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社团活动总结:碧水蓝天林徽因 第三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2:45:43
编辑怡爽文/韩石山
碧水蓝天林徽因 第三讲 [图片]
小编按:我想一次将本讲全部呈现到博友们面前,空间提醒我说一次最多只能放二万字,因此这一讲要分二次在这里发表。朋友们,这是韩石山先生最近出版的新书《民国文人风骨》中的一篇文章,如果您喜欢他的文章,您希望社会上多一些似这般学识渊博又勇于担当的国民,那就请您和您的朋友购买他的书,这样您就会培养出许许多多像韩石山先生一样的作家和学者。哪天您有机会见到他们就可以很神气的对他们说,是您的慧眼选择了他们,是您的热情激励了他们,是您的支持成就了他们。请您支持他,他们,这样一群用毕生心血一丝不苟的用笔书写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深情厚意的文化人。
碧水蓝天林徽因
——摘自刚出版新书《民国文人风骨》
韩石山
第三讲 京派文学的精神领袖(1)
这个题目大了些,这一讲,主要想谈谈“太太客厅”这个话题,叫成“太太客厅”什么,显得不太庄重,还是用这个有点气派的题目吧。
我是学历史的,一说什么总爱说历史环境。说太太客厅这个话题前,也要说说当时的历史环境。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特殊的阶层,或者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留学欧美的自由知识分子群体。说到中国近代的社会发展史,不能不注意到中国的留学史。中国的留学史上,有两个高潮,一个是清末的留日高潮,一个是民国以后的留学欧美的高潮,基本上可以这样说,每次留学高潮过后,中国社会就会发生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留日高潮促成了辛亥革命的爆发,清朝统治的完结,建立了中华民国;留学欧美的高潮,促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发生,最终结束了北洋政府的统治,建立了南京的国民政府,使中国初步走上一个相对和发平发展的时期。留学日本高潮就不说了,留学欧美的高潮,其标志性的事件是,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留美预备学校的成立。这时还是清末,民国政府还没有成立。最初的两批留学生,因为学校虽然成立了,还没有毕业生,是从社会上招考的,胡适就是第二批的清华留美学生。等到有了正式的毕业生之后,每年一毕业,就去美国留学,直接进入美国大学的二年级上学。每一期都有好几十人。同时自费留学欧美的学生,也多了起来。不管是公派的,还是自费的,学成之后基本上都回到国内做事。等到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这批人大都成了气候,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重要领域,有的在大学教书,有的在研究机构做事,有的在政府重要部门任职。并不是固定在一个领域,可以说随时都可能“出将入相”,比如王世杰这个人,原是北京大学的法学教授,南京政府成立后,就当了法制局的局长,过了两三年又当了武汉大学的校长,过了三四年,又当了教育部的部长。这个群体,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学问好,品质好,能力强,待遇高,做事方式乃至生活方式,也是偏西方化的。
林思成家的“太太客厅”,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的一个文化沙龙。“太太客厅”是一种谑称,开玩笑的说法,多少有讽刺的意思,后来为这个说法,还出了事儿。我们这样说,只是觉得好玩,没有别的意思。所谓的太太客厅,就是梁思成林徽因住家的北京东总布胡同三号。这时北京已叫成北平了,为了说起来方便,我们还是说北京。
形成一个文化沙龙,尤其是太太客厅这样高品质的文化沙龙,是要有它的条件的,不是说,谁想组织一个沙龙就能组织得起来,得有人去才行。梁家几乎具备了组织一个文化沙龙的一切条件。还得说清楚,这可不是个什么社会组织,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要履行加入手续,只是一种松散的,自然的聚合。
梁家是什么时候入住东总布胡同三号的呢?
林徽因是1930年冬天回到北京养病的,这时梁思成还在东北大学教书,要到第二年春天(4月)才辞职回到北京,接受了营建学社的聘任。也就是说,这时一家三口(梁林加上女儿梁再冰,儿子梁从诫还没有出生),都到了北京。有人说,这年秋天他们就住进了东总布三号,不会这么早,这一段时间,他们住在梁思成大姐梁思顺的家里。直到第二年即1931年“九一八”之后,约摸10月下旬,才租下这个院子住了进来。考虑到讲究些的人家,租下房子总要粉刷、糊顶棚什么的,入住的时间,还可以再靠后些,那就到了11月初。我的证据是,1931年11月10日,也就是徐志摩临死前离开北京,最后一次去看望林徽因的时候,正好他的表弟吴其昌也去看望林徽因,林指着她的窗户说:“吴先生,你们怎么啦?抵制日货?给你一篇文章,吓得我窗帘都不敢买了;你瞧,我们的窗,还裸体站着!”11月北京已经很凉了,还没有安窗帘,可见是刚搬进来不久。(吴其昌《志摩在家乡》)
只有有了这座院子,才可能有这个太太客厅。
这个院子坐北朝南。多大呢?前后两进,大大小小有四十来间房子。两个庭院,主人两口住里院(北院)一排北房。女儿有保姆带着住厢房。林徽因的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跟着林,也住在这儿,该在另一边的厢房。也就是说,主人层面的四人,全住在里院。除了带女儿的保姆外,仆人、厨师、车夫,一干人全在外院。
梁家的生活是相当富裕的,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气派,相当豪华的,这种气派与豪华,是我们现在不可想象的。眼下还没有发现1931年刚住进来的资料,但是有1932年梁从诫生下来之后资料。据梁从诫说,他生下来之后,家里雇着六个佣人。两个保姆,一个照顾父母,一个照顾他姐妹俩和外婆,父亲的书房有个专门的听差,还有一个洋车夫专管送姐姐上学,另有两个厨师专管做饭。应当说,在他出生前,已是这样的格局了,不会是他生下来之后才雇了保姆,他姐姐生下的时候没有保姆。我加上一句,这两个厨师,很有可能一个是中餐厨师,一个是西餐厨师。另外,梁思成每天上班,开着一部1928型的雪佛兰小汽车。极有可能是他们回国那年在欧洲游览时买的,可说是当时的最新款式了。
怎么维持这么庞大的一个家庭的开支呢?不必发愁。梁思成在东北大学的薪金,每月是400大洋,到了营造学社,只会比这个多,不会比这个少。而当时的物价是很便宜的,劳务费也是很便宜的,有这么多钱,过这样的生活,可说是绰绰有余。
有了这些硬件,那么是什么时候才形成太太客厅这样的文化沙龙?我的看法是,不会在1931年,当在1932年秋天,也就是差不多梁家住进东总布三号一年之后,标志性的事件是金岳霖住进梁家后边一个院子。清华大学有教授休假制度,教书五年,有一年的休假。1931年到1932年是金岳霖的休假年,休假年要跟教学年同步,第二年秋季开学前就得回来。过完休假年回到北京,金就把家搬到林家后面的一个小院里了。此前金有个美国女友,与他同居,大概就是这次去美国,把这个同居女友处理掉了——送回去了。好多人说金为林终生未娶,不是事实,没正式结婚是真的,有过夫妻生活也是真的。只能说,金在爱上林之后,没有再动过结婚的念头,完整的说法应当是,没动过跟别的女人结婚的念头。
为什么说金岳霖住在梁家后院,就有了形成沙龙的条件呢?金是独身,又是清华教授,留过美也留过欧,有留学欧美背景的朋友多。更重要的是,有了金这样的金招牌,来梁家就方便多了,说是来看看老金,在老金那边坐坐,就过太太客厅来了。更何况,金就常在梁家,说是来找老金,实际上就是来梁家,找林徽因谈谈。这样就聚起了人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了人脉。
常来的有哪些人呢?
梁再冰年龄大些,记得都是些什么人。她说,抗战前常来她家,抗战后同她家关系仍然密切的伯伯阿姨们中,她们比较熟悉的有张奚若、钱端升、金岳霖、周培源、陈岱孙、叶企孙、吴有训、邓以蛰、陶孟和、李济和沈从文等伯伯以及他们的夫人,包括张姨(张奚若夫人)杨景仁、钱姨(钱端升夫人)陈公蕙、周姨(周培源夫人)王蒂徵(左为氵)、陶姨(陶孟和夫人)沈性仁和陈姨陈意(陈植的组组,当时是燕京大学家政系主任)等。不便于说是,还有个叶公超,当时是清华大学的英文教授,后来当了国民党的外交部长。还有更年轻一些的,比如李健吾、萧乾、卞之琳等人。没有留学背景的,大概就是沈从文了。萧乾当时还没有出国,也要算一个。
这些人大多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的教授,也都是名重一时的学者。比如张奚若、钱端升是政治学家,周培源是物理学家,陶孟和是社会学家,当时是中央研究院社会调查所的所长。邓以蛰是个艺术史家,就是现在我们称之为两弹功臣的邓稼先的父亲。金岳霖是哲学家,李济是考古学家。沈从文就不必说了。
还有一个人,未必是常客,却是贵客,肯定不时会来一下,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胡适之先生。我查了一下,几乎所有的回忆文章里,都没有提到这位贵客。这也不难理解,这些文章,几乎都是解放后大陆的作家学者写的,说林梁二人与胡适有交往,等于是拉低了两位的思想境界,做人的品格。
近年来有所松动,随着胡适形象的好转,有的书上就提到胡适了。比如同样的收集回忆林徽因的文章编的集子,200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窗子内外忆徽因》,刘小沁编选,就没有人提到胡适。2004年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的《记忆中的林徽因》,杨永生编选,前面者杨永生先生写的《林徽因小传》里,就说“常常聚会的有胡适、张奚若、沈从文、徐志摩、金岳霖等学界巨匠”。不光提到胡适,还要胡适排在前头。
胡适与梁启超是朋友,梁思成该是他的晚辈,但是,对于林徽因来说,就不是晚辈了。按说也是的,胡适与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也是朋友。胡适出名早,比他大十几二十岁的,都以朋友待胡适,没人说胡适是他的晚辈的,这也就是那个年代文化界最流行的“我的朋友胡适之”的来历。为什么同是晚辈,梁思成只能以晚辈自居,胡适也以晚辈视之,而林徽因却不然了呢?这就是女人和男人的差别。大概女人在姑娘时,也是按通常人伦辈份行事的,见了比自己大上七八岁,十来岁的,叫声叔叔,比自己父亲略大的,就叫伯伯了。前面我们不是说过了吗,张奚若给梁从诫说过,他跟徐志摩第一次去看望林长民的时候,林徽因差点给他和徐志摩叫叔叔呢。这差一点,是因为张奚若和徐志摩后来跟这父女俩都处得很熟,成了朋友,林跟徐还有了恋情,要没有这些,肯定是要叫叔叔的。小姑娘都是这样,中姑娘因人而异,大姑娘可就不一样了,尤其是结了婚以后,更不一样了。这时候,女的不算,她的同辈份的男朋友,会以几何速度砰砰的往上蹿。可以说,小到十几岁的小青年,大到五六十的半老头子,凡是还有“力比多”的,都是她的朋友,至少也是以朋友之礼待之。
这是普遍情形,林徽因也不会例外,在对待胡适上,看得最为分明。
现在知道,林给胡的信,共有六封。分别写于两个时段,一个是1926年初在美国,一个是1931冬到1932年春,也就是徐志摩死了以后。抬头都是叫“适之先生”,但信中的语气是不一样的,在美国时,完全是个受教学生的态度,在北京就是朋友了,比如1932年元旦这天写的信中就有这样的话:“我觉得甚对不起您为我受了许多麻烦,又累了许多朋友也受了些许牵扰,更是不应该。”也就是说,把胡适完全当作朋友中的一个了。
林徽因初回国后一段时间,跟胡适没有什么交往。不是说这两年林在东北大学,而是胡适就不在北方。1927年夏天去美国考察回来,中国的世事变了,国民党上台了,胡适吃不开了,回到上海,没去北京,留在上海跟徐志摩他们创办新月书店,《新月》杂志,后来还当了中国公学的校长。直到1930年11月,时局稳定下来,才到北京当了北京大学文学院的院长。林徽因也是这个时候,从沈阳回到北京养病的。再后来徐志摩也来了。这些人凑在一起了,能不时常见面吗?等东总布胡同三号的沙龙一开张,那么好人缘的适之先生,能不去凑凑热闹吗?
所以,说东总布胡同三号太太客厅里的客人,怎么也不能落下胡适之。只能说不是常客罢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一时期,胡适家里也是门庭若市,自己的摊子还在经营着,就不一定常去凑别人的热闹了。去是肯定要去去的。
当然,这些人不是一下子全来的,你不来,他或许就来了,三三两两的,甚至四四五五的,总能碰到一起。也不是天天来,多是星期六下午来,这点更像外国的沙龙,比如英国就有喝下午茶的习惯。因此,也叫“星期六聚会”。又因为来的人,常在金岳霖家吃饭,金是湖南人,爱吃湖南菜,也叫“湖南饭店”。事实上,金也是个西化很深的人,就他一个人,还雇了个西点厨师,据说小点心做得非常好,常常端过来给林徽因吃。
他们在一起做什么呢?
文学艺术是经常性的话题,而时局,更是经常性的重要话题。正是九一八之后,抗战爆发之前,时局当然会成为经常性的重要话题。在一起就是聊天,侃大山,偶尔也有人念念诗,想来不会很多。主角当然是林徽因。用李健吾的话说就是,“每星期六下午,便有若干朋友以她为中心谈论时代应有的种种现象和话题”。这话说的太妙了,时代应有的种种现象与话题,还不就是应时应景,随兴而谈吗?
形成这样的聚会,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还有一个可说是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林徽因的美丽,高雅,健谈,有学问有见识,和由这些综合起来形成的个人的魅力。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边看着这样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美人儿,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谈着艺术或是时局,该是多么的惬意!哪个男人能不喜欢这样的聚会。不要说男人喜欢,就是女人也会喜欢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来的时候,还要带上自己的太太了。这些太太里,大多也是有文化的人,比如陶孟和的夫人,就跟徐志摩合作翻译过长篇小说。当然,来这儿动力最大的,还是男人。
现在的问题是,林徽因知道人们来她这儿,在相当程度上,是来领略她的美丽的吗?应当说是知道的。可是她在养病期间,有这么多人来关心她,陪她解闷儿,也是很愉快的。平时时节,请都请不来,现在一个个自个就来了,能不高兴吗?再加上,失去徐志摩,让她的精神一下子也恢复不过来,处于这样一种众人爱戴的地位,多少也可以平复精神上的创伤吧。
在这种情况下,林徽因是怎样一个表现呢?1932年后,随同费正清来到北京的费慰梅,来北京不久就加入了这个沙龙,经常来梁家,她亲身领略了林徽因谈笑风生、喜怒无常的情形。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别人根本没有插嘴的份儿,而且是那样的尖锐甚至尖刻。用费慰梅的话说是:“老朋友会记得她是怎样滔滔不绝地垄断了整个谈话……话题从诙谐的轶事到敏锐的分析,从明智的忠告到突发的愤怒,从发狂的热情到深刻的蔑视,几乎无所不包。她总是聚会的中心和领袖人物。”(费慰梅《梁思成与林徽因:一对探索中国建筑史的伴侣》)
李健吾说,“当着她的谈锋,人人低头”。有一次几个人在一起聚会吃饭,不像是在林家,可能是在外面,平日这种场合,叶公超、梁宗岱这两个人,都是谈话的中心,别人很难插上嘴,这天全都不说话了。杨振声问:“公超,你怎么尽吃菜?”叶公超放下筷子,指了指对面的林徽因,林正口若悬河地说着。另一位客人说:“公超,假如徽因不在,就只听见你说话了。”叶公超说:“不对,还有宗岱。”也就是说,只有林徽因不在的时候,才有叶公超和梁宗岱说话的份儿,林一在场,两个人都没戏了。好在,男人们几乎全都把她当作偶像一样崇敬,没有人会在乎另外的男人高兴不高兴。听林徽因谈话,不光是听她的见解,同时还是欣赏她的美丽,她的气质,还有她的谈吐。用费慰梅的话说,就是“爱慕者们总是为她那天马行空般的灵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精辟警句而倾倒”。
当然,也不能说,这几年(直到抗战爆发),林徽因天天没事,就是等着朋友们来聊天。这是不可能的,即便林徽因身体不好要休养,没有从事有名分的工作,可以整天在家里待着,她的那些朋友们也不可能天天来。他们的聚会在圈子里叫“星期六聚会”,本身也就说明这是个休闲聚会,工作之余的消遣。
事实上这几年的时间,林徽因是很忙的,当然,有个由闲到忙,逐渐过渡的过程。可以说,初搬到东总布三号的时候,最为清闲,因为她在养病,后来病好了,就忙起来了。她是双重文化教育下长大的,生活习惯全是西方那一套,忙起来是真正的忙,休息起来是真正的休息,再忙也会不会像我们这些人一样忙得屁滚尿流。
这一时期,主要的工作有三样。
一是多次与梁思成一起去山西、陕西、河南、浙江一带作古建筑考察,写考察报告,比如《晋汾古建筑预查纪略》,发表时署的是林徽因、梁思成两个人的名字,林在前,显然是林执笔。从文字风格上也能看出。比如《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是林单独署名发表的,肯定是她写的。
二是实际参与建筑设计。和梁思成一起设计了北京大学女生宿舍的楼房。单独设计了北京大学地质馆。
三是写了许多文学作品,有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可以说,她的主要文学作品,全是这一时期写的。
最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她成了京派文学的精神领袖,这可不是空的,说说话就行了,她是做了许多实际事情的。大的有两宗,一是平日提携青年作家,二是参与了《大公报》组织的评奖活动,评出戏剧、散文、小说三个获奖作家,分别是曹禺、何其芳、芦焚,可以说,这三个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最初就是这次评奖确立的。这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次正规的评奖活动。又编选了《大公报文艺丛刊小说选》并写了序言。这事儿意义虽然大,说起来比较枯燥,就不说了,还是谈谈怎样提携青年作家吧。
林徽因这个人,做事总有她独特的方式。怎么提携呢?召见!召你到太太客厅聊天。那气势,也真像皇上召见臣子一样,不过被召见的人,没有恐惧,只有惊喜。召见过后,就可以加入太太客厅的谈话了,也可以说是进入北京文学艺术的中心了,甚至可以说是进入当时中国文学艺术的中心了。那个时候,有哪个青年作家,能蒙林徽因召见,一履东总布三号这块宝地,一睹梁太太林小姐的容颜,真可说是喜出望外,说是金榜题名一点也不框外。
有三个人,后来都成了大名,都写过承蒙林小姐召见的事儿。前面都提到过他们的名字了。
一位是萧乾,当时还是燕京大学的学生,后来成了大记者,亲身参加了二次世界大战的报道,随美国部队进了巴黎。也是小说家,翻译家,解放后当过中央文史馆的馆长。1933年秋天,还在燕大上学,经沈从文之手,在《大公报》文艺副刊发表了一个小说,叫《蚕》,是他的处女作。过了几天,沈从文给他来信,燕大在城外,就是现在北京大学占的地方,大意是说,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姐看上了你的那篇《蚕》,请你去她家吃茶,星期六下午你可来我这里,咱们一道去。萧乾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老早就把他平日穿的那件蓝布大褂洗得干干净净,把一双旧皮鞋擦了又擦。星期六一吃过午饭就骑上自行车进了城。当时沈从文住在城内的达子营胡同,见了沈,沈马上就领他去了东总布三号太太客厅见了林。见面后第一句话是:“你是用感情写作的,这很难得。”然后就是吃茶,聊天。晚年,写到这件事,萧乾说:“那次茶会就像在刚起步的马驹子后腿上,亲切地抽了一鞭。”萧乾的这个比方是很恰当的,当然也说不上多么新奇,王洛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里头,就有一句,“我愿意变作一只小羊,让她的鞭子轻轻地抽打在我的身上”。萧乾要是更有文采,更大胆点,应当说,就像文艺女神的纤细温柔的手指尖儿,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那感觉才叫个幸福,那心劲才叫个大!
第二个是李健吾,这个人是我的老乡,可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少有的天才作家,写什么成什么,在许多方面都有重大贡献。1933年秋天留学法国回来,第二年秋天,在新创刊的《文学季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评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是他正在写作的《福楼拜评传》中的一章。这篇文章,带给李健吾的直接好处有两个,一个是已接受上海暨南大学文学院院长职务的郑振铎,正在物色一个法国文学教授,看了这篇文章,当即拍板,就是这小子了。当时李健吾只有二十八岁,出国前不过是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的助教,回国连工作也找不下,靠译书维持生活,可说是个待业青年。一下子当了国立大学的教授,真可说是喜从天降。比这个更喜的是,就是因了这篇文章,承蒙林小姐召见。晚年他是这样说的,“这篇论文引起一些文化界知名人士的注意。从未谋面的林徽因女士看后,给我写过一封长信,约我到林家见面。我的老师金岳霖住在她家的后院。我每次去,总是到他老人家房间坐坐”。这也正好印证了我前面说过的,去看望林徽因的人,好多都是以看望金岳霖为幌子。进入太太客厅,就等于进入了京派文学的中心,他不常去才怪哩。
第三个要说卞之琳,这可是中国的大诗人,写小诗的大诗人,凡是喜欢新诗的,没有人不会记得他那首叫《断章》的短诗,“我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他是徐志摩的学生,想来是徐志摩带他去见林徽因的。晚年的回忆文章里,他说,“她和我的相知,开始于1931年同在《诗刊》第二期用真名发表了几首诗。她年龄只比我大六岁,因为师辈的关系,一直被我尊为敬佩的长者,但也是我感到亲切的知己。”亲切,知己,这两个词,大概是这些进入太太客厅的年轻人的共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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