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周平作品:“回锅油”为何挡不住?低价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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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锅油”为何挡不住 低价万恶之源?

2011年08月16日08:13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手机看新闻

    三伏天里,重庆老堂客火锅店人民公园店里仍然人声鼎沸。浙江省内两大制药企业也将秘方和配方存入浦东发展银行永久保存……  “对于企业来说,核心知识产权就是生命。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花样百出的食品添加剂、变幻莫测的加工工艺、扑朔迷离的商家和产地都让监管部门头疼不已。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三伏天里,重庆老堂客火锅店人民公园店里仍然人声鼎沸。一袋袋晶莹透亮的火锅底料被服务员拎上餐桌。“都是一次性的,干净卫生!”服务员一边剪开包装袋一边介绍说。

  在后厨,三个不锈钢大桶满是污垢,服务员们鱼贯而入,把客人吃剩下的火锅底料倒进大桶中,然后用勺捞出各种杂物,再把底料过一遍筛子,用大火熬制,浑浊的火锅底料逐渐清透起来,舀出一大勺,装进包装袋里,用机器封边,然后擦干净,放在一个纸箱子中,服务员再次拎上餐桌。

  “这种回锅油,你永远都吃不出来!”这家餐厅的老板对暗访的记者说。

  用“回锅油”已经是“火锅界”公开的秘密。“我敢说,火锅底料不超过20块钱的,都是这么干的!”重庆老堂客火锅连锁店的负责人说。

  这是目前在央视财经频道《对手》栏目播放的一段采访。

  “回锅油”、“地沟油”、“潲水油”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怎样才能把它们拒之“桌”外呢?

  公示——看得清楚吃得明白?

  “能把底料打包吗?”“不能。”“为什么?”“底料是我们的秘方,不允许出店。”

  “我们这当然是为了回收再利用啊!”店主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

  “我们有权知道吃了什么。”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其中包含知晓产品的产地、基本原料等。“商家公示产品的来源和主要成分,是义务。”

  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则认为,“上述企业的做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不能因此就强迫企业公布它的知识产权。”他表示,不只是火锅底料,所有产品的配方都是在几代钻研传承、或是大笔经费的支持下才完成的。“已经形成了知识产权,在全世界的法律上都是受到保护的。”

  知识产权一说确实广为诸多企业所用。例如,可口可乐至今没有公布完整的配方,据说不超过十个人知道这个配方。在国内,某四川品牌的火锅配方以前是在家里地窖中保存,现在觉得不够保密,又转到瑞士银行进行保存。浙江省内两大制药企业也将秘方和配方存入浦东发展银行永久保存……

  “对于企业来说,核心知识产权就是生命。”汪涌认为,公示无助于降低食品安全隐患,反而侵害了企业的正当权益。

  一边是消费者权益,一边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权衡呢?“这是权益冲突的问题。”于国富认为,与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相比,企业的知识产权就应该退一步。“我呼吁商家公布自己的配方,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

  可是,即使公示了产品的基本信息,消费者有能力辨别真伪吗?

  “只有政府监管部门才具备鉴别和监察的能力,才能区分食用油和‘回锅油’。”汪涌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是政府监管的问题,企业并不需要向消费者公示,而是需要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备,以便于抽查和监督。

  但于国富认为,“公示则意味着承诺。公示不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但它是必要非充分条件,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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