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霸九州快速升级:美女医生咬掉强奸犯的舌头?派出所长说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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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医生咬掉强奸犯的舌头 派出所长说防卫过当

(2011-05-03 05:53:25)转载 

   我叫董春晖,于2009年7月1日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通过青岛市卫生局招聘带薪规范化培训医护人员的考试,以综合成绩排名第一被儿童医院中医科录取,于2009年7月21日开始正式在儿童医院中医科上班。上班一年多以来,我受到了中医科主任纪战尚的多次骚扰和强奸,这使我痛不欲生,多次想一死了之!但在这个就业难,压力大的社会环境下,我深知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多么重要!所以我一忍再忍,直到今天。但是作为一名大学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否则我将是苦海无边,无止境的被凌辱下去啊!现将这一年多来受到的骚扰和强奸事实一一列举:
      
  进入中医科不久,纪战尚便主动提出下班后顺路捎几位同事回家,当得知我的住址以后,他也提出了主动捎着我回家。后来,他创造各种条件使下班的时候都能拉到我,当他只拉到我一个人的时候,他说为了让我尽快熟悉科室业务,便于交流,要求我坐在副驾上,在这期间,他多次要求摸我的手,均被我拒绝。于是他开始威胁我说:"刚参加工作的一个小女孩子,你就是笼中鸟,瓮中鳖。我作为主任,想让你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如果你不达到我满意,我想收拾你太简单了!这个中医科我想让你待你才能待,不想让你待,你就得滚出中医科!再说了,当初面试的时候,别的考生拿出五万块钱,我都没收,让你通过面试,你可是一分钱也没出,摸摸手怎么了,就是把你睡了,也不为过!否则你怎么赔偿我那五万块钱的损失!"我辩解说:“我的劳动合同是同卫生局签的,我的去留不归你管,你作为一个科主任也没有权利决定我的去留。”他说:“这更好办,卫生局的曹勇当年是我的学生,我让他怎么办他就怎么办!”当时由于担心失去工作,我被摸了手之后,没有向任何人检举他的流氓行为!
      
  二、5月7日早晨,我像往常一样,把每个诊室的水烧上,当我将13号诊室的水烧上后,正准备离开,他兽性大发,像饿狼一样突然从背后窜出来,把我死死摁倒在诊察床上,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从领口伸进衣服里,使劲的揉捏我的乳房,我百般挣扎,却最终没有挣脱。这时走廊里传来脚步声,他松开手并警告我说:“老实点,别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你别想再在儿童医院待下去!我可是黑道白道都有人,最终倒霉的肯定还是你!”一方面再次受到他的威胁,另外我担心被人知道后自己无脸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下去。所以我忍气吞声的忍着。事过之后,他又有多次利用上班前和下班后把我硬拉威逼到13号屋里实施奸污和蹂躏,并恐吓我必须守住秘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半个字,否则他会让的我死的很难看!!
      
  三、7月1日-7月15日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的考试时间,我被排在7月2日上午考。纪提前告诉排班的李大夫,要求在排班上照顾一下我,好准备考试。根据科里安排我7月1日下午休息。纪在6月30号下班前告诉我说“实践技能考试你不用紧张,我已经联系人给你做考前辅导了。明天下午你休息,到时候我安排,中午过来接你。”当时我就心存疑虑,拒绝了!可他当时说:“如果你不辅导,我可以让你明天考不过,你自己掂量着办。”无奈之下,我同意了!
      
  7月1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我干完活后带好复习资料来到医院门口,在武定路与宁波路交叉口的地方上了他的车,他说,:“我都安排好了,卫生局中医处汪博士会直接跟咱们会合。”接着,他把车开到东部一个夏日酒店门口,下车后,他带我进了酒店找了个座位坐下,他说:“你稍等,我去联系一下,马上就来。”几分钟后,他回来告诉我说:“咱们先吃个饭,汪博士已经吃过饭了,他一会就到,他说找个安静点的地方,我在楼上定了个房间,饭后咱们去那里等他。我已经告诉他在哪个房间了。”简单吃点饭后,我跟随他上了三楼房间中等待,进了房间门后,他就把房门反锁上,我发现事情不对,掉头就跑,他再一次露出丑恶的嘴脸,连拉带拽的把我拖到床上,任凭我怎么挣扎,却没有逃过他的魔爪,他用腿压住我的手,将裤子硬拽下来并恶狠狠的说:“今天如果不从,我就让你死在这张床上!”在慌乱中,我只感觉阴道一阵凉酥酥的感觉,之后便没有了知觉。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自己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纪贪婪的躺在一边,用猥亵的目光盯着我说:“我已经跟中医处汪运富说过了,他保证让你明天的考试能通过!”当时我欲哭无泪,面对这样的局面我无法收场了,作为一个女孩子,受到如此的凌辱,我想一头就撞死在墙上,却被他拦住了。他对我说:“你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本科生吗?这点事算什么,我们科徐涛是个博士,不比你学历高,我都能让她对我服服帖帖,她还没要死要活的呢!”
       
  这事过去没多久,纪假借带我外出办事的名义,再次把我骗到华阳路金狮酒店进行强暴!那是七月十五日的一个下午,他假借着带科助理外出接待省里来的专家的名义,再一次骗我到酒店后,用他提前骗取我的身份证做了登记。在二楼的229房间内,经过一番厮打之后他把我的裤子给撕烂了,由于身单力薄没有逃过这一次劫难,被他强按在床上后被把裤子撕掉,他把自己的生殖器在我的阴道里来回的蹭了3分钟左右,把精子射在我的大腿和肚皮上。
      
  这些事情一件件的发生,我每天晚上都无法入睡,由于怕被家人发现,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以泪洗面,就这样我一天天的消瘦。想想被一个浑身长满大疮的人强奸,我感觉自己太肮脏了,多少次我想一死了之,却担心我死了后事情败露,我的家人被那个畜生迫害。家里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拉扯大,用种地赚的那点血汗钱供我上大学,最后再因为我送了命!我罪孽深重啊!本以为我忍忍,事情就过去了!可是那个禽兽一而再,再而三的何时是个头啊!所以我想过要一刀捅了这个畜生为社会除了这个祸害,然后给自己一刀,反正我已经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意义了!可是转念一想,我作为一名党员,还是应该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相信他们会为我洗刷冤情!假如这个冤屈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我将辞掉工作,来到北京,把我的材料带在身上一头撞死在新华门前!
      
  就在我的申诉还没得到相关部门的恰当处理之时,不法分子再一次为非作歹,对我实施强暴行为。2010年10月11日晚,中医科主任纪战尚在儿童医院中医科13诊室又一次对我实施强暴行为,气愤之极,我咬掉了纪的舌头。在2010年10月11日晚20点左右拨打110报案,即墨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经手办理此案。
      
  在此案办理上,我要求严惩不法分子,将强奸犯绳之以法!通过法律,保护我的人身安全,捍卫我的尊严!另外,长期的骚扰和强奸,给我的精神上和肉体上均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每天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身体一天天消瘦,体重从94斤跌倒80斤!对此造成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我要求赔偿!
      
  在此我强烈要求即墨路派出所所长、周副所长回避此案!因为在此案办理的过程中,这两位所谓的所长曾多次出面干涉,致使公安人员无法正常办案!所长曾经公开承认确实有不少人打电话为此案说情!这不印证了不法分子黑道白道都有人的事实!我作为被害人,我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吗?我的冤情能得到洗刷吗?执法部门假若不能秉公处理此案,这个社会的安定在哪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能得到保障?!如果各相关部门继续推诿、扯皮、踢皮球,那么我将带足材料,向中央相关部门申诉后,一头撞死在新华门前!
      
  附件:
  2010年10月11日被纪战尚又一次的强奸过程中,我奋起反抗,并拨打110报警,从警察接手此案到如今,我充分体会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竟然在公安系统中还存在这样一帮败类与害群之马!
      
  口供是在案发次日早晨8点录制的,案发当夜,警察单独接触了犯罪嫌疑人,故在我次晨录制口供时,周副所长说我防卫过当。案子尚未正式进入调查程序,结论已定!警察说:“老头很有钱,要用10万块钱和解。”我单位徐大夫也在案发当晚发来短信说“我和主任都希望和为贵”。这不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吗!?办案警察说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当晚再次回到儿童医院将车开走,办案人员不控制现场而让犯罪嫌疑人将车开走!这不就是在协助犯罪嫌疑人毁灭罪证,破坏现场吗?与此同时,即墨路派出所所长在我的亲人面前公然承认“从昨晚到现在我确实接到了四五个求情电话!”
      
  2010年10月13日,办案人员做了调整,据办案人员讲,由于内部矛盾,所换之人正是该所长之心腹,当11月1日我被要求再次来到即墨路派出所之时,他们的所长不分青红皂白,对我严加训斥并强令要求我再一次录口供,这对我这个受害人来说,何异与在我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这分明就是对受害人再一次极大的侮辱!他一再强调毁灭证据可以开脱罪责,什么意思?犯罪嫌疑人把证据毁掉了就可以逃之夭夭,逍遥法外了吗?回去毁灭证据,破坏现场难道不是这位所长所指使?为的就是今天开脱罪责!再者说了,是没有证据吗?从录口供开始,我提供的证据、证人有人听吗?从始至终,我所提供的短信,榔头,我身上的伤,包括证人,你们派出所都是怎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的舌头作何解释,是否这个案子要拖到犯罪嫌疑人的舌头再恢复到原样,这不就又可以毁灭证据了吗?办案警察连,在我报案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居然不知道我的名字,短信中叫我周春晖(短信证据至今存在手机内)。这是一种什么行为?这不是草菅人命吗!?在换人之后,办案警察居然在近一月的时间内没有查看口供材料,连受害人的名字都不知道!难道调查案件可以对受害人,报案人的一切信息不管不顾,而一味的听命于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严加拷问,而对犯罪嫌疑人一再宽容,一再放纵!这合乎天理吗?这难道不是在颠倒黑白吗?!
      
  就在对双方的调查过程中,我于2010年10月19日到了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本想找于国铭局长控告即墨路派出所的所作所为,可被门口左一道右一道的拦住,最后推到信访接待处,王海燕接待,她说局长日理万机,无暇顾及这种琐碎的小案件!天哪!这是小案件呀,从她的嘴里说出来这么轻巧,它可毁了我一生呀!这是小案件,我所承受的奇耻大辱她能够体察吗?在我倾诉的过程中,她曾多次打断我,强加一个防卫过当给我,强加一个过错方给我!一再强调给钱,私了也是办案的一种手段!王海燕的这番话与即墨路派出所那帮所谓的警察不是同出一辙吗?这是人民警察吗?这是公安队伍中的败类,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穿着一身警服,拿着人民的俸禄,在草菅人命,袒护违法犯罪分子!
      
  在我整个报案申诉的过程中,各级公安机关来回踢皮球,从市局踢到分局,从分局踢到派出所!派出所又是那一帮拿着犯罪嫌疑人的好处处处惩治受害人,草菅人命的混蛋!以所长为首,故意拖延办案时间,协助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这让我信得着谁,我这么大的冤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就没人管了是不是?试问:青岛的共产党到底在哪里啊!?
      
   我这一生,我的前途,我的命运全毁了呀!我强烈要求见青岛市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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