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笔怎么用:金融杠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5:47:35
金融杠杆(leverage)简单地说来就是一个乘号(*)。使用这个工具,可以放大投资的结果,无论最终的结果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会以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这个工具之前,投资者必须仔细分析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预期,还有可能遭遇的风险,其实最安全的方法是将收益预期尽可能缩小,而风险预期尽可能扩大,这样做出的投资决策所得到的结果则必然落在您的预料之中。使用金融杠杆这个工具的时候,现金流的支出可能会增大,必须要考虑到这方面的事情,否则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最后的结果可以是巨大的收益,您也必须要面对提前出局的下场。      金融杠杆的应用领域  金融杠杆的基本原理并不复杂,但是如何将一个原理应用到一个实际范例中去呢?比如房地产?  (PS:美国次贷危机可以在根本上说是金融机构采用杠杆交易的结果)  使用贷款产品来操作房地产投资,实际简单地说就是租用别人的资金来为自己赚钱。但是,即使对于房产下一阶段的走势可以预判是非常乐观的情况,也无法使用金融杠杆无限制地吃进房产,在最开始的阶段,投资者被允许使用金融杠杆的空间是非常小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贷款的来源是金融机构,为了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金融机构必须考虑到贷款客户是否可以承担得起每月的还款额,而且要考虑到如果一旦客户的资金链出现问题,通过拍卖客户抵押房产是否可以追回所贷出资金,因为这样,首先投资者投资的房产很难贷到很高比例的贷款,即使贷到了,也必须要支付高得多的贷款成本,其次,贷款机构会根据贷款者的收入情况考虑其是否可以承担每月的还款压力,而还款能力的判定全部取决于贷款者所有的可确定收入,如工资、租金等等,另一方面,投资者的不可确定收益,如房产的增值、税务上的抵扣等等是不可能作为收入被算进投资者的还款能力的。    金融杠杆的应用案例  下面介绍一个使用金融杠杆投资房地产的例子,为了使例子简单化,首先假设投资者的收入为$60,000每年(税前),每年的工资增长幅度为$3,000。房地产每年以8%的速度稳定增值。银行贷款的利息不变,永远维持在7.6%上。  该投资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拥有了$100,000的存款,这时候他决定中止租房,开始为自己供一套房子。付出$100,000的首付。按照20%的首付计算,他可以买入$500,000的房屋,贷款额度为$400,000,每周还款额为$651.76。现在适用于他的税率计算公式为:Tax Payable = 2,580 + 30%*(60,000 – 25,000) = $13,080。所以他的净收入为60,000 – 13,080 = $46,920。所以他的周收入为$902.3。减去每周的还款额度,剩余为902.3 – 651.76 = $250.54。因为有了自己的住所,所以每周的消费极大地降低了,假设为每周$100,而且这位投资者为了减缓自己的还款压力,将自己房屋的其他空余房间租了出去,每周假设可以收入$300,那么现在这位投资者的每周结余为$450.54。该投资者利用金融机构的提前还款和多存多取功能,将每周的结余全部提前还款。  三年之后,该投资者的收入增长到$66,000,房产增值到了$620,000。贷款的剩余为$287,851.6(为了方便计算,忽略了复利的影响)。现在实际上的贷款比例为46.4%。虽然前面的文章我曾经说过,一般房产的增值想要变现的话需要把房子卖掉,但是实际上如果通过转贷款这种手法提高贷款比例而将房产增值的部分变现(因为实际上贷款比例在贷款期限之内是一直降低的)。所以现在该贷款人可以提出的现金额度为$208,148.4。在这三年之内,该投资者的存款就这么简单地翻了一番,而且房产那边还有相当于存款的$124,000,总共资产增值了$232,148.4。而这三年的工资净收入为$147,060,每周$100的支出,要扣除$15,600,如果不买房,每周要付出$200的房租,所以实际上的支出在这三年之内应该是$46,800。如果不买房的情况,该投资者的资产增值为$100,260。所以这三年内投资者的收益多了一倍还多。  这时候,该投资者考虑使用房产现金化(转贷款)所提出的$287,851.6来投资另外一所房产。现在他有两个选择,全款买房或者贷款买房,下面比较一下两种做法三年之后的不同。首先,该投资者还有一个贷款在第一个房子上,所以他的每周还款额为$808.18。而现在该贷款人的每周工资净收入为$1,023.46。所以现在他的账面表示每周结余为$215.28。因为第二所房屋是用来投资的,所以这所房屋的租金收入可以被用来申请贷款。  按照上面的说法,假设全款买房,那么他可以买入$300,000的房产。每周租金为$300。该投资者每周的净开销依然为$100,所有剩余资金用来提前还贷。三年之后的情况为,贷款剩余$418,227.76。第一套房产增值为$740,000,第二套房产增值为$372,000。考虑到房产折旧的问题,假设房产折旧为每年3%,也就是$9,000,这个是可以抵扣所得税的,三年的应该缴税的收入为$262,800,扣除每年$9,000的折旧费用,最后得到$235,800。纳税公式为:17,850+40%*(Ordinary Income – 750,000)。因为该投资者的工资加上收入高于$750,000,所以要交更多的税。三年所有的税额为$64,350。三年后的资产增值为:(740,000-620,000)+(372,000-300,000) + (496,000 – 418,227.76)=$269,772.24。  假设现在该投资者选择贷款买投资房,贷款比例为60%,那么该投资者可以买入$750,000的房产。贷款额为$450,000。每周还款额为$726.11,每周租金假设为$700。这样用收入来偿还两个贷款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60%的贷款比例申请贷款也很简单。因为第二个房产是用来投资的,所以折旧和贷款成本都是可以用来抵扣税收的,所以每年可以抵扣的收入为$56,700。三年的总共收入为69,000+72,000+75,000+700*52*3=$325,200,税本来应该一共是$93,630,但是因为投资房屋成本的抵扣,实际上的税收应该为$32,580,税上面就少交了六万多块,实际上,这等于政府在帮投资者付一部分投资房的贷款利息!按照原来假设,所有现金结余都被提前还入贷款。三年之后,总收入为325,200+300*52*3=$372,000,税收为$32,580,日常支出为$15,600。每周净收入为$2075.77,每周总还贷额度为$1,541,结余为$534。全部还入第一个房屋贷款。所以三年之后房屋总价值为740,000+930,000=$1,670,000。第一个房屋贷款上面还欠$399,704.32,第二个房屋贷款上面还欠$438,217.32,总净资产为$832,078.36。相对于第一个三年,资产增值了$599,929.96是上一种情况资产增值的两倍以上。  后面就可以根据这种方法不停地把房地产投资滚大,从而享受租金回报,资产增值和税务优惠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了     “去杠杆化”需两面观 古今中外,经济社会,没有“杠杆”的世界简直无法想象。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是中华古者的豪情;“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地球”,这是西方智者的自信;据权威专家测算,2007年,国际前十大投行的杠杆率达到30倍,全球金融资产约是实体经济的16到18倍。

  然而,正在大连召开的2009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来自全球的一批精英们正在讨论着一个可怕的主题:去杠杆化。

  何谓去杠杆化?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公司或个人减少使用金融杠杆的频率和幅度,把原先通过各种方式(或工具)“借”到的钱退还出去并形成一种经济潮流。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极大,甚至可能导致流动性枯竭、金融危机的加深和扩大。但同时,它又被普遍认为是走出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的必由之路。这也就形成了一个“去杠杆化悖论”。

  显然,达沃斯论坛值得尊敬,因为它竟敢选择这样的难题进行讨论。从会议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表明,不少人士对此发表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观点。

  从日常的讨论,到正在召开的达沃斯论坛,不少有识之士对于“杠杆”和“去杠杆化”的认识正在步步趋同,归纳起来,大抵可以这样概述:杠杆只是工具,错不在它,而在于使用者的取向和频率、幅度发生了变异乃至失控;“去杠杆化”也是大势所趋并无不妥,关键是“度”在何处,何去何从?而且,这一过程必将对中国、对亚洲甚至全球的商业模式和增长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有的甚至是颠覆性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话题特别引人注目。

  从欧洲的兴盛,到美国的崛起,无不渗透着金融杠杆的功勋。正是靠着王室资本的控制以及后来民间资本的入股,才支撑了欧洲人的地理大发现,以及伴随而来的海外开拓与贸易,从而造就了一个强盛的欧洲;后来,美国人继承并大大创新了股票资本主义,从而融得全球之巨资,推动了一波又一波的科技创新,并造就了它的崛起和强大。

  反观中国、印度这些古老的国度,虽然曾经拥有巨额的黄金、白银,那又如何?却一度走向了衰落。这说明光有金银还不够,如果将它打造成“金银杠杆”,才有可能撬动更大的世界,更精彩的未来。

  这是历史的教训和经验。因此,从历史的、宏观的角度来看,杠杆包括金融杠杆的伟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同时,杠杆的作用也有灾害性的一面。眼前的这场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典型一例。房贷——次贷——次贷衍生品,这个明晰的链条,就是撬出此次金融危机的罪恶杠杆。你看,全球衍生品名义值曾经达到674万亿美元,占当年GDP的比例高达1229%。重负之下,杠杆差点折了。

  一般认为,去杠杆化包括五个阶段,即金融产品的去杠杆化、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投资者的去杠杆化、消费者的去杠杆化、去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当然,这五个阶段也并非泾渭分明,常常又有时间和空间上的交集。

  前三个阶段的去杠杆化,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影响并不特别直接,影响也比较有限。原因很简单,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对外开放,金融创新的力度和水平也还比较低下,客观上受到了“自我保护”。后两个阶段的去杠杆化,将可能对我国经济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如果应对不力,后果也许是灾难性的。也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达沃斯的精英们精心挑选了这个题目,跑到中国来讨论,以期引起国人的重视。中国经济的崛起,主要靠出口拉动,而出口对象,主要是欧美诸国,如果欧美居民纷纷减少消费特别是减少负债消费——“消费去杠杆化”,如果欧美诸国出于保护本国企业的考虑,纷纷采取所谓“经济防漏”——“去全球化”,盛行贸易保护主义,那么,对于中国经济的打击之大,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显然,消费去杠杆化、去全球化,都是必然发生甚至是正在发生的事,对于我国经济的影响也是这样。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是视而不见,还是心怀侥幸?达沃斯论坛的众多发言,已经明白地告诉我们,这两者都不可能,惟一的办法是认真、正确地应对。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经济格局之下,实体经济之痛是钻心之痛。

  还有一种战略取向特别值得重视。即,当全球金融经济正在上演去杠杆化之际,中国经济在某些方面更应“加杠杆化”,比如,我们的金融创新还大有潜力,大有可为;比如,我们的消费信贷、内需潜力还亟需挖掘拓展;又比如,我们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但同时也是最大贡献者之一,甚至我们应该受益更多,因此也还大有拓展的空间。回到问题的本源——杠杆并无罪,关键在于使用者以及是否正确的使用。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在众说纷纭中把握住正确的方向,获得正面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