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皂花瓣怎么做成花朵:探索健全普治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0:44:50

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探索建立普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了“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量化普治标尺,创新考核模式。一是健全一个考核指标体系,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我市普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130个考核项目,涵盖了普治工作的主要方面,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做到普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破解了普治工作责任难落实、效果难评价等问题。二是狠抓“两项建设”,把夯实基础作为考核指标的核心。在加强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基础上,加大了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指标权重,建立起市、区县(部委)、街乡镇、社区(村)四级普治工作网络;在全市主流媒体开办法制栏目71个,243个街乡镇全部建立法制学校,5028个社区(村)普遍建立起普治工作站、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有力提升了普治工作保障水平。三是建立“三个载体”,把提高重点对象法律素质作为考核指标的重中之重。把加强“法律六进”、专项法制宣传、法治创建三个载体建设作为考核的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启动了法治区县、民主法治社区(村)、法制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使法治走进了群众生活。四是注重“四个结合”,把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作为设立考核指标的导向。把普治工作与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相结合,作为导向性指标,做到普治工作与时俱进。

  二、落实考核指标,注重效果提升。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律六进”等工作意见,加强了普治工作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推动、总结验收,使普治工作由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转化为依靠法治手段推进,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提升: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服务天津科学发展的能力。在考核指标的引导下,坚持把服务天津科学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搭建企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互动平台,开展了“千名律师进千家企业解难题”活动。深入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宣讲报告1500余场,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坚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全力提升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平安天津建设、打造平安奥运、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广泛宣传基层民主法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举办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法律培训3600多场次,227万余人受教育。拓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化解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各种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了各级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市举办局级干部法制讲座645场,培训27万人次;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2670场,培训542万人次;113万人次的局处级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促进了各级党政领导管理方式向法治化转变。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普法为民,全力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能力。把高度关注民生、真情服务民生、依法保障民生作为普治工作核心,建立法制教育基地423个,开展法治实践活动11698场次;开展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11279场次,140万人次受教育;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08场次,咨询群众120万人次,实现了由单纯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精神的转变,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领导监督,强化普治规划执行力。把普治工作的要求分解量化,使普治工作有目标、有标准,保障了“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究部署普治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汇报、督查、考评制度,形成了党委总揽全局、政府协调实施、人大政协监督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单位和责任人,建立起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了普治工作重点、阵地建设、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的落实。三是强化社会评价。各级各部门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改变过去自上而下的封闭式考核,采取委托调查、发放问卷等方法,使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到考核评估工作中,改变了普治主管部门单一考核评估的做法,使考核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四是强化激励监督。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划进展和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各级人大每年专题审议普治工作;各级政协每年组织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对普治工作多方支持。我市考核情况每年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区县部委普治领导小组通报,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天津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力推动天津“六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法治天津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