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大学生联系方式:逼超生交罚款是权力商品化的又一块“自留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3:25:02

河南邓州市计生委发红头文件对各乡镇办下达征收超生罚款的任务指标,其中一个季度就要求征收902万元。一名村干部称计生委的指标就是以收钱为目的的计划生育管理,下边村组干部为完成任务,只好睁只眼闭只眼默许村民们超生然后再罚款,收取所谓的社会抚养费。(7月29日大河网)

头一次听说有市计生委下红头文件逼迫村民超生创收这等怪事,据说该市一些计生干部收钱不开票,某居委会最近三年至少收了240万元社会抚养费,但每年只向市里缴纳10万元的“定额承包金”,超收部分村干部都贪污了。可以想象,这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个什么样了,“超生窝子村”、“超生游击队”必然盛行,超生罚款必然成为一些计生部门和干部的“唐憎肉”,随着带来将是国策的形同虚设和“超生—贫困—超生—贫困”的恶性循环。

分配任务指标是政府部门完成工作的常规手段,在一些地方早已异化为捞取政绩、谋取私利的得心应手之举!一些地方在考核评估和“保帽子”的重压之下,屡屡做出惊天动地之事,因被强制引产想不开而跳楼“明知”者有之,抢夺婴儿贩卖国外赚钱者有之,叫不出罚款被翻箱倒柜者有之,为续接香火躲入深山老林十几年生产男丁者有之……怎一个乱字了得?回到邓州,按现行管理体制,给乡镇计生工作考核排名的权力一般掌握在市计生委手上,给乡镇下达指标后,乡镇再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里,规定上交额度,其它的事就不管了,所谓“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是也!

有人要问:计生部门是执行国策、服务群众的,不是做生意的,向违反生育政策的对象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是一种补救性惩罚措施,目的是为了减少乃至杜绝超生,超生的越少越好,罚款也是越少越好啊,怎么邓州还要专门下达红头文件逼迫村民超生创收呢?其实,这显然是权力商品化的结果,在有些地方社会抚养费成了乡村干部的“奶瓶”和“提款机”,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们想的不是维护国策,降低生育水平,控制违法生育,而是满脑子的生意经,想尽一切办法搞创收,这是一种典型的趋利执法、钓鱼执法。

其实,这种为利执法现象不光存在于邓州,其他计生部门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甚至只要拥有行政执法权力的政府部门都有可能存在。如城管、交警等城市管理部门“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难说没有牟利的嫌疑。  

权力一旦异化,被利益绑架,行政执法、罚款等权力就成了某些地方、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工具,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