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好还是腾讯云好:哄抬房价最高罚3万,管用吗? 今日话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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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有人质疑,这样轻描淡写的罚款,与其说是对违规开发商的惩罚,毋宁说是对开发商囤积土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变相鼓励。…[详细]
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逗你玩”?
哄抬房价最高罚款三万,不是处罚偏轻而是实在太轻,显然涉嫌违反了《价格法》中的相关规定。住建部制定的部门法规,作为下位法,理当以上位法作为依据。惩治哄抬房价等开发商违法行为,不应该设立如此极低的处罚上限,至少也应该在《价格法》基础上进行顶格处罚。要知道,针对类似违法行为,欧美国家动辄开出高额大罚单,我们却还是最高罚款三万,简直就像儿戏。…[详细]
3万元对于财大气粗的房地产企业而言,完全只是“毛毛雨”,甚至连“毛毛雨”都算不上。与开发商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能获得的非法收益相比,3万元的处罚对于那些开发商而言,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虽然被处罚了3万,或许那被处罚的开发商正在心里偷笑呢!商人的心中自有一笔账,违法行为获利空间如此之大、违法成本如此之低,以牟利为第一目的开发商恐怕很难拒绝暴利的诱惑,类似违法行为恐难杜绝。…[详细]
轻罚违规开发商给房价调控带来压力
在当下这样逐渐挤出房产泡沫的调控过程中,任何政策上的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人们对房产市场未来走势的预判。而任何一个政策风向乃至政策实施的闪失,也可能让房价调控政策功亏一篑。在这之中,如果没有对违背市场规律的违规行为,实施强有力的处罚与问责,便不能确保那些依然怀有投机与暴利心理的开发商,不再能搜刮民生之利。届时,这种聊胜于无的处罚,与其说是约束违规者,倒不如说是对房产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的鼓励。因为对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一个最简单的算术题则是,与动辄通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获利数千万乃至上亿的暴利相比,区区三万的处罚又有何威慑力可言呢?…[详细]
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是国家当前的一个重点政策取向,而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行为,对国家调控房价政策威胁最大。制订相关法规,意在以法制手段落实政策,对房地产开发商违规行为形成更大威慑,更好地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发展和群众利益。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法规必须体现实事求是原则,条款必须符合实际。处罚过轻的后果,必然是违法成本过低,实际效果不是对违法行为的打击遏制,而是姑息纵容,最终损害国家发展、百姓利益,伤害法制和政府公信力。…[详细]
哄抬房价为何只需“罚酒三杯”?
开发商要是卖不掉房子,就没有钱拿地,这样地方政府就卖不掉土地,造成土地财政的短缺。所以,这早就是一环扣一环的利益链条了,也就怪不得地方政府少有处罚开发商的行动。更何况,就算是开出罚单,仅仅1-3万元的罚款额度,又有哪个开发商会害怕呢?进一步说,假如开发商因此被吊销资证,对其影响也不大,可以将土地或项目转让给其它开发商,或者承包给有资证的开发商,照样能从中获利。依我看,要想杜绝开发商囤地、抬价等违规行为,就得拿出点诚意来,设置更高的违法门槛,让其不敢逾雷池半步。比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双倍罚款,将其列入黑名单,在若干年内禁入。…[详细]
违法成本低,等于鼓励违法;守法成本高,等于鼓励弃法。立法初衷再良好,执法态度再严肃,假如违法收益总是大于守法收益,那么违法冲动就不可能被抑制,有的时候,相关法规甚至会成为违法的“保护伞”。在这种背景下去执法,难怪违法企业“懈怠应对”。相信立法者不是不知道“守法收益必须大于违法收益”的道理。而“轻罚立法”倾向如此顽强,原因无非以下几点:其一,受限于执法成本。相对于重罚,轻罚的执法成本要低得多,操作性也强。重罚因为涉及违法者切身利益,要求更缜密的调查和对于行政复议、司法审议的充分准备。其二,受限于事后监管习性。事后监管而不是事先监管,导致执法难以跟踪细节。细节的湮没又令责任方很容易卸责。其三,受限于利益格局的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轻罚成为一种“平衡术”。…[详细]
投票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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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哄抬房价最高罚3万,太看不起开发商了
·哄抬房价最高罚款3万是否“心太软”

罚款3万能制止房地产违规吗

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有违价格法
话中音
“3万元以下的惩罚相对过轻,威慑力不够,而我认为,这简直就是“行政奖励”:开发商赶紧囤地赶紧加层赶紧哄抬房价吧,不就罚款3万元吗? ”
——中国青年报 张魁兴
“能制定出这种罚款额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不像是在惩罚违规囤地抬价的开发商,倒像是为了堵住公众的口舌,象征性地意思下罢了。 ”
——红网 江德斌
“征求意见稿中如此“象征性”的处罚额规定,不能不让人们担心将来正式出台的规定仍然会对违规开发商处罚过轻。 ”
——新华社 江国成

房子毕竟不是大白菜,它是一个家庭最为核心的资产,理当有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以规范开发商的行为;可是,如果哄抬房价只是罚酒三杯,在惩治违法行为上,房子其实连大白菜都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