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背人:若小安1微博博文(十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9:12:02

若小安1微博博文(十三)  

@若小安1微博, 报告一下,今天一打开电脑,粉丝增加很多,还有很多条评论,很多私信,原谅我不能一一看了,闲下来时我会慢慢看。现在突然觉得很释然,才开围脖时候,我曾梦想有1000个粉丝,我想每发一条围脖有一两个人回应。现在,我似乎又回到了完全自言自语的状态了。

 

@若小安1微博 ,秋天来了好几天了,我还没跟他好好打招呼,整个上午在西湖边的椅子上坐着,风吹得有点冷,好像跟秋天认认真真对谈了一次。只是不知道秋天的阳光什么时候来,我很怀念北山路的秋阳,从梧桐树的叶子缝隙里落下了,掉在脸上,特别特别暖和。

 

@若小安1微博,“你爱我吗”?一个和我睡过几十次的男人问我。这个男人是我刚入行第一个男人,想起第一次被这男人强吻、第一次被这男人抚摸、第一次被这男人压在床上挣扎,第一次从这男人身上赚到第一笔钱,之后开始被若干个男人操过若干次,我只能说,喝水的时候感觉越来越淡,无甜味亦无苦味。

 

@若小安1微博,有一年常来两个客人,我记忆很深,一个老是埋怨和老婆离婚总离不掉,另一个老是埋怨老婆天天吵着要离婚他不离,后来我思考了很久发现,前者富,后者穷。原来男人赚到钱后总想和老婆离婚,而男人赚不到钱老婆总想和他离婚。

 

@若小安1微博,有一个常来的客人,据他自己说正在考博,工作和待遇都不错。一次和我过夜,他袒露和我在一起很舒心,很有快感!我纳闷地问他为什么不找女朋友,他说他有,但在一起时间长了快感没了。她还说男人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很难,以后越来越容易;而女人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很容易,以后越来越难。

 

@若小安1微博,好多人都私信或者评论说,小安你火了。我不知道这样的火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我还是要静静躺在自己的小屋里,电脑屏幕上再喧闹,一关机就回归平淡的生活,还要在各种感情和欲望之间纠结,还要面对喜欢和不喜欢的男人,还要矫情、撒欢、疯狂和寂寞。

 

@若小安1微博,和之前有人围脖推荐不一样,这次好像很多媒体在报道我若小安,感觉有点慌,我不知道面对这么多围观,我还能不能保持本来的淡定;我也不知道,这么多关注会不会带来麻烦。我只能时刻提醒自己,若小安只是一个妓女的马甲,我只活在围脖里,我只是来自说自话,仅此而已。

 

 

@若小安1微博,有一个客人,有一段时间经常来,熟悉了以后也常常聊他的家庭和工作,算是知己。有次另一个客人送了我一件衣服很好看,可惜大了。我便给他说,你拿回去讨好你老婆吧。第二天他打电话跟若小安说,他老婆穿上高兴得要命,他却哭了。从那以后他再没有联系过我,但我不知道他能回到他老婆身边多久,这就是人性。

 

@若小安1微博,姐姐,这是你杳无音信的第十七天。我还在这里,他们很多人来围观我,他们夸我,他们骂我,他们来又复去,却没有一个人似你曾来过那样让我牵挂。我常想你住的地方烟波浩渺,你一个在穿着病号服在医院里,一定很冷清。但我再也不能告诉你若小安在想你了。这是给你的最后一个心情,你自己保重。

 评论 09-28 21:56chenli35863966

“若小安1”微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
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回复 09-28 09:59wlfzs

小安:你现在还好吗?

回复 09-28 08:36草民太有才了回复 09-27 17:29爷爷不能你终于火了 你没白活!回复上一页 1... -1-1-1-1-1-1-1... -1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