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精灵配招:山东省东平县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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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位于鲁西南,西临黄河,东望泰山,总面积1343平方公里,人口78万人。辖14个乡镇,708个行政村。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山区、平原、湖洼各占三分之一。是山东省旅游资源比较丰富的县份之一,境内有众多品味级别较高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千百年来,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使东平成为华夏大地上的一颗明珠。

目录

1自然地理
2建制沿革
3历史文物
4概况
5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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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地理
2建制沿革
3历史文物
4概况
5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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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自然地理
  东平县处于鲁西南平原北部,东部受鲁中山区的阻挡,境内受季风的影响,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具有四季分明的特点。春季(3-5月),冷暖气团对峙,进退不定,骤冷骤热,盛行东南风,气候干燥,回暖迅速。夏季(6-8月),炎热多雨,高温高湿,降水集中,常有暴雨涝灾。秋季(9-11月)受大陆气团影响,气温迅速下降,降水减少,云淡风轻,日照充足。冬季(12月-翌年2月),盛行偏北风,气压高,温度低,气候干燥。
  东平县位于北纬35°46’24”至36°10’20”,东经116°02′52″至116°39′44″之间,东与肥城市毗邻,南与汶上县梁山县接壤,西部隔黄河与东阿县阳谷县,河南省台前县相望,北与平阴县搭界,全县土地总面积1330.44平方公里,折合2010661.2亩,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县境内摇拥有多种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平原、洼地、湖泊、河流兼而有之。
  山地丘陵主要分布在该县北部地区,属鲁中南低山丘陵边缘。最高点为旧县乡歪老婆顶,海拔451米(黄海高程)。
  平原主要分布在南部地区,属大汶河冲积平原,地面高程在40米以上,多数土层深厚,土壤构型良好,适宜农业种植。
  洼地主要分布在东平湖区,该区西边是黄河,东边是本平湖滞洪区,属黄河冲积平原除腊山昆山马山等少数孤山残丘外,其余均为地面高各40米以下的湖洼地,最低点在新湖乡轩场附近,海拔1236.7米。
  东平湖为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该湖为“水泊梁山”的仅存水域,由一级湖和二级湖组成。全部湖泊水面176940.5亩,折合117.9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8%。东平湖水面好,饵料丰富,风光秀丽,具有发展水产养殖业和旅游业市巨大潜力。
  东平县境内有18条河流,主要有黄河、大汶河、汇河、金线河等,全县河流总水面52914.7亩,折合35.2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6%。
编辑本段建制沿革
  东平,古称东原。唐虞夏商时期属徐州。“东原底平”是为东平得名之始。
  西周,境内置须句、鄣、宿等诸侯国。春秋,须句属鲁;鄣属齐;宿属宋。战国时,鄣、宿为齐无盐邑。
  秦代,始设须昌县(治今埠子坡)、无盐县(治今无盐村)、张县(治今霍庄),属薛郡。
  西汉,增置富城、章县,与无盐县先后属梁国、济东国、大河郡、东平国(国治无盐县宿城。)须昌、寿良二县时属东郡。
  东汉,须昌、无盐、寿张、富城、章县同属东平国。
  三国魏,撤章县,另四县沿属东平国(治迁寿张县治霍庄)。
  西晋,东平国治迁须昌城。东晋,改东平国为东平郡(郡治宿城)。晋代境内四县沿袭。
  南北朝,隶属未变。南朝宋,撤富城,北魏又复置。至北齐,富城县废制,无盐并入须昌县(治迁宿城)。北周,境内须昌、寿张二县属鲁州。
  隋代,寿张县治寿张集,属济北郡。596年(隋开皇十六年),须昌县迁回原治;就原无盐县境置宿城县(治宿城)。此须昌、宿城二县属郓州(州治郓城)。
  唐代,须昌、宿城县与寿张县同属郓州(州治迁须昌)。郓州先后为平卢、天平军节度使治。627年(唐贞观元年),宿城并入须昌县。707年(景龙元年),复置宿城县。788年(贞元四年),宿城县改名东平县,与须昌同附郡郭,此为东平县名之始。830年(太和四年),改东平县为天平县。832年(太和六年),撤天平县并入须昌县。
  五代,须昌、寿张县沿属郓州。923年(后唐同光元年),改须昌为须城县。
  宋代,隶属沿袭五代。997年(宋至道三年),置京东西路安抚使于郓州(须城)。1000年(咸平三年),河决郓州,州城浸没,遂移州、县城于五陵山前五里平原处(今州城)。1119年(宣和元年),改郓州为东平府(治须城)。
  金代,1128年(金天会六年,)立刘豫为“大齐”帝,先治大名,后迁须城伪称东京。并以须城为山东西路首邑。境内须城、寿张县仍属东平府(治须城)。
  元代,须城、寿张二县属东平路,须城为路城。
  明代初年,须城为东平府治,寿张沿属。1370年(明洪武三年),寿张县分并须城、阳谷县。1375年(洪武八年),东平府降为州,同年撤须城县并入东平州,属济宁府。1380年(洪武十三年),复置寿张县于王陵店(今台前县),始离本境。1385年(洪武十八年),东平州改属兖州府。明代东平州领辖汶上、东阿、平阴、阳谷、寿张5县。
  清代前期,东平州仍属兖州府。1730年(清雍正八年),升东平州为直隶州,领辖东阿、平阴、阳谷、寿张4县。1735年(雍正十三年),撤直隶州为散州,沿治东平州城。
  1913年,改东平州为东平县,治所沿袭,属济西道(驻聊城)。1928年,裁道制,直属山东省政府。1935年,属省第一实验区行政长官公署(驻济宁)。1938年,改属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39年9月27日,东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先后属泰西行政委员会和泰西专员公署。1941年6月,属冀鲁豫第一专署。1942年7月,改属冀鲁豫第二专署。
  1945年5月,东平解放,属冀鲁豫第八专署。1947年7月,属冀鲁豫第七专署。1948年5月,复属泰西专署。
  1950年5月,属泰安专署。1958年12月,平阴县并入东平县,属聊城专署。1959年8月,改属济南市。同年10月,撤销东平县,恢复平阴县,其县境大部属平阴县。1962年1月1日,恢复东平县建制,复属泰安专署。
  1985年8月,泰安地区改为泰安市,东平县沿属。
  1989年5月,东平县的县城从州城镇迁往后屯。
编辑本段历史文物
  东平古称“东原”,历史悠久,古代文化遗存丰富。197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为白佛山石窟造像、北桥墓群、梁氏墓群、东平故城。1978年,全县文物大普查,共普查到文物点400余处。1985年,东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1986年,东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199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又公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分别为司里山摩崖造像、理明窝摩崖造像、戴村坝,1994年12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分别是沟坝遗址、王村墓群、百墓山墓群、东王林(王宪墓)、月岩寺、祥龙观、仲子读书处、腊山古建筑群、清真寺、青峰山摩崖造像。1996年,对旧县乡进行文物普查,同年12月,东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2001年6月,白佛山石窟造像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2002年底,县境内共发现较为重要的遗址、墓葬、古建筑、石刻及革命纪念地5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待批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馆藏文物2000余件。
  一、白佛山石窟造像
  位于东平县城西区白佛山之阳,共有大小造像134尊,分为隋窟、唐窟、小唐窟、宋窟和露天造像5部分。其中隋窟始凿于开皇七年,窟内阿弥陀佛主像通高6.7米,结跏趺于束腰仰莲座上。螺纹肉髻低平,面相浑圆,手施无畏与愿印,著双领下垂式袈裟。此阿弥陀佛像被专家誉为“中原隋代第一佛”。其左右窟壁上又排列数十小龛,龛内造像1—9尊不等,其中“涅磐图”颇具地方特色,为国内仅有的一处,“十六王子”造像铭造像也是国内罕见。白佛山石窟造像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东平故城
  位于东平县东平镇宿城村西北处,为两汉之际东平国王城遗址。城址大体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600米,南北宽约1300米。城址内西北角、东北角、东南角还残存有汉代夯土城墙。城址内遗存文物十分丰富,地表暴露物有路钉砖、灰陶豆、瓮、罐、板瓦、筒瓦残片和大型陶砖以及青瓷豆、盘、罐等。近年来,出土文物有泥质五铢钱范、铁质五铢钱范、虎符、金银器和锄、犁等铁质家具。东平故城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司里山摩崖造像
  位于东平县戴庙乡司里山上,造像主要集中在山顶呈“品”字形分布的三块巨崖周围,共有大小造像千余尊,完整清晰者600余尊。如按年代划分,则东崖多为北齐、唐宋造像,其中最高者为北齐一佛二弟子像,主佛像高9.8米,戴宝冠,面相浑厚,手施说法印,著褒衣博带式袈裟,倚座于宽平座上。此尊造像高度堪称“中原北齐第一佛”。其右下部有宋代嘉祐二年“三教通连”龛像,为我国摩崖造像中最早的“三教通连”龛像。西崖多为唐、宋摩崖造像,有一佛二弟子和一佛二菩萨、二弟子、二天王、二力士等组合像,其中唐代多为武后时期的造像,多通体磨光,面相丰圆饱满。宋代造像则神情丰富,雕刻精细,其中的36尊罗汉像等更是神态各异,持物不同,栩栩如生。南崖造像风化较为严重,多为唐、宋时期的单体佛像或罗汉像。
  造像龛旁多有铭文题记,最长者达500余字,其中还有武则天造字10余个。对于考证我国佛像石刻的名称、年代、演变规律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司里山摩崖造像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四、理明窝摩崖造像
  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六工山之阳半山腰处,呈“一”字形东西向排列,长14米,共有大小造像49尊,均为唐代造像。其中最高者176厘米,最小者仅有10厘米。
  造像分三个时期,第一期“长安之年”造像,主要为阿弥陀佛三尊大佛像。均著双领下垂式衣,质薄贴体,面相丰腴,眉眼细长,身体上宽下窄,呈现出强健的力度美感。头光为双层桃形火焰纹并施彩绘,内层有化佛七尊。第二期“开元八年”造像,除形象稍逊于第一期外,特点基本一致。第三期“咸通十四年”造像,衣纹呈粗泥条状,头似圆球,身体面相圆胖,面容较丑陋,体现出唐代造像走向衰落的特点。理明窝摩崖造像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北桥墓群
  位于东平县老湖镇展营村内,为后汉东平国献王刘苍及其后代的墓葬群,又称“王陵山汉墓群。”墓群原有9座,俗称“九子冢,”皆封土堆高大,从南向北呈“八”字形依次分布。其中最北一座1号墓即献王墓,现存封堆高20余米,直径300余米,夯土层明显。其它2、4、8、9号均现存有不同程度的封土堆。5、6、7号墓在“文革”中被扒毁。
  1958年,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对3号墓进行过发掘,墓内出土有较完整铜镂玉衣一套,同时还有金银器、铜铁器、玉盅、耳杯、陶壶等一大宗文物,均为东汉时期早期文物特点。北桥墓群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六、梁氏墓群
  为于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西,西邻蚕尾山。为宋代梁氏官宦及其后代的墓葬群。以宋太宗至道三年太平军节度使梁维忠建址,“父子状元”梁颢、梁固、呈相梁子美等均葬于此地。墓葬大部分在“文革”中被毁掉,其中有一些宋代壁画墓,出土有铜驼、铜壶、石砚及墓志等。墓区内现有梁维忠、梁固墓碑和梁子美神道碑以及数件大型龙首碑帽。其中梁子美神道碑高6.5米,宽1.5米,厚0.6米,螭首蚨座。分别有太宰兼门下侍郎白敏、少宰兼中书侍郎李邦彦、尚书丞相赵野奉敕撰文、书丹、撰额。梁氏墓群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七、戴村坝
  位于东平县彭集镇南城子村北大汶河上,初建于明永乐九年,为土坝,万历元年改筑为石坝,历代迄今均有维修。主坝体南北长438米,向东呈弧形。分三段,北曰玲珑坝,中曰乱石坝,南曰滚水坝,三坝一体,以滚水坝水平高度最低。坝石垒砌采用铁扣束腰法,增加了坝体的抵抗力。坝北又有东西向两坝,一为“窦公堤”,石堤西连北坝头,全长863米,最东为“三合土坝”,沿用旧名,实为石坝,长260余米。二坝均为挡洪水,泄洪峰、保主坝的辅助坝。主坝两端坝头上有明、清、 民国历代重修碑记数方。戴村坝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八、洪顶山摩崖刻经
  位于东平县旧县乡屯村铺村东洪顶山西部山谷两侧,为北齐河清三年时所刻。刻经面积共有1500余平方米,内容多为佛教经文中的一节,如《文殊般若经》是“文殊师利白佛言”至“无念无作故”一节和大字“七佛”名、“大山岩佛”、“安乐佛”等佛名,还有东平僧“安道一”、印度僧法洪等刻字题记。其中“大空王佛”四字佛名,全高9.6米,为我国北朝摩崖刻经之最,堪称“榜书之宗”。刻字原有1200余字,因自然风化,现存700余字。洪顶山摩崖刻经为待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楚霸王墓项羽墓
  位于东平县旧县乡旧县三村东,当地人称为“霸王坟”。墓原有封土,高10米左右,直径100米,墓前原有碑刻四方,汉柏数株,均在“文革”中被毁。今墓前残存石碑一通,约存原碑之三分之一,碑文曰“楚霸王口口。一剑亡秦力拔口,重瞳千载孰能攀。秋风蕉鹿行人憾,口寝于今草亦斑。王之墓有二,一在和州之乌口,戊申之春,余来守汶阳,过谷城见村碑苔藓,古冢……”此墓史载为楚霸王之头颅墓,即汉刘邦“以鲁公礼葬项王于谷成(即今旧县)。”楚霸王项羽墓为待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沟坝遗址
  位于东平县梯门乡沟坝村西处山间台形地上,面积约6300平方米,为商周遗址。文化层堆积厚约0.5—2米。土质灰褐色,地表暴露遗物有夹砂褐陶鬲足和泥质灰陶粗豆柄、厚壁罐、兽骨、蚌片等。一般陶器多饰绳纹。南部有一方形灰坑,边长1.5米。沟坝遗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一、王村墓群
  位于东平县东平镇王村村南、村北,为汉代封土堆墓葬。现存墓两座,村南1号墓,封土堆高14米,直径40米;村北2号墓封土堆高12米,直径60米,土质为灰白淤积泥。两墓均夯土层明显,保存基本完好,墓室结构及葬品不详。原王村周围有不少汉代封土堆墓葬,均在“文革”中被扒毁。王村墓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二、百墓山汉墓群
  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柏松山村西百墓山上。相传,山周围有汉墓百余座,故山俗称“百墓山”。其中有近年来发现的一座墓葬,为全石结构中型汉代画像石室墓。墓室完整,葬品已早年被盗。南北长近9米,东西宽6米,高近3米。墓门向东,分前室、后室和左右耳室几部分,后室外有回廊。画像内容主要分布在前室和左右耳室上。内容有谒拜图、乐舞图、丰收图、白虎、方相氏和五铢钱币等。运用浅浮雕和平面线刻两种雕刻技法。前室中间石柱上刻有“此人马皆食大仓”八隶字。百墓山汉墓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三、东王林(王宪墓)
  位于东平县梯门乡梯门村西、望山之前山坡地上。墓封土堆高1.5米,直径6.5米,前立明嘉靖十九年墓碑,上有“光禄大夫勋柱国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赠少保谥康毅荆山王公墓”等题字。墓前神道上现存有石人、石马、石羊、石虎各一对,左右对立,形体高大,其中文、武官石俑通高近3.5米。还残存石门坊一座、华表一对。原墓区内有石门、林墙、神道碑、柏树等,均毁于“文革”中。东王林(王宪墓)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四、昆山月岩寺(王宪墓)
  位于东平县银山镇昆山西麓,为一处寺院建筑。寺座北向南,门向西,面积约3千平方米。寺院内有大雄宝殿、藏经阁及左右配殿和后殿,为前后双重院落,其中大雄宝殿向南,面阔三间,进深7.4米,高8米,抬梁式木质结构,歇山式灰瓦顶,脊上有砖雕双龙戏珠及花卉图案。院内有明代万历七年全石质钟楼一架,高4.5米,四角攒顶,宋代小虚观塔一座,全石质,高3.5米,瓦垄顶,均造型精美。还有碑刻数方及摩崖榜书题字,是研究具有地方特色文化“东原文化”的重要史料。昆山月岩寺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五、祥龙观
  位于东平县银山镇腊山半山腰处,南临东平湖,为一道教宫观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寺依山而建,寺门向西,内有玉皇殿三清殿、天王殿、藏经阁等,其南建有南天门一座,均为明清时期建筑。院内有明、清碑刻数方,院外有龙吐柏、神仙井等自然奇观。祥龙观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腊山古建筑群
  位于东平县银山镇腊山北山体间,东临东平湖,为一处道教建筑。始建年代无考,明、清、民国之际均有维修。有峰云观、玉皇殿、碧霞元君殿、老虎洞等古建筑,分布在呈 字形的石阶盘路周围。其中峰云观内的主体建筑三清宫与邱祖阁为连体建筑,全高7米,面阔3间。砖石结构,阁在上,平顶,边缘有垛口。观北有明正德年间所建乐台一座,柱上有楹连曰“声遏行云一曲升平千圣乐,歌翻白雪五音调叶万民欢。”腊山又是一处风景奇特的旅游胜地,以柏怪、木奇、景幽著称,被历代名人誉为“小泰山”或“小岱峰”。腊山建筑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七、清真寺
  位于东平县州城镇州城内,为县内回民宗教活动场所。占地约6亩,初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明、清、民国及现代均有维修,为鲁西最大的清真寺。寺坐西向东,从东向西依次为大门、天井、前殿、后殿、观赏台等。其中前殿为主殿,起脊灰瓦顶,歇山式建筑。面阔五间,进深3间,内为四梁八柱梁架结构。左右各有耳子一所,木柱支撑,灰瓦顶。后殿和前殿有天沟相连,五脊攒肩式顶,斗拱结构,造型奇巧。其装饰具有独特的阿拉伯民族风格。清真寺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八、仲子读书处
  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内,又名“子路祠”,始建于宋嘉祐四年,后历代均有维修。占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坐西向东,依山坡而建,二进院落,以大门、二门、仲子祠正殿为轴线,左右各一瓦殿,构成一个严谨的建筑群。正殿仲子祠为立山式建筑,面阔3间,灰瓦顶,滴水勾檐。大门有清光绪年间刘洪恩题写的“仲子读书处”匾额。仲子读书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十九、青峰山摩崖造像
  位于东平县城南青峰山西山谷北侧。为佛教摩崖造像。造像有两组,第一组近于山巅,呈扇形分布,为宋代造像。中间为一佛二弟子像,佛高1.5米,结跏趺于须弥座上,两耳垂肩,高肉髻,著通肩式袈裟,手施无畏与愿印。左右崖上又各分布有九尊罗汉像,合为十八罗汉。姿态各异,栩栩如生。第二组造像在第一组下方60米处,为三世佛像,均高近2米,结跏趺于须弥座上,著双领下垂式袈裟,面部凸圆肥胖,较为丑陋。此三像年代较晚。青峰山摩崖造像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3处:无盐故城、须昌故城、鄣城故城、后邑故城、遂城遗址、阳谷邑故城、朱桥遗址、丁坞遗址、屯村铺遗址、旧县三村遗址、范村墓群、石马古墓、一担土古墓、路口古墓、赵桥古墓、焦村古墓、于寺古墓、孙百大百 墓、韩煦墓、大洼墓群、刘曜墓、孙复墓、西王林、郭楼古墓、后银山古墓、李将军墓龙山石窟造像、于寺石刻、长山石刻、黄石崖石刻造像、栲栳寺石刻、华岩洞石窟造像、灵泉寺石刻、双塔山石刻、接山泉碑、清泉寺石刻、州城石刻、建修观音堂等碑记、东平公冉子祠碑记、铧山石刻造像、尧陵禅寺、永济桥程公祠、玉皇庙、秦氏节孝坊、恩褒三代坊、磨香寺、毛庄教堂、李所教堂、刘仲羽墓、东进支队办公室、工委诞生地、烈士陵园。
编辑本段概况
  东平县总面积1340平方千米。总人口79万人(2008年)。县人民政府驻东平镇,邮编:271501。行政区划代码为370923。区号:0538。拼音:Dongping Xian。
编辑本段行政区划

  东平县共有14个乡镇,即:州城镇、东平镇、沙河站镇接山乡大羊乡、梯门乡、老湖镇、旧县乡、斑鸠店镇、 银山镇、 戴庙乡、商老庄乡、新湖乡、彭集镇。

教育事业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4处。其中,普通中小学183处(小学157处、初中21处、高中5处),民办学校5处,职业学校、聋哑学校各1处,成教中心14处。全县教职工7598人,普通中小学在校生81987人(小学40126人,初中26004人,普通高中15857人),县职业中专在籍学生4104人。 一是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生辍学率逐年下降。学前一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3.6%。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到6000人。高考本科一榜上线1224人,比上年增加149人,被市教育局授予“高考进步奖”。职业教育走“双元制”办学路子,发展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是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教学管理示范校”和“环境建设示范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了学校管理工作。规范了教学管理,制订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及评价办法、教学工作奖励方案,抓好了各学段的常规考试和质量抽测。狠抓校容校貌整治,深挖学校文化内涵,8所学校被评为泰安市校园文化建设3A级学校,6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绿色学校,21所学校被评为县级环境建设示范学校。出台了教育工作过程性督导评估方案,建立健全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督导评估机制。

  三是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明湖中学建设完工并通过了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提前一年实现了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目标。启动了高级中学科技楼建设工程。县职业中专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重点职业中专,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县初中以上学校建起了多媒体教室,80%的小学开设了信息技术课,43处中小学建成了校园网,32处小学实现了校校通。完成危改项目17个,竣工面积18402平方米,总投入1016万元。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基本完成,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1处、市级4处,彭集镇被泰安市评为教育工作强乡镇。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完成并通过省政府验收。

  四是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狠抓师德建设,深入开展了师德建设年活动。加强了业务培训,组织教师参加了通识培训、全员培训和业务考试。实施了名师、名校长工程,1人被评为泰山功勋教师,2人被评为泰山名校长,8人被评为泰山名师,26人被评为泰山教坛英才,40人被评为泰山教学新星。招聘了200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充实到高中段学校,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

  五是“以县为主”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为乡镇教师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发放了住房补贴,普调了工资,乡镇在职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917元。加强了对中小学领导干部的管理,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副校长以下领导干部采取了层层聘任制,学校管理工作更富有生机和活力。

科学技术

  一、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十一五”以来,全县科技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逐年增长。通过财政划拨科技引导资金、引导带动金融部门贷款、企业自筹、对上争取等多种形式支持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在08年对上争取省以上资金全市第一的基础上,09年共争取上级科技项目16项,争取无偿资金1451万元,是08年的3倍,继续保持全市第一。县里先后出台了《东平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东平县专利申请奖励办法》、《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建立了党政科技进步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了科技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科技创新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2009年,我县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二、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按照县里确定的“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的发展思路,科技局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工作力度,把高新技术当成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截止到目前,全县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范围的规模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家。09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2亿元,同比增长31.5%,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5%,比2008年底增长2.69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一位。

  三、科技成果和专利申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来,我县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经济发展需要加强自主创新,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创新意识,鼓励发明创造,科技成果和专利申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9年,我县共获省级科技进步奖2项,占全市各县市区总数的五分之二,在泰安六个县市区中位居第一。全年共完成专利申报1720件,比08年增长37%。体现专利申报质量的发明专利占总专利比重指标居全市第一位,全省前五位,为下一步科技项目立项争取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势头良好。围绕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县科技局逐年加大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力度,主要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培植特色主导产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培植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大力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培育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通过相关技术的组装、集成和进一步研究,逐步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努力把科技示范园区建成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聚集基地和农业科研信息集散基地,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组织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 等工程的实施。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方位的农业科技信息综合服务,积极搞好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2009年,科技局被授予“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地震工作扎实推进。近年来,县科技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方针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全县干部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效增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开展了城区30k范围内的地震小区划工作,进驻审批大厅,在基本建设程序中不断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力度;积极主动地做好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断加大地震监测力度,加快地震台建设进度,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省局设备到位安装后即可投入运行,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人口计生

  近年来,东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比为目标,按照“强化基础、规范管理、创新机制、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认真抓好各项经常性工作开展的同时,扎实搞好了阶段性集中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根本,强化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把加强“一法三规”和省《条例》的宣传教育作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环境舆论宣传与培训教育宣传相结合、计生系统宣传与社会各方参与宣传相结合,组织协调宣传、文体、计生、广播电视等部门,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公益性宣传,抓住春节、集市、物资交流大会等人员集中时机,以及“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了大规模的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活动。

  二是坚持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核心,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落实年度人口计划,扎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体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排查违法生育线索,加大对外出躲生人员的追查力度,清除违法生育隐患;强化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管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严控违法生育;严肃查处违法婚姻、违法收养行为,依法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大对违法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力度;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初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确保了全县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是坚持以计划生育集中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经常性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投资500多万元,新建高标准服务站4处,改建或扩建10处,全面完成了县乡计生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造,提高了服务质量。认真清理清查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漏管,托清底子,消除管理空档和盲点,努力实现全员化覆盖、无漏洞管理。扎实抓好查体和节育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乡村计生人员和包村干部责任,特别是对查体未到站、长效节育措施未落实或失败人员,实行专人包保,挂账销号,消除工作隐患。

  四是坚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突破,强力解决制约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针对违法收养抬头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集中开展了“打击违法收养”和“整顿医疗医药市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两项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违法收养行为逐人立案,对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进行全面治理整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实施终止妊娠和非法经营销售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行为,确保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医疗卫生

  东平县现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7处,乡镇卫生院14处,规划设置村卫生室455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027名,乡镇卫生院986名,乡村医生1258名。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开放病床1103张,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80张,乡镇卫生院423张。

  一是以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为主体的农村卫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2007年投资280万元对乡镇卫生院7126平方米的业务用房进行了扩建和维修,投资300多万元为13处乡镇卫生院配置了部分必需设备,新增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等设备60余台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规划管理逐步规范,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已基本实行一体化管理,已有规范化标准以上的卫生室268处。实行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切实解决就医群众用药安全问题。大力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东平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全部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解除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目前,共为627名乡村医生办理了养老保险。

  二是扎实开展县乡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呈现新面貌。针对农村医疗机构比较薄弱的现状,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县乡纵向联合体系,扶持乡镇卫生院发展。在全县逐步建立起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绿色通道”,实现了患者“通治”、设备“通用”、人才“通行”,县乡村医疗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格局。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新突破。围绕“筹资、运行、监管”三个环节,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及时调整补偿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迅速发展,参合率逐年上升,2008年参合率达到98.7%,行政村参合率连年保持100%。在合作医疗的运行中,坚持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利益,及时调整补偿政策,不断提高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和受益度。目前,定点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报销55%,定点县级医院费用报销35%,封顶线由原来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坚持最大限度方便农民,不断简化补偿程序。规范药品和医疗收费标准,各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定期公示。强化资金监管,县新合办对各乡镇新合办每月报送的住院报销资料、处方值、病人及村领导签字等进行严格审核,信息技术人员通过微机管理系统对报销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有效保证了资金安全。

  四是公共卫生建设取得新成绩。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了食品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工作,卫生监督能力不断提高,疾病控制体系不断加强。

社会保障

  一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健全完善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包括农村五保)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医疗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05年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四级联保”五保供养新机制,五保供养经费由市、县、乡、村四级按2:4:3:1的比例分别承担,筹集的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社会化发放。全县14处乡镇敬老院总占地面积330亩,总建筑面积44255平方米。自2005年实施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到2006年底,先后投资3650万元,新征用土地130.9亩,新建房屋765间,维修改造房屋510间,新增床位1032张,更换锅炉11套,14处敬老院全部实行了集中供暖,比省市要求提前一年完成改扩建任务。2007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敬老院建设管理年”活动,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中心,以实现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为目的。实现了六个统一,实施了五项工程。从2008年1月份,集中供养标准由2000元/人年提高到23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1200元/人年提高到1400元/人年。东平县敬老院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2007年被评为“全省敬老院建设先进县”,有5处敬老院被列入全市“重点示范敬老院”。城乡低保工作日趋规范,基本建立起了“应保尽保,能进能出”的工作机制。2007年,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80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5元;2008年1月份农村最低生活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900元,人均补助水平每月达到了40元,并将提标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对象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同时,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各种临时救济(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补充作用。2008年以来,已发放医疗救助金和各种临时救济金21.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8人。

  二是减灾救灾工作体系逐步健全。2008年县政府成立了减灾委员会,重新修订了救灾应急预案。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了灾害信息员制度,形成了规范、快捷、高效和全社会参与的救灾机制。

  三是社会福利体系初具规模。目前全县有福利企业3处,拥有职工56人,安置残疾职工26人,实现年销售收入1536万元,减免税额162.5万元。坚持不懈的做好残疾儿童手术和康复工作,建立了“明天计划”长效救助机制,拓展了救助对象范围。截止目前,已有3名唇腭裂与5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免费救治。2005年成立东平县慈善协会,共接受社会各各界捐款1151多万元。特别是“5·12”四川汶川发生8级大地震后,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全县累计捐款捐物1070万元,有力地支援了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是社保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2008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6166人,新安置困难家庭人员就业10017人。全年收缴种类社会保险金2.1亿元,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2.02亿元。

同名东平县  【清】谢钟英撰《二十五史补编·三国疆域表》载:“建安郡东平县汉建安初(196)分东侯官立,地缺”。今人郑德渠《关于古代东平县的探讨》认为在今福建松溪县旧县乡。初属会稽郡,吴永安三年(260年)属建安郡。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废东平县改为东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