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版老男孩无删减: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7 03:53:51

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

2011年09月13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2)  【字体:↑大 ↓小

  事情已经过去几天,武汉汉阳知音西村菜场喧闹依旧。住得离此地仅100米远的87岁老太周菊贞每天仍要从这里走过,但她始终不能相信,就是在这里,身为军医一辈子救死扶伤的老伴跌倒后就再也没有起来。

  “如果有人上去扶一把,事情可能就不是这个样子。”她喃喃自语。

  比老伴周菊贞还年长一岁的李普(音),9月2日清晨在这里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那本是普通的一脚踩空,但它很快出离了人们的想象:没有任何一个人走上前扶一把,呼吸道被鼻血堵塞的老人,在倒地一个多小时后窒息而亡。

  舆论顷刻被点燃,人们很快想起了此前的“彭宇案”。就像4年前彭宇一审被法院究责时人们惊呼“社会到底倒退了30年”那样,舆论仿佛看到了“恶因”种下的“恶果”。简单的类比之后,人们断定这不是李普老人一个人的悲哀,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9月2日清晨,武汉88岁高龄的李普(音)老人突然摔倒在散步途中。这本是普通的一脚踩空,但它很快出离人们的想象:没有任何一个人走上前扶一把,一个多小时后,老人窒息死亡。舆论顷刻被点燃,人们很快想起了此前的“彭宇案”。在一些人看来,李老先生在生命关头所遇的冷漠,恰是“彭宇案”这一“恶因”种下的“恶果”。一次不足以致命的摔倒,何以让一位并无病史的老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何克服“救助者恐慌症”?个人如何在履行道德义务的同时,避免遭受误伤? 

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2)

2011年09月13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

  “也不是不扶,好多人都是经历过教训的,还有人这样讲,就是说他年纪大了,不知道把他翻过来是好是坏。”

  几天来,周菊贞老人的思绪总会回到9月2日的早晨。那本是平淡无奇的一天的开始,但一次小小的意外,彻底改变了一切。

  老伴,88岁的退休老军医李普,生活安定而闲适。这天6:30左右走出家门时,一切都像是往日的重演:穿过宿舍区边上的菜场散散步、遛遛弯,差不多7:30左右到家,回程买一点青菜或水果。

  早上8点左右时仍不见老伴归来,周菊贞稍微有点担心。但她还是与儿子坐到了餐桌前,在心里自我安慰,“虽说已经88岁了,但他的身体一向很好,没有什么病。”

  这时候,自家楼下的一位汪姓街坊突然前来敲门,“爹爹(武汉当地对老人的习惯称呼)摔倒了。”

  周菊贞和儿子扔下碗筷就往菜场跑。

  李普老人的儿子后来才知道,是因为鞋子破了,父亲才一下被绊倒的。

  “时间刚好7:30,他迎面摔倒后想自己站起来,但好像力气不够,起不来。头部下面流出血后,就没怎么动了。”菜场一位卖莲蓬的易姓妇女目睹了事情的整个经过,“这期间市民来来往往,但大家仅仅是围观,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扶他一把。”

  “也不是不扶,好多人都是经历过教训的,还有人这样讲,就是说他年纪大了,不知道把他翻过来是好是坏。”

  有人打了110、120。家住老人楼下的汪阿姨听说菜场那里一位老大爷摔倒了,派出所的人都来了,凑上前去一看是李老先生,赶忙跑回宿舍区报信。

  李老先生的儿子8:20赶到现场,远远就看到里三层外三层至少百名市民围在一起,躺在人群中间的父亲,俯卧在地,口鼻处有一摊凝固的血迹。

  8点40分左右,在接到救助电话26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李普老人被送往汉阳医院。

  10点多,李大爷的女儿、女婿等赶到医院,他们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医生宣布,因呼吸道被鼻血堵塞,李老先生系窒息而死。
 

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3)

2011年09月13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越来越复杂的简单问题

  老人的死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死于围观者的冷漠,更多的是胆怯。“大部分人还是有善心的,可能只是缺乏勇气罢了。”

  一次不足以致命的摔倒,何以让一位并无病史的老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老人的家人看来,老人显然不是死于摔伤,而是死于路人的冷漠。

  “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翻个身,他也许就不会窒息而死!”面对老伴的遗体,周菊贞老人悲愤难抑。老人的儿子、女儿、女婿亦不能理解:“难道现在老人摔倒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这原本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在很多人看来,它已经越来越复杂了。

  前往武汉采访的中央电视台记者王涵注意到了类似的困局。

  同样在武汉,8月28日,当地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骑电动车的市民胡师傅去扶一位跌倒的老人,但是被老人反咬一口。起初,胡师傅打算花200块钱了事,但是现场目击者极力反对,加上路人纷纷指责老人,最终交警把民警叫过来,采信了目击者的说法,胡师傅这才得以离开现场。

  之前的8月26日,发生了一桩类似的纠纷。江苏如皋一座立交桥上,一位骑三轮车的老人被撞受伤,大巴司机殷红彬下去搀扶老人,老人却一口咬定是被他的大巴车撞倒的,双方各执一词,幸好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这才让事情水落石出。

  “如果没有目击者挺身而出,没有监控录像,我想这个事情恐怕还得再争上一阵,所以大家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犹豫。”王涵认为,老人的死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死于围观者的冷漠,更多的是胆怯。“大部分人还是有善心的,可能只是缺乏勇气罢了。”
 

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4)

2011年09月13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彭宇案”:“墓碑式”的判决?

  梳理自“彭宇案”以来的诸多类似案例后,顾骏发现,司法机构对彭宇案的判决难辞其咎。从某种程度上说,之所以会出现彭宇案等案件,是因为功利性目标已经越来越成为现代生活的主导,甚至是唯一目标。

  事情慢慢消停下来的时候,87岁的周菊贞老人第一次知道了“彭宇案”。

  4年前,“助人为乐”的南京市民彭宇因被摔伤的老太太咬定“肇事”而被法院究责,一审被判赔偿4万多元。虽然案件最终私下和解,但广为流传的这个案件,俨然成为现代版“农夫和蛇”的故事。“彭宇”自此成了一个标签,很多见死不救的事件都会“链接”到2007年南京法院判决的那个案子上。

  李普老人悲情辞世的同一天,远在千里之外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注意到了另一起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案件:下午4时左右,在上海,一名拄着拐杖的老人,摔倒在闹市区,血流满面。有许多路人看见,但没有人上前搀扶,大约过了10分钟才有路人报警。警察到来后,对老人施救,路人没有伸手相助。

  同一天发生的两件事让顾骏觉得,这已不单单是“概率”中的特例。

  理应得到全社会救助的老人,缘何成了名副其实的“弃儿”?梳理自“彭宇案”以来的诸多类似案例后,顾骏发现,司法机构对彭宇案的判决难辞其咎。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说,“彭宇案”以非常直观的形式,将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失范状态呈现在世人面前。

  “传统中国相信道德,所谓‘德治’。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治理方式的变化,现代中国越来越强调个人的法定权利,由此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道德义务与法定权利发生冲突,个人该作何选择?”

  顾骏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之所以会出现“彭宇案”等案件,是因为功利性目标已经越来越成为现代生活的主导,甚至是唯一目标。

  在顾骏看来,群体道德的滑坡是这样形成的,首先是功利主义成了人的主导,随即人与人之间成为赤裸裸的利益关系。在功利性的主导下,人实际就成为了一个工具,“扶我时是工具,扶完了还有用,就继续当做工具。”

  “这样的情形是不可能短期改变的”,顾骏说,这时候法律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很遗憾,“彭宇案的判决负面影响公众行为选择”的观点,在法律界几成共识。

  8月22日,许云鹤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跟南京法院判决的“彭宇案”一样,尽管“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但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仍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8万余元。法院在判决中的“主观推理”———“没有撞人,怎么会去救助”、“没有撞着,至少也吓着了”———成为民众讨伐的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何兵认为这是一种“墓碑式”的判决,它传递了一个恐怖的信号———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可以被模糊掉,在双方都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这样的判例意味着,“没有证人证明我没撞的情况下,就算我撞了”。

彭宇案后遗症凸显社会悲哀:功利性成现代生活主导(5)

2011年09月13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7)  【字体:↑大 ↓小

  爱心如何搀扶

  “如果一次或几次不当的判决,就是见义而不为的全部理由,只能证明社会的道德基础本来就不堪一击。即使没有以前的错判,你也未必打算出手。”

  周菊贞老人仍会每日走过宿舍区边上的菜市场,不断遇到那些相熟的商贩和街坊,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那一天早晨的亲历者。但她和孩子们早已达成了共识,“不想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事情已经这样了,过去就过去吧。”她说。

 

  忧及自己,同样已经87岁高龄的老人不知道,如果有一天,自己摔倒在地上,别人敢不敢伸手去扶一把。想来想去,她坚决写下了一纸免责声明,让女儿也在上面签字,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本人在人行道上摔倒被人施救,施救者免责。”

  这会搀扶起爱心吗?在律师看来,这显然不是上策。

  顾骏说,我们固然不能对彭宇案“以讹传讹”,放大“救助者恐慌症”,但不能不承认,“彭宇案”已成判例,即便在中国判例不进入法律,但至少对相似案件的审理,会有参照意义。

  “所以哪怕只有一个‘恩将仇报’的老人,哪怕只有一个救助者在证据不明的情况下被判承担责任,也足以导致大家内心纠结。”

  顾骏认为,这实质是转型期环境中,传统的道德义务和现代的法律权利发生了碰撞:个人如何在履行自我认同的道德义务时,保护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避免遭受误伤?

  也有人在试图通过其他尝试去破解这个难题。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教授谈方在今年3月5日倡导设立了“搀扶老人风险基金”。

  “不管是谁,你见到有老人摔倒你大胆去搀扶,由此引发的官司,我们律师免费帮你打,你如果真败诉了,我们给你赔偿。”谈方说,基金成立的半年来,已经募集到4万多元的捐款,60多位律师参与其中,至今已经接触过三起类似案件。但让谈方没有想到的是,“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半年仅成功援助了一起,发放了508元。其余的两起当事人最终都放弃了法律维权。

  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认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律和社会救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类似彭宇案等,毕竟只是小概率事件。

  “如果一次或几次不当的判决,就是见义而不为的全部理由,只能证明社会的道德基础本来就不堪一击。”他说,“如果这样的风险概率就足以阻止你伸手救人一命,则即使没有以前的错判,你也未必打算出手。”

  “是时候反思我们的良知本身了。”顾骏呼吁。(记者 石念军)

 

教授成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称被讹是小概率事件

2011年09月13日 08: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2)  【字体:↑大 ↓小

  看到老人摔倒却不敢上前扶起?让“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来壮壮胆吧。今年3月5日,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发起成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专为那些勇于搀扶他人却反被冤枉的好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和基金赔偿,以“化解好人风险、不让好人寒心”。

  近期,一连串“老人摔倒不敢扶、扶起老人反被讹”的事件让与之相关的社会、法律、道德问题再次成为舆论中心,“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发起人谈方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认为,搀扶老人的风险其实是小概率事件,但其影响却十分恶劣,须从多个角度予以化解。

  先从物质上化解搀扶老人带来的风险

  南方日报:发起“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创意是怎么来的?

  谈方:在2006年彭宇案出来之前,我们已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了。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第一,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在我们看到老人不去搀扶,甚至眼睁睁看着他失去生命也不管,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受到挑战了。第二,老者、长者本是很可亲可爱的人,但现在冤枉好人却又偏偏是这些人,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但影响很坏。第三,搀扶老人本是一件很简单的小事,但现在就连这么一件小事人们都不愿意去做了,那么当我们的国家、国人遇到更大灾难的时候怎么办?

  “中国好人网”不是为了宣传培养英雄豪杰,而是推崇平民好人、普通好人的,所以我们更加要关注普通好人能够做、应该做而又没有做的事,关注他们想做而又不能做、不敢做的事。最终我们希望引起社会对这类事件的反思,推动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直到这类风险基金不再被社会需要,自然而然地消失。

  南方日报:为什么要用基金这种形式?

  谈方:要化解见义勇为被污蔑这个风险,一定要有物质基础。风险无非是两方面:第一,打官司要费用;第二,官司打败了要赔偿。其他的风险就是精神上的了。但只要先在物质上帮助他们化解了这个风险,精神上的风险也会随之化解。

  南方日报:基金有没有在有关部门正式登记注册?

  谈方:没有。我们不面向社会募款,只是在志愿者内部以及朋友之间发动。不过我们已经开始申请在广东好人好事促进会或者广东省中国好人网志愿者联合会底下开一个基金账号。我们不叫基金会,因为基金会有门槛限制。以后我们会更规范、更细化流程,坚持公开透明、集体商量、走程序的原则,让基金发挥出实际作用。昨日一位企业家给我们捐了10万元,叮嘱我们希望这10万元都可以实实在在地用出去。

教授成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称被讹是小概率事件(2)

2011年09月13日 08: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1)  【字体:↑大 ↓小

  许云鹤:“没准儿以后遇到了我还要管”

  南方日报:你们寻找到的案例是自己主动去找还是他们找上门?

  谈方:基金成立以来,我们在全国了解到的案例大约有二三十起。我们比较关注的有10多起,真正受理的有4起。其中两起是当事人找到我们的,但他们最后都放弃了,另外有两起是媒体报道后我们主动联系上的。

  南方日报:他们为什么放弃?

 

  谈方:一是不愿再提起被冤枉的事,太伤心,心里太纠结。而我们一旦介入,就肯定要详细地问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原本他们心里的伤疤只有自己知道,现在别人都看到了,这是一般人受不了的。第二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也害怕别人误会自己又到处告状,到处去讹别人。倒是媒体曝光过的两起反而都接受了我们的帮助,因为他们已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了。

  南方日报:这些案例的当事人有没有说过什么话特别具有代表性的?

  谈方:第一句话,“好人不能做”;第二句话,“我自认倒霉”。两个放弃援助的都这么说。今天下午好不容易打通许云鹤的电话,许云鹤倒是说“没准儿以后遇到了我还要管”。我注意到他说的是“没准儿”,也就是说,他其实也有以后不再管的打算了。

  南方日报:您有没有调查过这种搀扶老人被讹的事件到底是小概率的还是很普遍的?有没有可能是我们夸大了做好事的“风险”?

  谈方: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现在搀扶别人反被讹诈的情况在全国还是有很多,基金成立后我们关注到的就有二三十起。但在生活当中,据我个人判断,其实大多数搀扶别人的人还是不会被冤枉的,这么多年来我自己在生活中也没遇到过。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尽管这些好人被污蔑的事件是小概率,但影响却是很广泛、很恶劣的。

  南方日报:您认为应该怎么做才能从根本上减弱做好事反被讹的“风险”?

  谈方:第一是社会舆论导向,让大家都重视这个问题。第二,司法部门要在法制层面上加强监管。首先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要讹诈好人的人自己拿出证据来,不能只按交通事故条例以及偏向“弱者”的原则来处理。此外,还应追究这些冤枉好人的人的法律责任。(记者 赵新星 实习生 许芷君)
 南京彭宇案追踪 老太已搬家 主审法官调离岗位 原告老太  为躲避“骚扰”搬家
  邓府山村,南京市区南部雨花台区雨花南路的一个小区。4年前,这个普通小区某幢楼的103户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徐寿兰老太就住在这里。
  “那些天被吵死了,天天有人在楼下按门铃。”楼上一位居民说,因为门铃常被按错,他把自家门铃线暂时切断了。
  这位邻居说,因为记者时常找上门,后来徐老太干脆离家。如今进出小区的每一位陌生人,都会被保安问上一遭还要登记。
  记者拨打媒体朋友提供的徐寿兰家电话,该座机主人称“天天被错打,吵死了”。原来徐寿兰用的电话已经换成了她。
  小区物业负责人坦言,2010年徐老太才从这里搬走,房子租了出去。
  主审法官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极度不满。“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说。
  鼓楼区法院一名法官说,“(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去了挹江门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彭宇
  离开南京,手机号已换
  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首度披露彭玉案双方已庭外和解。之后徐寿兰与彭宇均不再向媒体露面。
  坊间说法是,彭宇案后,除法官王浩被调离原岗位外,当初彭宇为忙于应诉,无奈从南京某通讯公司辞职。案发之后,彭宇的手机也换了。有人称彭宇“已离开南京”。
  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称,现在他和彭宇还有联系,有时在一起打球,因为那一次官司俩人后来成了朋友,但对于彭宇的新联系方式,高式东拒绝透露。
  孙宣宁,南京出租车司机。他说,在路途遇上摔倒的老人,他会犹豫,“不想多事”。彭宇案后,南京和孙宣宁有同样想法的并非少数。
  彭宇案后,有公众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道德观倒退了50年”。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据9月28日《城市信报》)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
  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表示无辜。
  有人称彭宇案“让国人道德观倒退50年”。而他留给南京的,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