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狮子:女狱警被逼下跪开除 是暴虐和昏官的狂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39:05

女狱警被逼下跪开除  是暴虐和昏官的狂欢

  
(节选<<华声论坛>>文章 作者 一剑萧红)济南市公安局公布的信息:8月17日17时17分,山东省女子监狱女民警林娜着警服修理电瓶车时,因排队顺序与修车人谢某、穆某夫妇发生纠纷,随即打电话叫来其丈夫朱某,双方发生冲突造成谢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林某夫妇各治安拘留15天。据中国青年报济南18日电 济南8•17女狱警打人事件的当事人林娜,今天被山东省女子监狱开除。处分是“鉴于林娜的行为引发治安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事实”。当广大网民为“庶民的胜利”,“围观就是力量”、“司法厅办事神速”而欢呼雀跃之时,事件的处理更引发网络上越来越多的争议,狂欢背后出现越来越多理性、公正的声音。其实,该案的发生和处理,与民主和正义无关,只是暴虐与昏官的狂欢。
                                               蒙蔽了人们的眼
        当现场施暴者为“女警察下跪”欢呼胜利时,当部分网民高喊正义时,其实我们是被这起事件蒙蔽了双眼。首先,这根本不是什么女警察作威作福、咎由自取、罪该如此的典型,而是女警身上的制服又一次让部分仇警人员找到了泄愤点,由一个女狱警承担起了整个社会的暴戾。其次,这根本不是正义与侠义的展现,有的只是打了警察没事,而且很有面子鲁迅笔下阿Q胜利的一脚。当前有个怪现象,“有人喊‘警察打人了’好事之人蜂拥而上,不分清红皂白对警察一顿乱打,但当有人喊‘歹徒行凶了’好事之人迅速抱头而去,避而远之,唯恐伤到自已”。有网友尖锐地指出现场施暴人员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老虎过街个个逃命。”再之,林娜被粗暴开除表面上是“围观改变了中国”庶民式的胜利,其实是"长官意识"忽悠了民众。在叫嚣尘上、纷繁复杂的热点事件上,擦亮我们的双眼,就不会去盲目地欢呼雀跃。
                                    助长了暴虐的恶

       视频上女警察跪在人群中,制服透湿,披头散发,闭着双眼,脸上写满着“任人宰割”的神态。我们无法为“女警察被逼下跪”而弹冠相庆。不可否认,女警察身为人民警察,召来老公与修车夫妇发生冲突,其不注意自身形象、不检点、不理智的作法确实应该批判。但绝不可以成为他人肆意殴打、凌辱、逼其下跪的理由。社会呼唤正义与良知,我们也应该见义勇为,但对于一个早已失去任何反抗能力的女警察的凌辱已经从正义沦落到邪恶。公安机关在处理这起治安案件和处置群体事件中,有诸多的不妥。案发之初,没有迅速将当事人带离现场,未能及时制止事态恶化;案发之中,没有有效制止事态的漫延,任当事人被殴打和凌辱;案发之后,不能公允处置,只对林娜夫妇予以治安处罚,而对那些殴打凌辱女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却不予追究。公安机关妥协的做法表面有助于安抚群体性事件,其实质助长了群体事件中的暴虐。
                                                寒透了警察的心

       透过山东省公安机关、监狱系统重视网络舆情,关注民情民意“快刀斩乱麻”式处理的表象,显示的是一些昏官的无能和弱智,寒彻了广大警察的心。一个上下班骑电瓶车的女人,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女人,一个素面朝天不施粉黛的女人。她和我们一样,是丈夫的妻子,是父母的女儿,是孩子的母亲,是吵架要喊老公来帮忙的街坊,是商店降价促销时的顾客,是在菜市场转悠的家庭主妇……仅仅因为她那警察身份,在民众眼里就成了十恶不赦之人。案件发生不到24小时就急急忙忙的做出开除决定背后是其作法的轻浮和草率;案件不经调查、不经澄清、不让当事人陈述、不让申辨的高效率背后是对案件真相的漠视,对当事人权益的践踏;遇到矛盾后急于痛下杀手、撇清干系背后是其逃避责任、惊慌失措的表现;在“大义灭亲”、“果断开除”的背后是其毫无道义,弃车保帅的自私表现。维护警察队伍形象,从严治警并没有错,但警察的合法权益也应该维护。在群体性事件的暴虐和网络的喧哗下,一些昏官靠出卖同志的合法权益来给染红自已的顶子,必将使他属下的警察队伍离心离德,警察在没有归宿感和安全感之下,组织也将日益丧失向力心、凝聚力,最终受害将是更多的民众。人们没有理由为这样的昏官而欢心鼓舞,更没有理由为不讲法治、不讲道义的昏官而扬旗呐喊。
                             没程序的处分合法么

         没有调查,没有澄清,没有陈述,没有申辩。8月17日下午下班后出事,8月18日下午上班时即被宣布开除。这种开除真的合法吗?这种明显违反《公务员法》、《警察法》的做法却博得“高效率”的掌声。说实话,在这起事件中,看不到让民众瞬间达到高潮的充足理由。就事论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女警与人互殴,如果有错在先,是行政处罚?是刑事责任?首先的调查程序,然后的处理程序,一个上午就走完了?该女警是该开除还是该枪毙都得走一个合法的程序,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能为了掩盖社会的变态用"长官意识"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无耻行为去忽悠民众。如果如此草率的处理结果也是善良百姓所希望的,那真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