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神经麻木照片:国民党的白色恐怖究竟有多恐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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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的白色恐怖究竟有多恐怖? 2009年04月08日 09:24 凤凰网历史专稿 【 】 【打印共有评论14

1933年1月31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派代表胡适、杨杏佛和成舍我3人视察北平各监狱,以下是北平时闻社的通讯稿(已删节无关部分):

陆军监狱由监长杨益泉接待。该狱共有囚犯五百八十五名,内政治犯约三十余名,对于政治犯待遇尚优,可以阅读书报。狱中有关文字之工作,亦多请彼等帮助办理。

反省院……由总务课长代为接待,内有监犯九十一人,另女犯-人,均全数为共党嫌疑。宣传早被枪毙之第一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清党时已开除)韩麟符亦在内。又苏联通信社译员刘质文,因共党嫌疑,于去年秋被捕,亦判送在此。女犯则为山西太原人,名李兰英,年二十岁。在押各犯,精神均甚佳。大抵均四人一室,惟女犯则系一人一室。每犯均带有脚镣,在狱内可以阅书,但不许看报。全部押犯几全为平津各地青年学生,年龄自十六岁至四十岁不等,惟十分之八均在三十岁以下。

军分会军法处之看守所因系临时羁押性质,故设备不如前两处。内因共党嫌疑被捕者有十人,多为法学院、商学院等处学生……其他如公安局、地方法院等处,因时间太晏,不及再往,乃分别散去。

关于这次视察,薄一波在回忆录中也有记载。他说:

杨杏佛、成舍我来到草岚子监狱,由看守班牛班长陪着到号子里探视。号子门还关着,只让通过门上平时看守监视犯人的小方孔“探视”。到我住的号子时,我请他俩多呆了一会,向他们谈了这里的政治犯尽是些犯了“爱国罪”,因为宣传抗日救亡而被捕入狱的青年;谈了反动当局一再要我们承认反对“先安内后攘外”的不抵抗主义是错误的,要我们“反省”,还规定每六个月南京要派人来“审查”一次,如果三次“审查”都通不过,就要枪毙,还谈了我们遭到虐待,伙食费被克扣,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等情况。我特意坐在床上,提起脚上七斤半重的镣让他们看。

北平时闻社和薄一波的记述,大致相同:即都提到脚镣,但都没有提到酷刑。

杨献珍在《入草岚子监狱前后》一文中也只是说:“犯人带上了三斤到六斤重的大脚镣,致使大部分人得了关节炎;每天放风时间很短,一天只有两次;监狱克扣囚粮,米饭里净是沙子,馒头常常是生的,菜汤仅是白水煮菜,没有一点油星……

然而,几天以后,同盟内部却发生一场激烈的大论战--

宋庆龄根据一份详细列举北平军人反省院存在种种酷刑、骇人听闻的匿名信,在上海举行记者招待会,向社会各界进行了公布,并要求胡适立即向北平当局提出严重抗议。

笔者没有找到这份信的原文,但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这部民国资料丛稿中看到一封信,题目是《北平政治犯的黑暗生活》,署名为:“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政治犯”,原载于1933年2月11日的《中国论坛》第2卷第1期。

这份信说:

“现在中国统治阶级所使用的各种刑具,极尽野蛮之能事,他们想出种种方法要能给予受难者以最高度的痛苦。如铁链上压火烧香薰,燃一火把,火熊熊然燃,于其上撤布辣椒而置犯人鼻下薰之,鲜血由鼻管下滴如注。或使犯人仰面,以辣椒水或煤油灌鼻孔,辣椒水倒流入鼻管,浸入心房或肺部,致成肺病。或以针尖刺指甲,以猪毛刺尿道,痛澈心髓。或以细绳反扎两臂,高悬空中,谓之鸭儿泅水。或袒背以皮鞭或细竹条用力笞之,谓之打背花条。或收两手向前紧扎,箍于膝下,在膝弯下横插短棍,另以较长之棍捅于右臂或在臂下,横置两桌间,使身体空挂,挂之时间一小时至三四小时不等,谓之单挂膀。许多受刑者皆断手折臂。有一难友右肋骨横拆,骨肉溃脓延展一年,全臂臃肿,遂成不治之症。或使受刑者脱去衣服,坐在地上,两腿相并伸直,两手由左右两人拉开,以绳缚头向后曳之、然后以武士粗大拳头用力在两肋与两股间,推之擂之……重者可使肋骨擂折,有一难友因骨肉被擂受伤,致得遗精症,至今未愈。二女难友因受刑过重而堕胎小产,残酷无以复加。他如拷打足踢、打耳光,打军棍,五百、一千、二千……则更是极平常的刑罚。

对此,胡适并不相信。恰巧的是,《世界日报》社又向胡适转来一封河北省第一监狱全体政治犯的控诉信,也是详述种种”摧残压迫之惨毒,虐待酷刑之残狠“,而信封上的地址竟然是胡适本人的寓所。原来,写信人声称乃胡适本人亲自要他送到报社要求发表的。

如此盗用他人名义,使得胡适越发愤怒,越发认定这些酷刑都是捏造的。他没有向北平当局提抗议,而是致函相关媒体,陈述事实,提出纠正。最后,他表示“我憎恨残暴,但我也憎恨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