霆峰文李易峰虚弱:现代私有制既不邪恶也不可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2:36:15

现代私有制既不邪恶也不可怕

作者:杨佩昌 2011-8-4 13:01:46 发表于:博客中国

现代私有制既不邪恶也不可怕

教科书告诉我们,生产资料所有制被划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两者形式。在我的学习记忆中,公有制代表着高尚,而私有制则是邪恶的代表。我们一直被这样教导:私有制是罪恶之源,如果实行私有制会导致贫富差距拉大、富者愈富贫者恒贫的局面,甚至会出现严重的社会对立和冲突。

而常识和阅历却告诉我,上述说法似乎被扭曲。个人认为,这是用早期野蛮的私有制来吓唬人,目的是继续维持真正野蛮的“公有制”,从而继续对社会财富进行掠夺。

本文将对现代私有制进一步阐述,目的是区分现代私有制(文明私有制)与早期私有制(野蛮私有制)的区别。

一、早期的私有制:羊吃人的圈地运动

早期的私有制其实就是野蛮的私有制。15世纪以前,英国的生产主要还是以农业为主,纺织业在还是一个不太重要的行业。随着新航路的发现,国际贸易的扩大,欧洲大陆西北角的佛兰得尔地区毛纺织业突然繁盛,在它附近的英国也被带动起来。毛纺织业的迅猛发展,使得羊毛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市场上的羊毛价格开始猛涨。英国本来是一个传统的养羊大国,这时除了满足国内的需要而外,还要满足国外的羊毛需要。因此,养羊业与农业相比,就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这时,一些有钱的贵族开始投资养羊业。

  养羊需要大片的土地。贵族们纷纷把原来租种他们土地的农民赶走,甚至把他们的房屋拆除,把可以养羊的土地圈占起来。一时间,在英国到处可以看到被木栅栏、篱笆、沟渠和围墙分成一块块的草地。被赶出家园的农民,则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就是圈地运动。

圈地运动首先是从剥夺农民的公共用地开始的。在英国,虽然土地早已有主,但森林、草地、沼泽和荒地这些公共用地则没有固定的主人。一些贵族利用自己的势力,首先在这里扩大羊群,强行占有这些公共用地。当这些土地无法满足贵族们日益扩大的羊群需要时,他们又开始采用各种方法,把那些世代租种他们土地的农民赶出家园,甚至把整个村庄和附近的土地都圈起来,变成养羊的牧场。英国的圈地运动从15世纪7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18世纪末。英国全国一半以上的土地都变成了牧场。

圈地运动为英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这种“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为它准备了大量的、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但是,不得不承认,为了野蛮的原始资本积累,那个时候的私有制充满了血腥。简言之,早期的私有制够野蛮,够邪恶。

二、现代私有制:对人权的尊重

二战之前的西方国家虽然普遍建立了以私有为基础的民主体制,但这种私有制是幼稚的私有制,是未建立在尊重人权下的体制,尽管它已经确立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但这种民主体制仍存在巨大的缺陷。以私有为基础的民主体制可分为幼稚民主和成熟民主两种形式,成熟的民主体制尊重人权,因此,是否尊重人权是区分幼稚民主体制与成熟民主体制的标准。

《大西洋宪章》的发布和《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是从幼稚民主走向成熟民主(文明体制)的分水岭。

1941年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英国首相丘吉尔签署联合宣言,全名为《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的联合宣言》,俗称《大西洋宪章》。苏德战争爆发后,第二次世界大战范围扩大,美、英迫切需要进一步协调反法西斯的战略。两国首脑于1941年8月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的奥古斯塔号军舰上举行大西洋会议。8月13日签署大西洋宪章。该文件全文共8条,宣布两国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扩张,不承认法西斯通过侵略造成的领土变更,尊重各国人民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恢复被暴力剥夺的各国人民的主权,各国在贸易和原料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促成一切国家在经济方面最全面的合作,摧毁纳粹暴政后重建和平,公海航行自由,各国必须放弃武力削减军备,解除侵略国家的武装。大西洋宪章提出的对法西斯国家作战的目的和进步民主的重建战后和平的目标,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对于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和打败德、日侵略者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是对《大西洋宪章》中公民权利条款的确认,是民主私有体制走向成熟的真正标志,从这一刻起,西方的民主制才真正迈向文明的道路。因此,尊重人权的政治制度才是文明的政治制度,而与文明政治相结合的私有经济制度才是文明的经济制度,否则还只能是野蛮的私有制。

成熟民主体制的基本要素是:私有制、民主体制和尊重人权,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如果仅仅是私有制,的确会带来野蛮的剥削,因为资本的天生属性就是追求利润,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私有制会带来无穷的祸害。两次世界大战就是私人资本疯狂扩张的结果。由于资本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带来了世界大战。而如果没有人权的保障,资本家会肆无忌惮地剥削工人,造成社会的贫富分化和社会的动荡。

三、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现代私有制的典范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联邦德国在自我反省中建立了社会市场经济制度。这主要是对魏玛共和国的反省。由于德国并无民主体制的传统和积淀,因此在一战之后匆忙建立起来的魏玛共和国存在诸多缺陷,其中最致命的是过分强调个人自由,忽视国家的责任。希特勒抓住这个机会把国家责任放大,从而赢得民心,但结局是可悲的。

二战结束后建立的经济制度有别于自由资本主义的自由放任原则,同时反对计划经济的国家统制模式,保证个人的首创性精神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主要担负制定和维护规则的责任。在市场的框架条件下,企业可以自由和独立地对决定他们想生产和消费什么。而生产什么货物,生产多少以及谁从中得到多少,主要由市场决定,国家尽可能地放弃对价格和工资形成的直接干预。简言之,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以市场竞争为主轴,同时国家制定相应的秩序和规则,保证市场的有序发展,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弗莱堡模式。

社会市场经济的发明者、经济部长艾哈德的副手阿尔弗雷德?米勒-阿尔马克(AlfredMüller-Armack)把市场看作经济制度中“支撑的框架”,但它不应完全自由发展,而是要受到有秩序的调节。阿尔马克认为,理想制度应包括反垄断的竞争机制、稳定的货币、再分配政策和社会救助。为此,联邦德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先后颁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联邦银行法》并于1967年颁布《稳定与增长法》及多部具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

当初,这一制度引起很大争议。反对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力量是德国社民党和工会。在经历了世界经济大危机后,他们要求国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呼吁国家建立计划经济制度。但是,以艾哈德为首的秩序自由派在关键时刻,摒弃了生产资料公有和国家控制经济的做法,推出了“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由此创造了“德国经济奇迹”。在联邦德国成立后短短的15年时间,德国国民收入普遍提高,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楷模。

结论

公有制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是弱者对社会不公的诉求和呼唤。早期的公有制设计者尽管不切实际,但毕竟怀抱理想,尚值得受人尊敬。

如果公有制一旦被利用,则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善良的人还天真地以为社会财富有自己的一份,自己的财富正被公仆们尽心竭力地看管着。然而,残酷的现实是,社会财富已经和他们无关,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份财富正在被硕鼠肆无忌惮地偷窃。等主人们醒来后,社会财富已经被仆人转移完了,留下的只是硕鼠啃剩下的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