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保证书范本:中国宏观税负过高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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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宏观税负过高是不争的事实 马光远    发表于 2011年09月20日 08:51 阅读(2910) 评论(10) 分类: 个人日志 举报icon举报本文已被推荐到腾讯博客点击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今年前8个月,中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按照此速度,即使未来4个月中国财政收入零增长,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已成定局,远远的超过了年初制定的8.9万亿,增长8%的目标。与此同时,关于中国宏观税负是否过高的讨论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笔者注意到,针对近期围绕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国际排名是否第二的争论,一些专家通过媒体对此进行了质疑。在笔者看来,诸如福布斯杂志等关于税负痛苦指数的国际排名是否科学问题,本身就根本没有任何讨论的学术价值,机构也好,杂志也好,设置一些指标,搞一些排名,不管如何设置指标,都难免挂一漏万,有不科学之处,但不可否认,“税负痛苦指数”这个指数本身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其一方面可以说明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一个国家财政支出有多少用于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并非一无是处。就中国本身而言,即使福布斯09年关于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排名第二并不科学,但可以通过中国宏观税负的真实情况以及社会福利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情况,对民众感知的税负痛苦程度进行衡量。
在财政比较规范的欧美等国,对于宏观税负的计算本身没多大的争议,但在我国,由于政府收入的不规范,以及名目繁多,以费抵税等和制度外收入不公开、透明的事实,中国的宏观税负一般有大中小三种算法,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是财政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里的财政收入是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财政收入;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政府全部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政府全部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很多学者和机构之所以在中国宏观税负的数字上面打架,最根本的原因是大家计算的口径不一致。欧美等国的政府收入除了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收入,因此,用欧美等国的标准来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显然会少算政府的收入。用少算政府收入的数字来进行国际比较,不仅没有意义,反而会闹笑话。
即使以2009年的数字为例,笔者看到社科院的学者张斌将中国政府的全部收入分为财政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据此计算出2009年中国大口径的中国宏观税负为31.4%,但很显然,这种算法本身遗漏了政府的制度外收入、政府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政府收到的捐赠的收入等,即使不考虑中国国有企业的真实利润状况以及与政府的关系。也意味着,以大口径计算的中国宏观税负远远高于31.4%的水平。而去年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2.2%,这个数字,也没有计算政府制度外的收入,根据这两个数字,基本可以判定,中国的真实宏观税负至少应该在33%以上。而考虑到2010年财政收入增长21.3%,达到8.3万亿,土地出让金2.7万亿的事实,在GDP增长只有10.4%的情况下,意味着2010年中国宏观税负的总体水平至少比2009年高2个百分点,因此,2010年,中国宏观税负保守估计在35%以上。而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一般比较稳定,以学者张斌提供的数据为例,2007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36.0%、43.5%。而国际上很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总体宏观税负远低于发达国家。1987年世界银行研究了一些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结果也显示,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目前中国人均GDP4000美金左右,即使按照中上收入国家计算,目前的宏观税负也远远超过了23%的水平。这说明,中国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了高收入国家的水平。
更进一步,如果考察纳税人所享受的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则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我们和欧洲一些国家同样的税负,但税负的痛苦指数却远远不同。我们看到,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的政府支出的绝大部分用于居民的社会保障,而中国政府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即使以2006年为例,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18.73%,而同期日本的行政管理支出比重是2.38%,英国为4.19%,韩国为5.06%,法国为6.5%,加拿大为7.1%,而美国最高,也只有9.9%。再看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世界很多国家的社会福利支出是其财政总支出中的最大项目,一般都在30%以上,德国更是高达71.49%。社会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越高,居民所缴纳的税收就越多地被用于居民,自然感觉税收负担轻。我国的财政支出中与社会福利相关的项目包括教育支出、医疗、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和教育费附加支出等,将这些项目全部相加属于宽口径的社会福利支出,在2005年只占财政总支出的26.11%。即使这几年民生领域的投资增多,但增幅远远跟不上财政收入年高达30%的增幅。也就是说,就财政支出而言,发达国家主要用于社会福利,而中国大量的钱用于行政管理费用,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这就使得我国政府的收入比例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当的情况下,居民对于政府收入的感受却远远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主要原因。
因此,无论从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水平而言,还是财政收入的支出用于居民福利的比例而言,毫无疑问,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不会太低者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笔者看来,中国宏观总体税负水平已经远远超越了企业和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远远超过了中国目前经济的发展阶段,税负的高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转型的最大制度阻力之一。是该下决心降低总体宏观税负,并且大幅度提高社会福利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否则,转变发展模式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