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2016真人秀:用这‘三招’保扼住腐败的咽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1:20:26

用这‘三招’保扼住腐败的咽喉  岳文撰文

腐败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反腐倡廉是人类共同的事业。纵观中国各朝政权兴亡更替的历史,不难看出“官廉则政举,官贪败政危”这样一个不可辨驳的史实。

秦代设监察御史常驻各郡,开创我国监察制度之先河。汉武帝向全国派出13位刺史,领导并开展监察举报。魏晋南北朝时,中央监察官甚至有权纠弹皇太子、王公、权利可谓大耶。唐朝立法贪污十两银子为砍头标准,不足人民币200元。

宋朝初年,脏满五贯(五贯是当时月俸禄,不足人民币1000元)者处死。明朝朱元璋规定:官吏贪污超过60两银子,就要剥皮装糠挂到公堂上,让继任官员每天看到,使之触目惊心!明正德年间,武宗曾将6名贪官剥皮并制成马鞍。所以鲁迅先生讽刺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

黎民百姓做梦都盼着清官,但屈指一算,每个朝代的清官都比大熊猫还少。据明朝张岱《夜航船》记载,扳着指头怎么也算不够40个清官。纵观中国古代治吏史,几乎每个朝代都出现过清正廉明的官吏,他们的浩然正气彪炳史册为后人称道。

清代著名清官海瑞,官位相当中组部副部长,为母过寿,只能买2斤牛肉,日子贫寒到如此程度。最令人吃惊的是王莽时期和北魏一段时期,官员俸禄竟然为零。官员不贪污受贿确实难以生存。中国古代低薪史治,没有年迈退休保障制度,年迈体衰怎么办?所以在任期内贪污受贿以今人看似乎在情理之中,那个机制显然是鼓励和刺激贪污腐败的机制,腐败的恶性发展,奏响了一个个朝代灰飞烟灭的悲歌。

开国反贪第一大案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挥霍(以2007年人民币标准折算)计人民币10万元左右,两贪官曾是新中国建立的“有功之臣”,毛泽东主席深思熟虑挥泪批示“枪毙”。这对官场起到了一次强大的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在他执政的几十年中,很少有人敢贪污腐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政治环境的宽松,官员俸禄百倍增加,近年空前高涨…..且吃饭报销,抽烟党管,出门轿车,老来退养,真可谓无忧无虑呀!但他们为什么还总不满足,就是这些人在他们工作的机关单位,大门内外醒目位置警言警语,办公室内大报小报、大刊小刊,张张讲廉洁,篇篇反腐败,但多少官员总抱着 “坐牢我一个、幸福几家人,腐败我一个、幸福几代人”。为所欲为,随心所欲,把法律抛在脑后,把纪律践踩脚下,把组织提醒全当耳旁风,丧失了党性,忘记了法纪,心安理得在他的地盘挖空心思收受钱财,以权谋私,残蚀人民的利益,贪婪之心,如猛虎野兽一般,势不可挡。多少人最终跃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早在1982年,邓小平就严厉指出:“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

“中国第一贪”的记录不断被刷新,近年“小官大贪”的现象更是骇人听闻、触目惊心。

我国是一个五级人民政权的机构建制,面对腐败的膨胀、升级,我国目前滞后的监督体系显然已极不适应腐败日益蔓延的趋势。各级人民政权(村级人民政权除外)均设有专职纪律检查机构,这些组织延伸设置到各级部、委、厅、局和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肩负着反腐倡廉的历史重任。

然而,全国上上下下、林林总总这么多的监督机构和人员,纳税人付出的那么多,但结果怎么样,百姓心知肚明,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只是坐等举报,抓死“老虎”。如此看来这个下级监督上级的监督体系其监察力度实在显得捉襟见肘,并已突现出极其尴尬和可悲的一面。

有文章说:权力缺乏制衡的监督力量,钱权交往的“潜规则”无处不有。社会溃败、道德沦丧、底线失守、强势利益集团肆无忌惮,腐败失控达到不可治理状态。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国外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不敢采用,表演性的反腐倡廉总停留在杀鸡儆猴的层面,笔者认为说的很好。

难怪2011年《京华时报》说有小孩表示长大后要实现当贪官的理想,小孩的理想显然不是简单的价值迷失,而在于这个适合贪官生存的环境,无力阻止官员腐败的机制,使得违法“正常化”已经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生根发芽了。

不说则已,一说气郁。难道说我们这个民族就没救了吗?难道我们这个大好河山就真让腐败阶层搞垮台吗?就没有办法了吗?温总理说的好,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土壤,还在改革制度和体制。笔者以为,执剑当刮贪官肉,捉刀敢放污吏血。来真格的,相信中国的腐败现象断然不会象今天这样迅速蔓延,定会得到有效遏制。所以说:

一、目前我们各级的纪律检察机关人员,监督着主宰他个人命运的顶头上司的廉洁执政,大量的事实证明,这个监督机制从根本上缺乏底气和原动力。换言之,也就是说,要求部下监督上级,这实在强人所难,他们的一切都在“一把手”的掌控之中。他们只有谨小慎微的保着官帽,混着饭吃,得空也捞一些油水,得过且过,他那里敢监督人家吗?但常常还得看脸色行事,除非他真的不想混了!要他们敢监督,必须是纪律监察机构独立行使职权,机制设置建设,必须垂直管理(工作在基层但任免、待遇、组织关系等直接归属上级管理),坚决摆脱,监督谁,由谁管的局面。确保“猫”敢抓“鼠”。确保“猫”的命运决不能由“鼠”来决定。

二、纪检监察机构的“一把手”应和被监督机构“一把手”是平起平坐的机构建制,被监督的机构“一把手”如是贪污受贿、腐化,对应的监督机构“一把手”应当承担较重的连带责任。这样依次类推。比如,市级纪检部门的“一把手”应和他监督的市委、市政府“一把手”是平等级别,互相制约。“二把手”监督“二把手”,工作人员监督对应的人员,从上到下各部门、单位逐一对应负责,形成链条延伸互动的监察网络体系,必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二0一0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位居第三的司法腐败,严重缺失公信力。因为在人民群众中“理足钱足进法院,有理少钱甭伸冤”,已经成为人们对司法的共识,这种局面必须彻底改变。可否试行,对于公检法官员收受贿赂、执法犯法,造成判决错案冤案,当事人自然不服,上诉至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应对错案冤案复核认定确需重审的,由两院批转至其它初院或中院重新审理(不必下发原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明令不得串通。

如是错案、冤案两判决必然大相径庭。这就不难看出错在何处、错者何人,进而追究贪赃枉法造成冤案错案的公检法部门及法官的相关责任。

此举一出,司法冤案错案定会大幅度减少,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自然上升,确保清正廉洁,为党旗增辉,为祖国添彩,为和谐增色,断不会成为空谈。

……

腐败已严重波及我们的各行各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执政不说半句空,江山盛世永太平。狂言痴语供医家研究,不爱听者大有人在,反对的自然不少,然则坚信这是人民群众所梦寐以求的,倡廉反腐不来真格的,那就意味着纵容。这里改写剧作家张汉先生的七言诗作为本文的结语吧!

亢正廉官不在荣,

狂贪弄影舞升平。

改革体制诛污吏,

百姓安居政自明。

 

 

 

                                                 岳文 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