心理的发展上所表达的不同意义;我们才会清楚民主意识在道德根源上或者说道德意识在民主的根源上所蕴含的人类本质的意志目的。

也只有在这样的超越性中,我们才可以在所有的社会制度中,既在专制的又在民主制的社会中真实地观察到不断地接近于理想化社会的历史存在,并在对人类社会未来的真切期盼中看到一个可能的至善的社会所散发出来希望之光;我们才有可能在特定的道德规范中区别于商纣王之暴与周文王之德,我们对于他们的评判才会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性的要求;我们才在相同的意义上诠释雅典末期的衰落与周文王时期的强盛。因而,我们可以这样说,暴政并非仅仅指向专制,而德政亦并非仅仅指向民主制度,人类社会并不会在人性的分裂中陷入混乱,而是在它的多样性中达到人性的本质的统一。

实际上,在这里我们已经逃离了马克思主义为我们划定的关于人性的阶级性的误区,我们在一种更本质的意义上来理解人性。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说,人性在物质利益中呈现,但人性不根源于物质利益;人因其本能存在而自私,人也因其本能存在而趋向善;特定的道德规范并不会因其在某种意义上的阶级的区别而失去其一般性的基础,现实存在的人也并不会因其地位、阶层、财富的不同而显现人性的分裂。如此,我们对于民主观念的分析就剥离了它阶级性的虚幻外衣而深入它的本质意义,而在一种更为宽广的视线上来看待我们对于社会存在的现实寻求。

                                         七

因而,在道德的意义上,民主观念也是发展的、变化的、超越的。一定社会的民主意识是这个社会特定的道德意识的体现,是这个社会普遍的心灵发展对于现实存在的要求。民主意识的发展以道德意识的发展为前提;民主制度的发展完善以道德意识的发展完善为基础。民主没有阶级性,不存在剥削阶级的民主与劳动阶级的民主的区别;民主没有国藉,美国的民主与中国的民主在同样的历史时期都有相同的发展原则;民主不依附财富,资产阶级的民主与无产阶级的民主都具有相同的现实意义。

这里必须强调,我们是在两种意义上来理解民主,一是在一般的道德意识上,在所有民族作为其整体存在所具有的相同的意志目的中,民主意识所蕴含其中的一般的发展原则;二是在特定的道德规范上,根源于每一个特定的民族在宗教、习俗、经济等方面的不同,民主意识所产生的不同的制度规范。就第一个方面来说,民主是一种普遍性的要求,是任何民族、任何制度的发展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也是任何个体在其特定的现实存在中所必须遵守的社会准则。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意识就被消融在道德意识中,它被道德意识所掩盖并使我们无法辨认其本质的存在意义。实际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于一个特定的社会存在的评判就超越其表象的制度形式,而深入其道德的本质。在道德意识上,普遍的民族心灵的发展总是要优越于一般的制度发展,一个更美好的社会首先就在于人的道德意识的升华,在于一个普遍的具有道德的人所组成的社会所带给我们的完美的社会存在,这是一个根本性的目的。只有在这个目的中,民主意识的存在才有其内在的基础,作为社会发展手段的民主的制度形式才有其理性的存在意义。就第二个方面来说,任何社会制度都是构筑在一般的道德意识之上,都根源于一个特定的民族本质的意志要求。一个民族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道德规范总是与这个民族心灵的发展相适应,并在这样的适应性中产生特定的民族习性,产生每一个民族独特的政治制度发展模式。这里,我们是在相同的意义上来理解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所蕴含的一般的民主意识,在历史发展上,在一般的现实存在上,我们确实没有必要以简单的善恶观念来区别、评判这两种不同的社会发展模式。但是显然,一个更合理的社会制度必定根源于这个社会更完美的道德意识的发展,必定根源于这个民族更成熟的普遍的心灵发展,必定是对这个民族在根本的存在上更有利于它的发展和进步。

如此,在这样的理解上,我们从民主观念出发对现实的政治制度的任何要求就超越了人的阶级、国家、财富的分别;我们是在共同的人性中,在被一般的道德意识所确立的大我精神中来分析、肯定、理解西方现代民主思想的,同时也这样来理解传统的中国精神的实质。

基于上面的理解,这一点很重要,任何社会的政治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的前提就是民族、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强盛,失去了这个前提,无论何种政治制度,无论它在理论上看起来是多么完美无缺,它都是有缺陷的,是落后的,是我们必需否定的。当雅典强盛时,雅典的政治制度才是值得赞美的;当罗马帝国强盛时,罗马的专制政体同样是值得称道的。我们只有首先在历史存在中,在本质的意义上来肯定一个特定的制度,然后才可以在人性的发展上,在一般的道德意识中来评判某种政治制度的优劣。

任何理论都不是完美的,只有现实性才是我们评判的基础,才是我们对于历史事实的评价所需要的客观的态度。罗马共和国的衰亡也许并不意味着罗马民主制度的腐朽,但却说明了,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罗马共和国的制度模式已经不能保证罗马民族的稳定、发展,不能使罗马民族更强盛、繁荣,因此,罗马帝国的专制制度才成为罗马民族的又一次现实而理智的选择,才是罗马民族在他们的现实发展上所需要的政权模式。一个虽然专制但却强盛的帝国难道不比一个衰弱的共和国更能体现罗马的民族意志吗?难道不更能使罗马人体会到他们作为帝国一员所具有的民族自豪感吗?难道不在罗马的文明史中同样闪现着不可抹去的光芒吗?但无论如何罗马帝国一样衰亡了,帝国的分崩离析同样在它的现实性上证明了专制的缺陷,同样说明了一定的社会制度总是要适应一定的社会现实的发展,总是要在它现实的、人性的土壤上确立它合理发展的度。

我们赞美欧洲,我们常常把现代欧洲的强盛同他们的社会制度、他们的历史文明相联系,我们总是把民主看作只是在欧洲文化的土壤中所生长出来的思想的奇葩,以至于当我们在进行历史的反思时总是把欧洲的文明作为一个参照系统来错误地证明中华文明的颓废。我们这样常常陷入历史的悲观之中,我们甚至常把我们自己应该担当的现实责任推诿到历史中并在历史中证明中华民族在自己的传统文明中的宿命,这其实是我们的自我欺骗,或者说是我们意志的颓废。

应当明白当我们赞美欧洲时,我们并不仅仅赞美欧洲的民主,赞美他们现代的富庶、强盛,而是赞美他们全部的文明史,他们所有的社会制度中所凝结的历史的精神。我们既赞美他们的古希腊、罗马时代,又赞美他们的中世纪,他们千年的王权专制。我们只是在历史的现实性上来看待欧洲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封建王权存在的合理性,我们只有这样才会发现法国的、德国的、英国的以及欧洲各国的民族精神,他们超越的本能的意志存在。他们的民主制度的观念并不是埋藏在他们文化的必然的土壤中,而是他们的本能意志对于他们的现实存在的一个理性的选择。在这样的理解上,我们没有必要把中世纪看作是欧洲的黑暗时代,而应该看作是他们历史的发展中一个积极的联结点,看作是他们文明的进程中一个理性的、必然的过程。只有当欧洲的社会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当他们的自由意志被确定在他们新的道德意识、新的社会联系中时,他们的中世纪,他们的封建王权时代才是可以被批判、否定的;他们才可以在他们新的经济的、人性的土壤上构建他们新的社会发展模式。

                                           八

不可否认中华民族的历史精神,亦不可带着我们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来审判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明。在历史的发展中,现实的存在总在它一般的社会目的中有它理性的根据。中国的历史正如欧洲的历史发展一样有它自己的人性的基础,有它自己的意志目的,有它自己的作为历史的动因的人性的起点。中华民族的意志并不失落在它的历史中,而是在历史中被彰显、强化、传承,中华文化并不因为它在一个历史时期中的衰落而失去内在的精神,而失去其自我张扬的气概。龙的精神不倒,龙的意志长存,这就是一个民族的自由意志体现在历史中的一个超现实的心灵象征。这样一种奇异的象征在它生存的文明前史中就显现出了它同欧洲的诸神时代所不同的民族心灵特征。

就社会制度而言,我们对于中华文明的批判常常因为历史的失落而充满了悲观与盲目的冲动,我们总是试图从历史中,从文化传统中来寻找原因,来把中国的衰落归结到一个虚幻的过去,归结到从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一个沉重的民族历史中,我们因而常常充满激情地把我们的批判之矛刺向历史、刺向文明、刺向曾被妖魔化了的儒家道德。其实我们并不明白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儒家思想所存在的一般的道德观念以及在这种道德观念的基础上与现实的要求相适应的具体的道德规范间的区别和联系,我们并没有带着客观的批判精神深入历史,我们因而也不理解那些在历史的进程中必须改变的道德规范与不可泯灭的民族意志、那在儒家思想中凝结的浑厚的历史文化沉淀所具有的不同意义。我们的现代有一个充满激情的过去,我们曾打倒孔家店、捣毁孔庙、批驳礼教、儒术,我们似乎是从根上否定了过去的一切,然而,我们看似彻底的文化革命精神却并没有使我们彻底逃离我们曾经如此憎恨的文明,因为民族的心灵是在它几千年的文明史中成长而来,它并不会因为某种极端的运动而轻易消失,每一个单纯的个体总是在这种文明的无意识成长中构建自己而使自己成为一个永远的中国人。我们的激情不过是将自己对现实的愤懑倾泄到历史中,不过是要在思想的根源上简单地寻找到对千年的专制否定的理由而矣。

然而,客观的历史主义却不允许我们轻易地否定历史、否定文明。我们对于千年的帝王专制也依然要在一个新的视角,在它的现实存在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实际上,正是在儒家的道德意识中所确立的皇权专政的社会制度模式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之内保证了中华民族在它独特的文化观念中历史的完整性、稳定性,保证了传统的中国文明在它曾经的辉煌时代在世界的文明史中所具有的先进性、合理性、伟大性。中国传统的道德意识、制度形式既不同于雅典、罗马共和国,亦不同于斯巴达、罗马帝国,它更不同于在上帝的意志

中发展的欧洲的中世纪,一个在我们现代人的观念中看似荒谬的道德逻辑的表达,却在它特定的历史时期有着比欧洲的社会意识更完美的理性。我们完全有理由来这样看待中国的传统文明,因为,我们确实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一种文明能象中华文明这样在它古老、神奇、单纯的民族特性中把自己的民族意志在历史中表达得这么坚强;我们也不知道还有哪一种民族文化观念象儒家观念这样能顽强地抵抗任何外部世界的冲击,能这么长久地在它古老的根基中保持中国独特的文化特性。只是在十七世纪,当中国人还在他们儒家理想社会的迷梦中赞颂那所谓的康乾盛世时,当人们还不明白英国人所吹响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号角不仅仅是欧洲中世纪的哀歌,它更是预示了儒家文明的没落时代的来临时,皇权专制作为一种社会发展模式才是需要反思、批判并改变的。

                                           九

英国的1640年的革命是一次人性的欢歌,是人类的心灵在它必然的发展中向着它的自由、尊严的又一次回归。我们常常把这样的革命看作是一种阶级的斗争,看作是某些阶级间的利益争斗,我们也常常根据某种历史主义的逻辑来推导出任何一次社会革命的必然原因,在这样的原因中,生产力的发展亦即某种物质力量的发展就决定了人们心灵的发展,决定了人们的道德意识以及在这种道德意识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决定了人类的思想、文化、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发展,这样,人类神圣的精神存在就被限定在某种狭隘的物质发展的空间,人类心灵的发展就丧失了作为生命的存在所应有的心理的必然发展的基础,而阶级的存在,那看似普遍存在的阶级间的矛盾、斗争就被看作是社会变革的本质的因,被看作是对历史的道德评判的基础而深入我们的思想、文化之中。如此,某种主义、某种观念就在它巧妙的自我装扮中成为我们的一个时代的流行病,那些我们曾经尊奉为神圣的不可变易的真理曾使我们热血沸腾,使我们甘愿为之抛头颅洒热血,我们的充满激情的理想主义使得我们不惜割裂我们的民族精神与文化传统的一切联系,我们批判历史,在本质上否定了历史的一切、那文化的、道德的、政治的、法律的一切存在,我们试图根据这样一种理想而重新构建我们的社会意识、我们的民族心灵,我们希望在这样一种无比纯粹的社会理想中达到人类心灵所希求的永恒目的。然而,我们的理想主义的要求与我们现实的人性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的心灵总是在历史的联系中有它特定的人性基础,我们对任何社会制度的构建都要建立在这样的人性基础之上,都要适应心灵的自然发展的要求。当我们超越一切现实发展的条件而作这样的理想主义的寻求时,特别是当我们把某种理想中的道德品质赋予某一类并不具有这样品质的人,我们默认了他们的权力并使他们可以以道德的名义粗暴干涉民众的时候,当我们以理想主义的、超越的道德观念去要求、约束每一个平凡个体的现实行为时,我们这个社会的自由就会受到侵犯,我们的社会在思想意识中的神经症状就显现出来。文化大革命正是在这样的理想主义的激情中导致人性扭曲的时代,是我们时代的思想病理状态的典型表现。

在政治中,理想主义的狂热会使人性异化,会使人在他们的时代病症中不自觉地表现出某种虚假的激情,会使每一个体的自由意志消融在某个时代狂热的集体意识中,从而也很容易使某个时代陷入理想主义的蒙昧状态。这样的情况现代如此,古代亦如此。尽管欧洲的中世纪比他们的古代,比他们的希腊罗马时代具有更纯粹的道德意识,他们的基督精神构建了他们独特的文明时代,但他们的宗教情怀却最终在他们狂热的理想主义的激情中使他们陷入蒙昧,使他们的自由意志遭受压抑、践踏。可以说,正是宗教的蒙昧,正是一个神灵的至上权威的蛮横存在才使欧洲人在沉沦中觉醒,才促成了欧洲人的反叛精神,才孕育了欧洲的革命时代。

中世纪的丧钟在英国敲响,它预示了欧洲的基督精神由它的原始蒙昧状态跨入了它的理性时代,它表明某种社会革命的种子总是在一个社会普遍的心灵发展中培育,总是在人的自由意志的普遍觉醒中成长。十七世纪乃至十八世纪是英国人的世纪,是英国的革命点燃了欧洲的激情,并使得欧洲在此后几百年的政治大实验中逐步形成了一个稳定、发达、民主的现代社会。我们不得不赞美1640年的革命,赞美他们的反叛精神。这次革命首先是建立在文艺复兴时代的思想觉醒上,建立在他们更清醒的自由意志上,建立在他们的怀疑精神所导致的对上帝的批判、从而是对神圣的君主权力的否定上。因此,我们与其把自英国兴起的欧洲革命归结于阶级的争斗,归结于资本主义,或者归结于被绝对化了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不平衡发展上,倒不如把它归结于心灵的自由发展,归结于道德意识的进步。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把任何一次政治革命都看作是简单的阶级利益的冲动,我们才不会在心理上漠视人类一般道德意识的超越性、恒久性,尽管阶级的存在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对人性的批判的视角。

相对于欧洲的自由意志觉醒的时代,相对于他们的民主精神反应在政治活动中的民主形式大实验的时代,满清王朝的欢歌在另一种意义上预示着儒家文化的末日。尽管清王朝的确立在中国历史惯常的王朝更迭的本质原因上、在中华文化所要求的这个外来的政治实体所应具有的道德意识上,它都具有它在华夏文明中存在的合理性、必然性;尽管它的存在也在本质上注解着中华民族的历史精神,也在同样的历史精神中证明了儒家文化的不朽;尽管它的康乾盛世在它专制政治的表象中也同样注解了中华文化在它的历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种古老、朴素的民主意识;但是,文明的哀歌却在这个社会繁荣的盛世唱起,在它的不自觉中,在它的得意忘形中,在它自视的神圣、伟大却造就了那众多的僵硬不化的道德规范中,文明的余晖在它苍白的光线里失去了它千年的辉煌,一条巨龙终于失落在它自己的文化中而沉睡不醒。

大清帝国的欢歌迷失在文明的幻梦里。尽管满清王朝在中国的统治权力的确立正如曾经的蒙古王朝在中国确立他们的统治地位所表达的意义一样,那不过是中原的、汉民族的文明以失败的方式证明了它内在的坚强性;那不过是一个坚毅的民族以他们的对华夏文明的胜利方式而拜倒在这个文明之中;那不过是这个民族用自己的方式在更本质的意义上使自己成为一个中国人并使得中华文明在更广博的地域中扩展自己的文明,从而使更多的民族认同自己的中国根。但是,这个王朝的近三百年历史却是颓废的,它积极的存在并没有掩饰它的衰朽,它过分地受到这种文明的世俗表象的浸染,它过于庸俗地沉醉于儒家化的盛世美梦中,它在这种文明中对自我意志的构建使得他们既丧失了自己,同时也丧失了文明本身;它的自我封闭、夜郎自大使这个民族始终发现不了一个外部的更具活力的欧洲文明,当欧洲在他们的变革中不断地调整他们的道德意识、他们的民主观念、他们的社会发展模式时,这个王朝却在它无比狂妄的自我陶醉中逐渐衰落,直到八国联军的炮声在中华大地响起,它才如梦方醒。

这确实是一个在文化上、政治上平庸的王朝,它苍白的历史始终演绎着文明的悲剧,它最终的失败在深刻的社会意义上是以整个古代文明的失落、以这个王朝的民族意志的衰落为代价的。一个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传统、道德意识随着这个王朝几百年的历史而终结。当欧洲人在变革,心灵在发展,民主在进步的时候,当他们大众的自由意志以一定的方式超越神权、王权而成为民族意志主体的时候,我们可怜的大清子民们仍然跪拜在皇帝的脚下而诚惶诚恐,他们的心灵没有任何发展,他们对某种规范的社会自由没有任何觉醒。在一定的意义上,文明是一种羁绊,原始纯粹的龙的文化象征所表达的民族的自由意志是被囚禁的,它栖息于皇帝的衣衫而点缀皇权,而使得民族的、人民的意志为某个人、某个家族、某个特定的阶层所掌握,如此,在这样一种文化的、人性的浅沟里龙永远是一个失败者,自由永远丧失,民主永远缺位。

                                            十

历史常常使人迷惑。中国与欧洲,为什么同样的历史阶段、同样地社会动荡所引起的社会变革会产生不同的历史结果,会孕育出不同的心灵果实?为什么同样的人文、经济发展基础,欧洲各国基于他们普遍的心灵发展所导致的相似的政治变革却并不呈现于相同的历史时期也并不造成相同的政治格局?为什么同样在一种单纯文明的熏陶下,在欧洲,基于古希腊罗马文化而发展起来的文明精神,总是表现为不同的国家意志,表现为各民族心灵的不平衡发展;而在中国不论它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多么混乱甚至是四分五裂,它最终却总是要回到一个统一的、以儒家文化为主的、大中华文明的国家意志发展之中?这里固然有许多的深刻的原因,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更本质的阐述;但是,无论我们如何阐述历史,无论我们从什么角度来理解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因果关系,无论我们用一种什么样的观念来理解一种特定的文明,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文明的果实总是在心灵之树上成熟,一个社会普遍的心灵发展是这个社会在它自己特定的文明阶段成熟的标志,历史的偶然事件总是在人的心灵的发展中呈现它必然的发展趋向。

这也许是一个独特的视角,历史的必然性并不在呆板的生产力发展中呈现某种机械的社会发展规律,它只是被归结于人的心灵、人的道德意识的发展,它只是在这样的发展中呈现某种可能的趋向。从这种观点来看,一个更成熟的文明必然意味有一个更成熟的道德意识,单纯的社会制度并不能在本质上构成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的尺度,只有基于道德的发展状况才是我们评判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因而,从道德的观点来考察,所谓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对一定历史时期社会文明发展状况的区分就有着理性的根据;作为一种衡量的标准,古希腊罗马就同古代中国、古巴伦、古印度一样处于相同的道德文明程度,而它们的社会制度仅仅在某种人性发展的角度来看才被认为是较为合理的。

基于这种理解,古代雅典、罗马共和国只是在社会的政治制度上,并且也可以说仅仅只在他们国家权力的形成方式上才可称为古代社会的典范。尽管现代西方的政治制度更多地是对雅典、罗马的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继承和发展,但是,在道德意识上,在每一个体的心灵发展所构成的一个社会普遍的人格上,雅典、罗马的文明依然处于一个低级的发展水平亦即奴隶制文明阶段。显而易见,这点很清楚,民主制度只是道德意识的一种体现,只是纯粹的道德原则赖以体现自身的手段,它并不是道德意识的全部,它并不会超越历史的发展阶段而显现人性的永恒完美。同理,专制制度也可作如是观。也就是说任何社会制度的完美性都被道德意识的发展所决定,都在一定的道德意识中显现;人类社会的任何进步都要与它的普遍的心灵发展与它的道德规范的不断发展完善相联系,都要被不断地确定于某种特定的道德原则中。

因而,尽管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欧洲的中世纪因为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专制而被看成是历史的蒙昧阶段,但是,相对于奴隶制的希腊罗马,从社会普遍的心灵发展上,从纯粹的宗教意识对道德的更本质的阐述中,从封建的社会经济关系所体现的新的道德规范中,中世纪都应被看作是进步的、发展的。这正如我们把近代欧洲、把资本主义看作是对中世纪、对封建思想的超越一样。历史发展的逻辑总是被呈现在人类心灵的、道德意识的发展中;历史的必然性总是因为人性的普遍成长、心灵的不断觉醒而得以说明。

                                            

                                         十一

民主意识根源于道德,或者说在本质上根源于人类意志存在的目的。一定的民主意识体现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中,体现于在这样的经济关系中所构筑起来的特定的政治制度中。在本质上,民主并不被经济关系所决定,从而也不被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相反,任何社会形态的变革,新的经济关系的确立都是建立在人的普遍的心灵发展上,建立在人们对于平等、自由更深刻地理解上。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没有心灵的解放便没有新的经济关系、新的社会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因而,没有文艺复兴,没有人们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人性、对于自由意志更清醒地认识,没有这样一种在思想文化上深刻地革命,那么,1640年的革命就是不可想象的。英国的这次革命的意义在于它不仅仅是确立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新的社会发展模式,更在于它显现了一种心灵发展的普遍原则,自由意志作为人民的或者作为多数人的一种心灵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反应在政治中就意味是对君权、对任何专横的统治权力的削弱、否定。民主政治的起点就是肯定多数人的意志作为国家意志的基础,就是要以人民的权威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意志的基础,就是要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建立最基本的社会生活准则。英国革命是成功的,它对于王权的一定程度的容忍、妥协并不意味着是某个阶级的软弱、不彻底,在根本的原因上,它应被看作是英国人的现实精神的体现,是英国人的理性对于他们社会现实发展的最恰当的选择。无论如何,这次革命的政治结果总是完美地体现了英国人心灵的现实发展状况。

同样,没有启蒙运动,没有法国人在思想上的解放,没有他们对于自由、平等思想更深刻认识,那么,法国1789年的大革命也是不可理解的。本质上,启蒙运动是对文艺复兴思想的继承和发扬,是在一个更高的阶段上显现人类心灵的发展程度。启蒙运动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塑造了一次彻底的政治革命,更在于这次革命的政治结果使得的古代的民主政治、古代的共和国在法国、在一个更具理性的道德意识上跨入了现代。《人权宣言》作为启蒙运动、作为法国革命在思想上的结晶,它使我们观察到了现代民主思想最初的曙光,使我们在这之中感受到了人类所应具有的一种更纯粹的文明品质,更具有希望的未来社会存在的可能性。

               十二

                                                                             

 法国人是伟大的,法国的思想是值得赞美的。十八世纪,人类历史因法国而辉煌。因为在这个世纪,法国不仅在思想上,更重要的是在社会革命上对世界文明的贡献都是不朽的。它的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它的大革命、巴黎公社,它的第一、第二乃至第五共和国,可以说法国的民主在它特定的历史时期所展现的一切,无论是在思想文化上,还是在社会实践上所呈现的历史的发展就是世界民主发展的缩影,就是人类的心灵发展过程的见证;它充分地说明了人类的自由、民主思想总是在心灵的不断完善中发展,总是在这样的发展中不断地推动社会的变革、进步;它亦揭示了现代社会的民主制度从启蒙、探讨、辩论到变革、复辟、再变革最终成熟稳定这样一种完整而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它也同时表明伴随着新的道德观念而生的新的社会发展理念的实现过程尽管充满困难,充满尖锐的矛盾、斗争,但是,心灵的发展所产生的对于社会变革的要求却是必然的、不可阻挡的,人的解放是社会变革的本质的因,也是社会变革的必然的果。

应该赞美孟德斯鸠,赞美卢梭,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成熟的法国思想,成熟的现代民主理论是从这两个人开始的;我们可以把现代成熟的社会发展模式看作是对于他们理论的现实反应,看作他们思想的一种现实摹本;我们也可把他们所表述的思想既看作是对古希腊罗马民主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又是对更美好的未来社会、更完美的人性的启迪。

就孟德斯鸠而言,神圣的法的精神从人类的历史中生长出来,它是任何一个社会的理性的保证。无论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共和制、君主制还是专制制度,它们特定的法的精神就是它们的社会理性存在的基础,就是一个特定的民族在它自己的现实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民族特性所必然具有的本质规定性。而在神圣的法的精神所保证下的好的政府,好的政治制度就在于分权原则的体现。制度的民主在于分权,一个没有分权的政府所治理的社会既没有民主也没有自由。在此观念上所体现的民主社会的三项基本原则就是:人民拥有主权、人民享有普选权、人民任命自己的管理者。如此,孟德斯鸠的思想就为现代社会确立了最基本的民主发展方向。

就卢梭而言,一个契约的社会应该是以确立公民间的平等原则为其理性精神,每个公民对于自己权力的让度并不意味着他的自由的丧失,相反,个人的自由是在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平等基础上获得。人生来是平等的,人生来所拥有的自由也是平等的,人生来也拥有相等的权力,每个人都是国家主权的拥有者,每个人的主权都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国家的意志以公意为基础而体现主权。一个在公意中确立并在公意的指导下行使自己的权力的政府才是人们所需要的理性的政府。在卢梭看来,民主并不意味着某种特定的政府形式,也并不意味着从三权的构成方式上来加以界定,任何政府不论其形式如何,它的一切社会行为只有充分体现了公意亦即主权者的意志或者通俗地说就是国家的、人民的意志时,民主才是有保障的。在此理解上,即便是君主制的、贵族制的政府,也一样因为其公意的实现而体现了民主,而即使是民主制的政府,当它因公意丧失而蜕化时,民主也将不复存在。

可以看到,尽管孟德斯鸠与卢梭对于社会民主的理解有许多根本的区别,他们对于政府形式的分析也有各自独到的见解,但是在有一点上他们却是共同的,那就是人性的解放,是对一个更合理的社会的企盼,是在他们对于一个理性社会的探求中对平等、自由的不懈追求。

                        十三    

 无疑,人类社会在政治上最根本的革命总是建立在思想革命的基础上,总是要反映人性的解放,人的道德意识的进步状况。人类的发展从根本上来说就意味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意味着道德意识的不断进步,意味着人的天性的自由既在物质上又在政治上精神上的不断获得。人类理想的存在状态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单纯个体的,而应是有益于社会的、整体的;不应该仅仅是关注物质的,而应该是特别关注良好的政治制度保证下的自由、平等的精神生活。孟德斯鸠、卢梭以及启蒙运动中所呈现的思想为现代社会提供了这样一种生活的可能性,一种在神圣的法的精神中所构建的更理想的社会存在状态。

对于西方社会来说,孟德斯鸠精神、卢梭的精神并不是对立的,他们并不会因为在某些观念上的差异而产生相互的否定、排斥。相反,他们的社会制度恰恰融合了孟德斯鸠与卢梭的精神;他们正是在这种理性的精神中确立到了他们的平等、自由原则,确立了他们适应自己的民族性格的理性的社会发展模式。我们这样理解英国、法国、德国,理解美国,我们这样理解他们的立宪精神、他们的选举、议会、分权原则、自由平等精神。

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摧毁,人的意志却是不可摧毁的;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改变,人对于自由的追求却是不可改变的。欧洲总是在他们的不变性中时时改变着他们自己的世界。孟德斯鸠与卢梭的不朽,本质上就是欧洲人自由精神的不朽。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从英国革命到法国革命、 从冷酷的 君权到人民的意志、从自由的限制到人性的解放、从法国人权宣言到世界人权宣言,我们到处看到人类心灵的发展、变革、进步;我们到处感受人的意志总是不断地从他们的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没有什么比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更重要的了;没有什么比民主制度对于自由的保证更重要的了。神圣的契约即是神圣的法,即是神圣的国家意志、人民的意志。这里,我们看到了孟德斯鸠与卢梭在他们一般的分歧中所达到的本质的融合;我们看到了超越一般的阶级关系所阐明的普遍的道德意识的本质,我们也看到在这种本质中欧洲必然发展起来的政治法律制度。

一定的社会意识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一定的社会意识却又在根本上决定了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变革、发展。这是人类社会一般的发展逻辑,这也是人类社会一般的心理的发展过程,正如每个人的现实行为是他对外界的刺激所产生的心理反映的结果一样,人类任何社会的现实存在都是一个特定社会对于社会的存在刺激所产生的社会心理反映的结果。我们会很容易从历史中发现这种一般的逻辑过程,从母权制到父权制、从奴隶制到封建制、宪政制无不证明了这样一种发展的逻辑。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确立都是社会心理刺激反应的结果,尽管它并非出于自由的必然性,但却绝对出于社会意志发展的必然性,绝对是在人类神圣的自我意志中所产生的合乎理性的、道德的要求。因此,我们也很容易从每一个不同的文明中发现被这样一种一般的社会发展逻辑所决定了的特定的文明发展过程。古希腊、罗马、古中国、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这些古老的文明,它们特定的社会发展模式无不是被他们自己的社会心理反应所决定,无不是在他们自己的社会心理反应中确立了他们独特的文明、独特的民族文化。由此我们会观察到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当一种特定的社会存在形式总是能满足一个民族最根本的存在意志,总是能使它满足自己的独立性、完整性时,那么它的社会意识就总是会较长久地保持它的同一性,它不会轻易改变,从而它最基本的存在模式也会一直绵延下去;相反,当一种社会存在形式并不能在根本上保证一个民族的完整、独立、稳定时,它的民族意志常常被削弱乃至被掩没时,它的社会意识就会经常变革,它的社会形式就会不断地从一种发展状态过度到另一种发展状态。中国是前者,而古希腊、罗马是后者。

从而我们就会理解这样一种历史现象,为什么几千年来中国独特的儒家文明会长盛不衰?为什么中华民族同西方社会的历史一样经历了如此多的混乱、战争、残杀,遭受了如此多的侵略、颠覆、破坏,但是,儒家文化最本质的存在却如此顽强地保持下来了呢?为什么以这种文化的存在样式为其本质存在的中华民族总是会这顽强地、长久地保持它的民族同一性即保持它不可摧毁的民族意志?同时,为什么中国社会始终没有形成象西方社会那样自由、民主的发展模式?这里面固然有许多原因,人们会从许多方面来这种现象加以注解,比如地理环境上、种族上、文化上、经济上等,但不可否认的就是儒家文化内在的结构总是能使社会趋向稳定,它的思想观念既能巩固王权专制并使得民族的发展趋向于完整、统一,又能消解王权专制的冷酷、残暴。

                        十四

 这个观点或许很奇特,有多少人能理解文化在某种意义上的堕落、腐朽竟然是因为文化的合理性,因为它内在的张力,它顽强的自我保持反而伤害了自身?有多少人能理解,文化的劣根性,文化对于民族心灵在某种意义上的伤害却是建立在文化对于民族的生存与繁衍的最伟大的贡献上?物极必反,在哲学意义上,这句话正好吻合了黑格尔的精神的辩证法。在纯粹性上,文化的发展过程就是精神的运动过程,它每一次的自我肯定或者否定都意味着是它的一次艰难的自我完成,是它顽强地向着它的对立面升华的运动。

拿破仑曾说:中国是一条睡狮。确实如此,中国的精神已经沉睡了太长的时间了,几千年中,外部世界几乎不具备任何力量来刺激以使它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危险性,几乎没有任何强有力的打击来摧毁它的内在结构,因而,它也就没有任何动力来使它本能地积聚力量以跨越另一个山头。直到八国联军的枪声惊醒了它沉睡的美梦,直到它的山海关被西方的大炮击穿。这条睡狮才在它的精神中意识到自身的崩溃,它才在它的自我否定中再次走向肯定。

“五四”运动就是一次中国精神的自我吼叫。尽管这个吼叫至少延迟了三百年。“五四”的呐喊是一次民族意志的自我觉醒过程,是一头文化的睡狮自我意志的复苏;“五四”的意义就在于它表明了中华民族心灵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儒家思想模式,突破了它的自我封闭、自我束缚的存在空间,它已经从历史的现实发展中认识到文化的腐朽性,从它几千年的僵化的模式中达到了对自身的反思与批判的阶段。

这种精神的洗礼是完全有利于民族的文化之凤鸟在它的自我否定中再生的;是完全有利于民族的心灵在它的自然发展中发扬它的纯粹理性的。这种对文化的批判完全是基于对文化的承接,完全是基于对民族文化本质存在的一种保护,尽管它的反思精神是建立在对西方文明的理解上,是要用西方的一般的社会意识来改造传统文化,来抛弃那些束缚心灵自由发展的陈规陋习。

然而,“五四”的精神之翅却没有飞翔多远,当它把民主与自由这两个西方的精灵带到东方,带到传统文化的坚实土壤中时,现实的荒谬性却将它纯粹的理想埋没了。一种精神,在欧洲,人们的自我反思可以很自然地达到他们心灵的高度,而在中国,它的自我反思却遭遇了它的文化的断裂所造成的心灵发展的深沟。或许我们没有更深刻地反思以在传统观念中开辟一条心灵的桥梁,从而达到“民主”与“自由”这两个西方的精灵与传统的思想本质自然而稳固的联结。因而,我们所希冀的西方的社会发展的理想境界就在传统的现实土壤找不到它的存在之根,我们的思想启蒙确实还缺乏深度,从而也就找不到象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那样能够在自己的传统中找到回归的人性基础。民国的实验,民国的理想主义因而在大陆遭遇了失败。

 

但是,这样的失败却不能归结于民主与自由的失败,亦不能归结于一个专制政权所与生俱来的腐朽性。在客观的存在上,这种失败也许应该归咎于一般的人性,及这种人性所包裹的文化,这样的文化的本质与民主与自由所存在的天然的鸿沟。民主是一个过程,它不是某种神奇的社会之种,人们一播下它就可以立即看到它开花结果。民主注定是一种平凡而自然的人性之果,当我们播下它时,就决定了我们必然要小心地培育、浇灌它,必然要让它获得充分的营养、充分的阳光,必须让它具备它的成长所必需的一切条件,这样,它才能得到充分而自然的发育和成长,我们就能在某个预期的阶段欣赏到它的鲜花,品尝到它的美果。这也就是说对民主而言,它的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它改造人性、培育人性的过程;是它不断地在人性的发展中准备完美地自我实现的条件的过程;是它一方面改造文化、融入文化,另一方面向每一个在传统文化中发展的个体注入优质的现代文化元素的过程。

这样一种民主的过程就一定是艰辛的、困难的、起伏不定且充满了波折的。因此,我们不必苛责民国的失败,我们不能因为人性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所导致的它的理想主义的失败而否定它的一切。

民国的存在有它现实的必然性。民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推翻了满清政府、推翻了一个衰弱的皇帝,它的重要意义更在于摧毁了几千年一贯的政治制度模式;在于它改变了某种恒常不变的社会意识、否定了那些长久以来束缚人们心灵自由发展的特定的道德规范;在于它把西方文明之和风带到了传统文化之中,融化了几千年来从未有本质发展的人性之坚冰。确实如此,民国的革命使中华文明这条睡狮从此清醒了起来,它使民族的自我意志开始真实地面对西方文明的威胁,开始从它的自我沉沦中觉醒,开始从它几千年悠远的历史中发出它的文化的纯粹之吼叫。

但是,这样的吼叫虽然表达了中华文明最坚强的自我意志,却仍然显得苍白无力,因为民族普遍的心灵发展仍然滞留于它几千年来的古老模式,现实的社会意识仍然逃离不了古老的专制文化的阴影。睡狮只是站起来吼叫了一声罢了,它并没有站起来跃向山头;它只是抽象地表达了一下它的古老的权力意志罢了,它并没有明白民主与自由应该怎样在现实中表达它的纯粹形式。这就是民国,一种抽象理解的民主与自由使它获得了成功,使它得到了国家的权力,可是,最终它却倒在了民主与自由的山下沉睡起来,它没有更多的前进,它没有更深刻地改造人性,它因而是失败了,这就是民国的宿命。民主与自由之翅没有飞翔起来,而它的否定面,那种因为人性之劣根而具有的习惯性的专制与腐化却反而使它沉落了,这就是民国的悲剧所在。

民主与自由在东方的精神中搁浅了,因为民国的乱政, 孙中山 先生的理想在现实中破落了。但我们却不能责怪理想本身,我们不能怀疑民国的精神中所存在的民族意志的纯粹性;我们更不能怀疑“三民主义”思想中表现出来的民族精神的伟大性,正如我们不能怀疑儒家思想中所本质存在着的一般的民族精神的伟大性一样。理想总是伟大的,而人性的荒谬、人性的自私自利才是需要我们恒久批判的。

                                         十五

当理想幻灭,当西方的文明模式不能同传统文化有效地衔接,当民国的理想在它混乱的现实面前迷失时,对中国来说,马克思主义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它要挽救中国于危难之际,它要突破民族文化的自我迷茫状态而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重建中国,来使中国人永远充满激情地走向这个理论所幻想的世界。在纯粹的精神存在上,我们不能怀疑这种理想;并且,对中国来说,老一辈共产党人的激情,他们对于一个充满马克思主义理想的中国未来社会的热血追求精神也同样是我们不可怀疑的。就共产主义思想在中国的成功传播、就共产党政权成功推翻一个趋向于向传统文化的劣根性堕落的腐败政权、它稳固地建立了一个空前统一的民族共和国而言,中国共产党的现实存在都有着它的积极意义。同民国一样,同样是一种理想,同样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社会实验,同样是一种纯粹的精神,表达了同样的民族生存意志,共和国的精神也因为它的民族意志而不朽。

然而,共产主义的理想与它的现实存在的矛盾却依然在充满了惰性的人性中阻碍着精神的自我发展;思想的纯粹性与它的荒谬性同在,乃至于它在极端的理想中扼杀了人性的最自然的发展。在此,我们有必要追问,民主与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有必要严肃地思考,必须真实地理解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上所表达的民主与自由的观念?我们必须清楚民主与自由的实质,在文明的进程中它究竟应该表达怎样的精神内容呢?同时,我们还应该弄清楚,我们究竟有无必要来区分无产阶级的民主与自由与资产阶级的民主与自由?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就是人性的阶级性的区分真的就有助于文明的进步了吗?而且,这里所要解答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究竟在怎样的意义上是有益于文明的进步的?显然,在这里我们已经突破了某种禁区。可以想象,一个长久以来只需要我们理解、服从、信仰、崇拜的思想禁区,一个从来都是标榜真理与科学而拒绝批判与反思的理论,当它不幸成为一个政党的灵魂,成为某个集团的权力不可更移的政治支架时,它对于人性的禁锢却恰恰在它的纯粹理想的反面造成了人性的更深的沉落。一种纯粹的理论被权力利用之后就变成虚伪的了。从来虚伪的说教只能培育虚伪的人性,这正如我们在儒家说教中,在宗教以及任何独裁的思想中所感受到的一样。思想的纯粹性往往会因为它的独裁而被淹没于颠狂的人性中,而自由就会被看作权力的绊脚石被粗暴地踢开。

 

 

对于人类来说,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民主,正如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道德一样。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是依赖于民主也就是依赖于道德而存在。因此,在这里,当我们谈论民主的时候,我们并不是仅仅指西方的民主样式,而是在一种更广泛的意义上,在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纯粹文化观念中来谈论民主。因而,正如前面所作的阐述,我们对于民主的理解、论述还是应在下面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是在以人民的意志即以多数人的意志作为国家权力意志的基础的意义上来谈论的民主;二是在国家的统治者必需以人民的意志作为其合理存在的基础的意义上来谈论的民主。前者表现为以公民间在国家权力上的平等为其原则的民主选举制度形式,古代雅典、罗马共和国是其典范;后者则表现为建立在一般的道德意识上的少数统治者强权的专制制度模式,中国的儒家文化、周王朝为其典范。前者可以称作选举式的民主,后者可以称作专制式的民主。而这两种样式的民主在根本的意义上都应该是为了国家的稳定、发展、强盛,都是为了保证国家与民族的进步与繁衍。

这应当是对民主的一种新的定义和理解,这并非仅只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意在说明任何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同样的人性基础之上,都以国家的、民族的意志为其根本目的,都要在这样的民主观念中展开它们全部的历史。这也就是说对各种不同的文明而言,尽管它们自我表现方式各有不同,但它们本质的存在基础却是具有普遍性的,它们都同样追求着和平、稳定与繁荣,它们都同样在它们的现实存在中追求着一般的人类精神即真实、善良和美。

无疑,在任何社会,就一般的社会地位而言人都是有阶级的区别的,可是,在本质的道德意识上,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人性又是超阶级而存在的。阶级的存在是不能代替我们对人性的分析和判断的;阶级间的矛盾亦不能代表全部的社会矛盾。心理学才是我们分析人性的依据;人的本能要求以及在这种本能中发展起来的真实的人性才构成千差万别的人类社会,才推动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发展。

由此而言,民主,不论是在道德的现实存在上还是在制度的现实存在上,它都是超越阶级而存在的,它都是在一般的道德上体现了一定的国家、民族的整体意志要求。一个民族之所以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乃是因为这民族中所有的人在现实存在上的共性,他们诸多天然的不可更移的现实同一性构成了他们整体的意志存在的基础,并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了他们特定的文化、特定的社会意识。而在这样的民族文化、民族意志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也就是超阶级而存在的,它在本质存在上并不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它并不是本着压迫的精神的而存在,而是本着稳定、发展的精神而存在。

 

 

那么,从这种观点来看,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的民主与资产阶级的民主的区分就是没有意义的,是错误的。因为他忽略了人性的超越性,他否定了人类一般的、超越的道德意识的存在;当他只是看到人作为阶级的存在而相互斗争的特性时,他就根本忽视了人在他们的斗争与矛盾中依然存在着的同一性、融合性,也就是在他们相同的本能发展中所形成的超越的人性。只有在这样的人性中,人类纯粹的文化才在根本的目的上支撑着人类的心灵向着共同的方向成长。

历史的发展充分地证明了民主与自由从来都是带着它们超越的人性目的而存在,它们在任何一个历史的发展阶段上都不会仅仅代表了一个特定阶层的自私的意志倾向;它们的任何发展与进步都真实地表征着人类理性的进步。可是对于马克思来说,当他只是从他的经济理论上、在他阶级斗争的政治观点上来评判历史时,那所有过去的历史以及在这之中所生长起来的文化就只是以恶魔的面目向我们呈现了。带着这样一种奇特的眼镜,我们除了感受到阶级的仇恨以外,还能看到什么呢?我们除了感受到私有制的荒谬之外,还能在过去了一切社会意识中、一切真实的社会存在中看到什么样的人性辉光呢?

单纯的批判也许是一种人性的进步,可是,一旦我们的批判走向了极端,当这样的极端情绪沾染上在政党中所体现出来的人类自私自利的本性,当它只把自己的认识看作是绝对真理而否定一切人类积极的思想存在时,我们自然就会发现如我们在一个极端的宗教的国度所看到的一样的荒谬人性,就如我们在文化大革命、波尔布特、克格勃的中所感受到的一样。政党总是表现人性,它既表现人性之善,又表现人性之恶。而当一个政党的理论呈现极端偏执的倾向时,人性之恶便会如魔鬼般向我们呈现出来。

                                          十六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角度来阐述的民主。如果只是从理论上,从纯粹的人性上来理解马克思为我们所描绘的未来的社会存在形式,那么,民主,那仅仅以阶级的存在样式、以私有制的消灭与公有制的建立作为其存在条件的民主就一定美好的。可惜的是,自然的、普遍的人性,那任何一个现实的存在者都逃避不了的自私自利的特性是不会随着私有制的消灭而消灭的;人性之恶根源于人的存在本能,而财富的存在形式并不在根本上决定人性的善恶;私有制不是万恶之首,而美好的人性、美好的社会也绝对不会随着公有制的建立而必然产生。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作为无产阶级的、公有制的民主模式就是可疑的。

这里应该很清楚,马克思所阐述的民主是基于权力的道德表现而言的,也就是说对于这样一种民主来说,只有权力阶层的所有现实行为都充分表达了一种纯粹的道德目的,那么,它的社会制度就一定天然地表达了民主的思想。这确实不错,因为,就我们的观点来看,人类社会的任何现实进步都首先是表现在道德意识的进步上,我们所希冀的任何一种美好社会都应该首先是一个道德的社会,若非如此,人类社会的存在就是荒谬的。也正因为这样一种理由,我们在几千年的儒家文化中就同样感受到了一种不断发展且充满理想的人性;同样感受到在它纯粹的道德理想中所表达出来的原初的民主精神。儒家理想与马克思主义的理想,难道不是在相同的人性上表达了一种民族存在的普遍的意志倾向吗?尽管它们对自己的理想社会的表达各有不同,甚至是对立的,但是,就普遍的人性,就它们都把自己在道德上存在的合理性作为某种权力存在的合理性的根据,并且就它们倾向于独裁的思想而言,它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因此,在儒家文化中,几千年来所培植起来的民族心灵模式就很自然地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基础。尽管马克思主义是以批判、否定的姿态在中国建立它的思想统治地位的,但潜在的民族文化心理惯性却为这种理论提供了在中国扎根的深厚土壤------一种以专制的形态所表达出来的民族存在本能。

而在这里,我们还必须更深入地思考的问题就是:在某种纯粹的理论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权力究竟在怎样的意义上是合理的?权力的使用者究竟在怎样的现实性上才代表了权力意志本身亦即对他们作为个体存在的道德评判的根据在哪里?过去,我们对儒家的批判,对儒家的反思已经很深刻地解答了这两个问题。就儒家文化而言,在第一个问题上,帝王权力的合理性完全是从儒家思想所遵从的社会道德存在的合理性推论出来,亦即:首先肯定不变的天道的真理性,然后确定合乎天道的伦理道德的真理性,最后证明符合儒家伦理也即是符合天道的帝王权力的合理性。这里,儒家的政治理想即是施行以周王朝为样板的仁政,即是建立一个在这种仁政之下由那些严格遵循符合天道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君子”所组成的理想社会。

而对于这样的社会理想而言,它能够实现的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就是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必须是遵守道德的“君子”,特别是要求那些国家权力的拥有者必须具有道德上的纯粹性,若能如此,在这样的理想社会我们又有什么必要谈论它外在的民主形式呢?如果这样一种理想的社会能够确保它特定的道德规范首先是在权力阶层,其次是在平民间广泛而稳定的存在,那么,我们又有什么必要来区别在传统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民主与专制的好坏呢?但根本的问题也许就在这里,即没有任何外在的保证能够使我们确信权力的拥有者在道德上是纯粹的,因此,儒家的政治理想即它的皇权专制的制度模式就是可疑的,因为就第二个问题来说,对任何个体的道德评判是不能根据他们拥有的权力、所代表的思想的,而应该根据的他们的现实行为。那么,我们对儒家的政治理想的否定就是必然的,因为现实的人性往往使这样的理想陷入空幻之境。既然我们过去向权力的所有者最大限度地转让了我们的权力和自由,却交换不来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在道德上的纯粹性,正如我们在几千年的皇权专制中看到的,没有任何保证能使那些使用权力的人不肆意破坏、践踏人们的权力与自由一样,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应该向那些专制权力要回我们的权力与自由呢?因此,基于平民自己的权力与自由而否定皇权、限制皇权甚至是拒绝皇权,就是人类每一次社会革命的理由,是1640年英国革命、1789年法国革命的理由,也是辛亥革命的理由。

或许,我们也不应该否定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共产党革命的理由,因为它在更抽象意义来理解现代无产者的权力与自由。在这理论看来,只有一个摧毁了私有制并建立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公有制的社会,那么,最广大的无产阶级的权力与自由才会真实地获得。这样一种理想确实是非常美好的,如果这种纯粹的政治理想确实能最有效地建立起一个有道德的、完美的社会,那么,我们在任何意义上所谈论的民主与自由就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是很可惜,对这种理论的社会实验是完全失败的,我们看到了相反的情况,我们不仅没有感受一种人性最自然的辉光,却反而感受到了人性普遍的虚伪、残酷、冷漠以及它的无所不在的沉沦。

共产主义理论把否定私有制作为它的理论出发点,它因此而否定过去的一切政权,既否定皇帝权力又否定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力,它拒绝承认在所有私有制社会的统治者的权力意识中同样存在的一般的道德意识也即是民主的意识,因此,从这样的意义上来理解,共产主义运动也就是广大的无产者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权力与自由的运动,它必然是合理的。如果仅仅从理论的角度来探讨,我们也许没有更多的理由来否定这样一种运动,可是,一旦我们考察它的现实结果,它的社会实验,我们立刻就会发现它的荒谬所在。从理论的高度来肯定共产党政权的必然合理性,就如同从儒家理论的角度来肯定皇权的必然合理性一样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当这样一个政党所开展的为广大无产者争取权力与自由的运动的结果就是国家的根本权力成为共产党甚至是共产党中少数人的特权时,当这样一种毫无约束的特权就象帝王权力一样从上到下演变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无所不在的对平民专制的压迫力量时,那么,广大的无产者的民主与自由又怎样才能获得呢?

根本的疑问就在于: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到天下权力莫不归共产党,这样一种观念的改变在实质上究竟有什么区别呢?皇权与政党权力有什么区别呢?也许我们可以说共产党是人民的政党,它代表队人民,因此它也代表国家。在理论上这么说也许不无道理,可是,问题就在于,任何政党无论它在理论上显得多么纯粹、神圣,代表它的却只能是一个个个别的、具有七情六欲的并且摆脱不了自私自利本能的存在者,有什么样的保证能够使我们确信,只要一个人成为了政党的一员,他就一定是纯洁的、诚信的、正直的,他就一定具有了这个政党所要求于他的一切品德呢?不,人性都是可疑的,一个人成了一名宗教信徒并不就可证明他一定是仁慈的;一个人信奉儒家并不代表他能做到仁、义、礼、智、信;同样,一个人是一名共产党员也并不足以证明他真正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品德。

怀疑从人的本性开始,从每一个个别的人所不可逃避的自私的本能存在开始,而在这一点上对任何人在道德上的怀疑都会导致我们对于自由与平等的理解。人都是在相同的道德的起点拓展自己,人人都具有一般的无差别的人性,因而人都是平等的。这样的平等观不是基于宗教的、道德上的一种虚幻的假定,而是基于心理学的理解,从存在的本能出发而得出的一个对现实人性的判断:人都是自私的。因此,我们的怀疑就会达到否定,偶像已经消失在它的暗淡的天空,我们会怀疑任何个人的道德,我们会拒绝承认任何个人在自然人性上是优于我们的存在的,由此我们也拒绝任何一个拥有权力的个人以道德的虚伪面孔来干涉个体自由。我们要在此种平等观念上来达到对他人的宽容与理解,同样地我们也应该在这样的宽容中来发展、改善我们的道德意识。

由此,我们的怀疑,从人存在的本能出发而导致对任何个体道德的怀疑,就更进一步使我们达到对任何特权,对任何专制权力的怀疑和否定。必然的结论就是:任何政党,就它的每一个成员所必然呈现的人性而言,在道德上它没有任何理由能够使我们相信它的一切现实行为就必定表达了人民的意志,它因此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使我们确信它就天然地是一个国家、民族权力的永远地拥有者。对于政党专权的否定正如我们对于皇权专制的否定一样,对于笼罩在任何专制特权拥有者头上的神圣光环的批判,都是基于我们对于人的本性的剖析,从而使每一个权力的拥有者都重新回归到现实的人性,重新回到与我们对等的地位,并使他们抛弃惯有的傲慢、冷酷、虚伪、骄横。如此,我们就在这样的平等的意义来谈论我们的权力与自由,来理解我们所需要的社会民主模式。

                                           十七

权力,作为体现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的权力是神圣的,而掌握这种权力的人却是平凡的;权力属于国家、民族的,因而权力也是公共的,神圣的权力就应该是所有人都共享的。那么,有什么样的理论可以向我们明确地证明说国家的神圣的权力仅仅只属于某一个家族、某一阶层、某个政党呢?不,我们现在确信不存在这样的理论,没有这样绝对不变的真理可以使我们的精神永远停留在某个地方而放弃它的任何发展。过去,儒家思想已经在它的客观存在上使中国人的心灵僵化了几千年,而现在,马克思主义难道也要象儒家思想一样寄生在现世权力中,寄生在人性的荒谬本性中,从而以一种奇异的压迫方法来限制民族心灵的自然发展吗?难道它也要象儒家一样变异在权力中从而展现它不同寻常的魔力而使得心灵的自由被深深地拘禁?

显然,当我们否定一种专制权力的时候,我们就一并否定了某种专制思想;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驱除一种思想借助于专制权力所呈现出来的人的本性之魔,我们一定要在一种思想的纯粹存在中来评判思想本身。这里也就是说,我们必定要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本身来评判它存在的意义,而不是从政党权力的自私利益出发来维护一个虚幻的灵魂存在。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意义正是在于它揭露一种自私自利的、丑陋的人性,它的出发点乃是对于人性在它的现实存在上最深刻的否定,它试图从财富的所有制形式上来评判人性从而也从这一点上来改变人性。只是很可惜,这种理论所引起的社会革命、社会试验都是失败的。它借助于批判所达到的现实结果却在另一个方面以另外一种存在形式延续了儒家思想的专制统治模式,它以更令人迷惑的理论形式改变人的自然心理状态使人更易于陷入偏执、激进、保守、自大等消极、有害的现实人格中。

基于以上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认识,所谓的无产阶级的政党就一定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这样一句话基本上是一个虚假的判断,现实的人性时时都在否定理论上对政党性质的虚幻假定。没有人可以说他一旦获取权力就一定代表了政党的纯粹意志,也必然代表了人民的意志,从而他就是一个纯粹、高尚、正直、善良的人;没有人能够因为他加入了某个政党,成了某个政党最忠诚的一员他就可以以道德的面孔来评判他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攫取全部大众权力并毫无约束地用他自己的意志来支配、统治他人;没有任何政党的现实存在能达到它理论上的纯粹性。因此,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所谓的无产阶级的政党就没有道德上的绝对理由可以超越任何政党、凌驾于任何政党之上;它就没有任何理由永远握有权力,并以它的意志来取代民族的、大众的意志。任何政党权力都是可疑的,也是必须要被监督的。任何政党所获得的权力都应当是权力的真正的拥有者人民给予它的,而不应当是它强行占有的。政党权力的合法性不是从它自己的理论中推导出来,也不是它在一定的意义上的革命功劳而自然取得,而是应该来自于权力的真正拥有者人民的许可。只有人民意志的真实表达才是政党权力存在的合法性的依据。

因此,打破权力的独裁模式,避免国家政权以一种现代的变异方式来回归几千来儒家思想的专权模式,避免人的心灵被拘禁于独裁思想的囚笼而失去它的活泼与自由,避免社会整体的道德意识因为一种极端的理论所造成的独裁政权模式而停止它的发展而陷入混乱、僵化甚至退步就成为当今我们的文化反思、批判、革新的根本目的了。

思想总是反映现实,社会存在一定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发展总是要求我们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分析、评判现实,来重新建构我们心灵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社会现实的反映,它绝对不可以作为一种永恒不变的真理进入我们的现实世界,而成为我们心灵的一种不变的支架;我们也绝对不可能通过它对于几百年前社会现实的认识与批判来达到我们对于发展着的、现实存在的人性的理解。几十年来全世界的社会主义的实践作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直接的现实反应已经充分地显示了这种理论的弊端所在,我们的社会存在已经最有力地否定了这样一种社会意识,那么,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否定难道不就是必然的吗?

当然,我们应该感到欣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在经济上所发生的一切无不是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一种纠正和反动,公有制理论被证明是一种背离人性的现实基础、背离人的心灵的自然发展过程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试图在经济上从而是在政治上来建立一个从理论上推导出来的理想社会,希望在这样一种社会里消灭贫穷,消灭剥削和压迫,希望这样会使人性趋向普遍的善,会使人变得更纯粹从而也更快乐、自由,这样的理想根本是无法实现的,现实在我们的前面树立着一块严厉的路牌,上面写着:此路不通。人性的善恶是不会随着财富的分配方式的不同而改变的,人的本能存在也决不会随着公有制社会的到来而呈现它的纯粹、无私。复杂的人性,以及复杂的人类社会还根本不具备任何条件使我们能够在一种纯粹的现实环境中来建立一个理论上的人间天国。

理论总是会崩溃的,无论它看起来是多么严密,多么完美,也无论它的结构是多么庞大而神圣,在历史这个公正的法官面前,它运用现实存在所证明的一切都会最终给予这个理论以公正的评判。历史唯物主义已走到了它的现实的尽头,它基于剩余价值的、阶级斗争的理论所要表达和建立的一切已经让我们真实地看到了它背离人性的自然发展的过程所带来的现实的荒谬所在。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充分地向我们展示了这种理论造成的现实恶果,当一个社会试图借助于阶级报复、阶级打击来重新建构社会从而改造人性时,结果就是它没有而且也不可能达到它所向往的善,它只是以另外一种样式向人们展示了人性的恶魔的面孔。人性并没有成长,道德并没有因此而升华到一种神圣的高度,真诚和善良并没有以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人格注入我们的制度结构中。相反,当我们阻断自己同传统文明的一切联系,当我们以一种轻薄的姿态面向传统、否定传统时,甚至当我们把一切丰富的人类文明的现实成果都当作垃圾扔掉了时候,我们的心灵就会沉沦,我们的社会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个又一个无知而狂妄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