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交警大队电话:三私对三公——一种失衡世界的权力平衡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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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对三公——一种失衡世界的权力平衡新思考

(2011-01-23 21:59:39)[编辑][删除] 标签:

杂谈

                    三私对三公——一种失衡世界的权力平衡新思考

      现今大部分的国家制度设计或实体中都有公权力的大三公——公检法存在!这是一个国家非战争状态下最强大的国家公器。按照制度设计要求,它们都要良性运行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拥有大三公体系的社会里,每一个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事件,都会先后经由公——检——法的流程,获得准确的法律比照的结果。这是一个较理想的制度设计。但是对执法律牛耳行侦查,审判者个人的公正要求是很高的。任何一缕的偏私之心,都会使得法律的公正蒙羞。出于对绝对公权力的担忧。为了保证相对公正的判决。目前的做法是实行三公独立的制度要求。可是在现实中,三公的上级是同一个党委或政府。在涉及政府利益的问题上,三公会陷入一个党委,政府行政意图与百姓利益取舍的两难境地。在此类问题中,三公的天然公权力的立场,就缺少了必要的制度约束。故而,律师制度的设立与实行,就担负起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职责。这是民众通过制度意义上的法律手段,谋求依法治国社会中法的正义伸张的唯一合法途径。因此,律师职业的性质应该自然地归属于人民私器(相对于三公的国家公器而言)。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法律层面的公私接触,与政府与民众公私对立状态下,法律解决问题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因此,律师职业应该成为民众对抗公权力侵害,最自然有力的武器。这也就对律师的从业者水平与道德规范与约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的律师行业对其从业者的道德要求与行为规范,是远远没有达到担负起维护普通民众的,法律层面的公平与正义的要求)。在这要求下,目前要摒弃旧“规则”的最大阻力来自于律师者本人对这个行业的价值重估,认定与确立。一切唯利的观点都要让位于更好,更全面,更立体地服务广大民众需求的意识。律师更应该成为一种高尚而无畏的行业。
  此为三私第一私。当然,单凭这一私的力量对抗三公,其必然的结局就是步入如今日律师行业相同的困境。政府可以给你划定诉讼的禁忌,发布“顾全大局”的通知,当你在有限的圈圈里跳舞的时候,再优雅的华尔兹也脱不了“特权服务”的调调。更有一些律师甘愿附庸于三公,甚至为金钱而乐于服务于一切,哪怕是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腐败,黑恶分子。(他们的权益保障应该基于社会公平的合理水平,应该基于维护正义的充分保障,而不能用金钱冲决法律尊严的大堤,更不能为钱财挖掘堤防上未能查堵的蚁穴【正确的是时时发现,时时建议封堵】)。
  所以,媒体网络就要作为第二私,去辅助,补充法律第一私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媒体网络由于受众广,能够实时,动态地显示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因而也就可以完全地曝光过程中的明显不公的现象。从里一个层面上,由于媒体网络的公开透明的平台属性,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也可以有效地抑制一些潜在不公的发生。为律师与三公法律层面的交锋奠定相对公平的舆论环境。并且,从近年发生的众多社会热点事件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媒体网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事实强大作用力。
  以上二私都是具象的行业。由具体的人所领导,因此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可操控性。所以这二者单行或合力也不足以对抗三公。因而这二私还需要更坚实的基础支撑。这基础,就是占社会人数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只有民众的有效支持与参与,才能有效发挥前二私的社会功能。试想:“在民意支持下的律师以法庭为前台,以媒体网络为后盾,平稳,自信地挥舞法律的利刃,斩除一切的不公与不义,是何等光明的事情。而民众有效参与的热情却需要教育的启蒙,与不懈地教育。这教育的重担却也不在别处,就在渐显民主萌芽的各媒体,各网站,各论坛以及在看这篇献丑之作的电脑桌前的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