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述职会:律师要完成从案奴到案主的飞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12:19
刘耀堂于在《中国律师网》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抬头做律师与低头做业务》的文章,读后感触良多,触动很大。该文以犀利的笔锋直捅律师行业的诟病,那就是许多律师只顾埋头办案挣钱,却不抬头看路,不看书不看报。劳心伤神,焦头烂额,到头来,钱没有多赚,却累坏了身体,气坏了老婆。跟着案件走,跟着客户走,跟着法院走,始终没有跟着自己走。无形的线死死拴着风筝,律师无法挣脱。律师无暇思考,律师无法享受案件,案件成了律师心头拂之不去的心病。律师无法将案件当成自己的孩子,当成自己的作品,去经营,去呵护,去欣赏。律师从案奴到案主,是一个质的飞跃过程。
  律师埋头办案本身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将律师的法律服务由脑力劳动蜕变成纯体力劳动。只知拿瓦刀砌砖,不管墙的曲直。凭感觉做工,不设计、不规划,不提高。由于没有创造性劳动,没有升华性劳动,这个工匠最终老死还是一个小工匠。许多律师就像一个小泥水匠,频繁地重复着一种机械劳动,从来没有总结,从来不看有没有省时省力的方法?从来没有考虑过为何这样做,能不能那样做?许多律师抱着的思想是,庄稼活,都会做,人家咋做咱咋做。可是老律师怕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不肯带徒弟。徒弟只有自己在黑暗中长时间地摸索,碰壁碰得狠了,碰得鼻青脸肿了,才知道回头看看。但是无论自己知觉的对错良莠,一旦形成定式以后,就会房檐点水照窝行,只是根据惯例,墨守成规的做着。
  年轻律师可能是缺乏经验,不知道如何探索,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总结,因为执业时间短,操办的案件少,职业感悟自然少。但是纵然是年轻律师,同样可以成为案件的主人。自己准备得充分,在法庭上会有出色表现;案由选择错误会败诉。每个案件都会有成败,都会有得失,稍作总结,皆可以发现哪里有绿灯,哪里坑坑洼洼。年轻律师思维灵活、接受新生事物快,完全可以通过上网、读书,获得一些知识技巧。扬长补短,未尝不可。
  千年的媳妇熬成婆。一旦熬到婆的份上,许多老律师会抱着狭隘的经验,土法上马。与世隔绝,不与他人交流者,不乏其数。无论事情巨细、案件大小,有的老律师事必躬亲。整日忙于事务,根本没有想到过,作案件还要技巧,还要注意方法。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者不乏其人。我认识一个老律师,是某市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沾沾自喜称一年办案数量在50起以上。他不仅不辞辛苦大小案件都办,每有书写诉状也不放过。我对他的敬业精神深表折服,但是看到他面目憔悴、见面说累,心中不能隐隐作痛。
  看到这些案奴,我心疼、心痛,我联想到毛驴拉磨的寓言故事。刚开始在主人的皮鞭之下,毛驴围着石磨转了一圈,又一圈。时间久了,形成了固有的定势。纵然主人不打,毛驴也会围绕石磨打圈圈。由于常年不断做着繁重的体力活,毛驴很快衰老。主人开始心疼,将毛驴放回大自然,让其以享天年。谁知毛驴还是满脑子拉磨,最后整日围着大树打圈圈,不久老死。将律师当事业也好,干律师养家糊口也好,他们就像鞭子时时抽打着律师拼命干活。但是一旦陷入毛驴打圈圈的心理定势,无疑只会让法律服务变成无休止的体力活。可能在死亡的时候,毛驴还在庆幸自己的一生多么充实。我相信律师不会,也不愿意将自己变成傻傻的毛驴。
  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值得称道。开名车、穿名牌确实令人羡慕。但是人比人气死人,且欲速则不达。想成为案件的主人,需要调整良好的心态,不是每有案件就接,每有业务都揽。如果不论婚姻家庭,还是专利商标,不论能胜诉,还是会败诉,不论有能力办,还是无能力办,自己大小通吃,短时间内似乎是赚了点真金白银,挣了点小钱,但伴随着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你如何给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不论胜败都接,客户在自己败诉以后,会不会让自己的亲友找你办案?对自己没有能力承揽的业务,如何保证案件质量?长此以往,案件肯定越来越萎缩,越来越少。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些只顾办案,不抬头看路的行为,是一种短期行为,是不正常。法律服务是高智商的脑力劳动,是智慧与技巧的较量。只有跳出案件,提炼精华,去伪存真,探索出案件中规律性的东西,才会使自己事半功倍,才会使自己如鱼得水。每个案件都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律师总有新鲜感。但是共性的、相同的经验诀窍会使律师左右逢源,挥洒自如,会让律师享受案件带来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