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技能时光流逝: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及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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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及工艺目录2009-05-09 14:17

[稿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1.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2.QC83-80/660、QC83-80 /660 N、QC83-120/660(380)、

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禁止用于控制40kW以上电动机)

3.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4.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5.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井下硐室外禁止使用)

6.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7.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8.非防爆运输机车(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

9.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

10.ZYZ、ZY3型液压支架

11.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

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13.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14.非阻燃电缆

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16.铝包电缆

17.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

18.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20.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二批)

来源: 作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08.03.20


1.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 一年后禁止使用)

2.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3.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的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4.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5.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6.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7.KSJ、KSJL系列变压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8.油断路器(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9.TKD型绞车电控(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0.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1.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2.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13.JKA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4.KJ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5.XKT型矿井提升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6.水阻调速的调度绞车(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7.JBT局部通风机(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禁止使用)

18.回采工作面木支柱支护(800毫米以下煤层除外。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19.回采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支护(2009年底起禁止使用)

20.仓储式采煤法(2008年底起禁止使用)

21.巷道式采煤 (系指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22.高落式采煤 (系指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空顶区,通过挑顶或放顶人工回收顶煤的方式。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和工艺目录(第一批)的说明表


序号 设备或工艺名称 淘 汰 原 因 备  注 期 限
1 、采用DW10断路器的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规定,其主要元件DW10断路器为2000年限期淘汰产品   禁止
2 、QC83-80/66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QC83-80/660N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QC83-120/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1.无漏电闭锁、断相保护功能;2.部分无过载保护功能;3.《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 禁止
3 、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无《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功能。   禁止
4、 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1.隔爆不符合要求;2.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要求2000年淘汰 禁止
5、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1.安全性差,事故频发,维护困难;2.《煤矿安全规程》第454条规定硐室外禁止使用   硐室外:禁止;硐室内:2006年底起禁止
6、BJO2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BJ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1.防爆结构不符合现行标准;2.原国家经贸委、
机械工业部于1983年11月15日以(83)机技联字610号文件对社会公布、淘汰BJO2、BJ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禁止
7、 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1.薄壁厚支型,轮辐厚,卷筒壁薄易开裂,大块闸制动,不利于调整;2.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已限期2002年淘汰。   禁止
8、 非防爆运输机车 《煤矿安全规程》第347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 禁止
9、 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煤矿安全规程》第75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 禁止
10、ZYZZY3型液压支架 1.我国液压支架最初产品,20世纪70年代设计,强度低、可靠性差、设计不尽合理;2.正规生产厂家已25年以上不生产;3.从未发放安全标志;4.原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已限期2000年淘汰。   禁止
11、 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 1.安全可靠性较低;2.不符合GB7957-2004的规定;3.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监察字〔2005〕30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所有煤矿停止使用 禁止
12、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防护性能不符合要求   禁止
13、 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1.《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禁止使用;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4、非阻燃电缆 1.《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5、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1.《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禁止使用。2.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件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6、 铝包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7、 铝芯电缆 《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禁止使用。 限采区低压 禁止
18、 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19、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禁止使用。   禁止
20、巷道采煤方法     禁止
2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禁止

    1.BJ02和DJ03交流三相异步电动机

    DJO系列隔爆型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是JO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派生的防爆电动机产品,因绝缘材料等级低、绝缘性不佳,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造成电机结构材料和导电材料的极大浪费;可将YB2系列隔爆型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作为替代产品。

    2.铝包电缆

    铝易发生氧化反应,因此,铝包电缆外皮易腐蚀,从而易引发电气事故,且外皮易出现高电压,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因此,煤矿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

    3.铝芯电缆

    采区低压供电设备禁止使用铝芯电缆。其缺陷在于铝的机械强度及柔韧性较差,低压设备经常移动后易损坏;铝蕊易引起电缆温度升高,降低电缆的安全性;铝芯电缆会使煤矿设备的防爆结构失去防爆性能,从而引发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等。

   4.钢丝绳牵引的耙斗装岩机

    由于煤矿井下空间狭小,钢丝绳易与岩石发生摩擦甚至撞击,从而产生火花,引发瓦斯或煤尘爆炸,因此,禁止在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区域,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斗装岩机。可将煤矿用侧卸式装岩机作为替代产品。

5.ZYZ、ZY3型液压支架

    ZYZ、ZY3型液压支架为两柱掩护式液压支架,存在较大的结构性缺陷,不利于顶板稳定,易导致顶板漏顶,并易造成掩护梁开裂和立柱损坏,严重时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目前普遍采用的四连杆结构的液压支架可弥补上述缺陷。

   6.非防爆运输机车

    非防爆运输机车本身不具备防爆性能,在井下使用时,会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必须对其使用条件和范围加以限制,尤其是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危险区域内,禁止使用。非防爆运输机车现有的可替代产品主要有钢丝绳牵引机车、防爆柴油机车和防爆蓄电池机车三大类。

   7.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易燃烧,从而易引发火灾,在矿井瓦斯达到一定浓度时,还易引起瓦斯爆炸。目前,煤矿用织物整芯阻燃输送带、煤矿用阻燃钢丝绳芯输送带、煤矿用阻燃钢丝绳牵引带、煤矿用织物叠层阻燃输送带等产品,均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

   8.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非阻燃抗静电风筒为高分子聚合物,易燃且易产生静电。一旦风筒燃烧,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烧毁设施设备,并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非阻燃抗静电风筒产生的静电具有很高的电压和较大的能量,如果一次全部释放,足以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柔性风筒、带钢丝骨架的柔性风筒、聚乙烯风筒、聚氯乙烯风筒、玻璃钢风筒和弹性橡胶涂覆布风筒,均是理想的替代产品。

   9.非阻燃电缆

    电缆在工作时,尤其是在过流、过载时,温度会升高,如果不具备阻燃性能,极易着火,燃烧后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阻燃电缆是良好的替代产品。

   10.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为手工制作,工艺落后,质量难以保证,且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性能、阻燃性能均不能满足煤矿井下特殊作业环境的要求。替代产品为塑料安全帽和玻璃钢安全帽。

    11.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导爆管爆炸时产生明火;普通导爆索是以烈性炸药为药芯,爆炸时速度快、温度高;火雷管爆炸时产生明火,只适用于一般爆破工程。井下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煤矿准许使用的电雷管;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准许使用的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井下预裂爆破,可使用煤矿准许使用的导爆索。

   12.前进式采煤方法

    该采煤方法因具有易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足、不利于防范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和不利于煤矿瓦斯抽放等缺陷,被禁止在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易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替代技术为后退式采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