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考试时间和费用:书法的灵魂—首届书法研究生高研班的教材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35:43

书法的灵魂—首届书法研究生高研班的教材2

二、哲理性

 

  中国书法可谓“一墨大千,一点尘劫”,具有自己的发展体系,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独特性,促使中国书法亘古不衰的基本思想,即“形”、“神”、“气”、“韵”、“理”、“法”等中国的哲学观。

  “形神”是中国书法的核心范畴之一。“形神论”具有丰富的哲理内涵,它是我国古代哲学中形神论的衍发。“形”与“神”的关系,在古代哲学思想中是指人的形体和精神之间的关系。其根本问题是形与神有无不可分离性和神对形有无依赖性,以至形神的同一性。后人把他引申到审美中,沈括《梦溪笔谈》中说:“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这是说,书画要想达到妙境,不能仅仅从“形”的方面去寻求。“神会”,就是“物”“我”两方面的统一、契合,达到“物我一如”的境界。这样既能捕捉到“物”象的精神特征,而且能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注入要表现的“物”中。苏轼更是注重舍形求神。他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前一首诗中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强调精神的重要,是受了道家的“形本生于精”,“唯神是守,…与神为一”,重“神”观念的影响。从形神观来看,便是以“神”为质,以“形”为用。“神”是存在于“形”的内在精神,它是要靠书法家去认识、感受和去捕捉的,所以要“熟于心”。“熟”的过程也就是“练”的过程。

  中国书法中的“形神论”作为哲学上的“形神论”的衍发。在对形神关系的把握上,由于有不同的侧重,因而形成有的以形为质,以神为用,形神统一;有的以神为质,以形为用,重神轻形。中国书法在形神的把握和表现方面,就是上述形神观的具体表现 。中国书法所以重“神”,因为“神”是主宰形貌的精神本质。所谓“形无神不活,神无形不存”,所以把“写神”和表现“神韵”作为最高表现。中国书法除重“神”之外,还更注重“气”与“韵”。

  从中国书法的审美本质看,注重的是审美主体的内在精神,追求的是一种神与形,情与物的统一。特别是对气与韵的理解是中国书法的核心。“气”本是一个哲学概念,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复杂内涵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从春秋战国开始,就用“气”这个概念来说明自然界物质的运动、变化和人的生成及其精神现象。“气”成为书法艺术中的一个美学范畴。孟子提出要善于“养气”。他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是一种来自个人的道德修养的“精神”。孟子认为此气(即精神)如能“善养”,就会“塞于天地之间”,这种“塞于天地”的“气”,是一种从修养中来的“精神境界”。

  我国古代文学艺术都很注重“气”和“精神”的联系。认为必须“率志委和”,“清和其心,调畅其气”(《文心雕龙·神思》)。强调在创作中应顺乎自然,不能勉强;注重艺术家平素对精神“和气”的调养,保持心平气和,精神舒畅,这对于感受、体察生活,进行创作十分重要。对“精神”与“气”的调养,正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探索创作规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文论中有所谓“精神者,气之华也”的说法。书法也讲“先以气胜得之者,精神灿烂,出之纸上,意嫩则浅薄无神,不能书画”(《大涤子题画诗跋》)。

  那么,这些有点太玄忽了,太理论了,怎么落在笔墨上呢。中国书法对于“精神”与“气”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从创作冲动、章法布局直到落墨的整个过程。沈宗骞在《芥舟学画编》有这样的描述:“兴之所至,毫端必达,其万千气象,都出于初时意料之外”。“气”和精神,是统一的。所以古人说“气去精神绝”(《论衡·订鬼》),气和精神的统一,正是书法家自身生命力、创作力的表现。“气韵生动”的“气”是指“精神本质”,和“神”是同一个意思。“韵在这里是“风韵”、“韵度”的意思,“气”和“韵”都是内在的。“气韵生动”一词的本意,如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生动的表现诗文或文字的“精神风韵”。“生动”是作为“气韵”的状词。 “韵”既是审美境界,又是艺术方法。“韵”是中国书法审美本质所要求达到的艺术境界。它在中国书法里,和神、意一样,也是一个重要的美学范畴。中国书法家常常把“韵”作为书法作品最高的审美标准。书法中的“韵”其特征如与“诗”和“乐”比较,很有些共同之处。如果说诗中之“韵”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乐中之“韵”是“无声之弦”,“声在音外”;那么书法中之“韵”则是“黑白旋律”,飘逸纵横,妙在笔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