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段王爷合集下载:发票违法犯罪花样百出 严格核查辨清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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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违法犯罪花样百出 严格核查辨清真伪

2011-8-23 8:53 张红庆 王跃峰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以来,山西省国税局稽查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通过对发票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细致梳理诸多发票违法特点,并针对性地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据统计,1月~6月全省查补入库税款12.15亿元,同比增长16.22%,增加查补收入1.7亿元。

  据该省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介绍,目前使用虚假发票现象有以下特点:

  一是专用发票是真票,发票上有具体的货物名称,但无业务或业务不真实。由于目前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不涉及发票认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填开专用发票时,对此部分的填写可能会与政策打擦边球。稽查人员在审核抵扣联时,发现企业填写货物名称有的写全称,有的写简称;有的写专业术语,有的写习惯性称谓;有的把货物名称张冠李戴,此名称写成彼名称,产品写成配件,加工费写成产品名称等等,可谓五花八门。例如,销货方为扩大销售多做生意,往往按购货方要求填开的项目内容进行填开,而不按实际内容填开。虽然货物名称的填写对销货方一般没有影响,不会造成少缴税,但在现行非完全生产型增值税、大量税收减免性政策存在的情况下,往往给购货方逃税造成可乘之机。

  二是专用发票是真票,但发票上无具体的货物名称,而是汇总填开专用发票,且无业务或业务不真实。这种情况是指纳税人在购销过程中取得或开具的为真发票,发票上所列货物名称为“详见货物清单”,但销货清单为阴阳清单。销货方留存的销货清单是该单位的经营项目甲、乙、丙、丁,而开具给购货方的销货清单货物名称却是购货方的经营项目子、丑、寅、卯。

  三是无业务,虚假**,加大成本费用列支。这种情况是指纳税人为了把非法支出合法化,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到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缴税开票。此种虚假**的原因主要有2个:一是加大营业费用抵减收入,牺牲流转税,保护企业所得税,获取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之间的差价。营业税加上附征税的综合税率约在5%~8%,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为了获取利润最大化,有的企业就钻起了这种差率和国税、地税分管不同税种的空子。二是为了把非法支出合法化。企业的回扣、提成、点装费、赠送等支出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于是有的企业想方设法虚假**以进行账务处理。与采用假发票列支、白条列支相比,虽然虚假**缴过税,却更具有迷惑性。因其经济业务是假的,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真实性,因此,税务部门应把此种发票违法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

  四是发票是真票,但业务内容与发票内容不符,加大费用列支。这种情况,主要表现是虚假经济业务开具的发票内容多为“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印纸”、“烟、酒、茶”等。例如,在大型商场购买代金券,将业务项目或名称分成若干“办公用品”开具发票。另外,有些发票内容涉及“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维修费”、“修理费”、“网络维护费”等事项,且发票金额较大。例如,将酒店餐饮类发票改开为会议费,将公费旅游支出改开为培训费。

  五是开具、取得作废发票。这种情况多为购票方购买发票后未在限期内用完即走逃,或未按规定缴销发票,然后自开或转借他人开具此作废发票。基层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曾发现,某单位取得甲方2009年10月开具的1份普通发票,但经发票查询系统比对,此份发票虽于2009年4月由税务机关发售,但已于6月缴销。

  六是开具、取得假发票。这种情况指税务机关从未印制、入库该发票,但企业开具取得该发票。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某税务机关并未印制、入库过该号码发票,但企业开具取得此号发票。

  七是相互借用发票。在发票检查中发现,甲方发票借给乙方开具的情况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为税务机关发售发票给甲方,但发票销货单位名称和税号为乙方。

  目前,山西省国税局稽查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核查发票真伪。

  一是深查发票填开内容的真实性。在检查过程中,不但要检查纳税人的进项发票,而且要检查专用发票的填开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必要时要到生产经营地实地查看。

  二是检查发票数量与金额钩稽关系是否失真。认真核查发票上记录的品名、规格、单价、金额,如果发现畸高或低、畸多或少的现象,即可锁定为虚假经济业务疑点。

  三是通过发票之间的联系寻找突破口。从核实运输费用与购销发票发生额是否配比、货物进销地是否一致着手,看是否存在有购货运费,但无购货发票;是否存在有销货运费,但无销售发票行为,从而进一步判定业务的真实性或企业有无虚开发票的问题。

  四是配合检查货物流、资金流情况。认真核实发票、货物、货款是否一致。

  五是注重询问式调查。通过直接询问和追查发票来源的方法,确认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发票的来源途径。

  六是通过延伸式检查、协查、外调取证进行追踪调查。发现可疑经济业务,借助外调等手段进一步查明发票本身的真假和该发票所涉及业务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