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宝仪全部歌曲视频:广东14岁男孩因命案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头领 获刑3年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11:33

熟悉林小森的人对于其成为“森高社”的大哥感到难以置信,因为“他还是个孩子”。新快报记者王剑平/摄

林小森的家人不服韶关中院判决,一直在上诉。新快报记者王剑平/摄

一桩命案引发争议:一场误会还是一次有预谋的报复?

■新快报记者王剑平发自广东乐昌

一名年仅14岁的男孩,因为一桩命案,被警方认定为是非法组织“森高社”的大哥,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此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韶关中院”)判决的一桩故意伤害案引发了坊间热议。

质疑的焦点在于:原为QQ群,之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森高社”是如何被界定为“非法组织”的?时年14岁,既非创建者又非群成员的林小森,是如何领导这个“组织”,驾驭成员去追杀他人并置对方于死地的?

新快报记者日前来到粤北山城乐昌,试图厘清此案的诸多疑点。

少年“大佬”

2011年4月19日,韶关中院刑事审判庭,一桩故意伤害案正在审理。

此次庭审令审判长林兵印象深刻:9名被告,除主犯罗武江和一名窝藏犯年满18岁外,其他人均为十四五岁的少年,基本是乐昌市第五中学(下称“乐昌五中”)的学生。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年仅14岁,在检方起诉书中被称为非法组织“森高社”大哥的林小森。

检方诉称,2009年底,在被告人林小森的组织下,成立了以其为大哥的“森高社”非法组织,被告人刘一亮、骆某等人均为该组织骨干成员。时年,林12岁。

2010年11月5日14时许,被告人罗武江、骆某等十多人在乐昌市新时代学校门口殴打了一名叫石林的学生。被告人林小森等人认为石是“林仔”(当地社会人,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警方打击。记者注)的人,会找人来报复,便于次日下午召集了三十余名“森高社”成员,在林小森家中商量对策。

林小森提议先下手为强,之后带领三十余人,分成两组在乐昌市河南街游逛,寻找“林仔”方面的人。

16时30分左右,林小森等人在武江河堤林业局附近路段遇到了正在拾柴的陈明、袁军和“汕头”三人,认为对方是“林仔”的人,便上前询问,双方发生口角。陈明等人见势不妙,往武江大桥方向逃离,林小森等人尾随其后。

其间,双方各自电话召人前来帮忙,后于乐昌市某KTV门口展开殴斗。

打斗中,林小森一方的罗武江用匕首将对方的刘杰右腹部刺伤,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5月31日,韶关市中院一审判处直接致人死亡的罗武江无期徒刑,林小森有期徒刑3年半,15岁的第三被告温峰有期徒刑3年,其他6名少年缓刑。

根据警方调查,殴斗开始前,林小森接到母亲电话,提前离开。不过他终究没能逃脱刑责。在警方起诉意见书和检方起诉书中,他分列首位和次席。对此,公、检机关意见一致:林是此次殴斗的组织者,难逃其咎。

广东14岁男孩因命案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头领 获刑3年半 广东14岁男孩因命案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头领 获刑3年半 男孩因命案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头领获刑遭质疑 广东一未成年人因涉嫌命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14岁少年怎成非法组织“大佬” 14岁少年被认定非法组织头领 家属称警方摆乌龙 广东乐昌警方:好奇贪玩结伙演变为非法组织 14岁少年“大佬”获刑 好奇贪玩结伙成非法组织 14岁少年“大佬”获刑 好奇贪玩结伙成非法组织 14岁少年“大佬”获刑 好奇贪玩结伙成非法组织 广东乐昌中学生成立非法组织滋事伤人9人获刑 被老板认定为印钞机的星座 女工送餐遭强奸被认定为工伤 上海地铁事故被认定为“人祸” 宾阳大桥命案:母亲因女儿被亲戚强奸精神异常,持刀砍杀8岁无辜孩童 宾州早茶 - 南国早报网 14岁非法组织大佬让公众的脊梁骨发凉!(原创首发) 男子因被撞勒死11岁男孩 称曾遭分手等系列打击 广东公布多起涉枪命案 黑社会“扫射”警员家门 少年“大佬”牵进命案获刑3年半 广东7岁女孩疑因拒绝父亲行窃要求被开水淋烫 广东卫视主播、陈绍基情妇李泳因受贿罪被判3年(图) 原广东政协主席情妇李泳因受贿罪被判刑3年(图) 14岁阳光少年被认是黑社会大哥?身背命案 10岁男孩购买经适房 官员称因同情“孤儿寡母” 女人:男人认定你为老婆的14个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