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斯佳丽的最后一句话:社评:李双江儿子被判 中国进步的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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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李双江儿子被判 中国进步的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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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9-16 09:29
  •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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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李双江的儿子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昨天被判处收容教养1年。这是正义的体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次不打折扣的落实。这也是中国民主进步一个真实的细节。

      李双江的儿子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昨天被判处收容教养1年。这是正义的体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次不打折扣的落实。这也是中国民主进步一个真实的细节。


      试想,如果在几年以前发生同样的事,这个出生在优裕家庭的幸运男孩很可能被释放,李双江作为他的父亲赔点钱了事。但在今天的中国,故事的情节被大段改写。李双江在出事后的第一时间前往医院看望伤者,并做公开道歉。而他所做的这一切,并没有影响法院对其儿子行为的判决。


      舆论的力量显然起了作用。舆论成为司法判决不可回避的背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我们尚不能断言舆论对司法的影响都是准确和恰当的,但司法顾及舆论,这个过程是任何司法体系都应当经历的。中国司法在补这一课,而且态度是认真的。没有证据显示法院在舆论压力下矫枉过正,做出的都是“政治性”判决。


      李双江的儿子被收容教养1年,这打破了早前很多人对此事结果的预期。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舆论,对这些概念的修正又得到新的积累。客观地说,中国的法律、媒体这些社会管理工具在不断更新,它们在不知不觉中把中国带向新的位置。


      换句话说,中国不是铁幕,变化是中国的本色。变化的推力既来自政府内部,也来自民间。一个有因时因势变化能力的社会,通常都是有希望的。


      李双江有“养不教”之过,但他在事件处理期间的表现令人尊敬。中国社会需要通过一个个事例,把亲情在法律和社会责任面前不断做出摆正,这是在千差万别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硬件”。


      名人及官贵子弟犯法,在中国的社会敏感性既超过发达国家,也超过很多第三世界国家。这是因为中国的司法和舆论都在进步,但也都还没有“达标”,不公平尚多,误解同样多,中国处在法制艰难而又有希望的爬坡中。这个过程很容易制造轰动和紧张,不在这些敏感点上故意制造夸张,这样的客观性应当在舆论中逐渐形成。


      舆论应最终退出对司法的直接影响,当然这取决于舆论对司法形成高度的信任,有法必依变得不打折扣。在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期,舆论的不信任乃至过度干预会间歇性出现,司法只能坦然面对它们,以真诚和专业的态度处理每一个个案。人心都有一杆秤,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怀疑总体上呈下降、而非上升的趋势。


      昨天的判决再次提供了一个注脚:中国社会的运动方向和民意是一致的,而非相反的。与此看法不一致的人,有必要对照现实,对自己的判断依据和方式做一次勇敢的厘清甚至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