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娜莉亚:美移民局放宽移民政策以促进就业增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56:53

美移民局放宽移民政策以促进就业增加

2011年8月2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
主要着力于吸引国外具有卓著创业才能的人才,便于他们在美国高失业率的产业投资和
创办新兴公司,增加就业岗位,以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

新的举措主要涵盖了以下4个方面:

1. 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的适用人群将扩展,能为美国增加就业的企业家将可
以通过传统的劳工证申请(PERM)或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第二优先。

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适用于那些具有高等学位和在艺术、科学或商业方面有突出
能力的外国工作者。具体而言:

一个企业家可以满足高等学位拥有者的要求,只要他/她具备以下几点:
1) 将为他/她递交申请的雇主工作
2) 具有相关领域的高等学位或者与之相当的外国文凭
3) 职位最低要求必须拥有相关领域的高等学位或与之相当的外国文凭
4) 为之申请的雇主收到了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核准的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以及,
5) 该人士符合劳工证上所有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条件


通常来说,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申请需要一个永久性的工作承诺以及已通过传统
的劳工证申请程序(PERM)被批准的劳工证(LC)。但是,在现行法律下,如果申请人
能提出证据证明批准该申请将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那么永久工作承诺和劳工证的条
件都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NIW)从而得到豁免。 在定义“国家利益”的问题上,由于没有成文法或规章作为参考,移民局将适用NYSDOT
案例的判决作为标准。该标准有三个方面,具体到企业家申请NIW而言,它要求申请者能
够证明,其一,企业家必须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行业;其二,该企业能够创造就业并具
有全国性的影响;其三,该企业将比相同行业的其它企业更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

按照我们的经验,如果一位外籍人士能通过他/她的企业创造就业机会,那么就会对申
请NIW极为有利。在多年以前,我们为一位陈先生成功地申请了NIW,这位陈先生是波士
顿一家培训学校的老板,雇佣了40名员工。


2. 新举措将提高职业移民第五优先(EB-5)审查效率使之更加开放和积极

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改变:
1) 美国移民局(USCIS)筹划了加速对能增加就业的项目的审查程序并已准备付诸
实施。并且,移民局会为EB-5申请人提供可选择的优先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使用该服务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但可以保证在15天内得到结果。(该文
章稍后会介绍该项服务)
2) 移民局正在筹备在EB-5签证需要和经济分析方面有专业知识的小组。EB-5申请
者可以通过E-mail直接和该专业小组取得联络,以加速分析和解决他们的申请过程中遇
到的相关问题。

3) 移民局正在召集专家意见委员会(expert Decision Board)用于对EB-5申请的
相关问题提出决定。这个委员会将由经济学者和裁定人员组成并得到法律顾问的支持。

这些措施已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7日期间上线供公众评论,为投资者提供针对
EB-5管理变化的反馈的途径。在考虑这些反馈意见后,移民局正在部署一个有步骤的计
划来开展这些加速措施,而第一个措施将在30天内付诸实施。



3. 优先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将适用于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的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EB-1(c))

移民局提供的优先处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会显著缩短审查时间至15
天。也就是说,自优先处理服务申请表Form I-907被移民局收到起,移民局将会在15天
之内向申请人发出批准、拒绝、拒绝意向、补充证据要求或展开反诈欺调查中的任一种
通知。如果申请人收到提供更多证据的要求或者拒绝意向的通知,这个15天时限将会自
移民局收到申请人对证据要求和拒绝意向的回复之日重新起算。

如果移民局未在15天内作出决定,优先处理服务的费用将被退还,但是,这个案子将会
继续享受加速处理服务。


4. 公司的拥有者将可以申请H-1B签证

移民局已经更新了它的FAQs用于厘清,只要该公司的独有拥有人能证明其公司可以与其
建立有效的雇佣关系以符合H-1B签证的条件的话,受益人,即该公司的拥有人可以为自
己申请H-1B签证。

摘自国外网站——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