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货商是什么意思:安徽省文化执法办公系统实施情况通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02:08
关于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1-08-06

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做好全省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工作,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通知》(办市函〔2011〕6号)和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文市函〔2011〕187号)部署,全省各地自2011年6月起开展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推广部署会议以后,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迅速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分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由文管、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的协调、培训、录入、运用等工作,并将具体录入任务分解到人,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推广运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行动迅速,开展培训
各市自6月13日起陆续举办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培训班。6月15日亳州、阜阳、马鞍山、芜湖、铜陵、巢湖等大部分市率先完成了市本级和县(区)行政审批、执法人员培训。其他市也于6月20日全部按时完成了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市、县(区)行政审批和执法人员基本掌握办公系统录入方法。为下一步文化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组织力量、完成录入
在文化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工作中,各市、县(区)组织审批和执法人员全面开展录入工作,部分市、县(区)专门为系统管理员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各市挑选业务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行政审批和执法骨干为系统管理员,督促和指导县、区文化经营单位的信息录入工作。6月20日,亳州市基本完成网吧经营单位录入任务;安庆、巢湖、宿州、芜湖、滁州、黄山等市也完成了大部分的录入工作。至6月26日,全省除极少数市外,按省厅进度安排基本完成录入任务。6月27日起,各市检查、修改录入错误。截止6月30日,全省共录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其他文化经营单位共计21609家。
(四)积极努力,正式应用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正式应用将提升文化市场机构的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自7月1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正式启用以来,各市、县开始利用办公系统办案,报送执法信息、统计执法数据。截止2011年8月1日12时,全省共计录入现场检查笔录2795条,其中,合肥市15条、芜湖市14条、蚌埠市126条、淮南市4条、马鞍山市703条、淮北市450条、铜陵市222条、安庆市25条、黄山市206条、滁州市108条、宿州市153条、巢湖市86条、亳州市177条、池州市131条、宣城市379条,阜阳市、六安市空白。从以上数据看,马鞍山、宣城、铜陵、蚌埠、淮北、池州、亳州、滁州、宿州、黄山等市现场检查笔录录入工作较为突出,六安、阜阳尚未启动。全省通过办公系统共计办案70件,办结案件15件、未结案件55件。其中宿州市17件、合肥市9件、滁州市8件、巢湖市8件、马鞍山市6件、淮北市5件、淮南市4件、安庆市4件、铜陵市3件、蚌埠市2件、宣城市2件、池州市1件、亳州市1件。宿州市通过办公系统办案和结案数名列全省第一,共计办案17件,结案10件。芜湖、黄山、六安、阜阳等市未通过办公系统办案。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市已按时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工作。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推广运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对推广运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重要性及也是今后执法办案的必然要求和常规办法认识不够,当做临时性工作来抓,认为做好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就算完成了任务。还有一些地方认为办理案件与录入办公系统是两码事,办完案件后再录入,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
(二)未建立规范的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各地在推广运用中,虽然建立了领导和协调机构,但对办公系统的使用尚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市级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管理员制度》、《文化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制度》、《执法案件录入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制度》等,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现场检查笔录和案件尚未全面录入系统。各市现场检查笔录和案件录入系统的情况进度不一,马鞍山、宣城、铜陵、淮北、黄山等市现场检查笔录录入达200件以上,位居全省录入前列,六安、阜阳尚未录入。其他市录入现场检查笔录较少,基本上还未正式运用。宿州、合肥、滁州、巢湖、马鞍山、淮北等市案件录入达5件以上,且案件录入质量较好,位居全省前列;芜湖、黄山、六安、阜阳等市案件录入为空白
(四)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录入中常规错误。一是文化经营单位信息录入不准确,主要是录入经营单位数量与经营单位统计数据不一致。原因是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栏时间输入错误,导致不能在经营单位统计表自动生成。二是执法审批人员信息录入不准确,主要反映在录入执法审批人员的角色栏添加错误。三是办理的案件现场检查笔录不显现,主要是现场检查笔录内容部分填写不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角度,充分认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推广应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政务公开和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规范综合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公平、公开执法、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一次大的变革。做好推广应用工作,将全面推动我省文化市场监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二)省厅将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运用工作列为下半年工作重点,将推广应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列为年终考核项目。各市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迎头赶上。要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建立系统共建、信息互通和共享等机制,确保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录入工作常态化。
(三)由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中的行政审批内容正在完善功能,目前还不能通过系统进行网上审批。为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使用率,各地要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如审批录入管理员制度,以保证经营单位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如执法办案录入管理员制度,或者在制定各项执法办案制度中,将网上办案列入其中,确保95%以上执法案卷都要通过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办理。
目前尚未应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办理案件的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赶上。
(四)要重视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级文广新局分管负责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查看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进行监督。新审批、核准、备案的经营单位要在审批、核准、备案通过后二日内录入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所属县区执法人员要认真录入日常执法检查情况,规范办案流程,确保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内录入的电子案卷与纸质案卷一致。
省文化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中国文化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