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软件园租赁:“土地财政”究竟害了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53:49
“土地财政”究竟害了谁 发布人:rafa 发布时间:2011-08-13 20:07 终止时间:无限制 票数: 银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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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说明: 一些学者指出,房地产业拉动了50个左右相关产业的发展,对GDP的贡献约有11%,加上14~15%的间接贡献,房地产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超过25%,对税收的贡献更是超过35%。中国经济早已经被房地产高度“绑架”了。

  房价持续攀升、居高不下,普通百姓怨声载道。媒体普遍认为,土地财政“罪不可恕”。个别地方政府以土地参与房地产行业,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就是其赚取的暴利。

  近年,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北京、上海、大连三地已进入“千亿俱乐部”。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2006年只有7000亿元,2007年接近1.3万亿元,2008年9600多亿元,2009年是1.59万亿元。业内曾预计,2010年有望突破2万亿元,结果达到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出让的土地面积增加23.08%)。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是8.1万亿。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33.33%,2009年是23.2%。

  以北京为例,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1636.72亿元,占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高达69.53%。除了房地产,中国还有很多行业,象采矿、石油、冶金、钢铁、汽车、家电、食品、医药等等,房地产业占比如此之高,那么其它行业是怎么回事呢?

  拆迁利润

  《中国青年报》2010年4月报道了一件怪事:一份政府文件有三个版本——××市国土资源局公文相互“打架”。××市原高井社区178户居民因土地征迁问题,联名将市国土资源局征迁办告上法庭。原告代理律师提供的“161号文件”与被告代理律师提交的文件虽然文号相同,但内容差异很大,而市土地档案馆归档的“161号文件”又出现了第三个版本。

  一个文件为何会有三个不同的版本呢?经比对发现,根据不同版本计算,原高井社区的居民得到的安置补偿金额完全不同。另据了解,2006年10月,××市政府发布征地通告,征用高井社区300多亩耕地,每亩补偿不足3万元,非耕地补偿减半。两个月后,在当地媒体刊登的挂牌出让公告里,这块土地的起拍价平均每亩约60万元。

  “农民上楼”

  各地“农民上楼”的报道屡屡引来媒体和民众的热议,这场“运动”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和平时期大规模撤并村庄“古今中外,史无前例”。一些地方拆村并居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有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民居拿走宅基地,宅基地转化后的增值收益,被权力和资本“合谋”拿走了。

  有研究者认为,一些地方“农民上楼”的做法抹杀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区别。农村宅基地置换城市用地指标等于把大量集体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农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由农民家庭世代享用,是农民最基本的财产。个别地方只按被拆房屋补偿或置换楼房,宅基地并未得到合理估价。这等于只给予农民住房的权利,搏夺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住房权和土地权是完全不同的财产权,宅基地和耕地一样,是农民世世代代赖以繁衍生息的基础。农民合法拥有宅基地,不仅受法律保护,而且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流传的习俗。

  少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热衷于“农民上楼”,看中的是土地置换后的增值利益。这部分利益是以侵占农民的土地权益为代价的。具体例子第7章介绍。

土地拍卖

  2010年初,各地纷纷制定了全年土地出让计划。北京市计划供应2500公顷住宅建设用地,天津1740公顷,上海1100公顷。截至2010年11月底,北京市已完成全年供地计划的49%,上海、天津分别完成了147%、158%。

  至11月,上海已出让560宗土地,出让金为1448亿元,早已超过2009年全年的1024亿元。天津2010年在土地市场上的表现也异常抢眼,截至12月上半月,已经实现土地收入860亿元。数据显示,至11月22日,重庆通过卖地共取得约326亿元收入,约占当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

  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大幅增加,不是由于土地出让面积的增多,而是得益土地价格的暴涨。如武汉、南京等市2010年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同比增幅不到20%,出让金的收入增幅却超过125%。

  开发商疯狂高价抢地的后果是,土地价格大幅飙升。水涨船高,楼面地价被土地价格推高。统计发现,2010年北京市成交的居住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为每平方米7968元,同比增长30%;天津1897元,增长34%。

  “土地财政不可持续”

  2010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于猛”的长篇文章《土地财政不可持续》。数日后,央视也就土地财政问题采访了多位专家。现摘要部分观点和数据,供参考。

  “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在一些地方,“土地财政”成了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甚至成了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在于有些地方为获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采取种种措施,推高地价、推升房价。有舆论称,“土地财政”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土地财政”不除,房价下不来。梳理“土地财政”的来龙去脉,厘清利弊,寻求治本之策,不仅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也关系如何防范地方财政和金融风险。

  近年,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迅速增长,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 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 甚至占80%以上。算上以土地作为抵押的银行贷款,地方政府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会更多。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万亿元。卖地收入是还贷的主要来源。

  拍卖槌一落,少则几亿元多则几十亿元、百亿元的收入就来了,土地整理一下,就能到银行换取大量贷款,哪个地方能拒绝这种“快钱”的诱惑?要做大GDP,彰显政绩,恐怕没有比围绕着土地做文章更短的路径了,越来越多的地方走上了以“经营土地”来“经营城市”、“经营发展”的道路。在“土地财政”模式下,难免产生高价地进而产生高价房,有悖于国有土地为全民所有这一基本属性。客观地说,十几年来,“土地财政”对缓解地方财力不足、公共品供给融资难,创造就业机会和提升城市化水平等都有很大促进作用,功不可没。

  “土地财政”的利益联接机制最为人诟病,事实上造就了“征地-卖地-收税收费-抵押-再征地”的滚动模式,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要获取较高收益,就要压低补偿标准征地,通过拍卖等方式高价出让。几万元一亩征地,几百万甚至上亿元卖给开发商,征地与卖地之间的巨额利润,让不少地方违规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农民“被”上楼现象频频上演,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耕地保护也面临空前压力。征地之后土地增值收益,开发商拿走40%到50%,城市政府20%到30%,村级组织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5%到10%。有评论称,在一场“为上楼”运动中,农民端着金饭碗喝稀饭。房地产业是这一模式的下游出口,城市购房者最终为高房价“埋单”。

  “土地财政”还造成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领域,不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依靠房地产来实现国富民强。卖一块地就可以获得很多钱,但这种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地一直卖下去,经济的发展要靠实体经济,如果政府过度地依赖土地的收益,就会忽视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地方政府土地抵押收入的增长,则加大了金融风险。审计署审计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2.79万亿元。从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看,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超过100%,最高364.77%。这些贷款很大一部分依靠土地出让收入来偿还。一旦房价大幅下行,土地价格必定下降,银行、财政所承担的风险显而易见。

  地方政府也有苦衷。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上下波动。

  为加强土地出让金的管理,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预算。今年4月,审计署公布报告称,有11个市的674.81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不规范,占征收总额的20.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在采访中表示:“这卖地卖了这么多钱,这个钱干什么用了,你到很多地方调研,卖地卖了***,是一清二楚的。你要问卖地的钱干什么了,很多地方不愿意告诉你。”

  土地既然是全民所有,土地出让收入自然应该全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