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 进度: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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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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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由于存在不小的经济诱惑,仍有人铤而走险销售地沟油。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地沟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7月发布文件,决定组织开展地沟油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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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
2流向
3危害
4利用
5鉴别
6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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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
2流向
3危害
4利用
5鉴别
6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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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分类

  地沟油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

  地沟油可分为三类:

  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执法人员检查时,使用食用油酸败快速检测试纸,对比所检测油的过氧化值、酸价是否超标,一旦超标就能确定是问题油。

编辑本段流向

  1.酒楼→收集者→酒楼、餐馆(低价购买)→顾客餐桌

  2.生产矿山选矿捕收剂(新技术)

  3.养殖场(牲畜的饲料)

  4. 化工厂(生产化工产品)

  5.工厂和学校食堂

编辑本段危害

  肛肠专家解释,“地沟油”确实是人们健康的大敌,尤其是对人们的肠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

  1、“地沟油”会导致消化不良
  在炼制“地沟油”的过程中,动植物油经污染后发生酸败、氧化和分解等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对人体有重毒性的物质;砷,就是其中的一种,人一旦使用砷量巨大的“地沟油”后,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等症状。
  2、“地沟油”会导致腹泻
  “地沟油”的制作过程注定了它的不卫生,其中含有的大量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一旦到达人的肠道,轻者会引发人们腹泻,重者则会引起人们恶心、呕吐等一系列肠胃疾病。
  3、“地沟油”会引发强烈腹痛
  “地沟油”中混有大量污水、垃圾和洗涤剂,经过地下作坊的露天提炼,根本无法除去细菌和有害化学成分。所有的“地沟油”都会含铅量严重超标,是个不争的事实,而食用了含铅量超标的“地沟油”做成的食品,则会引起剧烈腹绞痛、贫血、中毒性肝病等症状。
  4、“地沟油”可导致胃癌、肠癌:
  令人作呕的炼制过程,是地沟油毒素滋生的原因。“地沟油”是对从酒店、餐馆收来潲水(泔水、残菜剩饭等)和地沟油进行加工提炼,去除臭味而流到食用油市场的成品油。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肛肠专家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一旦在饭店、大排挡或是小摊贩处进食后出现了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到医院进行救治,以免对您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垃圾油是质量极差、极不卫生,过氧化值、酸价、水分严重超标的非食用油。它含有毒素,流向江河会造成水体营养化,一旦食用,则会破坏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过菜油”之一的炸货油在高温状态下长期反复使用,与空气中的氧接触,发生水解、氧化、聚合等复杂反应,致使油黏度增加,色泽加深,过氧化值升高,并产生一些挥发物及醛、酮、内酯等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这些物质具有致癌作用。“泔水油”中的主要危害物—————黄曲霉素的毒性则是砒霜的100倍。

  5. "地沟油"竟还重复利用

重复利用食用油危害不亚于地沟油

  据了解,回锅油又称“万年油”,泛指长期使用后,变色变质劣化后的食用油。常见特征是油质偏混浊,颜色深,甚至变黑(或存在明显的油炸过后的悬浮物),搅拌时明显地黏稠等。回锅油可能来自大豆色拉油、棕榈油、玉米油、花生油、葵花油等,属于长期使用过后的炸油。 24日,记者来到烟大市场,在一家臭豆腐摊位前,几位年轻人在排队购买,大概六七分钟时间,顾客们离去,老板又往油锅中添加少许油,继续等待生意。据该老板介绍,最多的时候一天能卖出100多份,油少了的时候就会添加点,而并没有提到换油的事情。 随后,记者来到大润发附近,在一家炸鸡店,记者看到盛有热油的铁锅中,一些鸡腿、鸡翅正在“翻滚”,油锅旁边的盆子里放着很多油炸食品留下的过滤物,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糊味。记者在此观察了两个小时,发现该炸鸡店陆陆续续共接待顾客50多位,锅中的油也反复的处于高温沸腾状态,而期间,该老板并没有对锅中的油进行过更换。据一位曾经经营油炸食品的谢女士透露,因为成本问题,食用油很少进行更换,一般采取的措施就是过滤和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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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可生产生物柴油

  “地沟油”回流餐桌是一件令人伤透脑筋的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如何“变废为宝”呢?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找到了一条新途径,他们利用自主研发的技术和设备从废弃的动植物油中成功提炼出了生物柴油,并在国内率先实现了产业化。据专家介绍,地沟油加入反应罐后,通过一种微酸性催化剂技术,使得其醇解和酯化可同时进行,反应速度也明显加快。另外,通过一种金属盐处理剂,解决了利用废旧动植物油脂生产柴油残留酸值高的关键问题。这两项关键技术可以降低了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使得生物柴油从实验室走进了生产车间。这种燃料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有良好的环保性,柴油车使用后排放的尾气中不含二氧化硫,而且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也大大降低。技术人员在研究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课题过程中,发现如何从隔油池垃圾中提炼出废弃油脂是阻碍课题发展的一个难关。经过对地沟油特性的研究,技术人员在模糊数学与生物化学指导下,开发出零能耗、零污染的绿色隔油池垃圾处理装置。

  首先在地沟油中加入破胶剂,迅速破坏胶体,降低隔油池垃圾黏度,废油浮到表面。地沟油分成3层,上层为油品,中层为细小颗粒的淀粉、蛋白质与油品组成的混合颗粒,面食颗粒与一些蔬菜残渣沉入水底,面食颗粒与蔬菜残渣中不含油。这是由于破胶剂与水、废油在面食中进行竞争吸附,破胶剂与面食是强吸附,其吸附性能明显优于水与油品。为测试破胶剂对油品、水与面食吸附的影响,采用先将分离出的面食真空干燥,然后将油品、水加入,发现在破胶剂存在的情况下,水的吸附减弱,面食不吸附油品。这说明破胶剂改变了油脂与水在面食中饱和吸附的比例与方式,降低了水、油脂与面食的相互作用。同时,破胶剂中含有的变性蛋白质可以吸附隔油池垃圾中的蛋白质,使蛋白质迅速凝聚,从而达到分离隔油池垃圾的目的。分离过程产生的水,经过实验室的小试,可以用来浇灌蔬菜;固形残渣经过进一步发酵可作为肥料,也可热解成燃料油;油品可以作为生物柴油的原料。破胶剂可以经过回收再次利用。

  实验室开发的破胶分离隔油池垃圾的机械,包括破胶剂的回收系统、隔油池含油垃圾抽取系统、破胶剂和水及地沟油分离系统、破胶分离系统、废水排放系统、残渣压缩包装系统等几部分。目前,这种装置的处理能力已经达到单机每天7吨油/天,相当于一天处理20吨隔油池垃圾,油品分离率达到98%,已经达到实用阶段。
用“地沟油”制备选矿药剂

  北京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王化军教授等人研发成功“地沟油”制备选矿药剂的综合利用技术,这项技术可利用“地沟油”生产用于选矿的脂肪酸和脂肪酸钠,几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北京科技大学已于2009年开展了用“地沟油”分解的脂肪酸作为选矿捕收剂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满意的试验结果。目前该项技术已开始在部分钢铁企业应用,并正在申请国家专利。

  据介绍,脂肪酸是铁矿、萤石矿、磷灰石矿等普遍使用的选矿捕收剂,一般用量为每吨矿石0.5千克。据粗略估计,全国矿石浮选需要脂肪酸类捕收剂为每年50万至80万吨。传统工艺上制备脂肪酸主要通过化工合成,而近年来随着成本的增加,选择废弃物进行脂肪酸的制备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在利用废弃原料制取矿物脂肪酸类捕收剂的研究中,利用的原料主要有炼制植物油、酸化油生产过程中抛弃的油脚料或中间产物,而利用“地沟油”制备脂肪酸类捕收剂尚不多见。由于“地沟油”主要来自餐饮的废弃油脂,成分主要为脂肪酸甘油酯,如果能利用其进行脂肪酸类捕收剂的制备,可以实现污染减少和综合利用的双重效果。

  有关专家认为,该项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应用,对于避免环境污染、降低选矿成本、减少食品安全威胁等方面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地沟油”生产乙醇、沼气新技术
  一桶桶泔水经过分拣、分离,一部分变身生物柴油的原料,另一部分继续发酵成为燃料乙醇和沼气,剩余的废渣则全部转化为肥料。这就是合肥科学岛目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过程。通过技术集成创新,昔日令人头疼的餐厨泔水和“地沟油”,如今却变废为宝,成为新能源。

  由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科研人员经过多年技术攻关,成功掌握了餐厨废弃物生产乙醇和沼气的能源化处置技术,并形成两项发明专利。据介绍,该技术将餐厨废弃物变身为四件“宝贝”,即生物柴油、乙醇、沼气和生物肥料。餐厨废弃物中的油脂先经过分离精制变成生物柴油,然后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等成分经过酶解、厌氧发酵等过程转化为燃料乙醇,将乙醇发酵残留物和其他有机成分通过发酵产生沼气,将沼气工程的沼渣沼液通过处理变成生物肥料。

  据了解,该技术最大的特点是其能源化思路有别于国内以饲料化为主的技术路线,避免餐厨废弃物再次进入人类食物链,产生同源性积累引发疾病风险。
“地沟油”变身航空油
  从2011年9月开始,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将实现新的突破,他们要对炒菜用过的油进行加工,为飞机提供燃料。“地沟油”变飞机燃油,成本猛增,但更高效、更绿色。   植物油如何转变成飞行燃油?SkyNRG公司采用了“加氢可再生飞行燃料”技术。

  先将植物油进行脱氧处理,然后就是一系列的有机化学过程,关键一步是进行加氢裂化,在持续的氢气压力作用下,分子间碳键被破坏,生成较小的碳氢化合物,其产物就是不饱和烃,此时,就已经很接近燃料了,然后再进行“异构化”,即将化学物质的自身组成结构进行改变,真正成为所需要的“可再生飞行燃料”。

  但在德克看来,“地沟油”变废为宝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并非技术门槛,而是标准很高的法律门槛。欧盟对于生物燃料的要求很高,不是随便什么原料都可以拿来做燃料用以商业使用。

  据荷航总裁卡米尔·厄尔林斯说,早在2009年,荷航的一架波音747飞机已经在引擎中采用了50%的生物燃料,证明利用生物煤油飞行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直到今年,“加氢可再生飞行燃料”技术才通过国际标准组织的认证,允许其在商业飞行中使用。过了“法律门槛”,直接促成了荷航的决定。6月22日,荷航宣布,将从9月开始,在200架阿姆斯特丹-巴黎航线上使用“地沟油”燃料,形成一条“绿色飞行通道”。根据荷航的声明,航空公司无需对飞机引擎做任何改动,就可以使用“地沟油”燃料。

编辑本段鉴别

  鉴别:“地沟油”一旦流入市场,消费者要学会感官鉴别。根据经验,食用油一般通过看、闻、尝、听、问五个方面即可鉴别。

一看

  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看色泽,纯净的油为无色,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料中的色素溶于油中,油才会带色;看沉淀物,其主要成分是杂质。

二闻

  每种油都有各自独特的气味。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仔细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有臭味的很可能就是地沟油;若有矿物油的气味更不能买。

三尝

  用筷子取一滴油,仔细品尝其味道。口感带酸味的油是不合格产品,有焦苦味的油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地沟油”。

四听

  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点燃并听其响声。燃烧正常无响声的是合格产品;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音的,水分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而且有可能是掺假产品,绝对不能购买。

五问

  问商家的进货渠道,必要时索要进货发票或查看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另外,利用金属离子浓度和电导率之间的关系,通过检测油的电导率即可判断油中金属离子量。多次实验表明,潲水油电导率是一级食用油的5倍至7倍,由此可以准确识别出潲水油。

编辑本段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急通知

  针对“地沟油”问题,2010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紧急通知》指出: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沟油”。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请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务于4月底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为了规范餐饮业和食品市场,卫生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或者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作加工食品的,主管部门将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没收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新规还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新规同时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于违反采购进货索证索票规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发改委等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试点

  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通知》指出:我国饮食服务、单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产生大量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具有明显的资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通过建立完善的回收运输、集中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生产沼气、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产品,可从源头上治理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为,避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作为饲料进入食物链,也可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通知》提出,要选择部分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的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形成合理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体系。(二)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项目,不断优化技术路线,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三)建立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激励机制。(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产生量;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化。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意见基础上,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1—2个城市(区)。计划单列市直接报送有关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同确定试点城市(区)名单;指导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并加强对试点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跟踪、指导,对示范项目建设给予相应的支持。《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强地沟油整治

  2010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专项部署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与管理工作。《意见》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

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所谓“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就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提出了四条意见:

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二)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一)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三)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各地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四)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要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尽快确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制定试点管理办法,对试点工作及早作出安排;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其他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借鉴相关经验,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市(县)长负责制。城市是餐厨废弃物的主要产生地,城市周边是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提炼的主要集散地。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特别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市(县)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检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四)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

  (一)认真组织督导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2010年9月至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地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