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聚乙烯棒:【重游美国】(20)《“礼让行人”到永远》(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22:44
“礼让行人”到永远

                            -----美国小区面面观(交通)

                                 《重游美国》(20)

 

 

 

 

 

 

    由于美国地广人稀,小区住房错落分散,区内大小马路也随之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可以说“条条道路通家里”。尽管交叉路口多多,但几乎都没有(也不需要)安装红绿灯管制,区内许多路口装上“STOP”暂停3秒标牌就够用了。因为区内交通也和区外马路一样,司机们都有一个默认的共识:不管行人多少,不管行人是否违章行走,汽车永远要礼让行人。司机大佬心里都很明白,自己一定要做对,至于违章行人该负什么责任,违章行为该受到如何处罚“待遇”,那是警方交管部门和法院的事。

    在美国,司机和行人都知道,马路口竖立的“STOP”标牌,不只是对司机的警示,也是对行人的警示。那怕路口东西南北、前后左右根本就没有其它车辆行驶经过,司机和行人都会近乎本能地稍微停顿片刻,不是“一看二慢三通过”,而是“一停二看三通过”。   对于汽车来说,只要是四面车辆先后驶到同一个路口,此时通过的原则就是先到先走,后到后走;万一各方车辆不约而同几乎同时到达,通过的规矩就是“礼让三先”:一是先看。看清对方车辆态势,辨别其动静;二是先举手。举手招呼对方,示意礼让对方先走;三是根据对方让你先走的示意,毫无犹疑地起步先行。如果车辆行经路口面对行人,此时司机唯有一个习惯动作就是:礼让行人。司机的示意方法如同上述“车让车”,手势语言谁都可以心领神会。特别是中小学校门口地段,路口多,学校邻近有的学生独自己走路或由大人陪送上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司机礼让孩子过马路的频率很高,有时为了让一个孩子过马路,会形成路口几辆车排队等候的短暂“堵车”,但为了“祖国的花朵”,司机们都会感到心安理得。我前两年在这里开车,对既是交通原则又是规矩习惯的“礼让行人”,初时不太适应,一时难改国内多年开车“抢道”恶习。有一段时间,我害怕开车途径学校地段,因为常常会遇到没完没了的“礼让”。此外,车到路口适遇对方车辆同步到达时,明明看见对方做手势让我先行,我却客气三分,以礼还礼,很不果断,结果反而殆误时机。后来入乡随俗,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自认为开车变得老实多了。其实在美国开车,不守规矩也不行,随时随地容易出交通事故。

   对于行人来说,谁都不会因为汽车永远“礼让行人”而不走斑马线或人行道,不会贪图方便走直径,横穿马路(也不会取道草地行走)。在美国小区里,几乎哪里有汽车道路,那里就有人行道(同时兼作自行车道)。人行道建在车道两旁,但不是紧接车道边线,人行道与与车道之间有一条二、三米宽的排水沟相隔。人与车辆,各行其道,“楚河汉界”,一清二楚。小区道路这一规划、设计与布局,客观上有效地阻隔了行人误走汽车道。反之,汽车永远不可能误驶人行道,除非发生失魂落魄的交通事故。

   写到这里,我不禁联想起去年8月回国参观上海世博会途径杭州旅游时见到的情景。在我乘坐的旅游大巴行径靠西湖西南侧一条主干道设有红绿灯一个十字路口时,我亲眼看到斑马线旁上空高挂着一块蓝底白字的交通警示牌,牌上赫然写上“停止礼让”四个醒目的大字。天哪!为什么体现文明行为的礼貌让行也要停止?真是令人费解。当然我领会“始作俑者”本意是指,行人和机动车走到这里时,都要按红绿灯指示行走, 无需对违章通过的车辆或行人“礼让”。我认为这四个大字,千错万错,就错在把一个最能体现文明的“礼”字居然“停”掉了。按此推理,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不也可以停止“礼仪”了吗?我有理由担心,国内城市正在争先恐后开展的“创文”(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活动,有的城市随时有可能“闯文”(闯文明禁区),混淆是非,甚至“拨正反乱”。著名旅游城市杭州街头公开打出的“停止礼让”招牌,就是一个著名的例证。此刻我才后悔当初来不及用相机让那块独具创意的招牌“立此存照”,以致无法贴上本文插图。很遗憾。

   这里还得记述一下与“礼让行人”主题无关但与小区道路交通相关的车辆停放问题。应该说,无论什么情况下,小区的车辆停放不会成“问题”。虽然小区每家每户都拥有少则一、二部,多则三、四部汽车,但独立别墅住户一般都有两个车位的私家车库,连体别墅也有1-2个车位的私家车库,小区内还有合理分布的若干个公共停车场。就算“逢年过节”或教会“团契”活动外来车辆再多,以致所有日常停车场地爆满,停车也还有出路,因为小区允许车辆适当占用马路,白天晚上都可以把车辆停放在马路一侧(或两侧)。所以,只要把现有马路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后,司机对车辆停放绝对没有后顾之忧。

   相比之下,国内大城市的车辆停放,问题多多。由于国情不同,城里人多地少,房小路窄,小区配套的公共车库空间有限,地下、地上、多层停车场车位数量有限,供不应求。以致一旦外出活动,往往停车无门,放车无路,令司机伤尽脑筋,有的甚至被迫乱停乱放。我就曾经为在广州市区内临时停车而受到N次折腾。究竟车辆停放,出路何在?我觉得管理部门的思想应该来一次大解放。我联想起几年前国外专家曾抨击过国内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塞车问题,指出国人的第一理念总是放在“哪里拥堵,那里扩路”,那是隔靴抓痒,因为造成交通堵塞的普遍原因并不是路窄,而是行车无序,交通混乱。事实上,在不少严重拥堵的路段,路扩得越宽,堵得越厉害,因为造成拥堵的要害没有抓住。因此,老外建议国人主要应该从管理上而不是扩路上做文章,下工夫。我认为,国内要解决大城市“停车难”问题,也存在一个理念。我可以背得出管理部门的三条基本思路和举措:一是多建车库,增加车位;二是加强教育,提高素质;三是严格执法,从重处罚。当然还会有把停车场分类、分时段提高收费标准等许多“小动作”跟进。但我还是不明白。在寸土千金的石屎森林里,车库车位还能“多”到哪里。难道车主司机的素质提高了,罚款、扣分、吊驾照多了,停车就有出路了?在我看来,国内大城市要解决“停车难”,其中一条最快捷、最有效的出路,就是象弹丸之地香港和东京那样,充分利用地面上的马路空间,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在一些非主要街道、非主干道的马路上,允许一侧或两侧停放车辆,尤其是在夜间交通低峰期。这样做,可以充分利用地面现有公共资源,变“死地”为“活宝”。

   在谈到“礼让行人”的问题时,国内还有一个“弱势群体”论,认为司机坐在车上是“铁包肉”,而行人则是“肉包铁”。于是行人属于“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政策善待和法律保护,汽车应该让行人。我不甚赞同以此为由的车让行人。因为司机行人都是人,为什么同是一个人,坐在车里就“强势”,跳下车门就“弱势”?我觉得因行人“弱势”而 受到“让”的照顾,起点太低,过于直观,完全失“礼”。试问,不以文明礼貌为前提的“让”,还能“让”到哪里去?

                                紫烟楼楼主    2011年7月9日于美国首都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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