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村鞭炮:联合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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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介绍

联合国(常以英文缩写UN表示)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5年,用以取代国际联盟,去阻止战争并为各国提供对话平台。联合国下设了许多附属机构以实现其宗旨。

到2011年为止,联合国共193个成员国,包括除梵蒂冈城国以外所有得到国际承认的主权国家。在联合国遍及世界的办事处中,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通过全年举行定期会议来决定实体和行政议题。联合国由六大主要机构组成:联大(主要的审议机构)、安理会(以决定对和平与安全的某些决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协助促进国际经济和社会的合作和发展)、秘书处(为联合国提供所需的研究、资讯和设施)、国际法院(主要的司法机构)以及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当前不活跃)。其他重要的联合国机构还有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联合国里最主要的公众人物是秘书长,自2007年起,该职位由韩国的潘基文担任。联合国的经费由会员国分摊和自愿捐赠。联合国有6种官方语言,分别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一、历史

945年,智利代表团在旧金山签署联合国宪章

国际联盟未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1945年)。出于人类无法承受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广泛共识,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并推动解决国际经济、社会和人权方面问题的合作,多个主权国家于1945年创建了联合国,以取代有缺陷的国联。美国国务院在1939年最先提出了成立一个新世界组织的计划。罗斯福最先使用“联合国”(United Nations)一词来描述同盟国。1942年1月1日,该名词首次出现在26国政府签署的旨在誓言战斗到底的大西洋宪章中。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中,有50个国家政府和1个非政府组织参与了联合国宪章起草。1945年10月24日,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法国、中华民国、苏联、英国和美国)以及大部分其他签署国(注:共有46国,为加拿大、墨西哥、古巴、多米尼加、萨尔瓦多、海地、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巴西、阿根廷、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秘鲁、智利、乌拉圭、巴拉圭、玻利维亚、印度、菲律宾、沙特阿拉伯、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土耳其、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南斯拉夫、希腊、南非、埃及、埃塞俄比亚、利比理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批准了该宪章,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1946年,联大第一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央大廳举行,安理会及51个国家代表出席。

1946年至1952年,联合国临时驻扎在纽约州成功湖(Lake Success, NewYork)斯佩里陀螺仪公司(Sperry Corporation)的一处产业中。随后便迁移到了纽约市曼哈顿新建成的联合国总部里。

联合国成立伊始,便受到各种争议和批评。在美国,约翰·柏奇会是联合国早期的反对者之一,前者在1959年发起了“让美国退出联合国”(get US out of the UN)运动,指控联合国意图成立“全球政府”(One World Government)。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迟迟没有承认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为法国的合法政府,于是法国最初便被排除在创建新国际组织的会议之外;这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法国对早期联合国的看法,例如戴高乐曾将联合国蔑称为“那玩意”(le machin);另外,戴高乐也不认为全球性的安全联盟要比国家间的防御条约更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

二、组织

联合国有五大机构(曾经为六大,随着联合国最后一块托管领土帕劳的独立,托管理事会已于1994年停止运作):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秘书处和国际法院。

其中,五大机构中有四个位于纽约市国际领土上的联合国总部中,国际法院则位于荷兰海牙;其余的主要机构则位于日内瓦、维也纳和奈洛比的办事处里。其他的联合国机构则遍及世界各地。

联合国共有六种用于政府间会议和档的官方语言,分别为阿拉伯语、中文、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秘书处则使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为工作语言。其中四种官方语言均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官方语言(其中英国和美国都将英语视为事实官方语言);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则是除常任理事国外使用国家数最多的语言(西班牙语是20国的官方语言,阿拉伯语是26国的官方语言)。联合国创建时的官方语言共有五种,在1973年增加了阿拉伯语。《联合国编辑手册》指出,英语档应以英式用法和牛津拼写为准,汉字应以简化字为准。繁体中文在1971年中国代表权发生转移后(从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已被取代。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会议厅

联合国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机构,由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组成,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会议,由成员国选举产生的主席主持。在会议开始后的两周内,所有成员国均有机会在大会上演讲。传统上,秘书长会首先发表演说,然后则由大会主席发言。1946年1月10日,联大的第一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央大廳,共有51国代表出席。

在对重大问题表决时,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的成员国赞成方可通过。此类重大问题包括:选举机构成员,授予、暂缓或开除成员国资格,以及预算事项等。其余问题则需要多数成员国赞成才能通过。每个成员国都有一票可投。除了预算审批事项,决议对成员国不具有约束力。大会可以在联合国框架内对任何事项提出建议,但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事项则由安全理事会审议。一国一票的权力结构,让只占世界人口8%的国家集团也有可能通过需要三分之二成员国赞成的决议(见国家人口列表)。尽管联合国大会只会给出建议,但仍然难以想像,只占世界人口8%的成员国,竟能够建议其余92%人口去遵守他们反对的决议。

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会议厅

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与国间的和平和安全。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只能对成员国提出“建议”不同,安全理事会有权对承诺履行宪章第25条的成员国作出约束性决议。理事会的决议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安全理事会由十五个成员国组成,其中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现任国家有: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哥伦比亚、加蓬、德国、印度、黎巴嫩、尼日利亚、葡萄牙和南非。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实体而非程式决议的否决权;因此,任一常任理事国能够否决它们不接受的决议,但不能阻止对这项决议的讨论。十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两年,在确保区域平衡的前提下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安理会主席一职按理事国国名英语字母顺序每月轮换。

秘书处

约市联合国总部的联合国秘书处大楼

联合国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并由国际公务员协助。秘书处向联合国机构的会议提供研究、资讯和设施,并执行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其他联合国机构下达的任务。联合国宪章要求秘书处在挑选工作人员时“应以求达效率、才干及忠诚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并在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的普及。

按照宪章的规定,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请求或接受联合国外任何政权的指示。联合国成员国都应尊重秘书处的国际性,而不设法影响其工作人员。秘书长本人负责遴选工作人员。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解决国际争端、管理维和行动、举办国际会议、收集安理会决议实施的情况并与成员国政府商榷各项措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和维持和平行动部在上述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秘书长可以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和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

秘书长

现任秘书长潘基文

秘书长是秘书处的领导人,同时也是联合国事实上的发言人和领袖。现任秘书长是潘基文,他在2007年从科菲·安南手中接任了这一职务。潘基文的第一次任期将在2011年结束,其后他再获委任到2016年。在罗斯福的设想里,联合国秘书长应是一位元“国际事务调停者”(world moderator);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定义,这一职位是该组织的“行政首长”。同时,宪章许可秘书长“得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使其在世界舞台上有更大的活动空间。该职位现已演变为联合国的双重管理角色、外交官和发言人,负责解决成员国之间的纠纷,并在国际性问题上谋求共识。秘书长由安全理事会提名,并由联合国大会表决任命;在理论上,如果联大表决时未达多数票数,安理会的提名可被否决,但该情况至今尚未发生过。对于秘书长的任期,联合国未作具体规定。

联合国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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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国籍

就任日期

离任日期

备注

1

特里格韦·赖伊

 挪威

1946年2月2日

1952年11月10日

辞职

2

达格·哈马舍尔德

 瑞典

1953年4月10日

1961年9月18日

殉职

3

吴丹

 缅甸

1961年11月30日

1972年1月1日

首位来自亚洲的秘书长

4

库尔特·瓦尔德海姆

 奥地利

1972年1月1日

1982年1月1日

 

5

佩雷斯·德奎利亚尔

 秘鲁

1982年1月1日

1992年1月1日

首位来自美洲的秘书长

6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

 埃及

1992年1月1日

1997年1月1日

首位来自非洲的秘书长

7

科菲·安南

 加纳

1997年1月1日

2007年1月1日

 

8

潘基文

 韩国

2007年1月1日

现任

 

国际法院

荷兰海牙和平宫,国际法院所在地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它在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并在次年取代常设国际法院开始运作。国际法院的规约与其前任的规约类似,是定立并规范法院运作的主要宪制性档。

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和平宫,与一所私立的国际法研究中心海牙国际法学院共用一座建筑。国际法院的部分现任法官亦是该学院的校友或前教员。设立国际法院的目的,是裁决国家之间的纠纷。国际法院曾审理过战争罪、非法的国家干预及种族清洗的案件;其中,仍有案件尚在审理中。

2002年,在经过了联大发起的一系列国际讨论后,国际法院的相关机构国际刑事法院开始运作:这是首个负责审判触犯国际法最严重罪行(包括战争罪和种族灭绝罪)的常设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在人事和财政上独立于联合国运作;但是,国际刑事法院理事机构的一些会议、《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则由联合国负责举办。国际刑事法院和联合国定立了关系协定,以规范和指导双方的关系与合作。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协助联合国大会促进国际经济及社会合作和发展的机构。经社理事会共有54个成员国,均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理事会主席任期一年,均从理事会的中小型国家代表中选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每年7月举行一次为期4周的实质性会议。从1998年起,在每年4月,理事会还会与负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委员会财政部长们举行另一场会议。从理事会负责协调的专门机构看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收集资讯、向成员国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经社理事会的定位利于保持其政策连贯性,并有助于它协调联合国附属机构之间的职能交叉。这些角色,让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成为了联合国中最活跃的机构。

三、经费

联合国机构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经费:成员国的会费与捐款。联合国及其机构两年一度的财政预算来自各成员国的会费。联合国大会审查联合国的经费,并确定各国应付的会费款额。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会费由经常性预算、维和费用和国际法院费用三部分组成。

联合国大会确立的原则是,联合国不应该在经费上过度倚赖任何国家。为此每财政年度联合国的会费设有“封顶”价格,规定各成员国所付会费的最高价。2000年协定的部分规定,单个会员国的会费占经常性财政预算最高额度从原先的25%降低到22%,目前这是美国承担的经费额度,而其他所有成员国的会费则更低,下限为0.001%。会费分摊每3年调整一次。自联合国于1945年成立以来,美国一直是向联合国提供经费最多的国家。

根据第61届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12月22日通过的决议,2007年-2009年继续执行2000年制定的联合国会费分摊方法, 而中国的会费比额在重新计算后将由2.05%上升至2.667%。按照现行比额表计算,中国在2007年至2009年的会费比额将达到2.667%,预计总额超过4000万美元,上涨幅度在各国当中位居前列。2011年联合国会员国应缴纳的会费,美国依然是缴纳会费最多的国家,保持22%的最高分摊比例不变;中国提升至3.189%,而日本则由19.4%下降到12.53%。此外,德国8.018%,英国6.604%,法国6.123%,俄罗斯1.602%。联合国会费缴纳比例每三年修改一次,会费比额编制方法的制定依据支付能力、同时给予人均国民收入低的国家适当宽减的原则。

联合国的特别专案不在常规经费预算之内,这些专案是通过成员国的捐款来运作的。捐款的很大部分是为所需要国家提供农产品,但主要还是资

四、任务

裁军与军控

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裁军与维持和平是联合国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但是在《宪章》签署后仅几个星期,核武器就被开发出来,从而改变了旧有的裁军与军控概念。事实上,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会议(1946年1月24日召开)所通过的第一个决议就是有关原子能和平利用的。

裁军会议是国际社会为多边谈判军控与裁军协定的唯一论坛,裁军会议目前有66个成员国,包括五个主要核大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虽然裁军会议并不是联合国的正式机构,联合国秘书长向裁军会议派出私人代表,这名代表是裁军会议的秘书长。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往往要求裁军会议讨论特定的裁军议题。而裁军会议每年也向联合国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人权

位于维也纳的联合国机构大厦

创立联合国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维护人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与种族灭绝令国际社会认识到,新的国际组织必须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框架,以讨论并回应有关侵犯人权方面的投诉。

《联合国宪章》要求其成员国尊重人权,并应为维护人权采取联合或单独行动。《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被联合国大会确认为是世界各国应该遵守的人权标准。联合国大会也经常就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大会下属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内的人权机构,主要就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协助。

五、贡献

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在坚持与贯彻《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方面起到中心作用。联合国为一些过渡到民主政体的国家提供协助,包括监督与协助开展自由公平的选举、提高司法系统的品质、起草宪法、训练人权官员。联合国机构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联合国也支持妇女权益的提高。联合国组织从1985年起开始出现性别主流化的主张,用意之一就是鼓励妇女积极参加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

2005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意设立一个新的机构“联合国和平建设委员会”,以协助刚刚摆脱战乱的国家避免再度陷入冲突。

2006年3月9日,联合国举行仪式,正式启动中央紧急应对基金,为联合国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活动提供了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