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中学对口小学有:南京离婚第一案,全职太太成为南京离婚第一案的牺牲品(视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30:04

南京离婚第一案,全职太太成为南京离婚第一案的牺牲品(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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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第一案】近日南京离婚第一案成为网友关注的观点,南京离婚第一案是新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后的第一案,房子果然成为南京离婚第一案的争夺焦点。一对夫妻,男方父亲在婚前买了房子。但男方婚后两次出轨并有了私生子,妻子提出离婚。没想到南京离婚第一案正赶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原本以为应该分得一半房产的女方,突然变得可能一无所有!南京离婚第一案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很多网友对这个很不满。

于女士和李先生2008年领证结婚,但没想到婚后不久就收到了小三发来的短信,称希望于女士看在自己已经怀了李先生孩子的分上,把李先生让给自己。于女士气恼不已,但李先生当时悔过态度诚恳,于女士原谅了他这一次。没想到,于女士怀孕后,又发现了李先生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关系暧昧。这还不算,当初给她发短信的小三,居然已经为丈夫生下了儿子!

于女士彻底晕了!而对于两次出轨经历,李先生都曾写下保证书。如今,于女士对婚姻失望了,拿着保证书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向六合区法院沿江法庭起诉离婚。8月8日下午,离婚案正式开庭,于女士要求分割两人的婚房。该房屋是婚前李先生的父亲买下的,但因为种种原因,在二人婚后才办理房产证。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于女士主张房屋有自己一半,但法庭未当庭判决。

没想到就在13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正式实施。李先生态度很坚决:“婚房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房子,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和她无关。”这一下,于女士面临丈夫出轨,自己却要净身出户的境地。对于本案如何判决,公众拭目以待。

南京离婚第一案让全职太太净身出户

解释出台后,一些条款引起了很大的关注,例如就有人称,“一方父母买房,离婚后另一方没份”,其实是对婚姻中的强势方更为有利。更有人提出,这是对在婚姻关系中相对弱势的女性权利的损害。那么,作为全职太太的女性,如果出现婚姻问题,人体屠宰场的利益要怎么保护?

专家表示,新司法解释出台这条规定是从大局考虑的:目前畸高房价和高离婚增长率并存的现状,一些条款正是为了均衡保护结婚的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杜万华介绍,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可能没有考虑到以后子女婚姻解体的情况。父母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父母的利益。至于“全职太太”,可能会出现解除婚姻关系后“净身出户”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可能需要考虑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及婚姻家庭权益等规定相衔接。南京离婚第一案,全职太太成为南京离婚第一案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