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小棕瓶系列: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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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3、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4、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

  2)下山采区排水泵:

  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

  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

  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

  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

  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

  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

  6)井下集中制冷站;

  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

  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

  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6、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由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直接供电。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其供电范围内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7、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附近地面变电所供电。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

  8、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区、下山采区、高产高效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盘)区供电时,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个回路,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该采(盘)区负荷的用电要求。

   9、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2)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的“三专”供电: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喷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应采用“三专”供电,备供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动力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其配电设备必须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在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0、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内的动力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一、二级负荷用电。

  11、主(中央)变电所高压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宜与相对应的地面变电所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相适应。高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且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下井电缆回路数相协调。

  12、各类高压负荷宜均衡地分接于各段母线上,但同一用电设备的多台驱动电机应接在同一段母线上。

  13、当主排水泵为低压负荷且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供电时,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变电所的变压器台数应不应少于2台,;

  2)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

  14、主(中央)变电所内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联台设备间应采用母线连接,其余设备间宜采用电缆连接。

  15、单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当变压器不超过2台且无高压出线时,可不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变压器超过2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设置进线开关。

  16、双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其正常为一回路供电、另一回路备用时,母线可不分段;当两回路电源同时供电时,母线应分段并设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应分列运行。

  17、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向采区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不应超过3个。

  18、移动变电站

   1)下列情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

  (1)综采、连采及综掘工作面的供电;

  (2)由采区固定变电所供电困难或不经济时;

  (3)独头大巷掘进、附近无变电所可利用时。

  2)向回采工作面供电的移动变电站及设备列车宜布置在进风巷内,且距工作面的距离宜为100至150m。

  3)由采区变电所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移动变电站数不宜超过3个。不同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不应共用电源电缆。

   19、供电电缆

  1) 114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采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橡胶绝缘软电缆;

  2)660V或380V设备有条件时应使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软电缆。固定敷设时可采用铠装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

  3)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20、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安全【2008】43号文规定: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必须具备两路电源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而2010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双回路供电一般是指可以取自同一变电站的两个不同的母线,请问煤矿企业应该用双电源供电还是双回路供电?
1.双回路供电
2.双电源是指变电所供电,双回路是指设备 
3.煤矿企业采用双电源,来自不同的变电所,或者是同一变电所不同的变压器,并且不能存在“T”接情况,也就是要从变电所直接连到煤矿,中间不能再接其他负荷。
矿井的重要的设备需要使用双电源,比如主井提升绞车,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等 

双路是单独的两条回路供电,是两个电源点支撑。如果双回路是从一个电源口出来的两个回路供电,其实还是一个电源点。
双回路电源能同时供电么?       不能。不是同一个变压器系统的电源不能同时供电。除非您是两个独立的用电系统。之间不能相连,也不能共地。可以用作互为备用电源,转换时火线,零线,接地线应同时转换。 

双回路电源供电收费问题   双回路电源供电收费所提“增大供电设施投入等”的设施、设备、线路增大、变压器增大等所有费用已全部由用电人支付,还需再交基本电费吗?问题补充:我公司新建的带电梯的普通小高层住宅小区,已按设计的双电源供电方式投入建设,现供电局要求交付“双电源高可靠性”的费用,又再要增设自备发电机组,。这是否合理,是否为变相收费。 依照发改委文件规定:供电部门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双电源高可靠性供电的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各地收费标准有所差异。“双电源高可靠性”费用与“基本电费”是两个概念,前者是属于特殊需求的费用,但应根据文件标准执行(可索要文件依据);后者是大工业用电(两部制电价)的一部分,应根据用户实际用电性质判定是否应执行大工业电价,具体依照:以电源为原动力,总受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从事工业生产的用户方能执行大工业电价,电费分为电度电费和基本电费。你可以根据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