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和天德哪个好: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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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包括南沙群岛。《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把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岛。1946年12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指派高级官员赴南沙群岛接收,在岛上举行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从而将南沙群岛正式交还给中国。对于这一段历史经纬。各国都是十分清楚的。事实上,在此后的一系列国际会议和国际实践中,美国一直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岛。1953年菲律宾宪法、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确认而马来西亚只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布的大陆架地图上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海域标在马来西亚境内。

    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例如,1955年在马尼拉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航空会议通过的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会上没有任何一个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也都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例如,日本1952年由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以及1962年由外务大臣大平正芳推荐出版的《世界新地图集》,1954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1956年英国出版的《企鹅世界地图集》,1956年法国出版的《拉鲁斯世界与政治经济地图集》等都明确标注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越南1960年、1972年出版的世界地图及1974年出版的教科书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权威性百科全书,如1963年美国出版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1973年的《苏联大百科全书》和1979年日本共同社出版的《世界年鉴》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70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一再严正声明,这些行为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这些国家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

    一、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

    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可以上溯到汉朝。东汉杨孚《异物志》有“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记载。这里的“涨海”是当时中国人民对南海的称呼,“崎头”则是当时对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岛、礁、沙、滩的称呼。三国东吴将领康泰所著《扶南传》不仅提到了南沙群岛,而且对其形态描述道:“涨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盘古,珊瑚生其上也。”唐宋年间,许多历史地理著作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相继命名为“九乳螺洲”、“石塘”、“长沙”、“千里石塘”、“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万里长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长沙”为名记述南海诸岛的书籍多达上百种。元代,对南海诸岛地理位置的记载更为详细。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中有“万里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逦如长蛇,横亘海中……原其地脉。历历可考。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渤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其中“万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明代《混一疆理历代国都之图》中标有石塘、长沙和石塘。从图中标绘的位置看,后一个石塘是今南沙群岛。清代《更路簿》记载了中国海南岛渔民所习用的南沙群岛各个岛、礁、沙、洲的地名具体方位,其中南沙计73个地名。

    二、中国最早开发经营南沙群岛

    中国人民至迟明初就到南沙群岛从事开发渔业生产了。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铺前港和清澜港渔民及文昌县渔民到南沙群岛去捕捞海参等物。

    1868年《中国海指南》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情况,郑和群礁有“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岛上。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船于每年12月或1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返。”清末以来,我国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各地渔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岛去捕鱼,其中以文昌、琼海两县最多,每年仅从此二地去的渔船就各有十几条到二十多条。

    《更路簿》是中国人民明清以来开发南海诸岛的又一有力证明。它是中国海南岛渔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生产活动的航海指南,积累了许多人航行实践经验的集体创作,它孕育于明代,后不断完善,记载了渔民从海南岛文昌县的清澜或琼海县的潭门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岛各岛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开发经营南沙群岛的史实,中外史料均有记载。日本小仓卯之助《暴风之岛》记载1918年他组织的探险队到达北子岛时发现三位“文昌县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调查时看到北子岛有中国人2名、南子岛有中国人3名住在那里。日本《新南群岛概况》记载,中业岛有渔民“栽种之甘薯”,“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并种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三、中国最早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

    迟至元代,南沙群岛已归我国管辖。《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其中《元史》记载了元朝海军巡辖了南沙群岛。

    明代《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铬》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明代版图,明代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在清代,中国政府将南沙群岛标绘在权威性地图上,对南沙群岛行使行政管辖。1724年的《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1767年《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大清万年一统地量全图》和1817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等许多地图均将南沙群岛列入中国版图。1932年和1935年,中国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东沙和南沙群岛管辖。

    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1947年,中国内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全部岛礁沙滩名称共159个,并公布施行。

    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公布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标准地名。

    综上所述,大量翔实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的,中国政府早已对其行使管辖和主权。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引自中国外交部网站)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

    一、大量翔实的中外史料对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提供了丰富的证据。早在二千年前的汉代,中国人民在长期的航海和生产实践中发现了南沙群岛。这在东汉杨孚《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里均有记载。这些记载是中国人民对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的认识,在国际法上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法发展的过程来看,古代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现足已证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南沙群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名义改变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这一法律地位。

    二、中国人民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开发经营以及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的实际管辖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人民在发现南沙群岛后,最迟自唐宋以来就一直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晋代的斐渊在《广州记》中对中国渔民在南海捕鱼和采珊瑚作了记录。明清以来,海南岛文昌、琼海的渔民经常于每年冬季利用东北信风南下至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捕捞水产,至第二年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利用西南信风北返。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居住并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活动,从自发到有组织,得到中国政府的准许和支持。即使南沙群岛在古代不适宜居住,仍有中国渔民长年居住于南沙群岛。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人民常年往来于中国海南岛、广东省与南沙群岛之间生产经营,并向中国政府缴税纳赋。

    三、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还表现在一系列持续和有效的政府行为。自唐贞元以来,中国已将南沙群岛列入了中国的版图,至明、清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大量的中国官方文件、地方志和官方地图都记载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沙群岛的管辖,并将其列入中国的领土范围。直至本世纪初,中国政府一直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对南沙群岛行使着和平管辖。

    、  本世纪初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20世纪30年代,法国曾侵占南沙群岛的九个小岛,中国政府及时进行了外交交涉,中国渔民进行了有组织的抵抗。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维护主权的措施,如给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中国渔民和渔船发放中国国旗,组织对南沙群岛的历史和地理调查,由政府地图出版审查机构重新命名和审定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的群体和个体名称等。

    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中国的南沙群岛。中国为收复被日本占领的南沙群岛进行了不懈努力。1943年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宣布,此次战争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当时的南沙群岛被日本划归台湾管辖,《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的中国领土当然包括南沙群岛。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次确认了中国收复失地的立场。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国于1946年收复南沙群岛,同时以一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包括举行接收仪式和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编写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岛地理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沙群岛先后被划归广东省和海南省管辖,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并采取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有的国家声称南沙群岛在其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内,并据此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根据国际法和海洋法,领土主权是海洋权益的基础,海洋权益是从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任何国家都不能将海洋管辖权扩展到别国的领土上,更无权以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为由侵占他国领土。总之,任何国家对南沙群岛岛礁的军事占领或其它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在国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不构成主张领土要求的依据,也不能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这一无可争辩的法律事实。

    中国渔民对南沙群岛的开发和经营--暨中国对南沙主权的又一依据

    《南洋问题研究》1981年03期

    我国富饶美丽的南沙群岛,象珍珠般似的散布在祖国的最南部,这里蕴藏着丰富的 水产资源和矿床。我国人民最早发现南沙群岛。勤劳勇敢的海南岛渔民最早以这些群岛为渔捞基地,持续不断地进行开发和经营。有关的书籍记载:“早在我国宋代,即有广东琼岛渔民来往,多随季节风的转变来此捕渔”(1)。“宋元以来,已为我国渔业据点”(2)。南沙群岛各岛礁亦为我国渔民最早命名。这种命名记载在海南岛渔民世代相传的《更路薄》中。

    《更路簿》是我国渔民进行渔业生产的航海指南,它记载了渔民航行西沙和南沙群 岛各岛礁间的航海针位和更数,其中记述了海南渔民对南沙群岛的习用地名七十多处, 记录了南沙群岛各岛礁间的更路一百多条。如:

    “自黄山马去丑未,用壬丙已亥,三更收。对西北。

    自黄山马去牛厄,用乾巽,三更。对东南。

    自黄山马去刘牛刘,用寅申,三更。对西南。

    自黄山马去南乙峙,用壬丙,一更,对东南。

    自南乙峙去秤钩,用子午,二更收,对南。

    自南乙峙去秤钩峙仔,用壬丙,二更。对东南。

    ……”(3)。

    这里的“黄山马”即太平岛”’“丑未”即”渚碧礁”。“牛厄”即“威南礁”。“刘牛刘”即“大现礁”。“南乙峙”即“鸿庥岛”。“秤钩”即“景宏岛”。

    1844-1868年英国船到南沙群岛测量和定名时,就曾向我国渔民询问各岛礁名称和航向。1868年出版的《中国海指南》记载:“渔民称为‘Sin Cowe’的一个岛,大约位于‘Namyit’南方30海里”(4) 。这个“Sin Cowe”(音译为辛科威岛,即景宏岛) “Namyit (音译为南伊岛,即鸿庥岛)显然是从我国渔民所称‘秤钩’和‘南乙’俗名音译过去的。另据外国航海水道志记载,1867年英船来福门号到达南沙群岛太平岛时,登岸取水,进行测量,但不知该岛名称,问及岛上的琼崖渔民,再根据渔民音调译成英文“伊都亚巴”(Itu Aba),记录在航海图上。这“伊都亚巴”就是崖县的土音(5)。我国渔民称太平岛为“黄山马”(Widuabe)与“Itu Aba”音相近。此外,南沙群岛中的英名“Thi-tu”(译为帝都岛,即中业岛)和“Subi”(译为沙比礁,即渚碧礁),也是从渔民所称的“铁峙”( Hitu)和“丑未”( Sin-bue)音译过去的。

    由此可见,当十九世纪中叶英国人民对南沙群岛各岛礁进行测量并定名以前,南沙群岛各岛礁早已有我国渔民的命名,并且在英国人进行定名时还部分地采用了海南渔民原有的命名。南沙群岛明显是我国渔民所最早命名。

    《中国海指南》记载:“1867年海南岛渔民报告大现岛东北10英里有一滩,打水40英尺不见底,已在那个方位发现”(6)。由此可以看出,当外国人还不熟悉南沙群岛地形、地貌的时候,我国渔民早已对该群岛了如指掌。连在海水下的暗沙和礁滩都一清二楚。英国测量船正是靠我国渔民的帮助才完成溅量工作,因此,1868年英国海军探海图局编制《中国海指南》一书中有关南沙群岛的地形、地貌、海流、潮汐和气候等等的记载都是从我国渔民世代生产实践的经验中得来的。

    《中国海指南》还记载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的情况,该书在叙述郑和群礁时说:“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岩礁间者。海南每岁有小船驶往路上,携米粮及其他必需品,与渔民交换参贝。船于每年十二月或一月离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风起时间返。在益多阿白(太平岛)岛上之泉水,较他处为佳”。在叙述双子礁时说:“二岩均满长蔓草,东北部有小树,沙岩常为海南渔民所莅止,捞取海参及贝壳等。东北岩之中央,有一甘泉,渔民饮水,都取给于此”。该书在叙述太平岛和中业岛时均记载“岛旁有椰树及香蕉”等(7)。由此可以证明在 l867年以前我国海南岛渔民就已“久居”南沙群岛各岛礁上捕捞海参、贝壳等物,在岛上挖水井、种植椰树、香蕉等,成为南沙群岛上唯一的主人。

    根据海南岛渔民的调查材料(8)可以知道,早在明代时就有海口港、铺前港和清澜港等地的海南渔民前往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渔业生产,有108个渔民兄弟葬身于西沙和南沙群岛,并且出了一个有名的老舵工“红嘴公”(或称红嘴弹),文昌县林伍市北山村人,他首先把渔民前辈对南沙各岛礁的命名记载下来。铺前港渔民蒙宾文是在清嘉庆末年(1820年以前)由同村老渔民带去西、南沙捕捞海产。琼海县青葛和草塘港渔民吴坤俊、李泮松等人在道光年间(1821-1851 年)到西、南沙捕捞海产。史籍亦载明琼东草塘港渔民“因生活所迫,于清道光初年到其地(西、南沙)从事渔业。(9)铺前港渔民蒙辉曹、蒙辉联、蒙辉明、蒙辉月、韩永准等人在咸丰年间(1251-l861年)到西、南沙从事渔业生产。宝陵港符世丰、符世详、琼海县草塘港上教村何大丰等二十余人以及谭门港彭锡贤等人是在同治年间( 1862-1874年)到西、南沙捕捞海产。铺前港渔民蒙辉英、蒙辉德、蒙全洲、林犹钊、林鸿昌、宝陵港渔民符用杏、符大藻、许世学,林猷香,清澜港渔民陈鸿柏、符用札、黄学校、潭门港渔民彭春仁、赵仕吉之父等人是在光绪年间(1875-1908年)到西、南沙捕捞海产的。他们分别在太平、西月、中业、双子、南钥、南威等岛上建屋居住,挖水井、种椰树、香蕉、地瓜和蔬菜,还修建地窑、存放海味、干货和粮食等等。

    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的生产活动亦从考古调查材料中得到证明。1939年日本台湾总督府派内务局地理课主管池田一德等五人到南沙群岛调查,其复命书云:“此群岛不但属于中国领海,且在文献中早已有人居住之实证,在北子岛有两座坟,碑一载同治十一年(1872)翁文芹,另一载同治十三年(1874)吴××” (10)又如安波沙洲,“在1889年岛上曾发现陋屋之遗迹。屋为石子,珊瑚块、木板、竹头以及旧船料所合成”(11)。南沙群岛考古工作仍有待于发掘,将来必有更多的我国渔民遗物的发现。

    我国海南岛文昌、琼海、海口、临高、崖县、万宁、陵水各县以及雷州半岛渔民都有到南沙群岛捕鱼,其中以文昌、琼海最多,每年仅从清澜港或潭门港出发去南沙的渔船就各有十几艘到二十多艘。每艘载二十多个渔民。船是红头船,三桅或二桅的,载重五百担到八百坦(每担一百斤),每船带四、五只下海作业用的小船板。到南沙去的费用是合股出资本,一人可出一股或数股,全凭信用,不立契据。没有钱可以向东家借,船由东家出。捕捞所得的钱进行分配,起初是渔工和东家对半分,以后是三七开,渔工得三、东家得七。每只船上有五种技工(火表、大缭、阿班、头锭和三板,称为五甲)由东家聘请有经验的渔民充任。航行靠罗盘。算更路,起初用点香、以后用钟。航经西沙稍事逗留后即转南沙。到南沙后先杀猪拜佛,后下海作业。在南沙主要作业是捞公螺、捕海参、海龟和蚝等。捕捞所得公螺,赤海参、红海参运到新加坡出售,而海龟干、hao干、螺干、鸟干、白海参、黑海参则运回海南。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渔民对南沙群岛的开发和经营是有组织的。由个体生产的渔业到有组织的生产是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的。“钱向东家借,船向公司租”(12)。表明经营南沙群岛中有渔业公司、船业公司及钱庄(银行)的存在,文昌县文教大船主黄学校、东郊建华山大船主黄守绪等就是证明。

    起初,我国渔民将南沙捕捞所得海产品全部运回海南自己销用,除食用外,其余出卖或交换其他生活必需品。随着西、南沙渔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渔民在海南岛市场抛售的海产品也越来越多,南沙群岛渔业生产逐步转变为商品性生产。海产品销售从渔民所在地扩展到海口、广州等地。1819年新加坡建埠后,我国南沙群岛渔业生产也开始从国内市场销售转向国际市场销售。这种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到二十世纪一十年代黄学校大量出售南沙的公螺壳(马蹄螺)时发展到高峰。黄学校于19O0年前后到南沙群岛捕鱼,起初他跟老渔民一样拾公螺还不是拿螺壳去卖,只是取螺肉晒干,把捕获所得海参、鱼翅、hao干、螺干运到新加坡九八行(即经纪行)黄卓如商号去卖。大约在1910年,他在新加坡商行里看到从印度洋运来的公螺壳,每一百司马斤值光洋 (银元)一百多元,价格甚高,而他在南沙所得的公螺壳却弃之不用。他与黄卓如商议后,就开始经营并逐渐垄断南沙群岛公螺壳转运到新加坡出售,一只船载万斤公螺壳就可得一万多块光洋,当时黄学校有船三只:“盛兴号”、“保安号”和“和安号”,每年可得三万多元。从此黄学校发了财。传闻,黄学校船主全盛之时,别家公司用萝予挑着银元要求加入黄学校的船队。据曾替黄家当过船工的蔡世福说:黄学校发财后估计至少净赚三十多万银元。黄学校经营南沙群岛公螺事业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中期(13)。

    这些材料表明,黄学校大船主个人发家史,同时也是我国南沙群岛公螺的资本主义经营发展史,这种发展与近代我国资本主义经营的发生发展,与近代工业突飞盛进,马蹄螺作为工业机器及飞机体的主要涂料而进入国际市场,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到南沙群岛去捕捞海产者甚多,举不胜举,仅从潭门港出发的渔民就有三百多人。每当立冬或冬至时节,渔民就趁东北信风扬帆南下,直至翌年清明或端阳节前后,再趁西南信风回航。在生产过程中,一般是先至南沙,后转移西沙、中沙。南沙群岛由于范围广,分三条路线作业,这三条路线是:

    东头线:红草峙→欢岛(俗称罗孔,以下括弧内均为海南渔民俗称)→蓬莱礁又称百克礁(鲎藤)→仙宾暗沙(鱼鳞)→海口暗沙(石良)→蓬勃暗沙(东头乙辛)→捷胜礁(五孔)→仁爱暗沙(断截或称断节)→信义暗沙( 双担)→仙娥礁(鸟串)→美济礁(双门)→蔡伦礁(火埃)→李白礁(三角)→半月暗沙(海公),安达礁(银锅或称银并)→扬信沙洲(包括两个小礁,一个称裤挡,一个称铜铝)→舰长暗沙(石龙)。在东头线最东端作业的岛屿可清晰地看到菲律宾的山脉。

    西头线:大现礁(劳牛劳)→永署礁(尚戊)→毕生礁(石盘)→华阳礁(铜镜仔又称铜送仔)→东礁(大铜统又称大铜宋)→中礁(弄鼻仔)→西礁(大弄鼻)→南威岛(鸟仔峙)→日积礁(西头乙辛)。

    南头线:景宏岛(称钩峙)包括华礁(钩线)、高邻礁、蟑礁(鬼喊线)、威南礁(九章头又称牛厄)、屈原礁滩(包括女皇峙、女星线和赤瓜线),此外,还有位于这群礁滩的西北排列的有长线、南门、东门。总的来说这群岛屿、礁滩渔民统称为九章→荷落门(系渔民俗称,图上无名,其位置在利生礁东南方约10海里)→ 利生礁(六门)→天兰礁(无乜线)→司令礁(眼镜铲)→榆亚暗沙(深匡)→利嘉礁(簸箕)→南海礁(铜钟)→安渡礁(光星仔)→大獭礁(大光星)→弹丸礁 (石公厘)→皇路礁(五百二)→南通礁(丹积)→南屏礁(墨瓜线、又称棍猪线)。

    海南渔民把岛和沙洲称为“峙”,把礁称为“铲”,把环礁称为“匡”(图、塘),把暗沙称为“沙排”或“线排”。这都表明我国渔民对南沙群岛一岛一礁的地貌是多么的熟悉!从渔民作业路线看我国渔民的足迹踏遍了整个南沙群岛。

    由于生产的需要,有一些人长期居住在南沙群岛上,如文昌县东郊公社上坡村陈鸿柏在双子礁住了整整十八年。龙楼公社保陵大队符鸿辉、符鸿光在南威岛住过十多年。文教公社后田大队黄守宪在太平岛住过六年。东郊公社良田大队王安庆、王安积、王安荣、王安和、黄循义和文教公社的黄信金在中业岛住过六年。文教公社山掘村符和琛,东郊公社清谰港黄守居、黄世熙、郑庆兴、蔡世蚌等人住过太平岛、南威岛和马欢岛等岛。龙楼公社山海大队天赐村王大保,琼海县草塘港柯家裕、石王樵、林清等人住过双礁的北子岛和南子岛。总之,西沙群岛中业岛,南威岛,马欢岛,太平岛,双子礁的北子岛,南子岛,红草峙,鸿庥岛,景宏岛,西月岛等处有淡水取汲地方都有我国渔民居住过,这些水井都是我国渔民挖的。在这些地方也都有渔民祖先建造的土地庙。太平岛上至今还可以看到一个三尺来高、二尺来宽的珊瑚庙,上面写着“有求必应”四个大字(14)。

    住岛的渔民,搭草木棚居注,用席草,椰叶或破旧船料等作棚,以草海棠树或牛棚树作屋梁。渔民在岛上捕海参、海龟和公螺和hao等海产,晒干贮藏,还种椰树、香蕉、木瓜、地瓜、葫芦、花生、冬瓜、南瓜和青菜等。南沙土地肥沃,一个地瓜可长至18斤重,椰树种几年就结果。住岛渔民因为常下水捕捞,久之,头发都变成红黄色。

    在开发和经营南沙群岛中,有不少渔民死在南沙群岛并埋葬在那里,如死在双子礁的有文昌县东郊公社上坡村的陈鸿柏和宝陵港渔民×之联的父亲。死在南钥岛的有文昌东郊公社田尾村符用礼,镜前公社田良尾村林鸿昌。死在中业岛有琼海县潭门公社旧县大队灶坡村李琼利。死在太平岛上的有文昌县文教公社林猷钊。死在毕生礁上的有琼海县潭门公社草塘大队郑心传。在鸿庥岛亦曾病死多人,以致一度渔民不敢在该岛长久居住。还有文昌县龙楼公社红海大队林书奇、许梓柱、符香芹,龙楼后村的陈某等人死在南沙群岛的海上。我国渔民的血汗洒遍了南沙各岛,渔民的尸骨也埋葬南沙各岛和海底中。育肥了岛上葱郁的草棠树,把蓝色的海洋染得更加蓝黑。

    民国以来我国渔民开发和经营南沙群岛的事绩,中外史料,均有记载。日本小仓卯之助在其《暴风之岛》一文记载,当他于 1918年12月组织所谓探险队到达南沙群岛时,就惊讶地发观三位自称“文昌县海南人”中国海民住在北子岛上,有罗盘针,还替日本人绘了南沙群岛地图,图中标明各岛位置和路线,并注明:“黄山马峙,牙子多有,红草峙生石不出土,鸟子峙在西南,双峙上红草峙四里,红草峙上罗孔五里,双峙下铁峙二里,铁峙下第三峙二里,第三峙下黄山马二里,黄山马下南乙峙一里”(15)。此处的“里”字为“更”字之误。小仓卯之助还记载说:“查中国渔民于出外捞鱼时,往往以三百多人组成团体,同时出发,到达海岛后,他们所获得的海龟、高濑贝、海参、鲣鱼、铕鱼等,如果一时不能搬运完毕,就将它埋葬在土里,预备下次再来搬取。这三个就是留在岛上保管搬运未完的渔获物的看守人”(16)。我们从海南渔民调查资料中可以知道,这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文昌县东郊上坡村的陈鸿柏,他在抗日战争前死在双子礁,死前在双子礁整整住过十八年。

    日本若林修史、平田末治《新南群岛之今昔》一文中,记载1953年8月三好和松尾乘第三爱媛丸调查南沙群岛时,在北二子岛东面民房中看到“从海南岛来的两个中国人”,在南二子岛南面也“住有三个中国人”,(17)日本所称的“北二子岛”和“南二子岛”即今北子岛和南子岛。日本《新南群岛概况》记载,中业岛有渔民“栽种之甘薯”,“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由椰树林中之祠堂及掘井之遗迹观之,则可推想当时或者在此举行发祀”(18)。这里所提渔民所种之“甘薯”就是文昌县东郊公社良田大队王安庆等人所栽。王安庆在1928一1936年间有六年住在中业岛上、在岛上种了椰子、木瓜、西瓜、甘薯和蔬菜等。

    1933年法报载称:“在安南与菲律宾群岛间,有一群珊瑚岛,浮沙暗滩,错杂其间,航行者视为畏途,不敢轻进,惟其处亦有草林丛生之地,琼崖之中国人有住于该群岛,以从事渔业者”(19),这条记载表明,在西方殖民者对南沙群岛 “视为畏途,不敢轻进”还特别划明所谓南沙群岛危险区域的时侯,我国渔民和渔船早已自由奔走南沙各岛礁,而且还居住在该群岛上。

    1933年8月香港英文《南华早报》以《法国新岛屿》为题转载了一位法国作家在《图解》上的一篇文章,该文提到南沙群岛时说“来自海南岛的中国人已定居在这些沙洲小岛上,以捕捉海龟、海蛞蝓(海参)等为生,同时也在一个小岛上种植椰子树,香蕉和番薯,依靠这些产品过活”。该文在叙述1933年4月法占南沙九岛在各岛 “竖碑”“升旗”经过时说,在南威岛上“居住三个中国人”,在太平岛上“发现一间用树叶盖成的小屋,一块整齐的番薯地,一座小店,里面有一只拜佛用的茶壶,装竹筷子的瓶子,还有中国渔民的家属神主。草屋里接着一块木板,写着中国字,大意如下:“余乃船主德模( Ti Mung),于三月中旬带粮食来此,但不见一人,余现将米留下放在石下藏着,余今去矣”。“中业岛和双岛上却居住着一些中国人,全都是海南人。帆船每年运来食物,并运回海龟肉和海参干。这些中国人对于生活在这个经年遭受季风吹打的小块领土上的命运,看来还是满意的。”该文还附有图片三张:一张系岛上的椰子树及一大堆龟壳;一张系一个中国渔民,手持二胡,立于椰树之前,下书:“中业岛上的五个居民之一”;另一张是岛上中国渔村的茅屋风光。(20)这些渔民活动材料是出自法国人之口,是南沙群岛属我国领土的铁证,连法国侵略者也无法把这些铁的事实抹煞掉。

    这里还要补充的是:第一,在南威岛上居住的中国人就是文昌县龙楼公社宝陵大队符宏辉和符宏光等人。1930年4月13日法舰马利休士号偷偷开到南威岛,利用中国人抗日情绪欺骗渔民说,你们要对抗日本渔船的骚扰,可升法国族,还说有“船来时,你们就升旗,船不来,不用升旗”(21)。开始我国渔民不明其意,但当发现法国侵略者的不良意图后,渔民符宏光气愤地把法国旗子撕破,以示不干,此后,“杆上之旗,则已为岛上之中国人更换自海南购来之一新旗”(22)此升上中国旗者,即为住岛符宏辉、符宏光兄弟等人。

    第二,太平岛上所书“船主德模( Ti Mung)”即文昌县大船主黄学校次子黄德模。黄学校在l930年时已把船主交给长子黄德宗、干儿子黄世赐等人管理。史料记载:“清澜港盛兴帆船主黄学尸称:本年(1933年)废两二、三月间,法安南总督七帮,率舰三艘,来北海黄山马岛(即太平岛)一带,给法国旗多面,予该岛渔船升悬,以抗日本渔船骚扰,并在黄山马岛上,竖法国旗”(23)这里黄学尸,即黄学士,黄学校的哥哥。由此看来,黄家渔船当时是在太平岛一带捕鱼。黄学校三子黄德平亦说,当时我家渔船正好在太平岛附近,看见法国人竟来升旗,又见该旗杆是杉木做的,我家渔船伙伴们就趁天黑把法国旗拉下,砍到旗杆,拉到船上做船桅用。天明法舰复来,法国人用望远镜看见,法国三色旗不但不见,连旗旗杆也不见了。当知道我渔船搞掉之后,法舰就向我渔船冲过来,在这千钓一发危急中,我渔船只好用船上土炮反击,打中了法国船,法国船跑了。

    第三,中业岛上居住的五个中国人就是文昌县东郊公社良田大队王安庆、王安荣、王安积、王安和和文教公社的黄信金。据王安庆、王安荣说,是年,法舰三艘开到中业岛西南,改乘三只小艇登岸,在岛上取土壤标本,用装有文字的玻璃瓶埋在地下,在大树上挂法国旗,然后叫他们照像,当时王安庆手持二胡,上述该图照片即王安庆本人。法国人走后当晚王安庆就把埋在地下的玻璃瓶挖掉。旗子则由龙楼公社星光大队郑兰锭扯下来。

    第四,在双子礁上居住的中国人,即琼海县潭门公社草塘港柯家裕,他说当年法舰开到了双子礁,登岸后把一面法国旗挂在北子岛的树上,另一面法国旗叫他们在节日时挂在南子岛的树杆上,法国人还把字条放在酒瓶里秘密藏起来,不让人知道。但当法国人走后,我们就扯下法国旗,并砍到旗杆,把它拿来当床架用。

    由上材料看来,法帝于1933年侵占我国南沙群岛太平、南威、中业、双子礁等岛时,尽管把法国旗非法升上去,却遭到生活在南沙各岛上的我国渔民的坚决反抗,法国旗连旗带杆一齐砍掉,埋在地下标记被挖掉,法国旗在南沙只是昙花一现。此举显示了我国渔民捍卫领土主权的坚强决心。我国渔民坚决反抗法国侵占南沙的举动亦见于当时书刊的记载, 1933年9月1日《广东琼东草塘港渔民申诉法占珊瑚九岛书》说:“十余年前,不但无法人之足迹,即日人也无一曾到其地者。距今数年前始有法人乘舰来岛测量绘图,初示吾人以好意,媚吾人以食品……彼等所窃而去者仅各种海产之标本……今年法人又驾舰来岛,携有武器,以法国国旗诱吾人升挂,吾人置之不理” (24)。

    法国占领我国南沙九个小岛后,国内报刊相继报道了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的情况,1933年7月13日国民通讯社巴黎电报导称:“西贡与菲律宾间有小岛九座,东经115度左右,向为中国渔民独自居住停留之所”(25)。7月14日国民通讯社马尼剌电称:“岛上仅有少数渔民居住,海南渔舟常往其处”(26),7月31日《申报》记载:“九小岛,在琼崖之南,确属中国领海,粤闽渔民,每岁轮流前往,藉作捕鱼根据地者,有数万人,……岛上居民,语言习惯,均与琼人无异”。括民在《南海九岛问题之中法国三角关系》一文中说:“法国占有之九小岛……我国琼崖人有往其地居住,从事渔业者 ……每年每艘多可赚三万余元,至少也可赚一万元左右”(27)凌纯声《法占南海诸岛之地理》记载:安波沙洲“到处有渔人在岛暂时住的痕迹”。南威岛“岛上已有四个中国人,在此掘有淡水井一,种植椰子树、香蕉树,主要职业则为捕捉海龟”。太平岛“居住之遗迹甚多”,“有水井三口”“有椰子、香蕉、菠萝、藩瓜等果树。以上种种遗迹可以证明该岛最近尚有渔人居住。法人找到中国字碑……”。南钥岛“有新生之檬树,六棵椰子树”,“居住之遗迹犹新,在神龛前所插香之香棒尚存。在一大树之下,有茅屋一间,旁有一茶壶,一炉灶。”中业岛“本年有中国之海南岛之渔夫五人在此居住,有淡水井一口,是供五人之饮料。捕鱼而外,从事于椰子,香蕉、蕃瓜之种植,且采掘磷矿”。双子礁,北子岛“仅留茅屋数间”,南子岛“有中国人七人,其中有二小孩皆来自海南岛。去年供给食粮之船虽未到此,然彼得之余粮尚足,并养有鸡数十只”。“其余各岛华人也时来时去”(28)胡焕庸《法日觊觎之南海诸岛》一文记载:“九岛之中,惟有华人居住,华人以外别无其他国人。当时西南岛(南子岛)上计有居民七人,中有孩童二人,帝都岛(中业岛)上,计有居民五人,斯柏拉岛(南威岛)上计有居民四人,较1930年且增一人,罗湾岛(南钥岛)上有华人所留之神座茅屋水井等,伊都阿巴岛(太平岛)则虽不见人迹,而发现一中国字牌……其他各岛,虽无人烟,亦到处可见暂时之遗迹,由此足见自 1867年以迄于今我国渔人固未尝一日离弃此诸岛也”。九岛以外“如西约克岛(西月岛)岛上有椰子及其他植物,海南渔民亦常来此,建有神庙一,坟三,其为我国领土,亦无疑义”(29)。

    其他记载,不一一举列,由上可见在法国侵占南沙群岛以前,我国渔民早己在南沙群岛上定居和生活,法国侵占是非法的。就连法属印度支那杂志也载文认为该群岛“应为中国所有,中国渔夫还在日本人来岛之前,已早以该岛的为远洋捕鱼之根据地”(30)。

    1939年4月日本侵占南沙群岛后,渔民在南沙群岛生产一度中断,但在1945年日本投降后,我国渔民复出现在南沙群岛上。兰青《海南行》一书中谈到我国渔民当时在太平岛的生活情况时说:“这些帆船均备有鱼网,渔夫每人有一个潜水的眼罩,能潜入水里十多分钟采珍珠。船上曝晒着捕获的鱼干,螺肉,蚌肉之类大量渔获物,还养着猪和鸡家畜,……他们主要的经营是渔业,捕鱼或采珍珠;渔夫多操海南岛口音”(31)。

    1950年海南岛解放后,琼东陵水等地渔民,每年在这些岛屿搜捕特种海产高濑贝,海参、瑶桂肉、带子、大海龟、鲨鱼翅等。“其中大海龟的出产多在太平岛”……渔船“通常是十余艘结合成群。同出同归,到目的地各自分散工作,最远行踪可到南沙群岛中的危险区域内部以至北婆罗洲一带。至约定时间便到某一岛上会合,补充淡水和柴薪,并交换一下经验,复又分散各自寻捕。直至次年二、三月间才会同归航,或许会驶到新加坡去出卖海产,他们的船上就有漆着 Singapore(新加坡)字样”。“西沙、南沙群岛一带及南沙的危险区域,他们都经常来往,何处有小岛、林木、淡水、岩礁溪摊,他们都知道非常清楚,有几本外国出版的航海指南关于南中国海所记载的许多暗礁浅滩的位置,礁底深浅的记录,都说明是得自海南岛的渔民报告”(32)。

    综上所述,自宋代起,我国海南渔民就活动在南沙群岛上。自宋、元、明以来,经清、民国直至解放,我国渔民开发和经营南沙群岛一直持续不断。其间虽有法、日等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干扰,也未能阻止我国渔民开发和经营南沙群岛的连续性。中外史籍有关我国渔民在南沙群岛活动的记载,海南渔民祖辈相传的《更路簿》和航海图,在南沙群岛各岛上繁生的挪树、果树,我国渔民居注的遗迹,水井、小庙、开垦地和坟墓以及海南老渔民活生生的见证,都足以说明最早开发南沙并经营最久的是我国渔民,我国渔民是南沙群岛唯一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