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衣哪个牌子好: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张兆本同志关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03:22:33
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张兆本同志关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 发表时间:2011-04-21   

 

1、问:张厅长,你好!听说我省从今年起连续四年开展“三支一扶”活动,请您谈谈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好吗?

 

答: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引导和组织他们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省委等八个部门将从2007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共选招、自愿报名、集中组织、部门负责、培训上岗、对口安排的原则,组织他们到西部、到基层、到贫因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

 

我认为这项活动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三支一扶”活动有利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到基层建功立业,引导他们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和现实需要相结合,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才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第二,有利于促进农村教育、卫生、农业与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改善当地的人才队伍结构,为基层建设增添新的活力;第三,有利于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第四,有利于培养造就一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2、问:“三支一扶”活动的选拔对象、名额和程序?

 

答:我省“三支一扶”活动选招的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上一年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也可参加选招)。服务期限为3年。

 

刚才我已说过,选招每年进行一次,每次招募3000人,连续进行四年,选招的程序是:(1)首先进行岗位征集。每年2月底以前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调配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其次是组织选招。每年4月底以前由省人事厅牵头,省教育厅、农业厅、卫生厅、团省委负责组织,面向普通高校选招;(3)选拔考试和体检。经笔试、考核、体检确定人选后,每年5月底以前将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体检工作要按全国标准统一组织进行;(4)培训与报到。培训由省里统一组织,每年7月底以前,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

 

3、问: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都有哪些保障?

 

答: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工作岗位、业务学习培训、党团组织生活、户籍与档案管理、日常的生活管理与服务等方面都有保障,在3年服务期间生活补贴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由各县(市、区)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乡镇,可在县级医保机构办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专项补助到接收“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县(市、区),其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对“三支一扶”毕业生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对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奖励款优先用于还贷)。承担“三支一扶”选招与管理工作任务的省直有关部门,在编制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各县(市、区)也应给有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

 

4、问: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也有八项优惠政策:(1)、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含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人事部门将拿出一定岗位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部分专项职位指标,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3)、参加“三支一扶”时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学籍可保留3年,待服务期满再回校就读。凡到恩施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服务期满自主创业,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凡到国家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贫困乡镇基层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服务年限,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5)、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入工龄。(6)、人事部门为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7)、对从事支医的志愿者,支医经历应作为城市医院招录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依据。(8)、凡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愿意调入农村学校或继续留在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以低职高聘。

 

5、问:“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与管理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 :(1)“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

 

“三支一扶”计划由各级组织、人事、财政、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开发办、团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笔试的统一组织、协调、总结、宣传、奖励款发放与发证工作。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岗位征集与选招计划的汇总,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

 

各级教育、农业、卫生部门分别具体负责支教、支农、支医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农业厅、卫生厅分别负责支教、支农、支医计划的征集汇总、组织选招工作。市县教育、农业、卫生部门负责岗位信息的征集与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级团委负责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和其他专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征集、毕业生的选招与管理工作。各级扶贫开发办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需求信息的征集、组织管理和对到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三支一扶”计划的工作经费和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补助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政府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负责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住宿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用人单位具体承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部门进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

 

  稿件来源:湖北人事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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