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到桂林物流公司:如何打消公众对“月饼税”之类税收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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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消公众对“月饼税”之类税收的焦虑?

2011-08-31 15:00 雅虎文化 我要参与(7)

问:如何打消公众对“月饼税”之类税收的焦虑?

张居正

税收虽然具有强制性,但是征税也应该做到该收的收,该放的放,该严的严,该松的松。我们古代虽然封建,但皇帝有时候还减免税收呢。

很多公众并不患“月饼税”,而是患不均、患不平等。对于月饼税,我们发现,税法只是针对企业员工,而没有针对行政和事业单位。比如,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对月饼征税的依据就是这个规定。但事实上,中秋节发月饼的,恐怕不只是企业,众所周知,行政事业单位,更是不少发,只对企业的月饼征税,而对行政和事业单位放一马,行政事业单位,不管在月饼的档次上,还是在房补、饭补、交通补助等方面,恐怕比一般的企业要高很多,但税法似乎和这些人并无关系,这样的歧视性规定,要说让老百姓没意见,恐怕也不现实。

那些真正灰色收入、隐性福利优渥的垄断企业,因整体的强势似未受到实质影响,反而福利贫弱的工薪族,会因一盒粽子一包月饼而抬高计税额度,这显然不公平。我们看看周围,那么多部门盖了豪华大厦,不断翻修,三公消费遮遮掩掩,挥霍浪费触目惊心。然后再回看普通公民,发个月饼也要缴税,单位组织个一日游也不能幸免。你倒是说说看,我们这个中秋节还有什么心思吃什么月饼?

其实,平心而论,月饼也好,元宵、粽子也罢,都远远够不上需要纳入“个人福利依法要照章纳入个税征收范畴”,反而是公务员福利性分房或福利性低价购房这件新生事物是亟需纳入征收范畴的,事实也证明,恰恰是公务员福利性分房或福利性低价购房才是极速拉大贫富差距的罪魁祸首。

说到底,我们的“有关部门”,总是把税收调节和贫富差距的“手电筒”照向人民群众,只盯着工薪阶层口袋。征“月饼税”不但没有劫富济贫,反而是劫贫济富,加大贫富分化。

孔子和孟子提出“轻徭薄赋”,隋文帝时期苏威提出“轻赋役”,明代理学名臣丘浚提出的“上之取于下,固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等。当下的税收征管更应以调结构、轻赋税为主。

魏晋时期思想家傅玄提出赋税“至平”、“积俭趣公”、“有常”、“壹制”说。至平,意思是根据官吏的多少、年成的丰欠来平均征税。积俭趣公,即为公节俭,不浪费民力。有常,即征收要有稳定的规章,赋税要相对稳定。壹制,即统一制度。在制度和具体征管方面加强对富裕阶层的征税力度,真正地减轻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

唐代著名的经济改革家和理财家刘晏提出“知所以取人不怨”和“因民所急而税”的原则。取人不怨,是指政府通过控制物资和市场物价等经济手段来取得财政收入,而不是单纯依靠增加税收来达到目的。因民所急而税,是指选择人们日常急需的商品课税,其税源充足,稳定可靠,容易收到广收薄敛的效果。

要打消公众对“月饼税”之类税收的焦虑,不仅要完善现有征管体系,强化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而且还应在税款使用上变得公开透明,并加快税负转换国民福利的步伐,让百姓真正感受到交税后的好处。最后,在每一项税种税目的开征之前,都要严格遵循“问民”原则,最终实现税收征缴的严肃、公平、民主、透明。

但愿你们今天的“月饼税”,不会成为多年以后那些少见多怪的后人们的耻笑对象。

(责任编辑:朱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