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个人租房信息:对开发商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能管用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16:56:05
摘要: 住建部本周公开征求意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开发商哄抬房价罚款的问题时,规定开发商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的内容引网友热议。网友普遍认为哄抬房价罚3万对于一平米就卖三万的开发 ...        导语:住建部本周公开征求意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开发商哄抬房价罚款的问题时,规定开发商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的内容引网友热议。网友普遍认为哄抬房价罚3万对于一平米就卖三万的开发商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

    住建部昨日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级资质开发商注册资本提高3倍

  与此前相同,对于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新《规定》中仍然分为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不过前三个级别的注册资本均大幅增加,提高了门槛。此前一级资质的注册资本要求5000万元以上,此次提高至2亿元以上;二级资质也从2000万元以上提高至1亿元以上;三级资质则从800万元以上提高到5000万元以上。

  不过,此次四级资质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仍为100万元。对此,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说,“在目前市场上,即使是一些三线城市,单套房值也已经超过50万元。相比之下,100万元注册资金过低。”

  二级房企可开发30万m2以下项目

  对于开发范围,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张大伟认为,按照30万平方米划分在很多区域并不合适。“以北京为例,截至昨天出让的132块土地中,超过30万平方米的只有6块,其中只有1块包含住宅属性。也就是说,一般开发商基本就可以承担所有开发。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对开发商降低了要求。所以对于各级资质对应的开发面积数量应该更加明确。”

  《规定》于2000年出台,这是首次修改。【详情

哄抬房价罚3万违反《价格法》>>>> 哄抬房价罚3万违反《价格法》
       买房子就像买白菜一样,人们总是这样来形容房屋销售之火爆。要是卖大白菜的哄抬菜价,最高罚款3万元或许还算正常;可人家是卖房子的,3万块钱甚至连一平方米都买不了,是真正的九牛一毛。最高3万元用于惩罚开发商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不像是罚款警戒,倒像是乞讨施舍。在房价高企的当下,立法者“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竟然还指望最高3万元的罚款能对开发商违法行为有所威慑,殊不知,这明明就是对类似违法行为的变相鼓励,违法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些年,房地产违法行为繁多,各类保障房乱象迭出,归根到底都离不开两大原因:法律惩罚挠痒痒,执法部门不给力。事实上,针对开发商类似挠痒痒的规定还有很多,比如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里,对开发商还规定有最高5000元的赔偿标准:房地产企业应当对所售房屋进行标价,每一单独使用的房屋价格均应当公开;对于不明示房屋价格的,每位消费者均可以提出5000元的赔偿请求。 【详情
开发商哄抬房价罚款三万还不如罚酒三杯>>>> 开发商哄抬房价罚款三万还不如罚酒三杯
       尽管征求意见后的这份规定可能会对此作出调整,但征求意见稿中如此“象征性”的处罚额规定,不能不让人们担心将来正式出台的规定仍然会对违规开发商处罚过轻。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别说对动辄投资几亿元的房地产开发商,就是对只有一个小门面商铺的个体工商户而言,恐怕也起不到惩戒违法的作用。即使以3万元罚款上限额来衡量,现在只能在北京五环边上买1平方米房子。这与其说是对违规开发商的惩罚,毋宁说是对开发商囤积土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变相鼓励。难怪有人戏称,这样的处罚如同“哄抬房价,罚酒三杯”。【详情
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不过是在“逗你玩”>>>> 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不过是在“逗你玩”
       就在房产调控几显成效之时,住建部出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本应成为房产调控的助力器,而非聊胜于无甚至让违规房产商有恃无恐的政策工具。遗憾的却是,高高举起的政策大棒,最终还是轻轻落下,“哄抬房价最高罚三万”,这种违法成本几乎为零的处罚,连地产人士都认为不过只是“罚酒三杯”。
       应当说,在即将进入房地产传统的“金九银十”之际,国家的房产调控政策已分外明朗。就在上个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分析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部署继续加强调控工作,提出了加大保障房建设、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实施限购等五条措施,这基本打消了市场对未来房地产政策走向的猜测。五条措施释放的信号很明白,就是向那些依然对房产市场抱有期待与幻想的人喊话,调控政策出现松动是不现实的,要想回到过往的房产暴利时代,几乎不太可能。
       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加之上半年持续的货币紧缩政策,房产市场俨然已失去了过往的牛气。房产开发资金捉襟见肘,而房产市场无论从价格还是交易量来看,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松动,房产调控俨然已现曙光。但当下调控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风险仍在于,在持续的负利率和通胀预期之下,房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作用也一直在被渲染,在这样的情境之下,房价特别是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这也让人不敢轻易对房产调控掉以轻心。【详情
"哄抬房价只罚3万"仅仅是误解吗>>>> "哄抬房价只罚3万"仅仅是误解吗 

住建部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囤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8月11日新华社)。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哄抬房价罚款三万,莫不是罚酒三杯?较之商品房动辄百万的售价、较之房产商数以亿计的盈利,区区“三万”谓之九牛一毛尚且不及。此等荒诞不经的规定,注定刺激民怨发作、招致漫天非议。继而,轻佻的处罚,早早被解读成一种“纵容”。在管理者的暧昧态度中,民众认定,房价下行曙光渐行渐远……
  但,事态或许远非你我想象中那般。此番“哄抬物价,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条文,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列出。且,是作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之外的附加处罚。立法初衷不同,侧重点自然有所差异。一部旨在“规范房产企业资质”的政府条例,本就不是打击“哄抬房价”劣行的专门法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