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ed2k 贴吧:最新分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3:42:13

三湘统战网讯(通讯员 姚宏)常宁市是湖南省39个宗教管理工作的重点县(市、区)之一。五大宗教除伊斯兰教外,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在我市都有活动场所;已合法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5处,其中佛教39处,基督教5处,道教1处,具体分布在全市27个乡镇、办事处,有宗教教职人员72人,信教群众近10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1.9%。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了宗教界的团结与稳定,推动了社会经济的繁荣进步和全面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宗教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基层宗教场所多、教派种别多、信教群众多,容易出现各种隐患和矛盾,导致宗教管理工作的难度较大。我们通过调查,试图从我市宗教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探究其形成原因,并寻求其改变对策。

  一、主要问题

1、非法教会组织的发展呈上升趋势。近几年来,全市宗教的发展总体上呈上升趋势。首先,寺庵庙堂逐渐增多。2001年以前全市宗教场所只有29处,现已批准开放的达45处。从我们调查的情况以及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以基督教为例,2007年前全市只有堂点5处,现已发展到70多处,这新增的70多处均系非法家庭聚会点,分布于27个乡镇、办事处,目前这类非法聚会点还在继续增多。其次,信教人数增长较快。2001年全市信教群众为6000余人,现已发展到近10万人,是2001年的10倍多。从区域上看,尤以农村的数量增长较快,2001年农村信教群众为5000余人,现已发展到7万余人;从教派上看,尤以信仰基督教的增长最快,2001年全市基督教徒只有1160人,现已发展到6000人;从群体上看,女性及老弱病残的占86%,文盲、半文盲的占67%,半路出家的占78%。这三种情况的人数均增长较快。

2、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环节比较薄弱。我市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环节还比较薄弱。其一,我市宗教界至今没有成立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宗教内部事务基本上是由各场所自行负责,而实行自我管理尚处于十分薄弱的环节;其二,宗教场所分布广,大多地处高山峻岭、深山老林之中,开展重大宗教活动时有人管,平时则我行我素,很少有人问津;其三,宗教人员及信教群众自身素质低,不懂政策教规教仪的多,文盲、半文盲多,妇女及老弱病残多,半路出家的多,其政策法律观念淡薄,思想意识混乱,约束能力不强,给宗教事务管理带来无形的压力和难度;其四,以基督教为由的非法组织进行地下渗透,在一些地方乱设点、乱传教的现象屡禁不止,形成热点、难点问题。对此,宗教部门配合政法部门进行了多次有力的打击。并在2008年对全市基督教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清理,基本掌握了全市基督教的布局和人员情况。

  3、许多干部对宗教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当前,我市不少干部对宗教工作、宗教问题存在片面的看法,尤以乡镇、村组两级比较突出。具体体现在:一是不能正确认识和了解宗教,缺乏一般的宗教常识,分不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什么是封建迷信,往往将正常的宗教活动与披着宗教外衣的非法组织混为一谈,一提“宗教”二字就害怕出问题。二是对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清,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缺乏正确理解。简单地认为宗教信仰自由,那么建庙也自由,宗教活动也自由,因而对宗教工作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三是把宗教作为对立面,认为宗教就是“迷信”、“落后”,是“反动的东西”,是与共产主义思想和信仰唱反调的,所有的宗教活动都会影响社会安定,必须“坚决取缔,狠狠打击直至彻底消灭”。四是不懂宗教政策和宗教法规,想管而不会管。一些干部开展宗教工作比较积极,但是不懂得党的宗教政策,处理宗教问题不向宗教管理部门请示或咨询就擅自作决定,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造成小事管不好、大事管不了的不良局面。

  二、形成原因

1、贯彻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力度不够。我市许多干部由于接触宗教工作少,平时学习党的宗教政策的时间和机会更少,加之我市在贯彻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方面,无论是时间上、地域上,还是方式方法上都没有到位,致使他们对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法规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或左或右的思想认识。

  2、基层宗教管理机构相对薄弱。目前,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经费紧张,没有交通工具,而宗教场所大多分布在偏远山区,管理不便。在乡镇也没有设立宗教管理专门机构,只是由一名宣传委员兼管统战工作,代表乡镇实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村组一级就更无人管了。

3、信教目的的多样性和盲目性。大多数信教群众对宗教存在着严重或比较严重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思想倾向,带有相当的盲目性。大部分人都是因生理、心理上的障碍或出于某种需要而信教的,如治病、考学、升官、求子、发财等等。没有实现愿望的进庙门,实现愿望的则证明自己是忠实的信徒,希望得到上帝、菩萨、神灵的继续庇佑。因此,信教人员增长较快,宗教场所增长较多。

  4、非法组织的地下渗透难以防范。一些非法组织以“基督”为幌子,进行神秘聚会办点,他们活动范围广,方式极为诡秘,善于打“游击战”,而广大信教群众又容易上当受骗,无形之中给邪教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造成了宗教管理工作上的混乱,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因素。

  三、基本对策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党的宗教政策和法规深入人心。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法规。在当前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它是新形势下党关于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是我国宗教事务方面第一个综合性法规。因此,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在宗教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推动社会各界的学习贯彻。要推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学习贯彻《条例》,使他们深刻认识到《条例》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从而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

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常宁电视台和《常宁报》开设专栏,宣传《条例》内容以及报道全市学习贯彻《条例》的典型。二是进行培训。要把《条例》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纳入农村党员冬训内容,并适当举办几期专题学习班或研讨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学习培训,着力解决他们对宗教的认识问题,使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深入人心。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使宗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江泽民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工作做得好与坏,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首先,要加大宗教执法力度。依据《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特别是宗教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宗教场所的管理,及时妥善地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配合政法部门取缔非法场所,坚决彻底打击外来非法宗教组织的地下渗透。其次,要突出宗教工作重点。主要抓好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及宗教涉外事务四个方面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影响宗教稳定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第三,要搞好教职人员自身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帮助教职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推进合法宗教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第四,要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宗教场所的财产管理;做好宗教公职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实行网络化规范化管理。第五,要推行宗教目标管理。每年年初,要制订目标,强化责任,建立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班子、宗教场所及个人考核内容,最大限度地调动宗教管理干部和教职人员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使宗教管理机构职能逐步完善。针对常宁实际,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尽快成立爱国宗教团体组织,通过爱国宗教团体组织管好宗教内部事务,发挥其“三自”管理的作用;要结合《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建设。要在乡镇设立宗教管理专职机构,给予一定的编制,配备专职管理干部,形成层层有人管理宗教工作的格局;要继续加强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尤其是要加大对宗教管理干部和教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宗教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为推动我市宗教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团结一致,加强管理,一定能开创我市宗教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三湘统战网讯]
    [作者:姚宏]
    [编辑:於艺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