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的魔女:江苏新政并举 助推沿海地区腾飞-中国工商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39:03
江苏新政并举助推沿海地区腾飞

2011-09-21 10:06

本报讯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出台后,江苏省工商局雷厉风行采取多项新举措,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支持服务沿海地区开发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长李学勇对省工商局出台的相关措施作出批示:“省工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职能制定出台的两个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沿海开发的有关部署与要求,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望切实贯彻落实。”

创新服务手段。省工商局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推行网上并联审批,为沿海地区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盐城、南通、连云港沿海三市工商部门加强对产业梯度转移以及临港产业、新能源产业、海洋特色产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的分析。省工商局指导沿海三市工商部门利用市场主体数据库开展数据利用分析工作,对外地企业和个人在沿海三市的投资情况,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沿海三市的投资情况,外地企业迁入沿海三市的情况以及沿海三市与省内其他市县市场主体数据比较情况进行分析,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沿海产业发展的相关信息。

强化登记服务,支持沿海产业结构调整。省工商局及沿海三市工商局认真做好石化、船舶、汽车等临港产业的登记注册工作,按照新上项目不放松环保标准、承接产业转移不降低环保门槛的要求,积极为技术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大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小化工”等产业不予登记,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支持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天然气发电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对上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的核定不拘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可以按照申请人的申请行业用语核定。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允许沿海地区制造业规模企业通过登记机关向省工商局内网申报不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由省局报总局核准。

支持海洋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前置审批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对从事海洋生物、海洋医药产业的,采取分段审批和分段登记的方式,由审批机关对企业的经营项目按照实施时间分段审批,登记机关依据其审批文件分段核准经营项目。支持发展滨海旅游、生态旅游和海洋旅游,对利用游船(艇)从事滨海、湖泊观光旅游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按照旅游部门颁发许可证所列经营项目核定。

支持现代物流业及沿海地区市场的发展。开展对沿海三市货运代理、物流信息服务、仓储加工等行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物流业在前置审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核定中的相关问题,促进物流企业从提供仓储、运输服务转向提供完整的供应链服务,提高其现代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沿海地区依托港口及其他区位优势进行农产品、水产品、钢材、化工产品等有形市场建设,为入驻的经营者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指导市场主办者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场交易主体的规范化管理,督促市场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

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推进沿海地区实施优质粮油基地、高效设施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沿海休闲观光农业四大工程。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鼓励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跨区域设立农产品直销店的,工商部门积极提供登记便利。支持从事海洋捕捞的渔民组建渔民专业合作社,在符合海域使用权相关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允许海域使用权作为合作社的出资方式。鼓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允许跨三个以上省辖市的联社名称中使用“江苏”字样。积极在沿海特色农业、水产养殖的集中区域组建合同指导站,支持引导沿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动产抵押等方式融资。

支持沿海滩涂开发。积极为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提供服务,对工商部门在服务滩涂开发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允许取得土地权属证明的滩涂使用权人以其拥有的滩涂使用权出资。支持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允许试验区内的企业以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作为住所证明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许步伟 丁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