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第八中学文件:女記者和新聞自由 都不能被濫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18:09:12

女記者和新聞自由 都不能被濫用

  • 201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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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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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自由是衡量國家民主程度的指標之一,而在缺乏民主自由的國家,媒體常常要和權力者對抗。但當得到新聞自由後,媒體要如何避免自己對新聞自由造成傷害呢?

     最近某報以頭版刊登女記者到酒店當一天酒女的實錄報導,配上女記者穿著清涼服裝的照片,報導內容敘述她如何被客人吃豆腐、灌酒,甚至差點被帶出場,女記者形容自己是「忍辱」報導。的確,不過這個羞辱不是客人給她的,而是她的長官與報社。

     坦白說,除了女記者親扮酒女加上清涼照之外,這則新聞毫無賣點,因為酒店裡面在幹嘛大家都知道,女記者淺嘗五小時根本沒挖到什麼不為人知的內幕,如果遇到的客人都以禮相待連小手都不摸一下,恐怕還沒料寫成新聞。要了解酒店生態,訪問幾位酒店小姐或業者就可以了,內容鐵定還更深入。

     為了一則毫無價值的新聞,這家報社讓女記者進入伸鹹豬手、喝酒、性交易只是家常便飯的酒店,蓄意把一位女性丟進必然會遭遇性騷擾的環境裡,甚至難說不會當場在包廂內被性侵,為的是換到一天的頭版報導,過去有貧家推女入火坑,捫心自問,這種報導,不也是在賺女人的皮肉錢嗎?連職場性騷擾都要立法明文禁止並課以雇主責任了,雇主這種令女性員工處於性侵危險的行為,請問勞工局,難道沒有違反法令?即使女記者是自願請纓,但勞資之間的地位是不對等的,所以法令規定雇主要提供工作安全保護。報社會同意這種新聞採訪,進而大篇幅報導,顯然非常鼓勵這樣的作法,看在其他女性員工眼裡,會作何感想?但事實上,雇主不可以讓員工做這種事,即使是戰地記者,媒體都會要求作好自我保護。

     台灣的新聞自由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和民主、人權一樣,是多少人流血流汗爭取來的。媒體過去一直受到政治掌控,柏楊因為一則漫畫的翻譯被解讀為嘲諷蔣介石,在綠島被關了九年多。柏楊在回憶錄裡記述,調查局把《新生報》女記者沈元嫜「全身剝光,在房子對角拉上一根粗大的麻繩,架著她騎在上面,走來走去。沈元嫜哀號和求救,連廚房的廚子都落下眼淚。那是一個自有報業史以來,女記者受到最大的羞辱和痛苦。」沈元嫜女士隨後上吊自殺,而類似的例子,還有許多。

     龐大的政治壓力下,有理念與良知的媒體人,不斷與權力對抗,不斷推動民主開放,爭取新聞自由,其間付出了無數代價,《美洲中國時報》便是因此而黯然停刊。今天台灣在民主自由的環境下,媒體如百花齊放,這樣的發聲權利,以及民眾對媒體的信任,是經過多少年多少人付出慘痛犧牲甚至家破人亡才努力爭取來的。

     但現在新聞自由了,卻也被自由地濫用了。為了爭取收視率,為了聳動吸睛,不但電視新聞膚淺化,更有傳媒雜誌以裸體、屍體、姦淫與偷窺為賣點,有些處理方式已經到了殘忍的程度,對性侵過程描繪得淋漓盡致,還配圖示意,加上深入色情場所的直擊偷拍,在某種程度上,其實是用新聞包裝的春宮,用採訪包裝的偷窺。

     某些傳媒不曾在爭取台灣新聞自由的過程中盡過一分力,卻濫用現在享有的新聞自由空間,過度操作煽色腥新聞,大剌剌地物化羞辱女性,進而帶動媒體倣效,影響年輕一代的觀念,以至於社會反彈聲起,《兒少法》修法時甚至一度要全面限制媒體報導尺度,讓其他無辜媒體連坐,有些主張更是民主國家所未曾見過的新聞自由倒退,而究其原因,不是來自執政者,而是媒體自己成了新聞自由最大的加害者。

     媒體是社會的公器,即使處在激烈的競爭中,也不能沒了良心。當媒體失去了尊重別人與尊重自己(包括自家女記者)的能力時,它將自行毀損掉一個社會的重要資產,而這將是全體新聞界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