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论坛:许云鹤案:又一个彭宇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5:34:52
  许云鹤案:又一个彭宇案?作者:老宁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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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云鹤案,又一个彭宇案?说这句话,并不代表我对这两个案子先在的倾向性。说实话,若是完整地看过彭宇案的判决,恐怕谁都难以判断彭宇到底有没有撞倒老太太。至少从判决列举的事实来看,彭宇从常理推断不能排除撞倒老太太的可能性。——没错,是常理推断。可是常理推断难道不能也不应当成为审判的一个重要依据吗?彭宇案法官的错误只不过在于,他简单地将生活语言套用到了法律语言上,从而给人以“极不专业”的印象。

  说许云鹤案像另一个彭宇案,是说,也许这两个案子,就像水门事件里的“深喉”,或者是迈克尔·杰克逊“性侵案”里的孩子一样,要等到许多年之后,由当事人自己把真相说出来。又也许,由于当事人的永远沉默,这两个案子再也难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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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许云鹤案在一些细节和证据上仍有与彭宇案不同的地方。首先是王老太太的伤情诊断: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等。根据我们的生活常识推断,造成胫骨平台这个部位骨折的,到底是自己摔倒的可能性大,还是被撞的可能性更大?其次,从许云鹤停车的照片来看,应该属于紧急停车,虽然这并不能证明车子撞到了人,但可以肯定,车子离人很近,以致于车主需要急打方向盘停车。

  当然,许云鹤也不是没有他的证据。事发后,他自己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了鉴定(我没有查到这是事发多久后做的鉴定),鉴定意见书里说,“小客车未发现接触痕迹,因此,不具备对比检验条件,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而根据法院对鉴定中心的咨询,此意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行人王秀芝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没有接触”。

  应当说,尽管双方的证据都不充分,但相比之下,许云鹤的似乎更弱一些。而且最要命的是,按照王老太太那边的说法,在当时——两年前(2009年10月)第一时间的笔录中,许云鹤是承认发生交通事故而没有提出助人为乐的,这也直接导致了他们当时没有再去取证(如调取监控录像等)。一边是交通事故,一边是助人为乐,为何会出现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转变?不能不说,许云鹤应当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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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正是因为事实的无法查清,所以事实本身就让位给了价值观的讨论,特别是与道德有关的话题,总是能刺激当下人们脆弱的心理。这里我想到的是三个问题。

  一个是关于老头老太太的形象问题。似乎突然之间,老头老太太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不再慈眉善目、热情善良,而变成了面目可憎、不通情理,且不说我们自古有尊老敬老的传统训诲,就算考虑到老头老太太通常来讲属于弱势群体,为什么在这些事件发生的一开始,很多人会下意识地先认为是老头老太太在借机讹诈?老人们的形象为什么会先定格为坏人?——这里面也许有很多原因,从我自身的经验来看,我觉得,老头老太太在年轻人心中形象的下滑,恐怕与日常生活中的公交车让座有关。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本来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常识,可是,关于在公交车上特别是在早晨的公交车上,是否应当、需要给老人让座,却实实在在成了一个被讨论、被质疑的问题。有人就认为,年轻人工作很累很辛苦,又熬夜缺觉的,而那些老太太一看身体硬朗着呢,特别是,年轻人起大早去上班,老头老太太却是去公园晨练,为什么劳累的人反而要给锻炼的人让座?甚至还有人说,那些老头老太太压根就不应该在早上去和年轻人挤公交!

  先说我自己的情况。我每天上班也坐公交车,而且是在始发站后两站,也就是说,我每天上公交车几乎都能坐到位子。可是我又很少坐到下车,一般两三站之后,总要给老头老太太让座。可是老实说,给老人让座,不过是出于我所受的教育以及我清楚的道德要求罢了,其实心里别提有多厌烦了。道德对于我,在这个时候,不过是规范,哪里是什么壮美的星空!有一次坐到了下车,我忍不住给一个朋友发了个短信:“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当你在拥挤的车厢里找到一个座位,而且身边还没有需要让座的人。”是什么?是激烈的竞争、匮缺的资源,让我们的幸福变得如此卑微。同样,也是这些,让老头老太太在我们心中变成了不受欢迎的人,以致于我们要把他们也当成对我们进行剥夺的群体。

  一个是老头老太太的社会保障问题。如果说第一个问题是提醒我们,是否不自觉地把老头老太太的形象妖魔化了?那么,这里则是承认,现实中必定发生过不少老头老太太“讹诈”人的事情,或者也许还可以说,在类似事件中老头老太太“讹诈”人的比例比其他群体更高一些,一些人恐怕就是因为亲身经历才对老头老太太产生反感的。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不能不说,这与老人社会保障的缺失有很大关系。想想看,一个老人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刚好有一个人见义勇为送他(她)去医院,感激过后甚至来不及感激,他(她)必定要考虑另一个更加紧迫的问题,医药费谁来出?按说应当是让儿女来出,可是——他(她)会想,儿女们有没有钱?就算有了钱,他们愿不愿意出?就算他们愿意出,可是肯定免不了受数落——您老老实实呆着多好,偏偏没事跑出来干啥,净给人添事了!再退一步说,即使他们愿意出,也不抱怨,可是老人又觉得不安了,感觉自己已经老无所用了,却还给儿女们带来这事!思想前后,他(她)终于狠下心来,与其这样,不如干脆“讹”上眼前这个人算了!——社会保障的缺失,就是这样一步步将人变成“刁民”的。这不是为了那些给“讹人”的老人开脱,而是说,如果不解决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还有一个是关于做好事的问题。不管是彭宇案,还是许云鹤案,很多人得出的结论是,既要做好事,也要先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形下,这话也许没错。但是也有人发出愤激之言:以后干脆不要做好事了!我宁愿相信这是愤激之言,然而我又不能不觉得,“做好事反而被冤枉”已成为一些人拒绝做好事的挡箭牌了。这些人,是先拒绝做好事,然后再去寻找“做好事反而被冤枉”的事例来支持他们的行为的,而绝非仅仅受到“做好事反而被冤枉”事例的刺激那样简单。为什么人们拒绝做好事,包括一些看似举手之劳的好事?这里我要说的是,由于资源的匮缺,使得一些看似是举手之劳的好事,仿佛也变得艰难无比。比如,公交车上让座,按说一个座位有什么呀?值什么呀?可是就有人不愿意让出来,在拥挤的车厢里,一个座位都显得那么珍贵。同样,在利益分配严重不公的社会里,即使是一些极其微小的权益,在贫穷者眼里,也是如此的稀缺,你让他捐献出去,这对于他来说,何尝不是艰难无比!

  写到这,我想起温总理说过的一句话,“要让人民过得有尊严。”我期望一个公平的社会,利益分配是公平的,贫富不是严重分化的,即使不是富人,人们也能够慷慨地行善。能够从容地行善,这也是人们需要的一种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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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许云鹤案来,正如一开始说的,这个案子也许永远都不会有真相了,特别是当它已成为公共事件,成为触痛人们道德讨论的话题时,在肯定有一方说谎的情况下,可以想象,说谎的一方已经不可能承认说谎、说出真相了——一旦这样,即使是在他的生活圈子里,他还能够立足吗?

  也因此,当一个无法查清的事情引发人们巨大的道德讨论时,这种讨论也许其实是虚妄的,任何一种冠冕堂皇的观点都可能因为背离事实而伤害无辜者。对于这个案件,也许不是正确,但却智慧的做法是,静静等待法院的判决,然后接受它,并且不再引申,事情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