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冰箱的厚度:肖恩·帕克为 Facebook 设计的公司结构是什么样的,使扎克获得了绝对、永久的控制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52:20

肖恩·帕克为 Facebook 设计的公司结构是什么样的,使扎克获得了绝对、永久的控制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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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 wang ,lawyer

15 票,来自 宋某、南拳、OurDearAmy 更多 、罗可、孙小诺、葛致良、杨扬、Filestorm、李奇、石灰岩、周亮、柳如婳、梁欢、郑常仁、方觉晓先看基本事实,按照外媒在今年年初的报道,DST投资后Facebook的持股结构为:

Facebook员工:30%
Facebook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24%
Facebook联合创始人达斯汀·莫斯科维奇(Dustin Moskovitz):6%
Facebook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塞维林(Eduardo Saverin):5%
Facebook首任总裁肖恩·帕克(Sean Parker):4%
俄罗斯投资公司DST:约10%
高盛:约0.8%
高盛客户:约3%
投资公司Greylock Partners:约1.5%
投资公司Meritech Capital Partners:约1.5%
PayPal联合创始人、Clarium投资总裁皮特·泰尔(Peter Thiel):约3%
投资公司Elevation Partners,所有人为摇滚巨星波诺(Bono):约1.5%
其他投资者:约9.7%
在Facebook的其他投资人当中,微软所持1.6%股份,以及香港富豪李嘉诚所持0.8%的股份。

示意图参见:img1.gtimg.com/tech...

(1)这个问题本身有一点把Facebook神秘化,其实中国的国有控股企业和一些民营家族企业倒可以说是“绝对的”“永久的”控制权,因为其持股比例甚至超过66%,在股东会投票时其他股东可以说是“永久少数”。

(2)扎克伯格本人只拥有不到30%的股份,但其持有的B系列股的投票权是A系列股的10倍,所以拥有远大于持股比例的投票权。这种设置其实并不是Sean Parker本人的天才设计(其作为“连环创业者”对此确实非常重视),在科技公司中并不罕见。比如Google公司,也是双层结构(Dual Class Structure,或叫“超级投票权”“牛卡计划”),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A股有1票投票权,管理层持有的B股则有10票,佩奇和布林在2010年售股前拥有5770万Google B股——约等于18%的Google流通股本和59%的投票权,售股后跌至48%的投票权,从理论上丧失了绝对控制权,如果包括施密特在内的其他所有股东在股东会中联合起来反对他俩的话。百度也是这种1:10的双层结构,而Zynga更牛,设了三层结构,投票权之比是70:7:1!不过双层结构在纳斯达克以外的很多交易所(包括大陆和香港证交所)都不被允许,认为可能会伤害公众投资者利益。

(3)由于上市前会不断引入风险投资者,大部分科技公司创始人的持股比例都不超过50%,有的甚至低于10%。即便使用了双层结构,也不能保证控制权是“绝对的”“永久的”,因为创始人本人很难说一辈子都不再出售手中的股票或者引入比较大的股东(反而是国有控股企业和家族企业经常这么干)。假设扎克伯格将来为了做慈善卖掉一部分股票,也是有可能丧失理论上的绝对控制权的。而且外部投资者愿意接受投票权悬殊的“不平等条约”,完全是因为该公司比同类公司增长更快更赚钱,如果哪天公司业绩变差,投资者纷纷抛售,这种双层结构是否还能维持也是值得怀疑的。

(4)企业创始人往往拥有远大于持股比例的控制力,毕竟是他把企业做大的,员工都是跟着他打天下的,股东的回报都是他带来的。乔布斯和马云对公司的有力控制都不是因为他们的投票权高,而是业绩出色加上个人感召力。反之,一些企业的创始人尽管从持股上牢牢控制公司,但由于不愿引进外部投资者,也不给员工股权作为激励,企业始终无法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