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香蕉牌手机壳:江青狱中看电视:想不到邓小平的身体还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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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83年1月25日,她被改刑为“无期徒刑”。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江青谈不上“悔改表现”,但是以这样用词讲究而巧妙的理由为她改刑:“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其实,在1981年1月,当特别法庭决定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就已考虑了二年期满时怎么处理。
  伍修权曾这么谈及:
  “至于‘死缓’二年以后怎么办,我们也有个初步设想,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公布和十二大开过以后,我国人民对这类重大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一个特别决议,对这次判决予以减刑,将江青、张春桥死刑变为无期徒刑(引者注:在十名主犯中,唯张春桥和江青一样,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的无期和有期徒刑,是否也相应地减刑,到时候再酌情处理,以此体现我们政权的稳固和政策的正确。……”
  1983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送达江青,上面写着:
  罪犯江青,女,现年六十九岁,山东省诸城县人,现在押。
  罪犯张春桥,男,现年六十五岁,山东省巨野县人,现在押。
  上列罪犯江青、张春桥,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特法字第一号判决,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都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三八条诬蔑陷害罪,罪犯张春桥并犯有第九十三条策动武装叛乱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分别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罪犯江青、张春桥的死刑缓期执行期,到1983年1月25日,二年期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组成合议庭,对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执行间的表现,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七二次会议决定,裁定如下:
  对原判处罪犯江青、张春桥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不过,当江青接到改刑判决书时,她半点也没有欣慰之感,反而大喊:“你们杀了我吧!你们为什么不杀了我呢?”
  从江青的呼喊中,可以清楚看出她的内心世界:她已经穷途末路,希望早一点结束这种死不死、活不活的囚徒生活!
  江青的铁窗生涯,虽说因为秦城监狱门卫森严而几乎无法为外界所知,但笔者访问了公安部有关人士,还是得知了一些情况:
  江青单独关押。她的牢房大约二十平方米。窗玻璃是透光的,不过,外面可以看见她在里头的情景,她在里头看不见外面。
  她的伙食还可以,因为毛泽东过去说过,对于犯了严重错误以至罪行的高级干部,在生活上还是给予照顾。她的伙食,比北京城里普通百姓要好。特别是在审判期间,伙食更好一些。
  她在狱中可以看《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她可以听广播,或到电视室里看电视。只是在最高法庭审判期间,不准她看报纸、电视,不准听广播,因为那一段时间,不断发表有关审判十名主犯的报道,有些内容涉及别的主犯的态度、交代,不便于让她知道。
  当她从电视上见到邓小平阅兵的镜头,不由得叹道:“想不到,邓小平的身体还这么好!”
  最令她兴奋的是,有几次她从电视上看到播送“样板戏”,脸上露出“旗手”的笑容!她甚至得意地哼起了“样板戏”。
  江青的情绪不稳定,喜怒无常。考虑到她已上了年纪,狱中没有安排她参加劳动。只是她素来喜欢打毛线,如今又闲得无聊,有时靠织毛线衣打发日子。然而,当她织完一件之后又拆了,然后再另织一件。就这样拆了织,织了拆,消磨着她的时光。
  另外,她喜欢看书。她自己拥有一万来册藏书。她获得允许,从她的藏书中,选择她要看的书,在狱中阅读。
  江青读了这样一些书:
  《鲁迅书简》、《且介亭杂文》、《李长吉集》、《词综》、《李白与杜甫》、《楚辞》、《重订唐诗别裁集》、《阿登纳回忆录》、《李文山诗集》、《增广诗韵全璧》、《怀素草书四十二章经真迹》、《史记》、《王临川全集》、《容斋诗话》、《重订老子正话》、《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卷》、《敦煌壁画集》等。
  应当说,江青在毛泽东身边多年,她的阅读兴趣受毛泽东影响,读的书大都是高雅之书。
  江青在秦城监狱还记日记。她的字近乎“毛体”。1981年5月21日,江青在日记中写道:
  “……秦城监狱只有‘关’和‘管’。我住在一所三层楼的底层,这里只管我一个人。楼的四周土地甚多,管理人员业余生产蔬菜。××(字迹不清)他们学习一点生产蔬菜的知识,也有利于改造世界观。除看守我的人员以外,别人是不能接近我的周围的。西边的‘风场’也空了两排,‘风场’外边也是大片的土地,我刚来时就在那儿放风;土地外面是数丈高的带电(网)的围墙,围墙外边还是监狱的楼房,犯人的窗子是看不见外边的。
  “我能参加劳动的时间不多了,身体衰老了,两三年来我总是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既然是1981年的春天,请发还我改造世界观的权力!”
  江青毕竟是“四人帮”之首,虽然身在狱中,但仍为中外新闻界所关注。海外报刊上,不时登出关于江青狱中动静的报道,内中有不少只是猜想、传闻而已。
  关于江青,中国官方每隔一两年,要通过新闻传媒,予以报道。
  江青终年七十七岁。
  最早报道江青自杀身亡的是1991年6月1日出版的美国《时代》周刊,说来自北京的消息,“江青上吊自杀”。《时代》没有透露消息的来源。消息还说,江青自杀是因为“不愿忍受咽喉癌的痛苦折磨”。
  日本《文艺春秋》周刊发表了江青的所谓“绝命书”:
  “毛主席领导人民经过二十多年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取得革命胜利。现在被邓小平、彭真、杨尚昆一伙反革命修正主义吞并了领导权。主席除刘未除邓,后患无穷,国祸民殃。主席,你的学生和战友来见你了!”
  由于日本《文艺周刊》没有刊出江青“绝命书”的手迹,所以这一“绝命书”的真伪难以判定──只是那口气有几分像江青。
  据云,江青是选择“文革”的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二十五周年前夕自杀的。
  江青在5月10日,突然撕掉她的回忆录手稿,这表明她的行动已经开始异常。
  5月13日,江青在当天的《人民日报》上,写了“历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天”。江青以为这天值得纪念,是因为二十五年前她被提名为“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第一副组长。
  5月14日凌晨,江青趁护士离开之际,用几条手帕结成一个绳圈,吊死在卫生间里。
  5月18日,江青的遗体火化。
  江青的自杀,使人感到意外,是因为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促成她自杀:罪已经定了,刑已经判了,不存在“畏罪自杀”。何况,当法庭宣判她“死刑”,她未及听清“缓期二年执行”,就大叫大闹起来,表明她是怕死的。
  1991年——她已经被捕十五个年头了!已经看不到“胜利”的希望,加上疾病的折磨,她终于不想再活下去了!
  当然,如果细细“考证”起来,早在她当年与唐纳吵翻了的时候,1937年5月31日写了《一封公开信》,内中谈到过自己当时有过自杀的念头:
  ……我像一个瘫子,呆呆的坐在地上,望着窗外的树枝在风里急遽的颤抖,那蔚蓝天上的云朵,啊!我永不忘记那一片片匆匆的掠过的白云,我想自杀了!因为我没有再出走一次的勇气和能力,我的身体坏到极点了。同时又没有一个人可以叫我诉说一下心中的痛苦。这个自杀的念头在我的日记上是写着的。可是我已经答应蔡楚生先生拍《王老五》,一种责任心,同时也是一线希望使我活下去,可是我却陷在一种很厉害的郁闷躁狂里!我时常捶自己的头,打自己,无故的发疯一样的闹脾气……
  在五十四年前,二十三岁的蓝苹没有自杀,是因为“一线希望使我活下去”;
  五十四年后,七十七岁的江青再也没有“一线希望”了,她自杀了。
  对于江青的死,当时中国报刊除了发表新华社消息之外,没有再说什么。笔者注意到,唯一例外的是上海的《解放日报》,发表了杂文家何满子的《江青为何自杀》一文,指出:
  江青自杀当然应该成为一条新闻,布告天下咸知这个十年灾难的祸首终于恶贯满盈,下地狱去了。
  这妖婆是自杀的。自杀有种种动机,种种情况:有被迫害悲忿而自杀的,在江青的淫威下,当年有不少人走了以死作抗议的路。江青当然不属此类。她本死有余辜,还只判了个死缓转无期徒刑,后又让她保外就医,可谓宽大之至,谈不上迫害;有畏罪自杀的,江青也不属此类。如果畏罪自杀,她早该在公审前就自去地狱了;有绝望而自杀的,大势已去,往昔天堂梦已彻底破灭,等了十年,没指望了,于是了此残生,江青自杀庶几属于此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毅然宣布“文革”要彻底否定,但百脚之虫,死而不僵,失去天堂之徒并不彻底死心,妄图还潮者有之;化身变色,忍辱图存者有之;变个法儿,新瓶子卖旧药者有之;不能登大雅,于是搞小动作者有之;风风雨雨,花鲜繁多。幸亏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大局铁定,人心不可侮,恋恋于老调子,终于不能成气候而已。
  江青自杀的新闻昭天下,连“女皇”本身也已彻底绝望,回天无术了。但也必须警惕,希特勒自杀了四十多年之后,德国还有老式纳粹的孑遗和新式纳粹的余孽。江青自杀的新闻也有这样一点反面教员的作用。提醒人们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不能放松,要永以为鉴,方能有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
  其实,江青之死,使人们记起她当年“鼎盛”时对张玉凤说过的话:
  “将来我是准备杀头、坐牢的,这个我不怕。也可能不死不活的养着,这个难些。”
  她厌倦了“不死不活的养着”的日子,终于横下心来,早点结束这样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