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次被阿初家法重责:一元劳教的司法之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1:27:43

一元劳教”的司法之殇

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  王自英

    因为在北京不购买一元钱公交车票,三名江苏常州市民分别在事隔数月至一年后,被常州劳教机构以一个孤证劳教一年。由于不服劳教决定,三名市民以非法劳教为由诉至法院,却一审、二审均败诉。多位法学界人士在详细了解此案后都惊诧不已,认为其中常州警方、法院涉及多处法律上的硬伤。(8月9日《新快报》)

    从这个令人感觉无限惊诧、无比荒诞、无穷愤懑的事件中,我们又一次领略了公权力过度介入司法之后公民权利的渺小与脆弱,又一次看到了一些本应以维护人民权利为职责的某些机构的反方向的、无耻的合谋——公民权利在一次又一次被无端践踏的同时,我们的司法之殇几近让人绝望,在某些极端险恶的环境中,还有正当权益的生存空间吗?

    在这个事件之中,我们看到:常州警方竟然敢于不顾法律程序,在北京警方没有立案、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事隔一年之后还念念不忘,奋不顾身地要让三位市民身陷囹圄,在这背后,那个“上访”二字更能够让人感受至深,也许,真意正在于彼;进一步的是,三位市民不服劳教决定诉至法院后,法院的同志们和警方一样的对“未买一元车票”的三位市民恨之入骨,觉得他们不能仅仅得到道义上的谴责,而应该遭受一年劳教以正其品行,所以,三位市民没有悬念地在一审、二审败诉了。这里,专司法律的“有司”们的认识和警方具有惊人的一致性;再进一步,可以简单推理的是,常州市的社会秩序应该已经好到无以复加了,不光是警方能够把所有大案要案悉数破获,而且有时间好好回忆有没有市民在外地比如北京等地没有买一元钱车票之类的“重大事件”;还进TMD的一步,常州市是不是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的不同于一般的立法权、司法权?他们有另外的宪法叫做常州市宪法吗?他们可以出台比新加坡等国家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吗?他们既然可以把没有买一元钱车票的市民送去劳教,保不准下一步他们还会不会把长相不够标准的公民送进监狱,或者把没有对官员敬礼的公民就地处决呢!常州市有这样严苛的法治环境,我们完全可以擦亮眼睛,好好观察、学习一下他们那里是不是已经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了啊!

    我们常常希望现代社会能够有现代的思想、现代的制度,而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几乎是一个基本常识。如果我们司法机构在常识问题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集体失明,玩弄司法如同儿戏,司法成为向某些权利献媚的娼妓,而且每次云雨过后都没有风险,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那,我们要非常警惕的是,我们的权利是否已经被某些权利玩弄于股掌之中,我们是否需要寸步不让地恪守住权利的领地呢?

    我们等待围观这个事件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