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医天下txt全集下载:【社会观察】香港公租屋 大庇寒士俱欢颜—王丽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9:56:52
      除了公屋,房委会还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类似经济适用房),让夹心层能够以市场价格的60%-70%买到房子。按规定,只有公屋住户,以及不是公屋住户但符合收入与资产限额条件的人士才有资格购买。

  为了确保公共资源得到妥善运用,政府制定了严格的限制—居屋的转让、出租等行为都受到限制。房主必须先向房委会缴付补价,解除转让限制之后,才可把房子在公开市场出租、出售。

  77岁的袁瑞兰满头银发,在香港九龙的公屋村—爱民村住了37年。约36.5平方米的房子,每月向政府交租1600元(港币,下同),而附近相同面积的私屋(商品房),租金大概7500元。

  如今,她每天到爱民广场做操,时常到老人中心唱歌跳舞,闲下来还帮九龙区议员做义工。

  “我是穷,但生活得很开心。”袁瑞兰笑着说。

  自上世纪50年代,香港政府便开始建造公共房屋,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所。根据房屋委员会的资料,至2011年6月,香港共有公屋72.13万套,超过200万香港人居住其中,约占香港人口的1/3。

  对于香港居民,申请公屋并不复杂,只需如实填写收入和财产资料,剩下的便是等待。房委会有一本轮候册,目前约10万人排队,平均等待时间约为3年。

  香港公屋制度非常成熟,若是骗租,会面临高额罚款或判刑。“不够胆说大话。”袁瑞兰多次向记者强调。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袁瑞兰家在爱民村新民楼19层,这是典型的上世纪70年代的房子,铁窗铁门。进门左边是一张双层床,右边客厅,摆着小沙发、饭桌、电视机和冰箱。往里走,左边是只容得下一个人的厨房和厕所,右边是一个小房间,放个双人床和衣柜就只能一个人进出。

  这是一套约36.5平方米的房子。1974年,袁瑞兰刚搬进来时,这里住了5个人,她的母亲,一子一女,还有她和丈夫,租金300多元。

  门口的双层床,就是她的儿女以前睡的。如今女儿出嫁,母亲和丈夫去世,家中只剩她和儿子两人,住起来还算宽敞。

  天水围天恩村天翠楼游汉轩家,面积与袁家相近,住了5个人,他和妻子及三个孩子。两夫妻把房间又隔成两个小间,一间给孩子,一间给大人,相当拥挤。

  不过,这比以前好很多。袁瑞兰在搬进公屋前,租住20来平方米的一间私屋,租金也是300多元。“至少公屋有一房一厅。”

  那时候,袁瑞兰的丈夫打工月薪是6000元,而她做手工一个月大概1000元收入。“生活很辛苦,人口多。”

  如今,儿子在酒楼工作,月收入1.1万元,而租金逐年上涨到1600元。

  游汉轩家的房子是2004年建成的,租金是1460元。屋里干净清爽,各种家具电器摆放井井有条。两岁的小儿子坐在地上涂鸦,妻子则在厨房忙碌。

  游汉轩1996年从东莞来到香港,一直在建筑工地做轧钢工人,皮肤黝黑,双臂健壮。“我每天工资一千多元,但收入不固定,下雨就做不了,一个月20多天。”他说。

  妻子没有工作,5口之家,游汉轩是经济支柱,负担甚重。

  “我住得很开心,邻里关系很好,舍不得搬。”游汉轩说。按规定,五口之家是可以申请面积50平方米的房子。

  每个公屋村每层楼都有一个互助委员会,每层楼选一个村民代表当委员,再在代表中选出主席,主要组织一些文化康乐活动,比如,带长者出去旅游,组织茶会。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到互助委员会求助。”袁瑞兰说。

  “我们每天晚饭后都到互助委员会聊天,跟以前在农村一样。”游汉轩告诉记者。

  尽管公屋租金便宜,但生活并不廉价,配套非常齐全,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银行、学校一应俱全,还有很多文化娱乐设施,比如广场、老人活动中心等等。这样的配套,很多私屋都比不上。

  公租屋为穷人而造

  实际上,让200多万香港居民受益的公屋制度的产生,源于1953年一场意外的大火。香港房委会的展览中心,讲述了公屋的历史。

  二战后,香港人口急速增长,形成了人口高度集中的寮屋区,房子基本是用木板搭建的。1953年圣诞前夜,在九龙石硖尾的寮屋区,发生一场大火,把木屋烧成灰烬,5万多人流离失所。

  灾民就在附近一带的街道,盖搭简陋的棚屋以栖身。为了尽快安顿灾民,在联合国的资助下,当时的港英政府成立了“徙置事务署”,将灾场辟作“石硖尾徙置区”,在此兴建多幢H形的、7层高的徙置大厦。

  只要交少量租金,6口之家就可以住上一间12.5平方米的房子里,厨房和厕所都是公用。虽然十分拥挤不堪,但对于灾民来说,已不啻是天堂了,他们将分到这种房子叫“上楼”。

  此后,港英当局陆续在各区兴建徙置屋宇,包括黄大仙、李郑屋、大窝口等地。时至今日,徙置区的屋宇多数已被清拆重建,仅在石硖尾邨,保留着一座已经有五十多年楼龄的“美荷楼”,作为香港最早的一座公屋,被开辟为小型博物馆。

  1972年,港英政府宣布十年建屋计划。政府重组原有的公营房屋组织,成立新的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屋计划。徙置事务处和市政事务署属下的屋宇建设处合并成为房屋署,作为房委会的执行机构。

  如今,房委会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机构。根据1988年达成的财务安排以及1994年的增补协议,政府向房委会注入永久免息资本135亿元和125亿元的计息借贷资本。此外,政府每年会免费批出土地给房委会兴建公屋,建设、管理费用则由房委会自己解决。房委会的收入主要来自公屋租金收入、公共房屋附属的商业楼宇租金收入等。

  2010-2011年度,房委会总盈余高达60.59亿元,较原先预计多22亿元。

  除了公屋,房委会还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类似经济适用房),让夹心层能够以市场价格的60%-70%买到房子。按规定,只有公屋住户,以及不是公屋住户但符合收入与资产限额条件的人士才有资格购买。

  为了确保公共资源得到妥善运用,政府制定了严格的限制—居屋的转让、出租等行为都受到限制。房主必须先向房委会缴付补价,解除转让限制之后,才可把房子在公开市场出租、出售。

  这个计划始于1978年,并在2003年决定终止。原因是,政府的售屋计划“干扰了私人房屋市场”,为了维护公平而稳定的市场环境,房委会调整方向,着重帮助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

  罕有申请作假者

  就在政府决定停止“居屋”计划的那一年,游汉轩申请了天水围的公屋。因为,他刚刚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这是必备条件。

  其他条件,家庭收入和资产不能超过一定限额。游汉轩挠挠头,说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数额。

  实际上,房委会对于收入和资产,每年都有调整。比如,2011年4月1日开始生效的收入及总资产限额就规定,4口之家的月净收入不超过18560元,总资产不超过39.7万元。

  “当时很多人不愿意到天水围,因为离市区太远了,我是为了早点分到房子。”游汉轩告诉记者。

  果然,不到一年,游汉轩就分到房子了。他算是幸运的,因为每年在房委会的轮候册上有10万人,平均轮候时间约3年。

  袁瑞兰的邻居余大民(化名)就等了3年,他1999年搬到现住处。“之前分配我去东涌,我觉得太远,就不想要,后来又让我去屯门,我也没去,最后我分到了爱民村。”

  爱民村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他的父母也住在这里。

  其实,每个申请的家庭都有三次挑选的机会,如果三次都不满意,那就会罚一年不能申请公屋。

  根据房委会的资料,至2011年6月,香港共有公屋72.13万套,超过200万香港人居住其中,约占香港人口的1/3。

  而在租金方面,一般只有市场租金的1/4,超过60%的租户每月只要交低于1500元租金,这大约是香港一个普通打工者月收入的1/10。

  在内地屡见不鲜的保障房申请财产作假,在香港很少见。

  首先,在香港要过三道关。除了最初申报过关后上轮候册,“上楼”前一年,房委会还会进行第二次审查,在编排房屋时,申请者还要再自报一次财产。

  “都不够胆说大话,否则要被赶出去的。”袁瑞兰说。

  当然,也有少数铤而走险者,但后果很严重。2007年1月,82岁的香港高等法院前大法官李柏剑及其妻子因隐瞒200万元巨额财产,骗取综援金和公屋,被判入狱11个月。

  在香港,公屋申请作假最高会被罚5万元或被判6个月监禁。

  而在公屋住满十年后,房委会每两年就会要求租户申报一次财产。收入和财产若高于某个限额,会要求一年内搬出,若低于限额又属于收入较高者,则会被加租。

  “政府总是能查出来的,比如,你交税了,通过税务部门就能查出你的收入。你虚报,就等于赌博,看你运气够不够好。”袁瑞兰说。

  在香港,公屋转租的现象也很少。“如果邻居发现了,会投诉的,一投诉你就麻烦了。而且房署也来突击检查的。”

  广州酝酿淡出经适房

  本报记者 洪若琳 发自广州

  日前,胡锦涛在出席深圳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后,到广州考察,金沙洲新社区,是其重点走访的社区之一。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这件民生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确保资金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这是走访之后,胡锦涛提出的意见。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走进保障房社区。有评论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高层近来分别在不同场合为保障房建设加油打气,目的不仅限于房地产调控,更在宣示高层已把保障房提升到“民生战略工程”的政治高度。

  为完成这份硬指标,各地政府为保障房腾出土地供应、使出各种融资手段解决资金困难、工程建设也在火热进行着,然而分配公平四字,却不那么容易做到。

  保障房,这个身具调控工具属性,并作为天生带着“民生”二字的符号性产品,注定要在聚光灯下成长。

  租售比例逆转

  不知不觉中,广州金沙洲俨然成为保障房实验地。这里有广州最早最成熟的金沙洲保障房新社区,也有由开发商负责建设的广州第一个限价房项目—保利西子湾,甚至有企业自主建设并向普通社会公众提供的廉价公租房,做着赔本买卖的万科万汇楼。

  预计在不久的将来,2013年,一个新的保障房社区又将崛起。富力金沙洲项目在今年6月份正式开工,计划建设住宅建筑面积约34.1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占九成,经济适用房占一成。

  金沙洲,广佛交界处,楼宇建设、地铁桥面施工有序进行,周边道路中的各楼盘指示牌提示着人们,未来,这里的房子将会越来越多。

  除此之外,白云、天河、荔湾、番禺……广州保障房项目遍地开花。

  2011年,广州计划筹集开建8.53万套保障房,这个规模相当于过去五年的保障房建设量。目前,已有超过一半的项目完成任务,其余项目则赶在未来两三个月内开工。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次保障房的“大跃进”。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着,但其中,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租赁型保障房正在以绝对的数量优势压倒售卖型的经适房和限价房。广州市2011年的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筹建的8万多套保障性住房,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约占57%。其中,廉租房0.65万套、公共租赁房4.65万套,经济适用房0.8万套,限价房2.0457万套(含拆迁安置房1.815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0.3502万套。

  这明显与广州2008年制定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当中的保障房建设年度计划的数字不符。与上述文件中的计划稍作对比,就不难得出,实际操作的廉租房要比计划当中多出接近50%,而经济适用房的数量却减少了接近三分之一。除此之外,还另外增加了4万多套公租房。

  未来,这个数字还会上升。

  事实上,近几年来,广州计划建设的保障房数量一直在改变。2009年,广州特别加快廉租房的建设速度和比例,将廉租房和经适房的比例定为2∶1。而在2008年,这个比例约为1∶9。

  记者通过查阅发现,在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中,公租房将占绝大部分。而住建部要求各地在调整之前的上报方案时,也会尽力增加公租房建设任务。

  “广州除会继续建设已经承诺的少量经适房和限价房外,未来将停建经适房和限价房、新增的保障房均以公租形式建设。”8月5日,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第一时间发布了其与市住房保障办的谈话内容,引来诸多媒体关注。

  分配争议初现

  保障房到底是出售还是出租,坊间一直存在争议。

  2008年底,广州首批经适房推出,然而却未能全部被认购。经适房最初设计为“中低收入阶层”兴建,但均价2485—4444.36元/平方米的价格,却仍然让“中低收入阶层”们消受不起。

  全国各地的情况都与此类似,根据划定的“准入收入”,很多因为条件困难优先通过审核的家庭,实际上反而买不起经适房。

  到了2010年底,广州经适房购买条件正式放宽,申请经适房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18287元放宽到22080元,人均资产净值限额则从11万元提高到13万元;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也纳入保障范围;以前对于买过房改房的人是不能申购经适房的,而现在只要符合收入和居住线,都可以买。

  一部分原先被收入线阻挡在外的购房者,有了摇号看房的机会,为消化接下来开建的经适房做铺垫。

  即便如此,经适房仍然在慢慢降温。

  究其根本,实际上,从经适房出现的那一天起,质疑声就没有停止过。其中,满五年便可上市交易的规定,有专家认为这无异于鼓励寻租,成为不少人骗购的动力。

  今年5月上旬,就有深圳近300人涉嫌隐瞒资产骗取保障房的新闻曝出,深圳住建局对其分别下达行政处罚预告知书。这已经是其启动的第三批保障房违法申请案件行政处罚程序。

  广州在保障房条件审核方面,虽未出现大规模的违规和恶意瞒报。但,如若再过两年,情况也许有变。2013年,是广州最早一批经适房的五周年生日。届时,会不会有大量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如何监督,在社会持续讨论的声音中,广州市政府显然无法回避。

  如上文所述,为避免寻租式分配,广州逐步压缩了经适房的建设空间,除已经承诺的少量经适房和限价房仍在建设之外,大量的保障房工程,集中到了廉租房和公租房等租赁型保障房上面来。

  另一方面,从实际的供需数据上看,经适房的建设也有放缓建设的必要。

  广州市国土局住房保障办在答复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中提到,2008年住房调查在册的77177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已累计解决75143户,完成总目标任务的97.36%,剩余的2034户(约2.64%),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大部分通过廉租房得以解决。但在公租房未大量投入建设时,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却只有经适房一种选择。

  不卖,回笼资金困难;卖,容易滋生利益寻租。有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不能堵住经适房上市交易获利的窟窿,分配不公的弊端将在日后逐渐显露。

  长效机制待解

  针对经适房的种种争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在回应本报记者时亦称,已逐步降低经济适用房在保障房中所占的比例,年内将出台《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抓紧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

  除面向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之外,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中等偏下收入阶层,广州将在日后逐步提高公租房的比重,解决其阶段性的租房需求。

  “住房保障是用公共资源保障少数人的住房权益问题,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应重点解决‘有房住’而非‘有住房’问题。建设公租房,只租不售,住户不符合条件后退出,有利于形成住房保障良性循环机制,有限的住房保障公共资源可以用来解决更多人的住房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强调道。

  而对经适房的管理,则重点体现在转让和出售的严格控制上。正在研究的方案中,具体到已售经适房和限价房的转手交易。广州官方坦言,必要时,政府有优先认购转手交易的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权力,以便循环使用。

  同时,对购房满5年转让住房的,住保办要求购房人需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适房差价的80%计收,该比例为全国最高。

  以上规定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广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谋利空间,保证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到真正符合条件的人群。

  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内《住房保障法》方案已起草完毕,草案中纳入经适房“共有产权”,公租房“只租不售”的思路。

  然而广东省政协常委、政府参事王则楚却认为,保障房分配存在诸多制度漏洞,并不是通过简单遏制经适房建设可以解决的。他提出,必须将申请人的资料完全公开,建立一个社会账号,于何时何地拥有何种资产,一目了然。则经适房也好,公租房也罢,分配才能公正透明。

  “保障房住户既然已经决定要享受保障房,就没有个人的隐私可言。没有建立一个公开的信用平台,谈保障房分配没有意义。停建经适房,最多只能起缓和作用。”王则楚向本报记者强调。

  广州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则提出,各国根据不同国情建立了不同的保障房模式,可以考虑学习国外经验。有些国家的保障房住户要花一辈子的时间,才能拥有房屋产权。采用逐年从政府手中获得部分产权的方式,而不是五年过后就归其所有,上市,交易,获利。如此一来,寻租的时间成本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保障房将无利可获。

本篇经zhao501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