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罗维: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22:08

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一、澳门问题的由来。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535年,葡萄牙人在澳门停靠船舶,进行贸易。1553年,葡人以曝晒水浸货物为由上岸居住,并于1557年起在澳门定居。1840年鸦片战争后,葡乘清政府战败之机,侵占澳门南面的凼仔岛和路环岛。1887年3月和12月,葡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它处无异?。此后,葡一直占领澳门并把澳门划为葡领土。1976年,葡宪法始规定澳门是葡管辖下的特殊地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申明澳门是中国的领土,澳门问题属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二、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署及实施。早在1979年2月,中葡两国建交时,曾就澳门问题达成原则谅解,确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定将归还中国,归还的时间和细节,将在适当时候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1985年,葡总统埃亚内斯访华时,两国领导人就解决澳门问题进行了友好磋商,并同意于近期内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澳门问题举行谈判。

 

  1986年6月30日,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在北京举行,至1987年3月26日,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草签,两国政府代表团共举行了4轮会谈,历时9个月,就全部有关澳门协议的文件达成了共识。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总理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88年1月15日,两国代表在北京交换了联合声明的批准书,联合声明开始生效,澳门进入了过渡时期。

 

  联合声明包括主体文件及两个附件。其主体文件共7条,主要内容为: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和路环岛)是中国领土,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政府和立法机关由澳门当地人组成;澳门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葡萄牙和其他国家在澳门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上述基本方针政策还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予以规定,并在50年内不变。

 

  两个附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的基本政策的具体说明》把声明中提到的基本政策予以具体化;《关于过渡时期的安排》规定成立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中葡双方在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至1999年12月19日止的过渡期内继续进行友好合作,以便为澳门政权的交接创造妥善的条件。

 

  中葡双方在签署联合声明时,还互换了关于澳门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在备忘录中,中葡双方就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各自表明了立场。

 

  中葡联合声明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原则精神,为中国顺利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和保持澳门的稳定与发展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根据联合声明规定,在协议生效时成立中葡联合联络小组。联络小组是两国政府就联合声明的实施和澳门政权交接等相关事宜进行联络、蹉商和交换情况的机构,不干涉澳门的行政管理,也不对之起监督作用。其职责是:就《联合声明》及其附件的实施进行蹉商;就与1999年澳门政权交接的有关事宜交换情况并进行蹉商;就两国政府为使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和发展对外经济、文化等关系所需采取的行动进行蹉商;就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交换情况并进行蹉商。联络小组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提交两国政府通过协商解决。联络小组共举行三十七次全体会议和多次专家会议,就澳门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的有关事宜进行蹉商,在解决澳门过渡期面临的三大问题(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地位)、澳门加入和继续参加国际组织、国际公约适用于澳门、澳门政府资产移交和档案移交等一系列问题上取得了成果,确保了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联络小组于2000年1月1日结束工作。

 

  三、澳门基本法的起草。1988年9月,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制定工作。委员会由48名委员组成,姬鹏飞任主任委员。1993年3月31日,基本法草案经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基本法除序言外,含?总则?、?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本法的解释和修改?及?附则?等九章及三个附件,以法律形式将中国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具体化,充分体现?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精神,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其自治范围内制定各项政策的法律依据。

 

  四、特区政府的组建。1998年5月,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钱其琛任筹委会主任委员。1999年4月10日,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成立。5月15日,推委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何厚铧为特区政府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24日何厚铧获得国务院正式任命。8月11日,根据何厚铧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7名主要官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和检察长于1999年12月20日就职。

 

  五、澳门回归祖国怀抱。1999年12月19日午夜,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隆重举行。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和由葡萄牙总统桑帕约率领的葡萄牙政府代表团以及包括来自50多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等约2500人参加了政权交接仪式。江泽民在仪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政府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这是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中取得的重大进展。?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为中国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政府和人民有信心有能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的完全统一。澳门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居民,不分种族和信仰,都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平等地享有法律保障的各项权利和自由。20日凌晨,澳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

 

  澳门顺利回归祖国,澳门历史由此揭开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