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到通化客车时间表:揭穿九谎——还原华商协会(世界杰出华商协会2011年4号公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7:36:13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
关于“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的
公   告
(2011年4号)

揭穿九大谎言
还原中非希望工程发起单位世界杰出华商协会

    非常感谢各家媒体和广大网友对中非希望工程和中非希望工程发起单位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关注和监督,对关心支持中非希望工程和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各位朋友、各家媒体、各位网友表示特别的感谢!
    在此之前,由于中非希望工程透明度不够,让部分媒体和网友发生误解和猜疑,我们完全理解,并100%承担责任。对一些在非洲捐建希望小学的不同声音,我们虽不一定赞同,但我们坚决捍卫大家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我们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努力增强工程透明度。我们承诺,中非希望工程的透明度将达到100%。接下来,我们将在《第5号公告》中公布中非希望工程的所有事项。
    广大媒体和网友关注慈善,监督慈善,反对慈善腐败,是一件大好事,是一种社会进步,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积极和重要的意义,我们理解支持!但令人痛心的是,大家反对慈善腐败的热情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他们趁机兴风作浪,编造谎言,欺骗大众,误导舆论,对中非希望工程及其发起单位、发起人、捐款人、执行人、支持者进行恶毒攻击,穷追猛打,大有置之死地而后快之势,给大众造成一种“慈善有罪”的错觉,让众多正直善良的人们,尤其是众多爱心人士十分心寒,对中国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如此下去,中国的慈善事业必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一直以来,广大爱心企业家对中非希望工程热情很高,在4月21召开的第七届杰出华商大会上,企业家们认捐高达2.479亿元,在6月19日的华商资本论坛上,企业家们又认捐1.765亿元。但在8月18日的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成立六周年庆典上,我们进行了两轮劝募,虽然很多企业家都力挺中非希望工程,但现场却没有劝募到1分钱。负面影响之大,可见一斑。目前,中非希望工程已经在非洲五国启动,无论遇到多大困难,我们都要将工程进行到底。因为我们中国人民的信誉是铁打的,我们一定不能让非洲人民失望!
    本次事件爆发以来,谎言铺天盖地,数不胜数,我们无法一一回复。为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真相,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坚守正义,支持慈善。在此,我们围绕大家目前最关心的工程发起单位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一些质疑,选出九大谎言,进行正面回复,让大家看清究竟是谁在撒谎?是谁在误导大众?是谁在为了吸引眼球而颠倒是非?是谁在不顾公理正义,危害慈善,危害社会?请大家明鉴。

    第一谎:有人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非法组织”。
    事实是:
    1、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作为香港社团,在香港警署登记注册,注册号为:REF.CP/LIC/SO/19/41384。
    2、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香港登记注册,注册号为976596,而且在北京市工商局还登记设立了代表处,注册号110000400160767。

    第二谎:有人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以慈善名义敛财”,指责协会组织工程捐款时给员工2%的奖励,是一种盈利模式。
    事实是:
    1、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中非希望工程”,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在“中非希望工程”中没有管理费提成,也从未报销过一分钱。工程主席卢俊卿除捐款外,还为工程倒贴了500多万元工作费用。何谈敛财?
    2、中非希望工程主席卢俊卿为鼓励员工动员企业家为工程捐款,卢俊卿主席对成功动员捐款的员工给予2%的奖励。而该奖励是由卢俊卿主席支付的,既没有在中非希望工程捐款中提成,也没有在青基会的管理费中报销。何谈盈利模式?

    第三谎:有人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注册另外一个机构‘中华名士协会’行骗”。
    事实是:
    我们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机构。究竟是发布者冒用卢俊卿主席名义恶意栽赃嫁祸,还是所谓的“中华名士协会”盗用卢俊卿主席名义,故意混淆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关系? 我们拟申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第四谎:有人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靠评选收费”。
    事实是: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发布的“华商500强”、“财富领航企业”等所有榜单,不仅不收一分钱的评选费,而且所有上榜企业家来京领取证书均享受免费食宿,免费参会。
    以最新一次发布榜单为例:
    以下是2011年8月18日上午在北京会议中心发布的“2011中华财富领航企业”到现场领取证书的全部企业名单,欢迎各方进行求证:海尔集团公司,腾讯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步长制药集团,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二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玲珑集团,西安银桥乳业集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海南大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如家酒店集团,联合建设国际有限公司,中国春城实业有限公司。

    第五谎:《南方都市报》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伪造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为活动主办单位”。
    事实是:
    2009年3月以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与合作机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南南工业合作中心”等共同主办相关活动。每次活动对外文件都是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南南工业合作中心”名义开展活动,从未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名义开展过活动。何来伪造? 细心的网友只要搜索任何一届杰出华商大会过去的新闻,就会知道真相,每届大会的主办单位都清清楚楚,哪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为主办单位,更何况从第一届到第七届一直为主办单位?

    第六谎:《南方都市报》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夸大中非希望工程基金捐款数额”。
    事实是:
    工程组委会每次公布的认捐情况完全属实,绝不存在夸大问题。因为大部分企业家是十年内每年认捐一所或多所学校,认捐与到款不一致很正常。4月21日在第七届杰出华商大会上认捐2.479亿元,6月19日在华商资本论坛上又新认捐1.765亿元,是两次不同的认捐,不存在前面说的多,后面说的少的问题。上述两次认捐,总额曾经一度超过4亿是事实,后因几位企业家提出缓捐,认捐总额变成了3.9亿多元,属于正常变动。

    第七谎:《南方都市报》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明明大肆收费却说六年没收一分钱”。
    事实是:
    协会只从事慈善公益与非盈利性事业,如与有关机构联合举办活动或会员俱乐部,协会只负责公益部分的服务,市场化服务部分由授权服务机构运作,授权服务机构负责对客户提供服务,收取相应服务费,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6年来确实没有在中国大陆收过一分钱。

    第八谎:《南方都市报》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伪造不存在的出版机构”。
    事实是:
    杰出华商导报、中新出版社、杰出华商杂志仅为内部交流,并未公开出版发行,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注册。《买方卖方》为内部交流信息的电子对接平台,不需要注册。何来伪造?

    第九谎:有人宣称,“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让员工不择手段骗钱”。
    事实是: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未在中国大陆收过一分钱。协会授权服务机构——天九儒商集团也非常重视诚信经营,对所有业务部门员工都要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确保诚信经营承诺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还特别建立了诚信保证金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联系客户的员工每月工资的30%都要作为诚信保证金预留。如当月没有不诚信行为,预留诚信保证金随下月工资一起发放。如发现当月或之前有各类不诚信行为,无论情节轻重,无论对内对外,都将首先扣罚全部预留诚信保证金,然后再依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案例举偶。

    特此公告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案例举偶


    今天,我们在网上进行搜索,才发现《南方都市报》有那么多失实报道案例。我们无法一一列举,请各位网友自己搜看,以了解该报的诚信度。

    《我为南都打官司》中列举的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案例
    2006年,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的法律顾问出版一本专著——《我为南都打官司》,将近年来南都的29件新闻官司公之于众,细细描绘了这些案件的来龙去脉。
    从书中可知,在这29起案件中,共有14起被法院判令侵权成立,败诉率近50%。在这些败诉案中,多数被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其中有4起案件要求登报公开道歉,还有9起案件被判令赔偿精神抚慰金。

    案例1:黎金虎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案例2:杨钰莹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和解,南都对杨钰莹“复出”原因另做准确报到)。
    案例3:李怡青(李莉)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名誉权纠纷案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案例4:罗虹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登报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案例5:焦天启、林秀之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案例6: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应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案例7: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唐利全诉吴捷、肖羽、湛坚、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法院判决:四名被告刊登道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案例8:陈有根诉南方都市报名誉权纠纷案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2万元)。
    案例9:梁秋风诉广东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电视台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权纠纷案 (法院判决:被告刊登、播放恢复原告商业信誉的信息)。  
    案例10:危玉萍、危国昌诉南方都市报及记者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例11:武芙蓉诉南方都市报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案例12:文菊花诉南方都市报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法院判定:被告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案例13:杨国英诉深圳万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方都市报肖像权、隐私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案例14:《经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著作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在网上搜索到的其他案例举偶
    案例1:2008年,南方都市报向重庆市道歉
    《南方都市报》2008年2月22日A24版刊发的体育评论《弄他!弄他!》一文,对重庆人、重庆历史、重庆文化,甚至重庆这座城市的“性别角色”进行谩骂(如:高架桥把古城墙摁在胯下,米开朗基罗的肌肉男雕像守卫着长江大桥,宋代古镇磁器口的茶社里键盘为三把二胡伴着电子节奏,江滩的庙会上响彻震耳欲聋的“We will We will rock you”―――可译为“我们就是要搞你”)。此后,在重庆市民的谴责下,南方都市报在2008年2月27日登报道歉。
    消息来源:《南方都市报》道歉了 重庆各界都不满意 2008年02月27日09:34 华龙网http://cq.qq.com/a/20080227/000200.htm

    案例2:2001年5月22日,南方都市报由于错误报道广州列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而被迫道歉。
    2001年5月,各大报刊、网站纷纷发布一条题为《世界10大污染城市中国竟然占了8个》的消息。随后,济南、广州等城市的环保部门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消息公布的结果实乃造谣。为此,《南方都市报》就“转载《市场报》的《广州列为十大污染城市》一文,由于把关不严未经核实,造成了失实报道”,公开表示“向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民及广大读者真诚郑重道歉”。
消息来源:南方都市报就转载“广州列为十大污染城市”道歉。
    2001年05月22日10:5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http://www.xici.net/d1807117.htm

    案例3:2001年6月16日,南方都市报编委会在《南方都市报》上刊发道歉信,向深圳市郑重道歉。
    该报在道歉信中说,前不久,该报与深圳报刊发行局在发行问题上产生矛盾纠纷,由于把关不严,该报5月10日、11日擅自将这一矛盾纠纷公开见诸报端,而且言辞过激,炒作过度,随意指责对方为“地方保护主义”,违反了新闻宣传纪律,损害了深圳特区的良好形象,给深圳市工作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此事反映了该报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消除不良影响,南方都市报特向深圳市和深圳报刊发行局及深圳市民作出深刻检讨,并郑重道歉。
    消息来源:http://www.qingdaonews.com/gb/content/2001-06/18/content_259347.htm
    南方都市报向深圳市道歉该报主编易人

http://www.wecba.org/news_info.asp?id=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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